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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章
读诗会在苏默心里掀起的海啸还未平息,那些翻涌的情绪刚在初雪的笔记本里找到暂时的栖身之所,一场猝不及防的公开告白,就像块巨石砸进湖心,彻底击碎了他所有的犹疑。
周五傍晚的夕阳格外慷慨,把主教学楼的红砖墙染成暖金色,连林荫道上的梧桐枝桠都镀着层柔光。刚结束一周课程的学生们三三两两散开,有人勾着肩往校外的录像厅走,讨论着今晚要放的《泰坦尼克号》;有人捧着刚从图书馆借的书,脚步匆匆往宿舍赶,要趁着周末把落下的笔记补完。空气里飘着食堂飘来的饭菜香,混着女生身上廉价的雪花膏味道,是独属于90年代校园的松弛气息。
苏默抱着三本厚厚的《唐诗宋词选注》,刚从图书馆出来。指尖还沾着旧书页的纸尘,心里还琢磨着李商隐“锦瑟无端五十弦”的用典,脚步习惯性地放轻,沿着林荫道往收发室走——今晚轮到他值班,要提前去和李老师交接钥匙。
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的玉兰树旁时,前方突然传来一阵哄闹。口哨声、起哄声、女生的尖叫混杂在一起,像锅刚烧开的沸水。苏默下意识地想绕开——他向来怕这种热闹,总觉得人群的喧嚣会把他单薄的存在感彻底淹没。可当他的目光穿过攒动的人头,瞥见圆圈中心那抹熟悉的米白色身影时,脚步像被钉在了原地,怀里的书差点滑落在地。
林晚晴站在人群中央,穿件米白色的灯芯绒外套,头发松松地挽着,露出纤细的脖颈。她脸上带着惯常的温和笑意,可眉头微微蹙着,眼底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扰,像株被风吹得有些发颤的玉兰。而站在她对面的,是物理系的赵峰。
赵峰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一米八五的个子,穿件时下最流行的黑色皮夹克,头发梳得油亮,抹了发胶,连风都吹不动。他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包装纸是亮闪闪的塑料膜,在夕阳下红得刺眼——这个季节的玫瑰格外金贵,据说要花掉半个月的生活费,是校园里最张扬的示爱道具。他显然是做足了准备,身边还站着几个篮球队的兄弟,举着写着“林晚晴,做我女朋友”的硬纸板,纸板边缘还粘着皱巴巴的彩纸。
“林晚晴!”赵峰的声音洪亮,带着刻意放大的热情,压过了周围的嘈杂,“去年运动会看你当播音员,我就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这束花代表我的心意,给我个机会,让我照顾你!”他说着,把玫瑰往前递了递,脸上是志在必得的笑容,仿佛笃定她不会拒绝。
人群瞬间炸开了锅。“答应他!”“峰哥好样的!”“郎才女貌啊!”起哄声此起彼伏,几个女生羡慕地看着那束玫瑰,交头接耳地议论着。苏默站在人群最外围的阴影里,感觉心脏像被只冰冷的手攥紧,连呼吸都带着疼。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洗得发白的蓝布衬衫,袖口磨出了毛边,卡其布裤子上还沾着图书馆地板的灰尘,怀里的旧书沉甸甸的,和赵峰手里鲜艳的玫瑰形成刺眼的对比。
他和赵峰,从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赵峰可以站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最张扬的方式宣告爱意,身后有兄弟助威,手里有昂贵的玫瑰,连告白都像场精心编排的表演;而他呢?只能躲在角落,把所有的喜欢藏在笔记本里,连和她对视都要鼓足勇气,甚至觉得偷偷念她的名字,都是种僭越。自卑像藤蔓一样缠绕上来,勒得他喉咙发紧,连指尖都开始发凉。
就在他几乎要转身逃离这场让他窒息的热闹时,林晚晴开口了。她没有像众人期待的那样羞涩低头,也没有因为赵峰的热情而慌乱,只是轻轻后退了半步,拉开了一个礼貌却坚定的距离,刚好避开那束递到眼前的玫瑰。
“赵峰同学,谢谢你的心意,也谢谢你的花。”她的声音清晰而平静,像秋日里的湖水,瞬间压下了周围的喧嚣。赵峰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会是这个反应。林晚晴顿了顿,目光扫过周围举着手机拍照的人群——90年代末的手机还很稀罕,只有家境好的学生才买得起,此刻那些闪烁的屏幕,像一双双窥探的眼睛。
“很抱歉,我想我们并不合适。”她的语气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而且,我不太喜欢这种公开的方式。对我来说,感情应该是内敛而真诚的,不是站在人前的表演,也不是靠玫瑰和起哄就能证明的。”
话音刚落,人群瞬间安静下来,连举着纸板的篮球队员都尴尬地低下了头。赵峰的脸涨得通红,手里的玫瑰像块滚烫的石头,递也不是,收也不是。林晚晴对着他微微鞠了一躬,又朝着周围的人群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分开自动让开的人墙,径直走进了女生宿舍楼。她的背影挺得笔直,米白色的外套在夕阳下划出一道干净的弧线,没有一丝留恋。
起哄声变成了窃窃私语,有人惋惜,有人嘲笑赵峰自讨没趣,人群像潮水般渐渐散去。赵峰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把玫瑰狠狠摔在地上,骂了句脏话,转身走了。那束鲜艳的玫瑰散落在地上,被路过的人不小心踩了几脚,红得像一滩破碎的梦。
苏默还站在阴影里,怀里的书硌得胸口发疼,却浑然不觉。夕阳已经沉到了教学楼后面,暮色像潮水般涌上来,带着初冬的寒意。可他一点都不觉得冷,林晚晴刚才的话,像一道闪电,劈开了他心里所有的迷雾。
“内敛而真诚的。”“不是站在人前的表演。”这些话在他脑海里反复回响,每一个字都像鼓点,敲在他的心上。他突然明白,自己一直以来的胆怯和犹豫,或许并不是缺点。赵峰拥有的那些——张扬的性格,昂贵的玫瑰,众人的起哄,从来都不是林晚晴想要的。她要的,是藏在细节里的用心,是不掺杂质的真诚,是文字里那些无法言说的细腻。
而这些,是他唯一拥有的东西。他没有赵峰的家境,没有他的身高和样貌,没有站在人前告白的勇气,可他有一双能捕捉她所有美好的眼睛——他记得她读诗时睫毛的颤动,记得她教孩子写字时温柔的语调,记得她在初雪里仰脸承雪的笑容;他有一支能写出真心的笔,那些藏在笔记本里的诗句,那些写了又撕的草稿,每一个字都浸着他最纯粹的喜欢。
匿名情书的念头,在这一刻突然变得无比清晰。这不是怯懦的逃避,而是最符合她期许的方式——不用站在人前承受目光,不用逼她做出尴尬的回应,只用文字,把他所有的喜欢和观察,悄悄递到她手里。这是属于他的,内敛而真诚的告白。
暮色越来越浓,玉兰树的影子拉得很长。苏默深吸了一口带着凉意的空气,胸腔里的憋闷和自卑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坚定。他抱紧怀里的书,转身,没有再看地上那束破碎的玫瑰,也没有去收发室值班——他让同学帮忙带话给李老师,今晚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他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脚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轻快。教学楼的自习室还亮着灯,里面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在复习,桌上摆着方格信纸和蓝黑钢笔。他知道,今晚他不会再犹豫,也不会再撕毁草稿,他要把那些藏在心底的话,那些关于初雪、关于广播、关于图书馆的心事,一字一句地写下来,装进那个印着梅花纹的信封里。
路过校门外的杂货铺时,他停下脚步,买了一张最新的邮票——上面印着长城的图案,八分钱一张,是寄市内信件的资费。然后他走进教学楼,推开了最里面那间空教室的门。窗外的路灯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洒在课桌上,照亮了摊开的信纸。
苏默坐在桌前,拧开那支新买的英雄牌钢笔,笔尖落在信纸上,没有丝毫犹豫。墨水在纸上洇开,像他终于找到出口的心事,带着滚烫的温度,一笔一划地,写向那个他藏了很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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