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狐末传

作者:百里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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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梦与梦魇的距离



      第七世的故事有点长,却也最是精彩。

      我是林间的一抹精魅,四处跳脱着,找寻不一样的风景。我不记得自己的名字,生命中我只记得一个唤作子合的男子。
      脑海中存在一些残碎的记忆,我看不见他的脸,却能够清楚的记起,他一身玄色衣衫,腰悬佩剑,行动时身上仿佛带着风,搅动起周身的气流,会让人误认为他是九天之上气质儒雅的真龙太子。他墨色的发,在风中狂乱的飞舞,他的手指洁白修长,稳稳的握着他的玄铁宝剑。

      我冲着他笑,“嗨,子合,我在这里,你来抓我呀,抓到我,我就回家给你做好吃的辣子鸡。院子里我养的土鸡已经下蛋了,那个只打鸣不下蛋的大公鸡,我准备将他宰了,烧成你最喜爱的辣子鸡作我们的晚餐,怎么样?”

      他留给我一个冷漠的侧影,风吹动他的墨发,遮住了他的容颜。

      “你喜欢吗?你喜欢吗?”

      我的心在希望与失落间徘徊,我又发癔症了。

      他根本不会看见我,因为在这异世,我依托了一株合欢树,枝繁叶茂,那些走马灯一般晃过的影像,只存在于我将要风化的残碎记忆里。明亮的日光穿过合欢树的枝叶,在地上形成一些零星残碎的光影,影随风动,枝蔓摇摆,我不知道随着风波消逝的是地面上光怪陆离的影像,还是黑色世界里透着无尽苦楚的岁月。

      万物皆为虚空,转眼皆为尘埃。在这个世界上唯独不能消匿的是我们的灵魂,魂有所托,万物荣盛。

      我在合欢树下等你,等你为我点燃一盏琉璃灯,我不要你为我指点江山,只愿你我朝夕相对,贫贱亦是富贵。

      那时,我大概有四千岁,或者更老了。在这个世界上,活的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只要我们的魂魄不灭,风沙掩盖岁月,却不能阻止我们永久活着,而后相识。

      我依托了这片山脉深林中,唯一一棵合欢树。虽然化生为树,限制了我四处行动的自由,却限制不了我的思想。我给这一片生满好看的落叶树林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迷雾森林’。

      原因无它,深山老林中水雾较大,森林常年笼罩在漫漫烟雾中,我想若是我能够在这里自由行走,我铁定会迷路。

      对于应该走哪一条路,我们的选择常常是迷茫的,所以我们在不断的走错路,不断的更改自己的选择,不断的犯错。可是谁又知道?我们犯错,是因为自己不小心选了一条错的路,还是因为我们没有在那一条错的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才会犯了让自己铭记一生的错,心痛之余,悔之莫及。

      我经常做错事,而遇见子合,是我所有错误中最动人的遇见。

      “子合,子合,子合,呵呵,呵呵,呵呵。”残风中我仿佛又听到女孩用银铃般清脆的声音呼唤那个名字,笑声清丽迷人。

      迷雾森林里,我伸展了一下自己僵硬的身躯,落叶簌簌的从我的枝干上飘落,落在脚下湿润粘浊的泥土里。秋天过后,冬天如约而至,记忆里那无尽的寒冷冬日,随着小河里破碎的冰渣逝去,森林里刮过的风带着湿润的暖。

      其实,在数不尽的日月经天,江河行地之前。

      我是一个女孩,一个在巫族长大的女孩。

      阿婆告诉我:“小弥,这个名字你喜欢吗?阿婆发现你的身体里流淌着巫族的血液,你就是我的继承人。”我疑惑的问道:“阿婆,我是从哪里来的?是你捡来的吗?”

      阿婆脸上布满了慈爱的笑,她正在用木梳沾着溪边的流水,帮我梳理头发。我的发太长了,及腰的长度且浓厚,不是我一个人能够打理的。:“阿婆的好小弥,你就是从这条溪水的上游冲下来的,阿婆在这溪边捡到了你。你身上佩戴的蝶玉,正是我的女儿离家时佩戴的那一块。”

      我完全不知道阿婆在讲什么,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上天怜惜我巫族,让我在走失了一个女儿后,又送给我一个亲亲的外孙。虽然现在的你记忆全无,我想在你落入这条河水之前,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变故。上天才会重新将你赐给我。”

      玉蝶?我手抚摸着颈间的玉蝶,对于阿婆的话语充满疑惑。

      遂笑道:“阿婆,你又寻我开心。还记得上次我问你,我的身世时,你告诉我。是你在上山为村民采集治疗疟疾的草药时,不小心在泥路边捡到的我,你还说我是被仇家追杀,落入草窠里,才躲过了一劫。你见我容貌生的俊美,便将我带回了山寨。”

      “咦,阿婆上次是用了这个理由来答复你的吗?都怪我年纪大了,说话总是颠三倒四的,以前说的那些都是哄你的,这次的答案才是真的,你要相信我。”阿婆一本正经道。

      “阿婆,你说话总是没个正经,白白捡了我如此一个貌美如花的乖孙女,却不坦诚相待,我生气了。”我娇笑道。

      后来在偶尔的一次交谈中,阿婆告诉我,那只玉蝶吊坠,是她亲自为我戴上去的,因为它有避邪驱灾的功效。

      我的记忆从原始山寨中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开始,飞禽走兽,鱼虫花鸟,这个山寨中的一切都充满了鲜活的生命力。

      然而,我从山寨中人,不与外界往来,独自过着避世离群的生活中,猜测到这里应该是远古时期的一个部族的后裔。他们有着神秘高深,且能够与天地沟通的力量,而他们每次祭天的时候,我总会在一旁偷偷品尝他们摆出的祭品。虽然偶尔会有人发现我不轨的行为,向族长汇报,而身为一族之主的阿婆,总是笑着说:“小弥本就不是我们巫族的原生人,一切由着她,她将来要继承我的衣钵,百无禁忌,百无禁忌。”

      于是乎在没有约束的山寨中,我找不到生活的乐趣,找不到叛逆的理由。于是乎,我几乎每日都会自己一个人躲在山林中,或是躺在大树上,或是踩踏在青草地上,或是坐在林间的大青石上发呆,其中总有着数不尽的乐趣。

      森林中的鸟儿用空灵甜美的歌声告诉我,我的容貌值得他们赞美。

      清清流淌的潭水甘愿化作一面无波的镜子,每日清晨供我梳妆打扮时使用。

      路边的野花也被我的容貌所折服,他们情愿幻化了自己的身躯,将我的一身衣衫染成绚烂的彩色。

      阳光透过茂密的大树枝杈,照射到我的长发上不愿离去,幻化成星星点点的亮色珠钻嵌在我的发间。

      风怕尘埃染脏我的绣鞋,特意吹来一地的草籽,幻化出一片片柔嫩的绿茵,供我行走在上面。

      青春给了我无限的生命活力,和好心情,让我成为这世间的宠儿,也理所当然的拥有了一个姑娘所拥有的全部自豪和希望。

      村子里的老妇人见了我,常常忍不住夸奖道:“这是谁家的姑娘,长的这样俊美,”

      她们有时还会问道“姑娘成亲了吗?可有心仪的对象,告诉老身,老身替你奔走撮合。”

      看到老妇人们,布满褶皱的面皮上洋溢的笑容,听到她们在讨论谁家有好儿郎,嫁了过去准是恩爱夫妻,我一时脸红,竟然没有言语拒绝。

      我是女巫,阿婆告诉我,女巫是不能与村子里的人结合的。我的任务是认真学习巫术,努力成为巫族下一任的首领,执掌深山中远离尘世的巫族一族的大权。

      我告诉阿婆,我不喜欢当首领,不喜欢为别人解忧。

      阿婆笑笑,道:“孩子,你是我用心血培养出来的,我的年纪大了,你一定会接替我巫族首领的位子。在这座大山里,没有一个人比你更适合做这个巫族首领的位子,你心底良善,巫族的族民们会拥戴你的。”

      阿婆的话让我迷茫,我应该为了自己的使命活着,还是要为了自己活着。

      在巫族,我是一个外来户,是不被承认的一员。他们喜欢下蛊术,布诅咒,喜欢用巫术对付一切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就比如我这个将要鸠占鹊巢的巫族族长的孙女。

      我却打心眼中讨厌巫蛊术,我认为要对付一个人,要除掉他,最好的办法便是拿起手中的剑杀了他。所以我在剑术这方面的造诣,自是比巫族的大长老要高出许多,于是他想要除掉我的想法,也成为一个遥遥无期的梦。

      能够在巫族,这样一个四处充满危机的地方生存,我自是拥有一番本领。我纯净的心灵未曾受到世俗的熏染,所以我拥有巫族很少人才会的本领,对未来的预知能力。

      :“阿婆,小弥感知到,小弥对未来的预知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好像很久以前,我便拥有了这种能力。”我笑着对阿婆说。

      阿婆用筷子夹了一只硕大的鸡腿,放到我的碗中,笑着道:“所以,阿婆才会说,你是阿婆的继承人啊。”

      “阿婆,我,我”我迟语着,想要告诉她,我不适合做族长,不适合领导你的族群。

      “我知道,你想过清净悠闲的日子,阿婆也没有硬逼着你啊,阿婆虽然年纪大了,可是再活个几千年的也没有问题,你有的是时间考虑我的建议。”阿婆不紧不慢道。

      我想,如果我不曾出山,如果我不曾私自闯入大长老的书房,即使我将来不继任巫族族长的职位,我也可以做一个隐身于深林中的先知,一个孤独修行的圣人,过着一番自是属于我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

      那时我的身躯很轻很轻,仿佛一阵微风就能把我吹走,而一颗浆果就可以填饱我的胃。那时的阳光明亮耀眼,我的脸上终日挂着天真的笑,我的洁白整齐的牙齿每日都有晒太阳的机会。那时天是蓝色的,生活是透明的,我是无忧的,日子是舒适的,快乐是不用花银子购买的。

      大长老拥有超人的智慧和丰富的学识,我很好奇他是不是天生就带着这种本领,所以我私自闯入长老老头的书房,想一瞧他平日里都呆在书房中做些什么事情。可是当我进入他的书房时,我被他巨大的藏书规模震惊住。

      我在长老老头的书房里呆了三个月,才勉强的将他所有的书籍翻阅了一遍。虽然我不喜欢那个常年将自己裹在黑袍中的老头,更不喜欢他看着我时,三角吊梢眼中暗含的杀机,可是我喜欢他的书,更喜欢他黑漆书架上的那本‘四方地理志怪’。

      通过那本书,我知道了在深林之外,山脚下的小镇之外,还有着数不尽的山峰河流。

      那些不知名的山里或许有五彩鸣凤,或许有麒麟瑞兽。而在那河水流经的地方,有富饶的国家,爱民如子的国王,温文知礼的大臣,他们君臣和睦一同治理着自己的国家。

      我被书中他们常提及的一句话打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人与皇权真是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

      世人究竟是拥有神胆,才会自肺腑中发出如此豪言壮语。

      这个天下是他们的,也是我的吗?

      在我来巫族的一千年后,我厌倦了继续呆在巫族,每日面对那些软软的让人心生呕吐的爬虫。我从来不会养蛊,也不会修习那些害人的巫术。

      因为我认为,逞勇好斗之人,最后会死在对手的拳头下,一个武艺超绝的杀手会死在另一个技艺不如他的杀手手中,我不希望自己将来死相恐怖的死于巫蛊术上。

      于是我说服了阿婆放我离开,阿婆大约知道我是巫族中最不受拘束的人,便答应了我这个阿斗的要求,许我出山。临行前她对我说:“孩子,阿婆年纪老了,我给予了你无尽的爱与温暖,希望你平安,你却用离别回报我,阿婆不怪你。你的身上原本就不曾拥有巫族纯正的血脉,你只是一个落难的孩子,而我恰巧在那时候遇见你,见你的身上灵力充沛,又长的端庄大方,便将你带回巫族。只是孩子,你要知道巫族的人们世代生活在属于他们应该呆的地方,如果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不要将尘世间的杂念带回巫族。如果你再次回来,我们巫族的风水脉理将会发生重大变故,巫族的族民将会陷入无尽的水深火热中,而你将也会如尘世间的人一般,堕入轮回中。”

      “阿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你的女儿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吗?你很想念她吧。”我轻声道。

      “阿婆,我一定会再回来的。”

      阿婆碎碎念了许久,仍将一枚可以打开巫族结界的钥匙挂在了我的颈子上。我想,她是希望我回来的,因为我是她喜欢的女孩。

      出了巫族,我心中的激动是可想而知的,世界在以美妙的方式向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门,我走出深林,穿过沙海,途径昆仑山脉,向东行去。

      独苏山上少树木多河流,四处怪石嶙峋,杂草遍布。置身其中仿佛身处一碧绿的高台,没有树木遮挡视线,我只要轻轻踮起脚尖,便可以看到山下很远很远的地方。

      我独自一人在四荒中游荡的累了,便在独苏山上落了脚。我喜欢在独苏山上看日出日落,观月圆月缺。

      那天清晨,独苏山上的日出别样的美,一轮红日在东天升起,四周缠绵厚重的阴云被染成血样的红色。比起霞光万里,我更喜欢这种血色缠绵的美景。

      我盯着那片天空看了许久,会不会有人从那片阴云中掉落?是神仙吗?是他的血染红了重云吗?我在心中悄悄嘀咕道。

      许是我想看神仙长的是什么样子,想的有些疯魔了。在那东方的山坳里果真躺着一个人,一个姿容俊美的年轻男子。

      “你好,你是谁?为什么躺在这里?”我温言笑道。

      他微抬眼眸,眼神凌厉的看了我一眼。我被他眼中那懵懂的厉色打动,遂“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你也是走丢了,迷路了,对不对?你身上的衣衫手感真好,我喜欢。你叫什么名字?”我对这个被自己捡到的人很有好感。

      他的笑是时间最美的凝聚,打破了一种叫做孤独的东西。我喜欢和他说话,喜欢看他舞剑的样子。

      “我叫子合,你若是能够救我,我用两年的时间陪伴你。”他见我对他没有恶意,便许诺道。

      “你的条件很让我心动,我游历四荒未曾行过一件善事,今天心情好,正想做一件善事,上天便将你送到我的家门口。只是两年的时间太短,用你的余生陪伴我,好吗?”我戏虐道。

      “好。”男子声音冰冷道。

      “哦,对了,不要告诉我你是一个神仙,否则我会剔了你的仙骨,将你锁在独苏山上陪伴我看日出日落。”我警告道。

      “子合求之不得。”我开了如此荒唐的玩笑,子合不仅没有生气,说话的语气也不再似先前那般冰冷。

      他玄色的衣衫下,掩盖着精壮的腰身。可是在他的前胸处,却有一个冒着血的大窟窿,皮肉外翻,血水将窟窿四周的皮肉洗涮成苍白的颜色。

      难怪他会躺在山坳里,难怪他会许我两年的时间相伴,一个人的身体受到如此大的创伤,能够活着,已经是奇迹了。

      巫医不分家,我是女巫,这一千年里,虽然我从未修习那些害人自保的手段,治病救人的本事我可是学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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