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吃瓜
几日后,摄政王送来的这些美人都一一离开了沈府。
但因为沈耀少爷之前特意打过招呼,无人敢赶方芸娘,俱好声好气地招待着她。现在,这整个院子自然而然地都属于方芸娘了。
看着原本住满了姑娘的屋子,此时变成空荡荡的,方芸娘轻轻捂唇,满意一笑。
现在总算是没人可以和自己争了,她相信只要自己坚持,就一定可以等到沈行之。
一想到此,方芸娘脑海里就出现了一个飒爽而立的男子,她的心跳登时变得扑通扑通的,将帕子在手中揉个不停。
左思右想之后,她还是扔了帕,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提裙去寻沈行之。
谁知一走到花园,方芸娘就和明乐碰了个正着。两人面面相觑,眼里都是震惊。
明乐先是诧异,随机反应过来。也对,沈行之那么喜欢方芸娘,好容易让她来了沈府,怎么可能不留下她。
不过明乐本也不在乎这件事,所以客套地向方芸娘行了个礼后,就转身走了。
方芸娘停留在原地,震惊地迟迟没有回神。她本以为自己是唯一留下的那人,可明乐为何也能留下来?
甚至就在刚刚,她还在幻想着之后能长久地陪在沈行之左右,有朝一日……谁知美梦竟然转眼成空。
方芸娘眼眶立时红了一半,仿佛受到了什么大委屈般,哭哭啼啼地转身回了院,又找了杏雾去探听消息。
杏雾见总算盼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立时精神抖擞地去查,再殷勤地来向方芸娘汇报。
方芸娘听罢,脸色全然阴沉。但事已至此,也不是方芸娘能阻拦的。万幸的是,沈公子拒绝过的美人才女不知凡几,明乐如今样貌只能称一句清秀,又怎么可能入得了沈公子的眼。
方芸娘的心安稳落回原处,才终于又可以冷静地分析。细细想来,这也不全然是一件坏事,自己正缺少遇见沈行之的机会。
而那明乐又对自己毫无威胁,自己正好可以拿明乐作筏子,不时去看看明乐。只要去的次数多了,总能有几次可以碰到那个人,到时候近水楼台……
方芸娘眼角一挑,沁出点点笑意。不急,此事可得仔细筹谋一番。
见方芸娘沉浸在她的思量中,没有注意到自己,杏雾默默退后一步,低头遮住眸中波光。
自打听到方芸娘会留下的消息,杏雾就心急火燎,四处想法子想调到方芸娘身边伺候。可谁能想到,这明乐瞧着不声不响的,竟也被留了下来。
甚至,明乐可是被沈公子亲自放话留下来的呢!既然如此,那自己究竟还要不要来方芸娘身边……杏雾迟迟定不下心思,又在心里左右衡量着。
明乐的存在自然也瞒不过府中众多下仆的眼睛,这可就引来众人对明乐的种种揣测了。
大厨在旁听得嗤笑不已,他可不信公子喜欢的是明乐:“你们还真信那明乐能和公子扯上关系?”
其他人不服气了:“那你给出个合理的猜测来?”
“这还用得着猜?那当然是芸娘心善啊!那明乐又没个去处,说不准一出府就冻死在哪条巷角了,芸娘怎么舍得坐视这种惨案发生?”
“这方芸娘留府的消息刚定下来,后脚就又传出明乐也被留下来了,这前前后后的关系还非得真让我说透,你们才能理清?”
另一人仿佛被启发了什么似的,合掌大叫道:“而且你们发没发现,那院里现在主人是谁?是方芸娘!明乐可是被赶出来另寻府院的人!”
是这个理!众人也都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想也知道,和公子有关系的是方芸娘,那明乐又和公子攀不上半分交情。
所以应该是芸娘凭借公子对她的喜爱,特意求了公子让明乐留下的,原来这是沾了方芸娘的光啊。
这厢,明乐搬进了一个新院子里。因为之前那个院子地处偏远,沈行之就把明乐安排到了一个离他近的院子,平日里可以多看护一些,而且明乐出门也比较方便。
明乐已经很久没有躺过像这样舒适的床褥了。这张大床仿佛主动在引诱着明乐似的,让明乐趴上去就再不想起来,直接卷起被子就此睡去。
可惜明乐也只才舒服了一日,第二天一大早就得去找沈行之。
明乐委实不想面对现实。她长长叹了口气,一头栽进松软的枕头里,心中是一万个不想去。
但她又不能违背,于是只能留恋地蹭了蹭枕头,然后从床上爬起来,迈着沉沉的步子走出房门。
刚进沈行之的院子,明乐就感觉心情是难言的压抑紧张。
没承想,书童走到明乐面前,面带一丝难色:“实在抱歉明姑娘,可是公子还在和张谋士商谈。”
嗯?天赐良机!
明乐眉梢一扬,心中喜意滋生,忙说:“没关系,那我就先……”走了。
书童生怕明乐认为被轻慢了,忙不迭打断了明乐的话,毕恭毕敬道:“明姑娘不若稍作等待,先喝些茶,奴才已经给您摆好几样点心了。”
明乐转身欲走的身影顿时僵住了。沉默过后,她哦了一声,讪讪地跟在书童身后,被书童引到了另一个屋子里。
喝着热腾腾的茶水,明乐等得无聊,本只是想抬头随便看看周围景致,可一看到那摞成堆的书,明乐立时被唬了一跳。
整间屋子干净整洁到纤尘不染,东西都规规矩矩摆得整齐。阳光透过窗户,把光汇集在那四方书桌上,就连桌上的书都按照大小排成了序。
应是有点子固执在沈行之身上的。
回忆一股股袭来,是明娘子揪着明乐耳朵在絮叨。
【“你这个小泼猴,怎么又把你身上弄这么脏了。瞧瞧人家隔壁沈小子,人长得好看,还斯斯文文的,娘真恨不得让他当我家小孩。”】
明乐克制不住地心生钦佩,瞧瞧,这就是众人夸赞的别人家孩子啊!
一瞬间,明乐都差点觉得整间屋子带上了仙气。她屏气凝神,立时坐得端端正正,似模似样地观赏着这屋里挂着的一幅幅书画。
最后,再慢慢喝下一小口茶,砰地搁于桌上,明乐双目熠熠,喟然长叹一声:“好画!”
反正周围也无人,明乐索性彻底丢掉了伪装,也不怕被别人笑话。
书房里
张谋还在喋喋不休地炫耀,意图引起沈行之的兴趣:“真的,浑身都是奶白色,白手套,粉肉垫,偶尔发点小脾气。唉,就是太不讲礼貌了,一见了我就缠着不让走,黏人得紧……”
语罢,张谋暗暗瞥了眼沈行之。
竟然还无动于衷?
张谋啧了一声,不甘心地又补了一句:“你真不想养?我家白白生的这几只可有人抢着要呢,我是特意给你留了一只。”
“无趣。”沈行之头也不抬,面色平静地又看完了页书。
“诶不是,你再考虑考虑。不然我真送给其他人了?我真送了,真送……”
见不管自己怎样劝诱,沈行之都不予理睬,张谋士只能仰天长叹,无奈地塌下肩来。
他这兄弟啊,自小就只爱捧着本书,莫说女色,好像对这世间一切都不感兴趣,从不纵情玩乐,近乎苛责地严格要求自己,一步步考上了进士。
谁知好容易艰难地一路走来,终于成了翰林,却又被上级刁难,被迫闲在家里。
张谋士听说后,心中就咯噔一跳,立时赶来沈府,生怕沈行之就此一蹶不振。来时路上,他左思右想后,才愿意忍痛贡献出一只猫猫来安慰沈行之。
谁知是自己白费心思了,这苦主竟比他还淡定。哪怕到了这番境地,还能一如往常,仍旧镇定地坐在书桌前读书。
……可是哪怕你学的再多,也没用啊。就如今这情形,谁还敢重用你?
而且沈行之聪明过人,加之家学渊源,明明可以在商业上取得一番成绩。现在却要在这里白白耗着,指望着人家宽宏大量放你一马,不计前嫌地允许你去翰林院,这值得么?
张谋想劝沈行之不如就此放弃,另寻出路。可话才刚溜到齿间,就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已经能想到沈行之会如何拒绝了。
唉,也不知这样坚持有什么意义,行之他内心究竟是在等着什么机会来到呢?
张谋士一哂,索性也不白费口舌了。
可他刚刚长篇大论,早已说得口干舌燥,连忙低头咕咚咕咚灌了自己几杯茶水。等张谋再抬头时,眼尖地瞥见旁边屋子里竟然坐了一个小姑娘。
那个小姑娘坐在窗边,有几缕发丝垂在耳后,轻轻随风飘动着。就是隔得远了看不清侧脸,只能知道她懒懒地一手支起下巴,似在认认真真观赏着什么东西。
张谋:!!
一瞬间,所有疲惫全都消失,张谋立时又来了精神。
他起了兴趣,满脸都充满了看好戏的意味:“沈兄府里什么时候藏了这么一位,嗯?你们,咳……”
张谋士眼睛雪亮雪亮的,呈现出四个大字——
必!定!有!染!
插入书签
张谋士,姓张名谋,热爱吃瓜围观看戏起哄的普通群众,偶尔会顺手牵牵红线神马的 OvO
无论瓜大瓜小,总能循着瓜的香甜气息而来,抢占c位近距离吃瓜赏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