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布莱克小姐不想要结婚

作者:贝礼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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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斯默塔


      金黄色阳光从云缝中洒落,照进窗臺,点亮布莱克老宅的早晨。

      哈利裹着淡紫色薄被,侧卧在纯白羊绒床单上,身体微微蜷缩,秀眉一颦,缓缓睁开双眼。

      “咕……”

      脑门因为宿醉止不住地抽痛,她坐起身来,看见床边灯臺上印有马尔福家铂金家徽的信封,感觉头疼得更加厉害。

      每个星期三晚上来自马尔福家的褐羽凋鴞,都会带来一封卢修斯的亲笔信。在隔天晚餐时间前准时回信,则是她作为未婚妻必须履行的义务。

      被迫像热恋中的小姑娘一样,定期写情书给男人,对伟大的前救世主来说羞耻程度不亚于三巫大赛那年,在众目睽睽之下担任圣诞舞会的领舞者──至少当年哈利的舞伴是格兰芬多院花帕瓦蒂·佩蒂尔,而不是德拉科宝贝的亲爹。

      直到下楼吃早餐时,哈利仍然纠结于写信的事,加之残留酒精的馀威,就连劫盗少年们都发现她心情似乎不太好。

      将刚煎好的蛋捲盛进西里斯碗裡,她洩愤似地伸出魔爪,摸向西里斯的脑袋,搓乱少年那头干净漂亮的黑发,同时沉着小脸不知道在低估些什麽。

      梅林在上,她不知道自己这股冲动究竟从哪来的,难道是身体过去养成的习惯!?

      隐约听见疑似卢修斯·马尔福的字眼,莱姆斯和詹姆交换了一下眼神,紧张地望向西里斯,却发现自家好兄弟正舒服地眯起眼睛,犹如一隻给女主人撸毛的乖巧黄金猎犬,对马家大少的名字置若罔闻。

      莱姆斯有点傻眼,阿尼马格斯修练开始之后,詹姆与彼得都替换过几次变身的目标,只有西里斯始终一心一意想当隻大型犬,怕不是被表姊撸毛撸上瘾啦?

      .

      拜西里斯蓬鬆柔软的头髮所赐,充分减压的救世主回到房间,决定暂时搁置卢修斯的信,先做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从随身包中取出复方汤剂,哈利倒出约莫三个小时的份量,再拿出一把长度、颜色各异的头髮──昨天去科克沃斯的路上,只要看见身高接近175厘米,体型适中的男性麻瓜,她便施咒偷偷拔上几根。

      挑选一根头髮放进复方汤剂中,她捏起鼻子,仰头将黏稠冒泡的魔药一饮而尽,经过骨骼肌肉轮番位移的折腾,恢復成年男性的躯体。

      走到穿衣镜前,看着镜子裡依然身穿蕾丝连身裙,袒露出浓密胸毛腿毛,留着粗眉与八字鬍的黑髮壮丁,救世主的眼睛彷彿硬生生吃了几发钻心咒,受到严重伤害。

      施咒将连身裙变成普通的男性汗衫短裤,哈利花费接近半个小时,仔细调整手脚长度、体格、五官容貌,终于让泰姆·沃克从原本的女装暴露狂变态,摇身一变成外表英俊优雅,又带有一丝狂野不羁的帅气青年。

      拨开鲜红如火的浏海,深灰色鹰眸目光如电,气质六分似成年后的西里斯,四分像韦斯莱家的大哥比尔,如此这般红颜祸水,始作俑者都觉得镜中人有点帅过了头,甚至于引人注目。

      之所以选择心目中最好看的两个男人作为参照,不是因为她爱慕虚荣,而是为了在重复变形时维持样貌的一致姓,需要施咒者脑海中有极为鲜明的形象──救世主不得不承认,比起纳威或罗恩,他对西里斯和比尔俊美的长相有最深刻的记忆。

      相对于容貌的讲究,哈利对待服装的态度显得比较随意,将衣柜裡的衬衫及七分牛仔裤变大之后改为男式,披上一件中性的皮外套,简单着装完毕之后,消影离开了布莱克老宅。

      这趟出门,她要试验泰姆·沃克的扮相是否存在明显的破绽,顺道为明日霍格沃兹之行预做些准备。

      首先来到只有白天营业的古灵阁,哈利找上典当柜台的妖精办事员,打算将过去几年来亲戚赠送的金银饰品变现成加隆。

      重男轻女的偏见仍存在于传统巫师家族,贵为布莱克家的直系三千金,纳西莎平时虽然不愁吃穿,但也没有太多可供自由使用的现金,学生时代一点一滴积蓄的存款,短短几天已经被救世主花去大半。

      加隆到手之后,她以泰姆·沃克的名义开了个户头,把大部分现金存入其中,兑换些许麻瓜通用的英镑,离开金碧辉煌的巫师银行,出发前往霍格莫德。

      .

      三根扫帚酒吧座落于霍格莫德,出产奶油啤酒、红醋栗朗姆酒、樱桃糖浆苏打水等多种饮品,尤其橡木桶陈酿的蜂蜜酒远近驰名,德拉科当年就曾买过几瓶,企图下毒谋害邓布利多,奈何阴错阳差之下苦主成了罗恩。

      与蜂蜜酒同样盛名在外的,是三根扫帚的店主罗斯默塔夫人,下从猎场看守人海格,上至魔法部长福吉,都对这位风韵犹存的交际花颇具好感。

      哈利推开酒吧的木门时,当值碧玉年华的少女罗斯默塔,正巧笑倩兮地穿梭在酒桌之间,奉餐倒酒之馀不忘与客人嬉戏调笑,胸前丰满的大片雪白随之一颤一颤,惹得几名年轻男巫直勾勾地看傻了眼,口水都快流下来。

      多年前罗恩第一次来三根扫帚,也是一脸猪哥模样死盯着罗斯默塔,赫敏对此怀恨在心多年,每当小俩口吵架不免挖苦几句。

      酒吧角落窝着一隻温驯的威尔斯柯基犬,经过的酒客时不时扔给牠一些吃剩的肉骨头,哈利突然想起西里斯当年潜伏在霍格莫德附近,有时也会化身大黑狗跑进三根扫帚蹭饭吃,不只一次看见牠扭着屁股,欢快地追着……罗斯默塔的裙摆跑!?

      赫敏说得没错,男人都是一个样。

      忘记自己好歹也当过27年男人,救世主心裡莫名其妙地酸了起来,和四年级得知秋答应与塞德里克約會时相仿,但她不应该也不可能……

      看着吧檯前有点小帅,却对她丝毫不假颜色的红髮青年,罗斯默塔心裡有点纳闷,不知道究竟是何时得罪了男子。

      她总觉得对方的眼神有种熟悉的错觉,好似结伴来霍格莫德玩,男朋友却不幸被她给勾引走的霍格沃兹小姑娘们,那种幽怨又羡慕的目光?

      扣掉斯拉格霍恩的份,哈利额外多买了几瓶蜂蜜酒,打算等事情忙到一个段落,分享给西里斯、莉莉……等人,最好能再拉上克利切和佩妮,一起尝尝昨夜令她惊艳的甜美滋味。

      离开酒吧,她拐了个弯走进糖果店蜂蜜公爵,给邓布利多买了满满一大釜的太妃糖、南瓜馅饼、巧克力蛙,当然也包括从麻瓜商店进口的畅销产品柠檬雪宝糖。

      准备好给两位教授的礼物,哈利在书店裡閒逛打发时间,等到复方汤剂的时效剩下大约十分钟,才走向柜檯结帐。

      “是买给女儿的吧,真是位年轻的好爸爸。”

      从书店的年轻女店员手中,接过包装好的“给小女巫的第一堂课”绘本,救世主神色略显尴尬,绝口不敢承认这本书,是她在纳西莎日记本上发现每个月特别标注的那几个日子之后,才决定买给自己的。

      .

      返回布莱克老宅,哈利在房间裡静待复方汤剂的效果消退,重回女儿身之后与劫盗少年们共进午餐,找不到其他拖延的藉口,只得面对写信给卢修斯的难题。

      参考过去几个月的书信,两人的话题环绕在纯血巫师家族年轻一辈的社交往来,时而谈及魔法部的新政策和局势走向,虽然不是甜腻的绵绵情话,然而无论前者或后者,对于非本人又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救世主来说,都完全没有半点头绪。

      捏着羽毛笔杆左思右想,实在不知从何下笔,瞥见桌上摆着的蜂蜜酒,她有点自暴自弃,打开瓶盖喝了一小口,又无聊地拆开几包原本要给邓布利多的巧克力蛙,冀望从中获得些许灵感。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连续三张巧克力蛙卡,都开中戈德里克格兰芬多,褐髮男巫栩栩如生的画像底下,写着这位霍格沃兹创办者的名言:“勇气、决心和坚强高于其他一切品质。”

      似乎有所启发,救世主又喝了一口蜂蜜酒,用魔法模彷纳西莎的笔迹,在羊皮纸上振笔疾书,没有花多久时间,以非常格兰芬多式的风格,完成两世今生以来第一封情书:

      ------------------------
      致亲爱的卢修斯:

      最近过得好吗?
      我昨天去了三根扫帚,那边的蜂蜜酒好好喝,店主罗斯默塔也好美好美!

      哼哼……你觉得我跟她谁比较漂亮?

      魔法史的丙斯教授说过,中世纪的夫妻结婚时,新娘会酿一整个月份的蜂蜜酒给新郎喝,听说这样就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我有买几瓶蜂蜜酒回家,下次来我家玩再请你喝,好不好?

      爱你的纳西莎·布莱克
      ------------------------

      黏上信封,哈利没有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找到布莱克家的猫头鹰,将信寄了出去。

      当晚马尔福家少主收到信后跌破眼镜的反应,则是另一段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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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罗斯默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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