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刺(修改版)

作者:晴川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为收藏文章分类

    九,又见罗密欧



      约克小公爵的目的地是法国,不过即然他的船已经沉了,那么,他去法国也没什么意思了,再说游泳去法国对公爵大人来说也不体面,所以,他干脆跟着我们回英国去。
      祖国在眼前了,我有事要同爱德华说。
      :“爱德华,钩子船长的大副认出我是同你一起走的,会否给你带来麻烦?”
      爱德华看着我,想了想:“钩子是我的问题,罗丝,你不必放在心上。”
      我咧开嘴笑:“是我去捅的马蜂窝,怎么能算在你帐上?”
      爱德华微笑:“不要紧,钩子即然知道你是从我船上去的,想必不会不炫耀他自己手段多毒辣,你大约也知道,他欠我的不只这一点,你替我讨还一点,我还没谢谢你呢。”
      我说:“爱德华,你既然没拿枪轰掉他的头,大约总有你不方便的地方吧?我可以在岸上为你解决他!”
      爱德华笑了:“正是这样,船差不多大,不一定打不过他,我不杀他,一定是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可是难道你没想过,既然对我不方便,对你可能也不方便,你不想知道?”
      我傻了一下,想一想:“没关系,我无名氏一个,不象你有一船人。”
      爱德华拾起我的手,轻轻印上一个吻,他说:“罗丝,我不值你做那么多。”
      呵呵,没什么,我既然招惹了麻烦,我当然会解决。
      给养用得差不多了,双脚终于又踏上陆地,趁爱德华忙的工夫,我四处游荡。
      终于在码头不远处看到蝎子号海盗船。
      钩子船长之所以叫钩子船长,不是因为他该长手的地方安了一只钩子,而是因为他的船叫蝎子号。钩子船长是蝎子尾巴上的那条毒而锐利的钩子。
      好,天堂有路你不走。

      汤姆与杰克一定是疯了,我回船上取钱的工夫被他两个盯上,就如两条蚂蝗一般,盯住就不松口。
      我说:“随便!我去买衣服!”
      用这个借口,有十个男友能甩掉十个男友,据说男人做什么都行,就是不能站着等女人试衣服,试上三二件他们就会缺氧腰疼头晕拉肚子之类的。这杀手戬使将出来,我不信这两人就受得住。
      我在服装店里试了不下十套衣服,一开始服装店伙计也瞪圆了眼睛,不过他们很快就认识到我确实是个女人,而口袋里也有钱,于是大量大量的衣服捧到我面前。
      汤姆与杰克脸色惨白,精神渐渐萎靡,可是这两个人,竟在服装店里找了个地方,轮流打瞌睡。
      我付了钞,老板娘替我穿戴起来,久违了鲸鱼骨的束腰,最后又弄了头金色的假发戴上。
      走出试衣的内间,我在镜前张望,然后在镜子里看到两个目瞪口呆的色迷迷的脸,回过头,笑问:“找死啊你们!”汤姆杰克这才回过神来:“这种衣服真能化腐朽为神奇!”
      我猜他两个是好心夸我美貌,只是用词表达不太到位,所以只是瞄准了肉厚的部位狠踹了两脚:“谁是腐朽?”
      汤姆与杰克一瘸一拐地跟在我后面,两人交流:“半条腿都木了,好狠的一脚!”
      :“我半边身子都酥了,好可怕的衣服。”
      :“这女子穿成这样子想做啥?”
      :“不知道,但想必不是要打架吧!我看她刚才飞起那两脚挺费劲的。”
      :“靠,不痛是吧?”我叉腰回头问两位记吃不记打的。
      两人立刻“嗖”地躲出老远,看他们的样子,又不象不痛,再动手揍他们吧,怕把他们打激了,可是不打他们,他们又这样欺人太甚。
      好吧,招手问:“两位过来告诉我,你们陪我去蝎子号时为啥要蒙面呢?”
      真正好使,这两个人,即时沉默。
      我再次勾我的手指:“两位,我有两个问题,已经说了一个,第二个问题是,你们俩儿跑到爱德华的船上做什么?两位可以各选一个回答,我听够了支支吾吾无可奉告什么的,两位,我认为我现在火气很大,如果总是一肚子疑问,是很危险的。”
      话音未落,汤姆已抢答道:“我们去爱德华那儿,是为了买远洋舰!”
      我愣了:“去爱德华那儿买?为什么不直接到热那亚买呢?”
      汤姆道:“杨欢有一次不小心在抢劫热那亚的船只时露面,所以,热那亚成了他的禁区,而爱德华,恰好有意大利的私掠证。”
      我无话可说,只得转头看杰克,杰克显然很憎恨汤姆抢了好答的问题,他咳了一会儿,说:“钩子,是海神的儿子。杨欢暂时还不想让海神知道他有买武装舰的打算。”
      我想了一会儿:“你们商队的安全,一向由海神负责?”
      杰克沉默。
      我说:“杰克,你态度不好。”
      杰克涨红脸,半晌道:“船不许说的,我不能说。”
      叹口气,算了,杰克也算忠勇可嘉。
      我一甩裙子,进了港口最好的一家酒馆,往吧台前坐定,从台子上拣起一只鸡蛋,居然正好能塞进年轻漂亮的小伙计那张得老大的嘴巴里。
      然后我说:“朗姆酒!”
      小伙计手忙脚乱地想把那鸡蛋取出来,看起来不太容易。
      我身后有人惊叹:“这个女人真肯下本钱啊!多少钱一宿啊!”
      “啪啪”的嘴巴声,然后是一阵熙熙攘攘,不用回头我也知道是汤姆与杰克在清场。
      我用手一拍桌子:“朗姆酒!”
      小伙计吓得一抖,然后嘴巴终于闭上了,半个鸡蛋清从他嘴里流下来,他吐出嘴里破碎的鸡蛋皮,决定不再大惊小怪,倒了一杯朗姆酒给我。

      我得意扬扬地坐在吧台前喝酒,我长得好我知道,虽然只是些对女人没啥见识的海盗与水手的眼睛,可这赤裸裸的欣赏,仍然令我快乐,唉,我确实不是什么高雅的女子。
      我虽然没什么智慧——不,应该说没什么心机,要论智慧,只要看看我那无敌的剑术就知道了,这世上有些人精于做事,有些人精于为人,学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说我傻,那是不对的。
      我虽没什么心机,可是我懂得如何杀人。一个女人,只懂得杀人,其实是有一点悲哀的。不过懂得一样,总比一样不懂强。
      唉,为什么我懂的是杀人?而不是衣服帽子什么的?
      切,若是会那些,此时此刻便只得卖肉为生了。
      乱想之中,汤姆杰克已大告吃不消,过来向我深深一鞠躬:“拜托你离开这里吧!我们打人打累了!”
      我喝一口朗姆酒,面无表情地酷酷地:“我在等一个人,他不来,我是不会走的!”
      汤姆被我的幽默刺激得头发“唰”地一下竖起来,非常壮观。
      而杰克,只是叹口气:“罗丝,你是在等钩子吧?你穿这种衣服,腿都抬不起来,不等你站起来,脑袋已经被人削掉了。钩子或者比你的刀法略差,但没差到你可以坐着打败他的地步。”
      我白他一眼,这个杰克,平时不爱说话,心眼倒是不少,一下猜中,我要杀掉钩子,免得给爱德华带来麻烦。
      不过,我没杰克想的那么笨,我有我的想法,对于格斗与杀戮,我有我的经验。
      杰克喃喃地说:“再说,他也不一定会来这里。”
      会来的,那么辛苦危险赚来的钱,又是那么多的钱,一定会到最好的酒馆喝最好的酒,找最好的女人,比如:我!
      当我喝下第三杯朗姆酒,面色开始绯红时,漂亮的钩子船长进来了。
      我正在问汤姆:“杰克哪去了?”
      汤姆忽然咳一声,把脸转到一边去。
      我回头。
      修长的身材,漂亮的脸蛋,清亮的眼睛,笑起来嘴角有个小酒窝,好一个英俊可爱的小海盗。
      我微笑轻轻扬起一只眼眉,一个人的眼睛只要比别人的大百分之二十,就会吸引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目光。
      钩子向我看过来,可以看见他那蓝色的眼睛里贼光一闪,然后,他露出他那迷人的小酒窝,向我走来:“小姐,一个人?”
      我慢慢转过身,微笑:“一个人和一颗寂寞的心!”
      钩子的脸在我回过身时微微一呆,他大约是觉得这张脸很面熟吧?不过在这个时候发呆,只会让一切更易处理。
      我的大裙子有一处折叠,看起来只是普通的皱褶,我却用刀在这皱褶深处又割了一刀,这样,我就可以伸手从这儿裂口处轻松抽出我的刀。
      钩子疑惑地:“我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我轻轻答:“你的船上!”一刀刺去,钩子已惊觉事情不妙,本能地举臂来挡,若是寻常刀剑,被他这一挡,或者可以幸免,这把凌利非常的□□真是宝物,那么粗壮的一条手臂,就象切一根肉肠一般地切了下来,但这一挡还是让我的刀失了准头,钩子弯下腰,惨叫一声,捂住腹部。
      我抽刀,血染红钩子的衣裳。
      想不到这一刀还要不了钩子的命,不过这也没什么,小小插曲,救了不钩子的命,你见过肚子中了一刀的人还能抵挡第二刀吗?
      我不喜欢杀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人,但是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我也不会坚持不杀一个没有抵抗能力的人。
      我第二刀向钩子的心脏刺去。
      钩子,先切了你的手臂是我不好,给你个痛快死做补偿吧。
      我听到汤姆的尖叫声。
      一支剑拦住我。
      一支奇怪的剑,我从未见过那样古怪的东西,剑头分叉,剑身扭来扭去象条蛇,这是什么玩意儿?
      可是这支奇怪的剑,居然挡住了我的刀。
      首先,它能挡住我的刀,证明它的坚固程度很可观,其次它来得及挡住我的刀,证明它的主人的剑法相当不错。
      让我们来看看剑的主人:
      那是一个黑发水手,我从来没看见过那么丑的人,他的脸好似被人用饼锅拍拍拍,拍得扁扁的肿肿的。不过那双眼睛——那双眼睛可真是与众不同啊,如果说杨欢的蓝眼似蓝天大海,这个人的眼睛就是无尽的黑暗与永恒的宇宙。
      他黑眼睛里的冷冷的寒光,似秋夜的星光闪烁,那样神秘遥远那样冷酷无情。
      好一个酷毙了的衰哥啊!
      我慢慢地回刀,我坐着,暗算别人当然方便,可是被别人暗算就十二分地危险了。我想找个机会跳下来,不过一个能逼得我想跳下座位的高手,是否会给我站起来的机会呢?
      汤姆杰克,出来抵抗二秒钟啊!
      汤姆呆呆地没有动,而杰克刚刚出现在门口。他们好似没看到眼前的黑发人,也没看到我,他们的眼睛只盯着躺在地上的钩子,还有抱起钩子的——杨欢!!!
      杨欢!!!
      罗密欧,为什么又是你?
      我面前人影一晃,我的心脏呜咽一声,完了,我这一走神,足够那黑发人切掉我脑袋十次的。
      但是不!
      那黑发人,不但没冲上来给我一剑,反而退后一步,他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们出去比试一下!”
      你见过绅士吗?我见过,我在舞会上见过:“请您谢谢对不起。”都是绅士,你在战场上见过绅士吗?请您先开枪,谢谢不用,我们一起开吧,对不起,我打中了您的屁股。
      切,我今儿终于在战场上见到绅士了,明明可以把坐着的我切成一块块,他非要我站起来出去同他打一仗,决定倒底由谁来切谁!
      好吧,我再看一眼那黑发人,咦,长得好似也没那么难看,我问他:“我叫罗丝,你是谁?”
      黑发人迟疑一下:“他们都叫我,狼头!”
      靠,还狗头呢!
      我跳下凳子来,向汤姆与杰克微笑:“对不起,我不知道钩子是你们的朋友!”
      汤姆与杰克瞪大眼睛看我,有惊讶有伤痛,也有一丝歉疚,不用客气汤姆杰克,没关系的。

      我问狼头:“决胜负还是决生死?”
      狼头的眼睛里有一种尖锐而冰冷的光,他说:“只要有人认输!”
      打到有人认输,就是说如果他不肯认输,我就得把他杀掉才算赢。
      我笑:“那么,我认输可好?放我走吧!”
      狼说:“让你的刀对我的剑说吧!”
      杨欢说:“狼头,让她走!”
      狼不说话,用狼的眼神看着我,你看过一条狼看着人时的样子吗?象看一块肉的样子。
      他听到杨欢的话后,就象一条狼看着一块肉似的看着我,他不舍得放我走。
      我大笑:“放我走?狼头,我怕你没这个能力!”
      那个本来打算后退的脚,忽然顿住,然后坚定地举起他的剑。
      杨欢抱着钩子,用一种悲怆的眼神看着我,然后他说:“狼头,我带钩子回去,你自已保重!”
      他走了,我在他身后问:“我呢?我要不要自己保重?”
      杨欢说:“你杀个够吧!”咬着牙说的。
      悲怆的。
      为了什么,杨欢?
      我杀了杨欢的兄弟,我是不是应该高兴?
      回过头来看狼头,一个人如果没有杀气,就无法在一声决生死的决斗中取胜,输了,就会死,我此时此刻是不是有点想死?
      我的父亲,我的朋友,我的——爱人?
      悲伤让人疲惫,有时,我也会想休息。
      不过,如果我死了,不过是让仇者快亲者痛。虽然我没有亲人,我不喜欢我的死给他人带来快乐。
      好吧!
      我用刀轻轻割裂裙子,然后将大裙褶一把扯下,露出里面的紧身男装。
      松手,红色罗裙随风落地。
      让我,再一次面对杀戮,再一次面临流血与死亡!看看我的手,会送谁的命!

      从未见过如此妖异的剑法,流动如水波,狠毒如蛇蝎。
      不过好剑法就是好剑法,我认识不认识也是一样,刀与剑最重要的都是力量、速度与技巧,有些人喜欢练各种奇怪的花式,而我,只喜欢一刀挥出去,所带起的风声。
      那风声让我觉得自己象一只鹰。
      风声让我觉得,我已经划破了空气,与光阴同步。
      狼头的进攻与后退都很有章法,他的剑术与步法的配合也十分的好,如果他的剑再快一点——就是同我的刀一样快,我就会完蛋,可是他的剑术就是不能快那一点,所以我还活着!他的剑术为什么不能快那么一点呢?这很简单,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可是太过机灵的人会绕过困难,走容易的路,结果当然会慢。
      狼头的剑招太灵活,每一招都不肯使老,如果你的剑招不使老,力量当然不能全使出来,如果力量保留一点,速度就会也保留一下,如果是同比自己差一点点的人打,当然没有错,可是,我与狼头棋逢对手,他不能尽全力,我却毫不在乎自身安危,任何人,只要给我的宝刀砍上一下子,即时失去战斗能力,就算拼着挨上一剑,两人都受伤,最后胜的也一定是我。
      狼头的这种剑法,赢不了我。
      我听到刀切割空气的声音,就会忘掉一切,包括杨欢,那一刻,我的眼里,只我的刀与狼头的剑,狼头的剑,每一次进攻都试图让我以为他要攻击的并不是他正在攻击的地方,而我,并不在乎!
      他给我当胸一剑,如果我招架,他的剑会向改向上刺的我眼睛,或转向下刺我肚子,可是我一点也不在乎,他的剑会改变航线去到哪里,我只是一刀砍向他的大头,他躲闪不可,如果他不能刺到我的要害,两个人都受伤,死的会是他,不是我。
      我的目地,并不是挡住他的剑!
      我只是,要杀、死、他!

      对不起,狼头,我并不恨你。
      只是这把刀,有自己的意志,它不喜欢输,也不喜欢绕弯子。
      狼头渐渐开始绕着我的刀走,躲闪一次又一次,抵挡我的刀会令他身形一顿,剑招步法涩滞,不抵挡,又成了逃跑,他流下冷汗,我快要赢了。
      他怕了,退了一步又一步。
      我双手握刀,劈下去,他躲无可躲,不得不举剑来架。
      刀本来就比剑重,他一只手抵挡我双手的力量,这一刀,他硬生生扛住,可是他握剑的手掌顺着剑柄滴下血来。
      拿剑的手震裂虎口受伤!狼头的攻击力与防御力即时降到最低。
      绝不容情!
      我发出一声低喝:“杀!”
      刀劈下去,劈向狼头的脖子。
      狼头一手拿剑来挡,一边身子后退,人的能力有限,同时做两件事,会两件事都做不好。剑从狼头手里飞出去,刀仍劈向他的脖子。
      问什么决胜负呢?我的刀一向那样狠辣,根本没有点到为止那回事,而且狼头的功夫太高,我不可能留余地给他。即使狼头肯认输,也不可能完整地活下去。
      惨叫声。
      我不想听到的惨叫声。
      狼头跌倒在地。
      他身上趴着后背挨了一刀的杨欢。

      杨欢!

      一刹那儿,我觉得空气抽离,我看到血,我看到血大量大量地涌出来,杨欢穿的那件咖啡色的外衣上,一大片的血渍好似有自己的生命一样,飞快地成长,伸展,渐渐染显半边衣服。
      总是有办法更重地刺痛我的杨欢,他其实可以在我背后给我一刀的,我不可能应付两个人。
      如果他在我背后给我一刀,我会比较不痛!
      他选择让我刺他一刀。
      即然已经是敌人了,无法选择,你为什么不肯好好地做我的敌人,让我好好地憎恨你,让我以更正常的方式来完成这场争斗呢?
      让不论你死或我死都可以死得痛快,让活着的人,不管是你是我,都可以品尝胜利,不好吗?
      你他妈的救走我所有的对手,然后死在我刀下是什么意思?
      你倒底是希望我活着还是希望我站在这儿,给你的朋友们用刀慢慢切成一块块?
      我憎恶你!
      下次让我遇到你,即使是在地狱遇到你,我会用刀在你身上刻下憎恨这两个字!
      只怕,我再也无法遇到他。
    插入书签 

    ←上一章  下一章→  
    作 者 推 文


    该作者现在暂无推文
    关闭广告
    关闭广告
    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阅读
    wap阅读点击:https://m.jjwxc.net/book2/20301/9
    打开晋江App扫码即可阅读
    关闭广告
    ↑返回顶部
    作 者 推 文
    昵称: 评论主题:

    打分: 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本文相关话题
      以上显示的是最新的二十条评论,要看本章所有评论,请点击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