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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暮色沉得彻底时,师专的教学楼已经静了大半。走廊里的声控灯随着苏默的脚步亮起,昏黄的光在墙壁上投下晃动的影子,又在他走过后果断熄灭,只留下一路深浅交替的暗。他在三楼拐角停住,推开了那间常年没人用的空教室——这里靠窗的位置能看见整片操场的路灯,光线刚好够他写字,也足够隐蔽。
教室门“吱呀”一声开了,粉笔灰混着旧木头的霉味扑面而来。他没开灯,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摸索到窗边的课桌,坐下时,椅腿与水磨石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在寂静里格外清晰。月光从高窗漏进来,在桌面上铺成一层薄薄的银霜,刚好照亮他摊开帆布包的手。
他从包里掏出三样东西,动作轻得像在摆弄稀世珍宝。一叠浅绿色的方格信纸,是校门口杂货铺买的,五毛钱一本,纸页边缘带着未裁齐的毛边;一瓶英雄牌蓝黑墨水,玻璃瓶身磨得发雾,标签上印着“上海墨水厂出品”的字样;还有支暗红色的钢笔,笔帽上的镀银早已磨损,是他考上师专时,父亲用半个月工资买的礼物,笔尖被他磨得圆润,写起字来格外顺手。
苏默将信纸在桌面上铺平,用指尖一遍遍抚过纸页,压下折叠的褶皱。他拧开墨水瓶,醇厚的墨香混着淡淡的腥气散开,和教室里的粉笔灰味交织在一起,成了独属于他的“创作气息”。钢笔吸墨时发出“咕噜”的轻响,他捏着笔杆晃了晃,再用备好的废纸拭去笔尖的墨滴——这是他写文章前的习惯,总怕多余的墨汁弄脏了纸页。
一切准备就绪,他却迟迟没有下笔。钢笔悬在信纸上方半寸,笔尖的墨珠在月光下闪着细小的光。他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鼻腔里满是墨香与旧木头的味道。脑海里翻涌着纷乱的画面:赵峰摔在地上的红玫瑰,林晚晴转身时挺直的背影,还有她那句“内敛而真诚的交流方式”,像颗石子投进心湖,漾开一圈圈涟漪。
他睁开眼,目光落在信纸顶端的方格上。那些整齐的小格子,像一个个等待填充的秘密。他想起初遇时,她弯腰捡《朦胧诗选》,阳光透过梧桐叶落在她发顶;想起清晨广播站的电流声里,她念“致橡树”时的温柔语调;想起图书馆里,她蹙眉读《欧洲文学史》时,光斑在书页上晃动的模样;想起支教时,她蹲在泥地上,握着孩子的手写字的专注。这些画面像电影胶片般在眼前闪过,最终都化作了笔尖的底气。
笔尖终于落下,蓝黑色的墨水在浅绿色的方格纸上洇开,字迹工整而沉稳。他写得极慢,每一个字都要在心里反复斟酌,仿佛笔下不是信纸,而是他小心翼翼捧在手心的心事。
“林晚晴同学:
冒昧写下这封信,望你原谅我的唐突。我是校园里无数个默默关注你的同学之一,或许我们曾在图书馆擦肩而过,或许我曾在广播声里听过你念诗,又或许,你从未留意过我的存在。但这并不妨碍,你的光芒曾无数次照亮我灰暗的时刻。”
写到这里,他顿了顿,笔尖悬在“灰暗”二字后面。他想起自己刚入学时的局促,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连回答问题都要紧张得结巴,是她在广播里念的那些诗,让他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找到了慰藉。他轻轻呵了口气,继续写下去。
“还记得新生报到那天,梧桐树下落满了叶子。你弯腰帮我捡起被风吹散的书本,指尖擦过我手背时,带着点微凉的温度。那时候阳光刚好穿过叶隙,落在你发顶,我忽然就懂了‘光风霁月’这四个字的含义。从那天起,你的身影便住进了我的眼里,再也没走。”
他不敢写得太直白,怕唐突了她,只能将汹涌的爱意藏在含蓄的叙述里。他写清晨六点半的广播,“你的声音穿过电波,带着电流的杂音,却比晨曦更先照亮我的世界”;写图书馆的侧影,“你蹙眉时,我便跟着紧张;你微笑时,我便觉得整个书库都亮了起来”;写向阳小学的支教,“你蹲在泥地上教孩子写字,阳光落在你睫毛上,那是我见过最动人的模样”。
墨水瓶里的墨水渐渐变少,信纸也写满了两张。他的手臂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而发酸,指尖也沾了些墨渍,可他浑然不觉。他想起读诗会上,她念席慕蓉的《初相遇》时的模样,那些诗句像为他量身定做的注脚,他提笔,将那句最触动他的话写了上去:
“席慕蓉说,‘美丽的梦和美丽的诗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于我而言,你就是那场可遇不可求的梦。我见过你在广播室里的专注,见过你在图书馆里的沉静,见过你对孩子的温柔,这些细碎的片段,拼凑成了我整个青春里最珍贵的宝藏。”
信的末尾,他犹豫了很久。原本想写下“我喜欢你”,笔尖落在纸上,又被他用力划掉,墨渍在纸上晕开一小团黑。他重新写道:“写下这些,并非奢求什么回应,只是想让你知道,在这座校园的某个角落,有人因你的美好而感激这个世界。愿你永远保持这份纯粹与温柔,被世界温柔以待。”
落款处,他写了“一名仰慕你的同学”,没有日期,也没有班级——他不敢留下任何可能被追溯的线索,怕这份隐秘的喜欢会给她带来困扰。
放下钢笔时,窗外的路灯已经熄了大半,只剩下操场中央那盏还亮着,昏黄的光透过窗玻璃,照在信纸上。苏默拿起信纸,借着微弱的光逐字逐句地读。读到“泥地上教孩子写字”时,他忽然觉得“泥地”二字不够雅致,想了想,改成了“黄土之上”。还有“感激这个世界”,他觉得太过直白,换成了“觉得这个世界格外值得眷恋”。
改完后,他总觉得第一遍写的字迹不够工整,有些字因为紧张而发颤。他咬了咬牙,重新铺开两张新的信纸,决定誊抄一遍。这一次,他写得更慢,每一个笔画都力求完美,连标点符号都格外讲究。月光渐渐西斜,教室里的光线越来越暗,他不得不凑近信纸,鼻尖几乎要碰到纸页,墨香钻进鼻腔,让他昏昏欲睡,却又强撑着精神。
终于,第二遍誊抄完毕。他将两张信纸对齐,沿着折痕轻轻折好——折成了刚好能装进信封的大小,边角对齐,没有一丝褶皱。信封是中午买的,米黄色的牛皮纸,上面印着细碎的梅花纹,他从帆布包里掏出来,将信纸小心翼翼地塞进去,生怕折坏了边角。
写信封时,他特意换了种更工整的字体,刻意隐藏了自己平时的笔锋。“中文系962班林晚晴收”,每个字都写得横平竖直,像印刷体一样标准。他对着信封看了很久,想象着她收到信时的模样,或许会疑惑是谁写的,或许会笑着读完,又或许会随手放在一边。可无论怎样,他都觉得足够了——他终于把藏在心底的话,好好地告诉了她。
苏默将信封紧紧贴在心口,闭上眼睛。教室里静得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像擂鼓一样,震得胸腔发疼。他想起自己躲在梧桐树下听广播的清晨,想起在图书馆角落守望的午后,想起初雪夜里写下的诗句,那些孤独而隐秘的时光,都在这一刻有了归宿。这不是一时冲动的告白,而是他用整个青春酝酿的心事,是一场以文字为武器,对抗怯懦与自卑的战役,而他,终于打赢了这第一仗。
窗外泛起鱼肚白时,他才收拾好东西。将钢笔、墨水瓶和剩下的信纸放进帆布包,然后小心翼翼地将信封放进内侧的口袋,那里有他的体温,能护住这封承载着他所有心事的信。他走出教室,走廊里的声控灯随着他的脚步亮起,又熄灭。校园里很静,只有清洁工扫地的“沙沙”声,和远处食堂传来的炊烟声。
收发室的门刚开,李老师正拿着钥匙开门。苏默快步走过去,将信封递进绿色的邮筒里——邮筒上印着“中国邮政”的字样,投信口还带着清晨的凉意。信封落进邮筒的瞬间,发出“咚”的一声轻响,在寂静的清晨里格外清晰。
苏默站在邮筒前,看了很久。太阳渐渐升起,金色的光芒洒在邮筒上,也洒在他身上。他摸了摸内侧的口袋,仿佛还能感受到信封的余温。他知道,这封信会带着他的心事,穿过校园的林荫道,送到她的手里。而这场以文字为舟,以岁月为河的暗恋,就此扬帆起航。
“不,还需要修改”,他手忙脚乱的把信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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