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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周明雾的行为像草原公长颈鹿求偶,跟在雌性身边,即使对方表现出冷漠和厌烦,还是持续跟随。
利亚想不通,为什么格丝兰会受到人类的“青睐”。
草原上的小虫子很多,它们钟爱动物们,利亚脑袋上围了一大群,她烦躁地甩动脖子,赶走这些讨人厌的飞虫。
“你确实很固执,要一直呆在这棵树下,等着格丝兰同意你跟在她身边?”
周明雾否认,“我需要去找食物和水源,只是很奇怪,昨天格丝兰呆的地方没有她的身影,也没看到三只幼崽。”
她有了不好的猜想,“难道格丝兰带着幼崽去了别的地方?”
为了躲开她?
利亚附和道,“是的,格丝兰或许已经带着幼崽去找新的洞穴了,因为这里有个人类很固执,她感觉到困扰。”尾调轻轻的,同时利亚斜睨着周明雾的脸色。
人类虽然极力忍耐着,可紧抿的唇瓣和鼓起的脸颊,侧面证实,周明雾在气馁。
利亚用头蹭了蹭周明雾的手臂,“跟我走吧。”
“格丝兰带着三只幼崽,那是她的软肋,我可不同,我没有幼崽。”
面对一只总想“拐走”她的母狮,周明雾没有被糖衣炮弹诱惑。
“我去确认下吧,看看格丝兰是不是带着幼崽离开这里了。”
见周明雾真的带着背包和那只猴子去昨天格丝兰所在的位置,利亚挡在周明雾面前,“别太冲动,格丝兰或许去捕猎了,如果你突然过去,吓到幼崽,相信我,三只小崽子一定会向格丝兰告状。”
“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等。”利亚甩了甩尾巴。
周明雾有些发愁,此刻她只能选择相信利亚。
金合欢树带来的阴凉令周明雾晒伤的手臂得到缓解,她听了利亚的话,先等着。如果没看到格丝兰或花豹幼崽的身影,利亚会带着她去寻找她们。
小疣猪全进了利亚的肚子里,周明雾闲不下来,她不可能守株待豹,母兽不会离开幼崽太长时间,周明雾打算傍晚如果还没见到花豹格丝兰,她就去找她。
趁着未到正午阳光最烈的时候,周明雾在附近搜寻着食物等一切有用的东西,这里灌木丛比较多,野兔喜欢藏身这里,它们并不喜欢挖洞穴。
草原上食肉动物为了生存一直在进化着,食草动物同样,这些兔子发现危险气息存在,轻轻一跳,便轻易和周明雾拉开距离。
灌木丛密集,周明雾被兔子弹起的一根枝条打中了脖子,留下一道红印。
周明雾捂住脖子,手里空空回到合欢树下,利亚侧躺着,微微睁开眼看了看她。
利亚腹中有食物,懒得去捕猎,躺在树下悠闲休息。
周明雾喝口水解渴,脖子上的红印没有遮挡,格外显眼。
“这里连些小果子都没有。”周明雾叹道。
利亚用尾巴驱赶小飞虫,盯着周明雾脖子上的红印,“你的脖子怎么了,红红的。”
周明雾没甚在意,“是被枝条给打的,刚才遇到了几只兔子,有只兔子逃跑时,踩到了枝条。”
利亚问她,“你喜欢吃兔子吗?”
“兔肉也可以……不过草原上的兔子也太厉害了,我根本追不到。”
下午阳光收敛了一点,周明雾还没见到格丝兰的身影,意料之中。
利亚离开金合欢树下,去捕猎了。
“星期五”蹲在地上,用手扣着草里藏着的小虫子放嘴里嚼着。
周明雾眺望那块显眼的石岩,失望一点点积攒着。
利亚嘴里叼着一只兔子回来了。
她特意把跳兔的下半部分留给周明雾。
兔子的血染红了皮毛,内脏也没有去除,扔在草地上时,沾了许多灰尘。
“兔肉,味道还不错,个头有点小了。”利亚伸舌头舔舔嘴巴的血迹。
周明雾也不是矫情,只是被吃了一半的内脏和血滚了一地灰尘的兔肉……
周明雾的嗓子眼冒酸水,“你自己吃吧,这里能捉到猎物不容易。”
又被拒绝,利亚叼起兔肉晃晃荡荡几下,突然抛向周明雾怀中。
周明雾反应奇快,赶快躲开。
草原上水源难找,周明雾很爱惜身上的衣服,有灰尘避免不了,但她希望,衣服尽量不要碰上血,背包里就几身衣服,沾上血难洗不说,还会有异味。
“你。”周明雾无语了。
利亚见她明显生气的模样,挺惊奇的。
人类的怒气和其他肉食动物的怒气对比,像一只前肢抬起叫嚣的兔子,能构成什么威胁。
利亚用爪子扒拉两下耳朵,“我想让你吃肉。”
周明雾无奈道,“我自己会捉的。”
除了固执,周明雾还倔强。
哪怕利亚不以挑剔的目光审视周明雾,她的体格算不上强壮。
“星期五”咀嚼着从草里找到的昆虫,手臂伸长,拽了下半截的兔子肉。
利亚心里很瞧不上猴子,见猴子敢动她的猎物,她呲牙吓唬了下这只干巴肉少的猴子。
“星期五”尖叫一声,爬到周明雾的腰部,搂住。
宽松衣物的褶皱显出她因为大量运动加上吃很少食物,越发纤细瘦削的薄背。
利亚目光落在上面,感觉一爪子便能拍断。
“你太瘦了。”
“这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不是一个好兆头。”
利亚说的话有几分道理,在草原上,强壮的体魄意味着生存机会加大。
周明雾抚了抚额,“我会去尝试捕猎。”
她和草原上的动物不一样,身体素质,和接受的教育不同,周明雾已经尽力在改变思想,努力接受适应草原的一切。
周明踩着脚下的草丛来到了昨天格丝兰停留的岩石上,除了洞穴外留下的动物骨头,附近空空如也。
真走了。
利亚跳上岩石,学着格丝兰,眺望远方。
能看到远处觅食拥挤的角马和瞪羚。
也能看到那棵最高大的金合欢树。
利亚对周明雾展现出十足的耐心,她笃定格丝兰绝对不会接纳周明雾。
她带着周明雾一次次碰壁,周明雾一定会心灰意冷的。
有狮子当向导带来不少便利,之前周明雾还能遇到几只小动物,现在走到哪里,方圆十米内,连只老鼠都看不到。
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为她挡了一些未知的伤害。
也有坏处,周明雾想碰碰运气能不能捉只鸡吃吃补补身体,利亚的目标太庞大,那些被称为猎物的动物,在她来之前,早跑的一干二净。
利亚尽心尽力,沿路找寻嗅着格丝兰的气味,在一处丛林中,发现了一只被吃掉腿和肚子的成年瞪羚。
除了格丝兰的气味,还有……
“野犬?”利亚张着嘴巴,往外喘气,又低头在瞪羚肉上嗅了嗅,肉还很新鲜。
周明雾注意到地上散落的血迹和打斗痕迹,有了不好的预感,“格丝兰和野犬打起来了?”
“应该没错。”利亚的眼睛巡视了一番,接着坐下来,大口咬着瞪羚肉粗鲁吞下去。
她是捡漏王者。
利亚埋头猛吃,周明雾环视一圈,从最大的缺口走出去,外圈是平坦的草地,一览无余。
她看到了格丝兰的身影。
格丝兰是一只漂亮有特点的花豹,周明雾必须承认,因为离的那么远,她一眼就认出了她。
格丝兰慢慢走着,身后跟着两只小花豹,垂着头,乖乖跟着格丝兰。
周明雾盯的眼睛干涩,也没有看到第三只幼崽的身影。
出事了?
周明雾没想到自己昨天冒出的想法今天立马应验。
失去幼崽总归是令母兽伤心的。
格丝兰应该也很疼爱三只幼崽。
周明雾没有抬脚追上去,就站在原地。
格丝兰能在竞争激烈的草原拥有一大块领地,她的警觉性很高,所以她稍稍转过头,就看到刚才驱赶走胡甘野犬群的的丛林外,站着一个人类。
草原上只有她一个人类。
格丝兰停下步伐,那个人类的目光似乎饱含着一些充沛的感情。
忧伤吗?
她不知道停下多久,久到亨蒂好奇问,“格丝兰,我们为什么不继续走了?”
莱宁也顺着格丝兰的视线看去,她太小太矮,除了一个模糊的轮廓,她什么也看不清。
但是她仍然很期待的追问格丝兰,“是凯琪吗,凯琪回来了!”
格丝兰移开视线,“不是。”
她淡淡说道,“凯琪丢了,我没有照顾好她。”
在莱宁心目中,格丝兰是无所不能的。
“格丝兰那么厉害,一定能找到凯琪的。”她是个乐天派的小花豹,叽叽喳喳围着格丝兰转。
格丝兰咬住她的后脖颈,继续赶路。
她要找到安全的地点,把两只幼崽藏起来。
然后,去寻找凯琪。
以前凯琪在的时候,走路时会和莱宁说话,亨蒂崇拜格丝兰,喜欢模仿她,格丝兰不爱说话,亨蒂也跟着学。
没有凯琪在,莱宁特别无聊。
被咬住后脖颈叼在嘴里,莱宁也不老实,她努力动着嘴巴,四只爪子支楞着,“格丝兰,你现在在想什么?你再猜猜我在想什么。”
亨蒂认为格丝兰不会理会莱宁幼稚的语言,虽然她和莱宁是同胎所生,不过也比她早上一刻,她就是觉得莱宁特别幼稚。
跳过横在地上的朽木,格丝兰回了她,“人。”
莱宁小小圆圆的脑袋不明白,她知道疣猪,知道野兔,知道角马和水牛,人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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