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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章
聚餐的地方是一个离学校有点远的偏僻之所,一个住在本地的舍友选的,有很多外地人在这里租房子求营生,东西便宜,很有烟火气,让人觉得亲切。
立宵有三个舍友,还有几个玩的不错的学弟和师哥。
立宵以为这哥几个又要去包场子,毕竟是给他践行,他特意换了一件正式的衣服来,结果被好一顿嘲笑。
“立宵,几年不见你穿这么正式的衣服啊,西装配体恤,我要为你尖叫!”几个人里唯一不戴眼镜也是最有钱的舍友一看见立宵进来起嘴角就没下去。立宵庆幸自己没有戴领带,而是穿了一件偏日常的西装,不然今晚是别想回去了。
一圈儿人一人一句,立宵当即把外套脱了,里面一件白体恤,他没好气道:“我就知道你们几个没安好心,在群里给我说的什么,务必穿一件能跳华尔兹的衣服。合起伙来整我呢。”
几个人笑得前仰后合,话都说不囫囵了,“这也要你捧场才行啊,我们真没想到你这么相信我们。”
立宵扶额,“我也是昏头了。”
那个今天在宿舍的舍友抱着兔子来的,他打量着立宵,啧啧两声,“没事儿,一会儿包个场子,带你去跳华尔兹。”
立宵瞥了一眼窝在他怀里的兔子,挑眉道:“跟谁跳,跟你兔子跳?”
那人瞪他一眼,“请你尊重我女朋友,OK?”
坐他旁边那人趁他跟立宵斗嘴,眼疾手快一把把兔子捋走了,迅速跳到沙发后边,“好香的兔子!”
“啊,你个混蛋!”
有人要笑到桌子底下了。
屋子里面人不多,大概是既不是周末也不是什么吃饭时间,两个老板坐在椅子上看着这群学生嘻嘻呵呵,聊天聊地,给平日里清冷的餐馆加了几分活气。
后来天色暗了一些,屋里陆陆续续来了一些客人,一些凑活两口的工人,放学的家长和孩子,等餐和送餐的快递员。
一开始气氛可以,你一句我一句的还挺热闹,后来外边突然下雨了,人多了起来,劳累了一天的人们疲惫低糜,一圈人放低了快乐的音量,给别人留出来一些。
有个快递员跟老板不知因为什么争执起来,陆陆续续有人上去劝架,屋里再次陷入一种喧嚣,只是争吵得让人烦躁。
雨势大了。
“今晚天气预报不是说没雨。”那个订餐厅的叹了口气,“不然带你们去小吃巷转转,真是天公不作美。”
“在这儿就吃饱了吧。一会儿去唱歌多热闹,让立宵给亮亮嗓,以后还是不知道能不能听得到呢。”
“以后宵哥也是活在我们回忆里的宵哥了。”
立宵没好气,“我是毕业不是死了。”
“看看宵儿这毒嘴,连自己都不放过。”
“我现场给你们点几个外卖,哥几个都是大胃王。谁知道宵儿以后还吃不吃得到。”
“我们立宵是毕业了不是死了,哈哈哈——”
南方这样的雨很正常,但是立宵的兴致却莫名低了下去。立宵一边喝着果汁,一边无精打采往外看。立宵喝了五杯果汁之后站了起来,旁边有人问他怎么不喝酒,他说胃病犯了。于是有人提议去包个房间唱唱歌跳跳舞,几个喝的上头的已经开始订了,立宵起身去了一个洗手间,出了店门口喘口气儿,心里闷得厉害。
雨点在地上吹泡泡,立宵站在饭店门口,倾盆的大雨像秋季丰收的麦子哗哗落下,割打着他的脸颊,胳膊,小腿,恍惚中黑色的人影在雨幕中显现出亮丽的黄色,那人穿着雨衣。浑身像是从雨里打出来的泥鳅,衣服粘在背上,头盔上的雨点哒哒响着,立宵眼睛一暗,还没来得及上前,那人就被一辆擦肩而过的车挤到路边,碰着路沿,电动车压着他的腿倒下了,后座里的餐盒掉了一地,那人闷哼一声,似乎抽搐了一下,然后从地上爬起来。
站在路边打电话。
迟曙刚跟李叔说完情况,李叔知道他摔了,当即让梅也放下手底下的火去接他,“你就找个避雨的地方等着,什么都不用管,你梅叔知道了能剥了我,小子!”
迟曙笑起来,看着泥鳅似的自己竟然忍不住乐了,他索性连头盔也摘了,雨水下来,把他额头上的汗冲洗干净,倒凉爽起来,“这天气真会变脸,刚才还好好的,李叔,确实没受伤,梅也的电动车真该换了,他轮胎都瘪了,我——”迟曙正说着,头顶突然一把伞遮过来,迟曙一扭头,就看见立宵立在他身后,
“总之你什么都别说,好好在那儿等着梅也那小子去接你就是……”
李叔的声音还在电话里响,迟曙这边只剩下噼里啪啦的雨声。
立宵举着伞遮着他,整个肩背湿得彻底。
屋里看见的人已经开始往外走了,梅也的电动车也到了路边,迟曙扭头要走,立宵突然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像抓住了一把湿泥土,洁白的袖口晕染出一片泥水的污渍,顺着袖口往下低落,立宵抬了一下头,想说什么。
屋里立宵的哥们儿也打着伞开始往外走,迟曙刚要开口,立宵已经扔了伞,拽着他的胳膊,往地下车库走过去了。
一直到雨水没有的地方,立宵打开车门把迟曙塞进去,一路疾驰往家的方向去。
立宵难得没有顾忌迟曙的意愿,把他强行带了回去,立宵推开了门,他有些粗暴地把迟曙推进了洗澡间,把他湿漉漉的衣服剥了一地,淋浴头温热的水汽扑打在他冰凉的身体上,立宵身上滴着雨,站在那里看着他赤裸裸的样子。
迟曙站了好一会儿,直到热气蒸得他泛白的身体恢复了血色,他才开口,“立宵,能给我个机会解释一下吗。”
立宵静静看着他,胸膛剧烈起伏着,“可以,但现在不是很想听。”
立宵扭头,按着瓷砖的手收紧,慢慢松开。“立云和去找你了?”立宵看着他,“你告诉他理发店开在哪儿都行,你要在这里陪着我读下去。”
“理发店在哪里都能开。”
“所以你情愿在这里送外卖,只要我想继续读下去,是吗迟曙,哪怕我说我要一辈子留在这儿,你也愿意?”
可是当理发师和送外卖并无二致。只是前者听起来似乎更体面一点儿,迟曙没有说出来。
也许这都不是他想要的,所以选哪个都无所谓了,放弃自己的主观愿望,客观来说,选择的唯一标准就是哪个钱更多而已。
迟曙靠近一些,把他的手慢慢插进立宵僵硬的手指缝隙里。迟曙突然发现自己找不出合理的措辞,让立宵明白。他要想告诉立宵自己在这里的一切的前提,就是让立宵知道,自己有多少次挫败绝望到走投无路,想要在一个无人知晓的破败小巷子里终其一生。
迟曙感到一股深深的无力感,他现在感受到的快乐,都是建立在曾经有过无数痛苦的前提之上,而于立宵而言,这些痛苦的份量,大概比这些微不足道渺小的快乐大得多,也许不足道。可是对当时的迟曙来说,已经是唯一的了。
他自己也分不清,自己是真的快乐,还是掩饰自己的痛苦,他又为什么如此急迫想要让立宵明白,自己不是不幸福。
“明天跟我回去吧。”
手机的电话声突然响了,立宵任他响着,等着迟曙的答案,迟曙把他的电话拿出来,接了。
“谁?”
也许是这边水声太大,含糊了迟曙的话,“宵儿,怎么不说话,你还来了吗,我们可是给你饯行的,扭个头人没了,你人呢?”
迟曙把电话递给他,立宵就着他的手,依旧看着迟曙的眼睛,“抱歉,临时有点儿急事儿,去不了了。”
“宵儿,你那边雨声怎么那么吵,你没带伞吗,该不是遇见什么事儿了吧,不来就不来吧,你没事吧?”
“我没事。”
那边又说了些什么,电话挂了。
迟曙低头把电话放回立宵的口袋里。立宵平静了一些,“你要解释吗?”
迟曙摇头,“我说我做这些事情是喜欢的,你相信吗?”
“我相信了。”立宵抬手擦去迟曙脸侧的水。
立宵靠近过去,迟曙的肩膀抵着冰凉的瓷妆,热气蒸腾的水气凝结成小水珠,立宵按着他的肩膀,轻声说,“明天跟我回去,好不好?”
迟曙轻笑了一下偏开头,“你不相信是吗。”迟曙推开立宵的手,他们空隙之间雾气大了起来,“其实你没办法接受我是一个外卖员,无法接受我只想成为一个外卖员,你也不能接受我是一个理发师,不能接受我只想成为一个理发师,是吗?”迟曙看着他,浴室里雾气萦绕,他们看不清彼此的脸,连声音都被几番过滤,“你觉得我应该过得更好,所以你觉得不公平吗,你觉得我很狼狈吗,你觉得这不是我想过的生活吗。”迟曙眼角有些湿润,他声音有些哽咽,“可我,我就是心甘情愿的,立宵,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自己选的。”
因为是自己选的,所以冷暖自知,所以自食苦果,所以不能说后悔。
立宵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说,看吧,你自己也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欢,是不是自欺欺人。
沉默的间隙是如此让人难捱。
立宵伸手抱住他,湿腻腻的身体紧贴着,迟曙还是觉得碰不到,他在蒸腾的热气里逐渐风干,内里焦灼成一片荒芜,逐渐蔓延到四肢百骸,好像隔空抱了一团雾气,怎么都抓不住实体。
“来上我吧,立宵。”
——
一般打工人到了一个新城市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住的地方和吃饭的手段,房子和工作,在一线城市,没有学历的人大多只能靠体力谋生,迟曙在几年的打拼里已经尝试了各种工作,有时候一天干几份,端盘子刷碗送快递,在吃穿都成问题的时候,在无人知晓的地方,倒也不觉得有什么脱不下的长袍。
一个可以快速认识一个城市的工作,真正认识这个城市,不是像旅游的人去看他的光鲜亮丽,也要去研究他的破败腐烂,对迟曙来说后者才是他生活的重头,有时候去了一个城市,后来谈起来这个城市什么什么名胜古迹,旅游景点,迟曙一点也联系不起来这个城市的名字,但你要是说那条路哪条街,他能给你默背下来城市所有路线图,比起所有的兼职工作,还有进场打工,在可挑拣的范围里,迟曙最喜欢的还是送快递,有时候在疾驰的速度里可以短暂忘记自己尴尬的处境,幻想一下自己也是这个城市的一员,但这样的时刻很少,但也很难得。
迟曙至今记得自己有一年打工时候,到了新年来临之际工资开的格外高,他没有回家的打算,自己待在屋里也很无趣,索性接着上班,结果干活昏了头,年货之类的一概忘记置办,到了大年三十他才发现自己屋里空空如也,别说吃上一顿好的,一时连吃上一顿都是问题,他无奈之下出门碰运气,这里住的人大多是务工的,到了这个时候钱再怎么多也不愿意挣,早早回了家,外边一片冷清,迟曙走了很久才发现一家卷闸门开了一半的超市,似乎也要关门了,幸而老板心肠好,迟曙买了一大堆年货,老板是本地人,妻子去世子女在外地不回来,他性格豪爽乐观,看迟曙也没交通工具,拿着不方便,索性开着三轮车帮他送回去,迟曙留他吃了饭,一个五十多岁中年人跟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在狭窄的出租屋过了一个拼凑来的年,却是迟曙难得觉得开心的时候,彻夜畅聊也不觉得疲惫。
那中年人跟他讲了这座城市的历史,又讲自己独居的生活如何逍遥,开个小超市,偶尔心血来潮关上门几天去一些年轻时没机会去的地方,十分随性,迟曙谈起来自己三年来去的城市,走过的街道看过的风土人情,一些对生活的体味,惹得那人羡慕不已,这样一来,迟曙原以为的艰难竟然也品味出几分趣味来。
也是在那时,迟曙决定以后无论如何要在小镇上开一家属于立宵他们两个人的小店,春来暑往,任何时候,无论在哪里瓢泼,想回家都有去处。
那时已经是迟曙外出打拼的第三年,他一边攒钱,公司也有了起色,他在那人的鼓励下给迟母打电话。
那人说,至亲的人哪里有隔夜仇嘛,人活一世,什么仇什么恨都不要有,这不是为别人,是为了自己高兴。
迟曙打电话,迟母受宠若惊,那时已经太久没有电话,迟曙在这样的温情里也觉得放松,孩子一般给迟母说起了自己的生活,说起这位豪爽的大叔,迟母关心得紧,迟曙也思家,太久没有人可以倾诉,自顾自讲得愉悦,可等他讲完好一会儿,那边迟迟没有反应,后来就是迟母长久的抽泣声。
“小曙,要是苦的话就回来吧。”
三年这样的生活已经让他把别人以为的苦当做了生活的常态,甚至还能在这样的日子里找到一些奇特的生活温情聊以自慰,可旁人听来还是不理解,要真是说,他们也只会说是两个可怜人。
可见同情这个东西是多么让人难以下咽,他让原本可以忍受的生活变得不堪入目,心疼也是,它让人觉得自己是如此破碎,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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