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任平生

作者:脉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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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游


      魏琛为孙哲平安排的落脚之处,是城北的楼家。

      石城地势北高南低,按旧俗,向来是富贵居城北贫贱住城南,而楼家的宅院,则是在全城地势最高的东北角,一大片宅院气势盛大,比之本城的官署犹不逊色。

      楼家本是石城的豪门,百余年前起家道中落,虽然是百足之虫死而未僵,但上一代的主人不甘心于此,年纪轻轻不顾家人劝阻,只身去了西域,先是行商,后来在都护府里谋了职事,官终都护府司马。

      楼司马少小离家,又在西域娶妻生子,临到老了,到底不免老大鬓毛衰之哀,思乡甚苦,就向大都护乞了骸骨,带着妻儿老小和家当欲回故乡终老,只可惜回家的路途甚远,他偶感风寒,最终回到石城的,只是一口棺材。从此这偌大的家业,就落在了独子楼冠宁的身上。

      楼家这位郎君年不过而立,因为生在西域,从小便尚武,年纪大了也不喜读书,倒是对江湖侠客之属着迷得很,远在西域时就拜师学武,只恨不得将来有一日重回中原故土,就能抛家弃业投生江湖轰轰烈烈地抛洒人生,谁知道真的回来了,江湖梦却不得不暂缓一步——父丧,他是没有官身的独子,要守孝三年。

      为人子女的,给父母守孝天经地义,楼冠宁又是个孝顺儿子,安顿好病弱的母亲和几个未嫁的姊妹后,留在了石城守孝。可他是在西域长大的,刚守了半年,已经无聊得恨不得要死了,哪怕家中有武师与他切磋比试,楼冠宁在武学上颇有一点天赋,武师们又顾忌饭碗不会和他真打,需知有些时候,屡胜屡战比屡败屡战还要无趣得多,于是随着守孝期日久,他心中的烦闷之意更是一日胜于一日了。

      守孝中禁忌诸多,母亲又缠绵病榻,楼冠宁无法远行只好在城中晃荡,一次无意之中来到城南的兴欣,正好听见魏琛在和一群人闲说轮回的典故。他是富贵人家的儿郎,唱曲听书眠香枕玉简直可说是玩得都腻透了,但这一次竟兴致盎然地从头听到尾,还赏了额外的银钱,就为听一听轮回的周泽楷是否真如传言中的那样容光迫人。

      后来楼冠宁又去了几次,不巧都没碰上,直到一日他又闲得无聊满城内外乱转,竟给他在城郊东南一间废弃的破庙里撞见了那只有一面之缘的魏道士——不过那一日他并没穿道袍,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袍子,带着几个半大的孩子学武。

      楼冠宁本身武功根基不错,虽然只是无意闯入粗粗几瞥,已经能看出这其貌不扬形容疲沓的魏道士未必不是什么深藏不露的人物,当下就起了结交之心,推门进去自报了家门,又专门请魏琛去自家喝酒。他对魏琛的不说师门姓名都不在意,喝了酒后请他指点功夫,更是大为叹服,一时间只觉得自己家中养的几个武师全是饭桶,于是不过一顿酒一席话的工夫,楼冠宁就恨不得留魏琛下来常住了。

      对此魏琛只是推辞,说了一通什么心如野鹤不愿拘束啊武功稀疏不堪为师啊之类的闲话,何况又有几个孤儿在教养,两个人一个真情一个假意地周旋半天,才算是说好:楼冠宁把魏琛看中的这一群孤儿一并养在家中,而魏琛则会隔三岔五过来教导孩子武功,也顺便和这位楼家郎君说说武林典故,如果机缘合适,他老人家心情好,也能指点几招武功。

      魏琛的前半生做的是黑心买卖,仗着艺高人胆大,从来是一手交钱一手给你个你爱信不信的消息,满口谎话也是常有,不然也不至于落到几年前被不知名的仇家找上门,废了他的内功逼得他卖掉聚集了半生心血的蓝雨阁的下场。所以当他提出这一堆条件时,总以为十之八九不成,只求打听点楼冠宁的消息,试探一下底细就算了。

      谁知道竟然成了。

      总之当他们在去楼家的路上时,叶修听魏琛把这一通和楼冠宁往来的事情说完,平淡地下了考语:“黑心货碰到厚道人,从不吃亏的碰上乐意吃亏的,你就不懂了。”

      魏琛挑眉:“你情我愿,谈什么吃亏。”

      孙哲平则说:“他与我素昧平生,又不知道我身份,收留我,就怕日后有什么后患。”

      “你这几年到底藏在哪里养伤?”魏琛问他。

      “关外,后来稍好了点,就还是回了南湖。”

      南湖依然在,师门已是焦土了。

      “为何回南湖?”魏琛继续问。

      面对这明知故问,孙哲平还是答了:“……哪个百花弟子,会愿意再回南湖?”除了他这半死之人。

      “险中求生,自当如此。还是你啊……”叶修点头以示赞许,“你藏了这些年,坚信你依然在世之人万中无一。我是不知道江波涛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如今全江湖的目光都在石城,谁能想到万恶不赦、欺世灭祖之人,也敢栖身于此呢?是不是,老魏?”

      魏琛吊儿郎当地一笑:“老朋友来了,我们就要赶快逃啦。逃之前赶快把你安顿好,也算是了一件心事。牵连的事情不必多想,就算日后有什么,他只知你是夏一眠,百花要是还知道点脸面,怎么也不能对个不知道江湖事的外人翻脸。你好好把伤养了,再做计较。再就是你也不必觉得是在人家那里白吃白住,他好武,用的又是重剑,但剑招稀里糊涂,全不知道是哪里东拜西拜学来的招式,你要是肯指点他一下剑意,也算是他的造化了。”

      听到“重剑”二字,孙哲平的眼睛亮了一下:“师承哪里?”

      “你一试便知。”见他终于有了一点兴趣,魏琛又适时地把话收住了。

      三人脚程都快,不短的一段路很快就到了。楼冠宁为人豪爽,又对魏琛很是拜服,他一开口断无不允的,听说孙哲平手上有伤暂时拿不得重剑,还说一定请名医来诊治。孙哲平自受伤,虽然也是一路靠着无数陌生人一点点的善意而挣扎着将养起来,但面对楼冠宁这样的优容盛情,也不免动容。

      其实何止是他,连魏琛都有些意外——他原本盘算着如果楼冠宁迟疑,反正叶修在侧,以叶修的武功佐证,由不得楼冠宁不信。全没想到这一次如此顺利,要不是之前他已反复试探过楼冠宁的为人,真以为是有个极深而阴险的计谋等在前面了。

      念及此,魏琛等正在和孙哲平攀谈的楼冠宁停下言语的空当,正容对他揖了揖:“楼郎君,阁下高义,我在这里谢过了。”

      楼冠宁被他难得一见的郑重吓了一跳:“魏道长这又是哪里话?”

      说完他笑了一笑,倒似不好意思地说:“我从小跟着父亲先经商再投军,军中其实讲究鞍马,但学来学去,还是喜欢重剑。劈斩时如能破风斩沙,痛快极啦!当初西域一带用剑的名师,凡是能拜的我都不惜重金地去拜了,哪怕只学了一两招剑术也欢喜……不瞒几位,早在当年就有人暗中笑话我痴愚,净费大把的银钞学一两下招式。可这些银钱多一些少一些,与我实无差别,但多学少学一招武功,那就大不一样了。天下间的买卖本来就是以己之无换他人所有,值得不值得,如果不是当事双方说了算?难道还是外人说了算不成?魏道长既然说夏师傅是高人,我绝不疑有他,就算夏师傅身上没有功夫,只是路人而投在我家,我难道又能让你受寒挨饥?所以这些虚话真不必说了,我听了都觉得脸红。夏师傅安心住着,手伤养好才是正事。”

      叶修在一旁听了半天,至此轻声说:“楼郎君既然喜欢用剑,不知道我是否能讨教几招?”

      他一开口,楼冠宁才留心到在场还有一人。他不免心惊,全然想不出这人是几时出现在自己家中的。飞快一想,还是觉得记忆里只有夏一眠和魏道士两人。他为人爽快,决计想不到这世上就是有人能隐藏自身气息和行在至近于无形的地步,又听说有人比试,很快就把这一点疑惑抛去了天边:“阁下愿意指教,那再好不过!”

      两人互通姓名后楼冠宁取了剑,问“君师傅用什么”,叶修轻轻摇头,示意不必。楼冠宁老实,说:“君师傅,我这支剑是西域那边的精钢炼的,很是锋利,虽然只是切磋,我怕万一……”

      “真不必。刀剑无眼,我自省得。多谢郎君周到。”

      楼冠宁见他坚持,想起魏道士说过的江湖客都有些古怪脾气,就收了话端,点点头,屏气凝神,等叶修站定示意他可以出手,便起手一招十字斩,劈了过来。

      可招式甫出,楼冠宁只觉得眼前一花,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手上已然轻了,再一定神,自己的剑已经到了几步外的叶修手中。

      楼冠宁活到这把年纪,不管是不是别人有心让他,自从他开始学武,还从未有过被人第一招未使全就截走兵器的先例,何况对手还是一个与他年纪相仿、清瘦苍白的年轻人。接过叶修递还的剑时,他不禁面上一红,情不自禁地说:“还请再指教一次。”

      孙哲平伤前是他们这一辈人中使重剑的第一人,看楼冠宁与叶修交手的这一招,已经看出方才他所说的向不同人学剑招并非谦虚之语。他不免想这人实在是老实得过了头,而看一看叶修的神色,也懂了他的未言之意,当下出言,指点了楼冠宁这一招中的漏洞,才放他与叶修再战。

      如此二人又切磋了数次,虽然次次结果都是叶修夺剑,但每次战罢,孙哲平都在一旁指点——他为人旷达不失疏狂气,性格里又有极刚正的一面,绝不批评其他门派招式上的漏洞,也不教楼冠宁百花的剑招,只点拨楼冠宁学得的招式里的剑意,至多纠正一下姿势,等到最后一次比试,楼冠宁已经能在叶修手上走下十余招了。

      楼冠宁不明叶修身份,全不知自己在孙哲平的指点下与叶修的这几番切磋日后将使他受益无穷。交手之后,他除了对孙哲平再无怀疑之外,更是对叶修五体投地。他这段时日以来从魏琛那里听到许多江湖掌故,印象里全无君莫笑这一号人物,下意识就去问魏琛:“道长,这位君师……君大侠,不知道是哪门哪派,真是了不得的功夫!”

      不比于武功一门见识不广的楼冠宁,魏琛的眼光何其毒辣,楼冠宁在孙哲平的指点下固然一日千里,但能走下十招,也有叶修刻意相让之功。于是他笑着摇头:“楼郎君说得不错,这位君师傅,是以前蓝雨阁的第一侠客,近年来在江湖上行走得少了,楼郎君今日有幸和他交手,日后武功必然大有进益,真是可喜可贺啊!”

      蓝雨阁的变故楼冠宁也从魏琛那里听过一点,听他这么说,不由得肃然起敬,客客气气地再行了一礼,却听叶修还是神色淡淡地说:“不敢,武功说不上什么,就是辈分略高些,昔日的魏楼主见了我,我也是厚颜做得起师长辈的。”

      这话听得一旁的孙哲平都觉得牙酸,心想这两个人身份辈分都在那里,居然还和小孩子似的占这种口头上的便宜。好在楼冠宁听不懂其中奥妙,还是满脸崇拜地说:“我素来仰慕前任叶盟主,不知道君大侠可曾与叶盟主交过手吗?”

      “没有。”

      楼冠宁露出一点失望神色:“真是可惜,我还想冒昧一问胜负呢。我一直听闻叶盟主天纵英才,一生未逢敌手……”

      叶修看他满面憧憬之色,笑了:“谁人不死?谁人长胜?当然是输过的。”

      “哦?输给谁?”

      他却不答了。

      楼冠宁刚刚败在他手下,对他很是崇拜,见他不言语,以为其中有什么忌讳,也就不问了,自言自语一般说:“叶盟主这样的大英雄大豪杰,原来也是会输的。只不知道他输了如何排遣?”转身则恭敬地给孙哲平再一行礼,俨然就是执半个弟子礼了。

      叶修看着他的背影,还是在笑,笑罢轻声说:“只是从头再来罢了。”

      至此孙哲平在楼家安顿下来,一面指点楼冠宁功夫一面养伤。楼家富甲一方,吃穿用度上绝不可能委屈到孙哲平,找来的大夫虽然对他的外伤束手无策,但补气养中活血化瘀的药材都是往好里开,再加上叶修每日过来以真气助他运功调养,只不过一旬光景,病势大有起效。

      这样的日子过得迅如转蓬,很快就到了中秋。中秋那天孙哲平受邀去兴欣酒铺和其他三人一起过节,席间叶修说,十八日一早动身,结果陈果满不高兴地说十八日是石城观青江潮最好的日子,你又在石城这大半年,连青江潮都没见过,岂不是可惜。言下之意,就是巴不得他再多留上一天也是好的。

      其实随着中秋日近,叶修和魏琛都能感觉到陈娘子一日胜过一日的反常起来——譬如有一日叶修去后院打水,竟看到她坐在井边给自己洗衣服。尽管只是外衣,但这也是前所未有的事情,他要去抢,奈何陈果就像护食的雌鸟一般把那件已经很旧了的衣服紧紧地抢在怀里,眼睛都红了,好像能为了这一件破衣服和人拼命;叶修也不能真和她拉扯,只能放开手走了。过了一两日洗好的衣服整整齐齐叠好放在地窖的桌上,连衣衫上那些没缝起的边都用极拙劣的针线活给补整齐了。

      诸如此类反常的事情还很多,叶修简直不敢去说她,就叫魏琛去讲,魏琛只说我去全是讨骂,要去你去。两个大男人推推让让,到后来谁也没说,全由着她去。到了十八日那一早,两个人打算赶早出门,本来昨夜已经道别过了,可魏琛刚一睁眼,就看见陈果头发梳得平整,衣服也是新的,双目炯炯地坐在酒铺门口,等着。

      送别这事,魏琛这一辈子里做得多了,从来都是自己送人家,这样的日子久了,仿佛生出一点近似于近乡情怯的感情,就怕自己是被送别的那个。他不敢和这样的陈果计较,赶快下地窖找叶修,说:“果姑娘堵在门口,你快去和她道个别,赶快走。”

      言辞里竟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惶恐之意了。

      叶修把铺盖叠好,背起行囊,还是来到兴欣酒铺时的那身单衫,上到酒铺里,正要和陈果说话,陈果已经先扑上来,一手一个包裹,塞一个给叶修,另一个扔给跟在后面的魏琛,连珠似的开了口:“都是些吃的穿的,秋深了,夜里一打霜就凉一层,你们从来都是觉得自己是活神仙下凡不必吃人间烟火的,一件厚衣服也不肯穿,像话嘛?这个带上,我扯了布请刘媒婆做的,都是新衣服,也浆过了,应该都合身。哦哦哦,你们赶快把鞋子给我脱下来,换这个,包裹里也还多放了一双……石城人讲究出门要穿新鞋去,到时再穿新的回来,出入平安……都傻站着干嘛!还不把鞋子给我换了!”

      她一边骂,一边转过身变戏法一样变出两双崭新的鞋子,凶巴巴地支使着叶修和魏琛一定要当着她的面换上。换鞋子的时候她又塞了个钱袋给叶修,还是一样凶巴巴的声音和凶巴巴的眼神,一点也不假以辞色:“拿着。你和魏道士那个钱痨不一样,他有钱,我不管他。出门在外穷家富路的,一个大男人,也不能总花别人的钱啊!你别误会,我可没白送给你,你回来的时候要还给我,利钱算你一分……不,两分好了,早点回来利息就少点,听到没有!”

      魏琛听到这里忍不住提醒:“老板娘,你这利息算这么高,谁敢回来啊!肯定是带着银钱跑路才是……”

      “闭上你的嘴!”陈果凶他,“那就不算利息,但是你一个大男人,拿我一个女人的钱,总不能不还吧!一定要亲手还给我,别人还的不算数,哎我说君莫笑,你是聋了还是哑了,老娘说的你听见了没啊?”

      叶修穿好鞋子,走了两步:“听见了。老板娘,鞋子合脚的。”

      陈果很是自豪地说:“那是!”

      叶修对她一笑,从怀里掏出钱袋:“我还差你四十七文钱……”

      “……谁要你这几个破钱!”陈果急匆匆地伸手去挡,手指几乎都要戳进叶修的眼睛里,“欠着!”

      “好。”叶修就点点头,依然在数钱,”那就麻烦陈娘子卖我一坛酒吧,我这次出门是去看个朋友,他喜欢娘子店里的烟霞酒。”

      陈果一愣:“……哦,好,你自己拿就是啊……不不,还是我去。三十年的够不够?”

      叶修摇头:“三年的就好。他就喜欢三年的酒。”

      三年的酒柜上常备,陈果忙去柜上翻出一坛大的,怕他难带,抖着手倒在小坛子里,仔细地封好了,又颠来倒去反复检查确定不会漏,才交给叶修,顺便一把按住他的手:“我送一坛酒给你朋友喝不行吗?”

      “恐怕真的不行。我这个朋友性格刚强,不肯欠人东西。陈娘子,让我付了酒钱吧。”

      不知怎的,陈果看着眼前之人,只觉得大半年前忽然出现在她酒铺的那个幽魂一样的青年人又回来了。

      她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这时铜钱已经递到了她的手里,她捏紧了:“那……那这次我收了,你下次回来,带你朋友来,我请你们喝酒!下次一定不准给我钱了!”

      叶修微笑:“承陈娘子的情。我们心领了。”

      “陈小娘子,不是我老魏犯嫌,再不走,等到时候人都起来了,出城入城观潮什么的,那就不方便了。”

      陈果忙吸吸鼻子,强自笑了一下,转身把门板卸了,叶修和魏琛跟着走出去,发现店门外不知道怎么多了一匹马一头驴,魏琛一见这个架势,一下子笑出声来,笑罢摸摸鼻子笑着问她:“老板娘好偏心,哪里有一匹马一头驴这样给人送行的?”

      陈果瞪他:“你这个假道士!你家祖师爷只有牛骑,你有个驴子就该感恩戴德了!再说哪里有人收人东西还挑三拣四的?不要还给我!”

      可说完看见魏琛还是笑着看着她不说话,目光并无嘲笑,倒像是长辈在看偏怜的晚辈一般。在这样的注视下,陈果微微有些耳热,别过脸说:“……钱要是都拿来买马,两匹马都不像话……但只买一匹,余下的可以买头不错的驴子,君莫笑是年轻人啊,年轻人出门看朋友,总要有匹像样的马,老魏你反正邋遢惯了,好马给你也是糟蹋……”

      魏琛还是大笑,牵过缰绳来,飘飘洒洒地率先向不远处的城门走去。

      城门边也有故人相候。魏琛远远看见孙哲平,很是挑剔地嫌弃了一番他鬓边的夜露:“你这也叫送人?等小情人幽会都不过如此了。”

      孙哲平望一眼稍后正絮絮叨叨和叶修交待行路事项的陈果,说:“怕你们有什么话要说。送人嘛,送了就成。”

      魏琛闻言也转头看了一眼另两人,压低声音说:“张……孙千华现在在青州,但重九那日,多半会跟着老韩和老张一并来石城。他在青州问过你的生死,你既然不疑我们,见他一面,至少知会一下,也是应当的。”

      孙哲平凝眉不语。

      魏琛再厉害,也没有办法隔着一张人皮面具看见他这一刻的神情,沉默了少许,这时叶修已经赶了过来,对魏琛说:“你去同陈娘子道个别吧。我正好有一件私事要同老孙说。”

      待魏琛去和陈果道别,孙哲平说:“要交待什么?”

      叶修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重九那几日,你要是见到沐橙,替我悄悄看一看她。我答应过她哥哥要照顾她,这一年却没做到。但务必不要涉险。”

      孙哲平点头:“知道了。”

      “多谢。”

      “举手之劳罢了。”

      叶修又看了看他:“魏琛和你说的话我听见了。你现在去不去看他,告知不告知他你的近况,你自有考量,本轮不到我说什么,只是,张佳乐是你孙哲平的什么人?”

      孙哲平不假思索地答:“我平生知己。”

      叶修轻轻颔首:“你会为他死喽?”

      “那是自然。”

      闻言,叶修极轻地笑了,再问:“那你肯为他活么?”

      问完这句,叶修也不要他的答案,手在孙哲平肩上略一停留,便体态轻捷地翻身上马,回头对眼看着又要看陈果吵起来的魏琛说:“老魏,走了。再不动身,就你这驴子,等着天黑了露宿郊外喂狼么!”

      魏琛忙接话:“这就来!”

      也就收了言语和嬉皮笑脸,对着脸色蓦然苍白下来的陈果说:“果姑娘,你多保重了。”

      陈果怔怔看着两个人的身影远去,过了好久才回魂一般要追出去,孙哲平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她挣脱不开,觉得太痛了,眼泪一下子夺眶而出,直把马上人的背影和马蹄下的烟尘都混看作了天边无穷无尽的云烟,才嘶声大喊:“君莫笑!老魏!你们可都答应了,要回来啊!”

      她的声音这样大,哭得这样伤心,引得城门口的人潮纷纷怪异地盯着他们两人。但已经远去的两个人谁也没有回头。

      远行的人,从来是不能回头的。

      出城之后,两个人加一驴一马驰出数十里,魏琛连喊吃不消,叫住前面的叶修说:“我可是骑着驴子!”

      他既然开口,叶修便从善如流勒住了马,回头望着那一溜小跑追上的驴子和驴子上的人说:“前面再二十里有岔路,我往衡州去,你继续往北走?”

      北边自是指京城。魏琛见他并不怎么归心似箭,就说:“你若是相邀,去衡州做几天客也要得。”

      “我也不是衡州人,怎么相邀?”

      魏琛望着挂在马上的酒坛,慢慢开口:“旁人扫墓都是清明,你倒好,赶个秋天。秋风萧瑟,岂不更添悲伤?”

      叶修极目远望,片刻后接话:“他生日近了,我得去看看他。”

      魏琛一想,苏沐秋既然叫这个名字,秋日的生辰不足为怪,他点点头:“苏沐秋与我虽然相见不多,但人贵在交心,我钦佩他的才华和手段。你们既然是好友,那这一趟你去祭奠也好访故也罢,替我也洒一杯水酒好了。”

      叶修轻轻点头表示应承。这时官道的另一头正好又有两匹马驰来,因为两匹都是青江以南少见的凉州马,无论是叶修还是魏琛都不免多看了一眼马的主人,没想到对方也在看他们,目光刚一撞上,他二人的耳边就炸开了:“好久不见了这不是魏道长吗!今日八月十八,人人都赶往石城看青江潮信,道长怎么反而出城了?”

      魏琛对着喻黄二人拱手:“喻大东家,黄二东家,久违了。我正巧有些事要往衡州一趟,不巧错过了今年的青江潮,也只好等来年了。二位好雅兴,这是要去石城观潮?”

      “正是。”喻文州听见魏琛发问,就先接了话。他平日里常穿儒袍,本已不像酒店的老板,今日和黄少天一样一身骑装,儒生气倒是不改,更说不出的合适,顾盼间英姿勃发,甚至可说比之前那一身冠服还要更衬一些。

      魏琛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复又开口:“青江潮闻名天下,二位既然有心一观,那就该早一日动身,在石城住一晚,然后早早去江边占个好位子才好。”

      “多谢道长提醒。我们打算去看夜潮。少天在青州新结交了个朋友,现下正好在石城。”

      魏琛点点头,又忽地灵光一闪,望着黄少天问:“二东家的这位朋友,莫不是……?”

      黄少天笑着答:“对啊,就是青州的孙千华。当日我们还一起在兴欣酒铺喝过酒听道长说了好一段掌故道长莫非忘记了。他都在石城住了一段日子了,难道再没去过陈娘子的店里?咦,与道长结伴的这位,不是兴欣酒铺的伙计吗?也是要和道长一起去衡州?”

      眼看着话就这么生生转到叶修身上,魏琛说:“二东家好记性。只是这君家郎君是陈娘子的表弟,这些日子来探望阿姊,帮着照顾点生意,探完亲,这就回去了。”

      “难怪难怪。我就记得这位君兄弟的手甚是漂亮,大哥,你看是不是?”

      喻文州听他这么说,就顺着看了一眼:“嗯,拿得吴钩,执得毫锥。”

      魏琛见叶修又是一脸疲乏无趣,有意替他遮掩:“喻东家真是过誉。我们这些乡下人,不过是胡乱混个手艺谋生而已。二位既然要去石城,那我们也不敢多寒暄耽搁二位的正事,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由是两厢作别,两拨人马足足走出几里远,黄少天回身一望,再转回来时全无了方才寒暄时的笑容:“藏得这么好,我差点都以为真是个伙计了。”

      “江湖中人?”

      问话的既然是喻文州,黄少天又笑了起来,神色足像了番邦进贡来的狮子,看似漫不经心实则无时不在戒备:“是不是江湖中人不知道,但我觉得是个高手。哎,不管是不是,要是有机会和他打一架就什么都知道啦!”

      他们谈论起叶修的同时,并不知道魏叶二人也正说起他们。叶修见魏琛满脸的若有所思,轻声说:“单看黄家那个小郎君还未觉得,这两个人在一起时,全是腥气。”

      过了好一会儿魏琛才反问:“你说什么腥气?”

      叶修静了片刻,到底还是皱了眉:“血。”

      “黄二东家倒罢了,他身上武功不弱,人也机敏,只是我一时看不出他惯用的是什么兵器。至于那个喻大东家吗,一点武功也没有……”

      “魏琛你这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不用刀就能杀人的,那可是比手握利刃才能见血的要厉害得多了。”

      对叶修加于喻黄二人的评价魏琛不置可否,倒是说:“原来张佳乐也在石城。老孙满心躲他,偏偏撞上了。”

      “一个在霸图分坛,一个在楼家,就算同城而居,未必能撞上。”

      “我却不懂了。几年前百花还没出事的那会儿,老孙有一天半夜三更跑到我这里来,要了一坛酒又急急忙忙赶回去,足像有人在后面等着索命,现在想想,分明是给张佳乐寻的。这下好嘛,明知人在青州,自己反而窝在石城,全没道理。早知道如此,我还不如唬他一唬,就说张佳乐病体未愈,看他怎么办?”

      叶修耐心听他说完这一通,正色说:“你这一辈子做了这么多黑心缺德事,总算是做了件好事,虽然是无心插柳,也还勉强算善莫大焉了。”

      “多谢多谢。难得你叶不修夸我一次,我就厚着脸皮照单全收了。”魏琛一嗤,“你说我不懂人情,我也不和你一般见识,但按你这说法,张佳乐懂不懂人情,孙哲平呢?之前我说什么来着,百花净出野鸳鸯,呸,全是呆头鹅。”

      叶修觑他一眼:“别把人看得忒小了。老孙那是把张佳乐当情人看吗?”

      “所以才说是呆头鹅。还有你别看不起野鸳鸯。世上多少人这一辈子,想寻到另一个人做一对心甘情愿同生共死的野鸳鸯,可还未必有机会呢。唉,我真恨不得把这两个人关在一处,再一人一个老大的大耳刮子,打开窍了才好。一天到晚想什么报仇,报个屁的仇,命都没有,报仇有何用?”

      他说得理直气壮,可叶修想想之前在楼家看到的那些孤儿,无一不是练武的好胚子,当下微微一牵嘴角,不说破罢了。

      不过大抵世上事,总归是旁观者更清楚些吧。

      不知不觉之间,并咎而行的二十里路也到了尽头。叶修和魏琛不道别,也不约归期,只相视一笑,而后各自扬鞭启程,驰向了截然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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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章 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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