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BOYS]时初

作者: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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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3.易先生是弟弟2


      从不。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秦月是去寻死的,在明确的知道这一点后我开始莫名其妙的讨厌这个女孩子。毫不爱惜自己,毫无生存价值,甚至还喜欢自虐的女孩子,我厌恶至极。
      谁会知道多年后的我也会有一天成为这样的人呢?
      手腕流出鲜红血液时,我隐约看到了秦月有意无意上扬的嘴角。从她的表情来看带着些许病态和开心,这样一个人我真想叫那时候的王俊凯从她身边离开。
      只可惜,那时候的千玺也阻止了我。
      有些时候阻止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劫只需要一句话吧。
      千玺说:“如果现在站在你对面的人是朴灿烈呢?你还会不管不顾吗?”
      再次回到病房的时候他们都已离开,千玺一个人抱着轻松熊躺在床上侧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鞋底与瓷砖摩擦发出轻微的声响,他迅速的转过头来对上我的目光。一个清浅的笑容短暂绽放又很快消失。
      “我还以为你走了。”
      坐到病床前我看着他用玩笑的话语道,“是我们的易先生恨不得我走吧?”
      对面的人没说话,闹别扭似的把头转到了一边。拿着前不久王琪买来送我的千玺Q版挂链故意在他面前显摆,谁知道千玺这货特别不谦虚说:“这是谁啊,怎么这么帅?”我瞬间就石化了,一定是跟王俊凯和王源待的时间太久了,自恋原来还真会传染......
      接下来的整个晚上我都没受到什么人身攻击,不是因为千玺的嘴巴变得仁慈了,而是我实在是太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早上了,身上披着薄薄的毛毯,千玺还在睡觉。
      千玺出院的时候来接他的人不是爸爸妈妈,而是经纪人。在经纪人办完出院手续后,千玺还没来得及吃一顿早饭就匆匆离开了这个到处都充满了绝望的地方。
      离开之际我感受到了经纪人灼热的目光,我也很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看着我。所有人眼中的大明星易烊千玺是不会和我这种什么都不是的学生走在一起的,所以我决定让他们先走我在磨蹭一会儿就回去。
      这道理千玺也明白,即使心里不愿意在经纪人面前也无可奈何只能乖乖听话。在他踏入娱乐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很多事情是不能够光明正大的呈现出来的,这是他当初选择的人生道路,怨不得别人。
      他啊,必须接受。
      看着坐着轮椅的千玺越走越远,回神之际一个小小的手抓住了我的裤子。我吓了一跳,脑海里那些恐怖片的东西统统浮现出来。
      等到那个小小的,喏喏的声音响起之后我才确定抓住我的是个人不是鬼。
      “阿姨,你能给我买糖果吃吗?”弱弱的,带着请求的声音。
      低头去看抓住我那孩子,两只眼睛一眨一眨的漂亮的很,小小的脑袋上在这个夏季里带着一顶冬日里会带着的织线白色帽子。
      蹲下身子想要进一步的询问她,却不料到几个护士的赶到将这小家伙给抓了回去。临走前还不忘了跟我约定下次再来的时候要给她带糖果吃,单纯的笑容让我无法忘记。
      后来跟前台的护士询问才知道,那孩子叫孙希只有五岁却得了障碍性贫血,需要找到合适的骨髓才能继续活下去。世界虽大,让人们有更多探索的时间却还不够多。
      护士门还告诉我,她是个单亲家庭的女孩儿。她只有妈妈却没有爸爸,母亲白天要出去工作只有晚上才会回来陪她,末了她还好心的叮嘱我如果可以有时间就来陪陪这孩子。
      我想我会的。
      会来看看这个孤单的小女孩,因为我也同样的孤单。
      走出医院我伸了个懒腰,我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肚子心想要不要叫陈依依出来吃饭。从包里掏出手机后发现没有电了,于是我便在一家早餐店买了一碗杂羊汤,一个小饼,一个人坐在店里吃了起来。
      如果不是遇上王琪那小妮子,我想这顿早饭我会吃的非常舒心。
      一身标准的运动服,爽朗的短发让人看起来像个假小子。那双明亮干净的眼眸才是她最大的优势,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的父母没有给予我这样一双漂亮的眼眸。
      “倾伊姐!千玺呢?他怎么样了?我给他发短信他也不回我,打电话也不接,急死我了!”她那张小嘴和机关枪似的,打出来的子弹全部一颗颗射中了坐在她对面的我身上。
      我倒是不急不慢的喝了一口羊汤,她见我这副悠然自得的模样自然是忍不了。
      “他没事,医生说就是拆石膏的时间要长一些。”
      听我这么说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点完早餐后,她也坐在我对面吃了起来。只是仅仅凭一顿早饭还不足以堵上她的嘴,这般看来我倒像是她倾诉的垃圾桶了。
      “倾伊姐,你不知道,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我整整一晚没睡踏实。只要一想到千玺的腿受伤了,我心里就难受的跟那什么似的。”
      “你也知道,千玺是个舞者,要是他腿真的出了什么事情我真的不敢想象那时候的千玺会变成什么模样。要知道,对于舞者来说双腿就是他的命啊!”
      在吃了一口肉夹馍后,她有含糊不清的说了起来。我除了无奈的听她说自己心情的种种,再也找不到更好的方法可以保佑自己可以快点吃饭这顿饭。
      缕缕阳光一点一点从地板的一边蔓延开来,我看了看摆在墙上的时钟仿若回到了高中的学生时代。以前,教室里的钟表摆放的位置就是正中央,形状也是一样的。从钟表的外表来看,这只表也经历了不少年份。
      滴滴答答的声音被店里播放的歌曲所盖过,TFBOYS的新歌回荡在耳边。王琪听到后像是停药了的疯子一般,从嘴里发出类似尖叫的声音,那双眼睛变成了月牙形,美的很。
      看着这样的她我也笑了,很多时候我很羡慕这样的王琪,感觉她是个爱恨分明的姑娘,敢爱敢恨很干脆,和现在的小姑娘都不太一样。
      大概是因为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自然家长给的宠爱就多了一些,娇滴滴的孩子太多了以至于我如此厌恶。王琪却不同,我见过下雨天急急忙忙像个疯婆子的她毫无形象可言的奔跑在雨里,结果却只是怕耽误了给千玺接机。
      至于我却很少去给千玺接机,虽然他每次都给我暗示想要我去。大抵是因为我真的不喜欢人山人海的那种情况,所以也总是在接机的那几天遇上种种事情。比如,老师让我做的论文还没有写完而时间又总是很着急,再比如同一个系里举办了什么活动陈依依一定要拉着我参加不可。
      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不去的原因只有一个,我自己再清楚不过了。此生,我只给一个人接机,那人叫朴灿烈。其他人,再无可能。
      “倾伊姐,我再问你一次啊。你对千玺到底有没有感觉啊?”她放下了自己手里的勺子看着我很认真很认真的问到。
      我笑了,然后站起身拍拍她的脑袋说:“易先生是弟弟。”
      千玺他,永远都是我弟弟。
      Forever。
      出了早餐店我见王琪没有追过来便打算着回家写完那篇论文。蝉鸣声声吵醒了夏日里无精打采的人们,三十多度的气温让走在街上的人们汗流浃背。
      我讨厌夏季,和千玺一样讨厌夏季。
      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对着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发呆,打开的WPS在时间的流逝下那一行行字在逐渐变多。中间我反复的推敲着语句的用法和词语挑选。
      学校的语文老师是个严谨的人,对于一篇文章的好坏在他眼里就是两个极端。如若有三处以上的地方令他不满意,你的文章将会划入坏的那一栏,所以能从他那里得到优秀的论文寥寥无几。
      陈依依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午觉,那首多年前的《十二月的奇迹》依旧被我当作了手机铃声。不可否认,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喂,快滚出来陪老娘大醉一场!妈的,我男神又他妈给人家小姑娘勾搭上了!”
      “奥。”
      迷迷糊糊之间我这样回了她一句话。不过从她的声音来听,我感受到的只有愤怒和不甘。看来今晚又是一场不醉不归的酒宴,想不出这次会是谁可以将喝的烂醉如泥的我带回家。
      反正这一次,总不会是千玺了吧。别忘了,他脚还伤着呢。
      从床上慢悠悠的爬起来之后,我很迅速的洗了一把脸。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我却依旧讨厌化妆。只有在去见朴灿烈的时候才会画,其他时候我觉得都没有什么必要。
      下个白雪皑皑的冬季里,王琪还曾笑过我说,“你是朴灿烈的疯子,而我是千玺的疯子。倾伊姐,你看,我们多有缘啊。”
      是啊,我们多有缘。
      有缘到在不知不觉的时光里,就打成了一个死结。你恨我,我看着恨你的我,却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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