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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周公子走到柜台这里,笑嘻嘻的给胖掌柜作了个揖,“老板财源广进,生意兴隆啊,今天多谢您啦!”
“哪里哪里,小的还要多谢周公子关照生意!”胖掌柜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周公子还没吃饭,要不就在本店吃点?”
周公子摆摆手道:“我没钱,吃不起啊!”话落就听刚刚收拾赏钱的长随回来了,禀报道:“公子,共有一千零九十二两!”
周公子:......
林晓一旁听的忍俊不禁,当即走上前去道:“不知周公子可否赏脸一起吃个饭?我对公子真是一见如故,相逢恨晚,既是有缘,能不能交个朋友?”说完自己先囧了下,有种浓浓的搭讪既视感。
周公子打了个哈哈道:“我认得你!”林晓微微笑着点点头,暗想莫非是故交,结果他接着道:“就是刚刚抢了我风头的那个!”
林晓:呵呵,成功的引起了他的主意!才怪!真是个记仇的家伙,好尴尬!
符明远在一旁狂笑起来。周公子眼神一转,走到林晓身边,非常自来熟的将手搭到他肩上道:“我一见你也觉得宛如故人,真的要请我吃饭?”特别将请字咬的很重。
林晓点点头,“当然!”
周公子一拍手掌“哈哈哈”特别假的笑了三声道:“那怎么好意思了?不过兄台都这么真诚的请我了,不答应也太不上道了!”看林晓一脸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催促道:“那还等什么,走啊!”说完特别自然的吩咐胖掌柜的道:“店里的招牌菜一样来一份啊!”揽着林晓就直奔二楼雅座去了。
林晓暗道这个小兄弟虽然脸皮厚了点,心眼小了点,不过特别有意思,能交个朋友也不错。周公子却想抢了他的风头,还敢请他吃饭,不吃到他肉疼不解气。于是两个目的南辕北辙的人,异常和谐的打成了一片,一会儿就亲热的仿佛亲哥俩。
符明远: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周公子到了雅座才放开揽着林晓的手,和他相对而坐,符明远挨着林晓坐了下来。那周公子还挺自来熟的,一点都没有和陌生人待在一起的局促。
三个人年纪差不多,周公子全名周允墨,年纪略小。熟悉后发现都是真性情的人,也就假意变真心,一会儿就称兄道弟起来。
林晓还不忘八卦仙人的消息,一再确认道:“允墨你真的看到仙人啦?天上飞的那种?”
“那当然是真的有啦,我亲眼所见!”说到这个,周允墨真是头发丝儿都来劲,这种见到仙人的兴奋劲和得意劲是恨不得见人就分享一下的。“那真的是腾云驾雾,御剑飞行!比小说话本里面写的震撼多了,我跟你说,那仙人个个天人之资,我保管你看了移不开眼睛!”
“太夸张了哈,仙人还不是凡人修炼的!”林晓反驳道。
“这你就不懂了吧,凡人修炼后不是要吃仙丹么,那仙丹可是好东西,可以让人脱胎换骨,改头换面的!褪去肉体凡胎,才最终成为高高在上的仙人,和普通凡人能一样嘛!”周允墨说的挺像那么回事儿的。
“你这话本里看的吧?说的跟你亲眼瞧见似得!唉,你真的看到仙人长啥样了?”林朝阳打趣道。
“当然看到了...背影!俗话说的好,见微而知著,就算只见了背影,那也可以看出仙人的不凡来!。”周允墨振振有辞道。
林晓这下弄明白了始末,知道没有更多细节了,当即附和道:“能见到仙人本来就是福气,不管是正面还是背面,普通人一辈子也不一定见到了!”
周允墨得意道:“谁说不是!还好我聪明,抓紧机遇大赚一笔!唉,不过很快就又花完了!银子为什么这么不经花!“
符明远插嘴问道:“我刚就想问了,听你名字不会是文斋周家的公子吧?你现在还在上学吧,家里不给零花的?”
周允墨不好意思的搔搔头道:“符大哥说的对,文斋却是家里的生意。不过我平时爱瞎折腾,喜欢研究一些新东西,这可烧钱了!零花钱哪够我用,我想了好多赚钱的法子,不过赚的永远不够我花的!”
林晓一听,研究新东西,难道是搞发明创造的?连忙问道:“那小墨你都研究些什么?”
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周允墨更是涛涛不绝:“我之前研究出了一种可以不用经常蘸墨水的笔,出门在外都能随写随用,可方便了!最近在研究不颠簸的马车,我每次去学校,被颠得要晕半天!可惜这个难度太大了,试了好多设想都没有成功,而且材料都好贵,这不就出来想办法赚钱了。”
林晓高兴的恨不得下楼跑几圈,这就让他捡到一个发明家!必须支持、鼓励,最好发扬光大,当即兴致勃勃的讨论道:“不用蘸墨水的笔一听就很好啊,是什么样的?加一次墨水可以写多少字?”
周允墨见有人能认同自己,也很高兴,“你也觉得挺不错的吧?加一次墨水可以写一千个左右了!呃,就是字比较细小,但是我觉得很方便快捷,而且节约纸张!”说着从衣兜里摸出一支递给林晓,“就是这样的,你试试!”
林晓接过来一看,造型和现代的钢笔特别像,这真是想瞌睡就有人送枕头,之前还在发愁到异世界不会写毛笔字,活脱脱是个大文盲!现在可是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了。当即拿在手上把玩了下,赞道:“挺好的!你怎么这么能干!这个现在哪里有卖?”
听林晓提到这个,周允墨情绪又有点低落了:“别提了,我家里人都不支持我,说写字太慢,写出的字不美观,还有容易划破纸,说肯定卖不出去!昨天我去找我小姨,想着她的见识肯定不同,可也被驳回来了!哪有的卖,你手里的这个,就是唯一的成品了。”
林晓一想明白了,洛天大陆的人更习惯使用毛笔,没有学过钢笔的握法,用硬笔写字肯定会觉得不好用了,当即吩咐小二去拿一叠纸过来。
小二效率很快,一会就办好了。林晓接过来,用握钢笔的姿势拿起笔,随手一挥‘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跃然纸上,书写流畅,根本没有他说的那些问题出现。
周允墨惊道:“咦!你这个写法很有意思啊,把我笔的缺点全都克服了,你怎么想到的?”
符明远也拿过林晓写的字过来仔细看了看,抚掌赞道:“好诗!好字!好笔!”将笔接过来也想试一试。
林晓示范了一下握法,写过毛笔字的人来写硬笔字只要掌握了笔的握法,很容易就上手了,虽然刚开始不太习惯,写的不太好看,试了几次就写的像模像样了。
周允墨一看心里也痒痒:“符大哥,快给我试试!这么方便的法子我怎么没想到,林大哥你真是天才!”说完抢过笔也试写了几个,果然效果不错。
林晓有现代的常识作弊,可担不起周允墨的夸赞:“我这不过是以前看到有人这样写过,拾人牙慧罢了,哪像小墨你,全靠自己研究出来的,才当得起一句天才!”
符明远听两个人夸来夸去的,灵机一动,提议道:“是,你俩都挺厉害的!小墨,你刚刚说没人看好,要不我投资你怎么样?”
周允墨兴奋道:“这么好!卖出去了,我不是就有钱了?晓哥也是这个发明的重要参与人,到时候和我一样技术入股,我占两成,晓哥一成,剩下的七成符大哥再拿个章程出来可好?”
符明远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这还是跟林表弟沾光,毕竟周家要是知道这个笔的真正价值,肯定不差这点投资的钱,这时候能捎带上自己,完全是周允墨这个人精在卖人情了.
林晓就不敢无功受禄了,白白占人家的股份,当即就出言推辞了,不过挡不住周允墨三寸不烂之舌的劝说,最后想着大不了赚的钱又给他买材料啥的,才答应了。
三人当即为投资做生意的事情,商量了细节,最后敲定周允墨出资四千两占两股,加上技术股总共四股,林晓出资两千两加干股占两股,符明远出资五千两加上全权打理运作这个生意也占股四成。
生意谈好,饭菜也都陆续上齐了,三人这次真的是其乐融融,推心置腹的好兄弟,一时推盘换盏好不热闹。
“小墨,你刚刚说最近在研究不颠簸的马车,到哪一步啦?”林晓一边喝酒一边问道,这里的酒喝起来甜甜的,一点都不醉人,全当饮料喝了。
周允墨道:“我试了很多办法,最后发现要想马车不颠簸,就要减轻马车的震动,我试过用一些比较有弹性的材料来隔绝在车身与车轮之间,不过效果都不太理想。”
林晓一听,这就涉及到减震方面的知识了,在现代的时候对这方面并不了解,试着提议道:“我听说世家出行都是用乌眼兽拉车,据说可以日行万里,想必那个车子肯定不颠吧?”
周允墨摇了摇头:“那车是用软金石打造的,可塑性很强,既坚固弹性还高,是很不错,可是那造价多高呀!用到廉价的马车上,成本太高了,不能普及。”
林晓又仔细回想了下现代汽车的减震装置,可惜也不是很明白,只能结合自己的理解试着启迪下他,“那有没有想过在车轮上包裹你之前说的那种比较有弹性的材料?”这个就是借鉴的轮胎的原理了。“或者车底安装上弹簧,就是这个样子。”说着用刚刚的硬笔在书上画了弹簧的样子,“我之前无意间见过这种,如果材质合适的话,可以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对于无法解释的东西,暂时都甩锅给无意间吧。
周允墨本来就是研究了很久的,一听林晓的点拨马上就有了很多新的思路,高兴的道:“林大哥你真厉害!要不和我一起研究吧,我觉得和你一起很快都能出结果了!”
林晓看自己半桶水的建议能派上用场也很高兴,不过他那点底子可经不起抖,连连摇手道:“我就是随便这么一说,具体研究还不是要靠你!就不给你添乱了!等有了成果,一定告诉我!”
“当然没问题!”周允墨高兴的答道。
两人又就其他的一些研究做了深入的交流,聊的很投机,一向自诩八面玲珑的符明远生生插不进话。
郁闷的符明远:我一定是上了个假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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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允墨的终于写完了,大家不妨猜一猜他的作用是干什么的了?
下章开始收拾无法无天的林宝如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