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爱人]Black Rosevil Ⅱ

作者:二月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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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75


      犯罪现场很快被封锁,警方的人进进出出,各司其职。

      封锁线外,媒体的人扛着摄像机,拿着照相机,拼命寻找闯入的机会,甚至来了一两家电视台在外等待。
      慕斯略有些不解,她应该是第一发现人,发现尸体并及时报警后,她一直在这里保护现场,按理说,媒体应该不会来得这么快,更不会这么隆重,就像他们知道此处发生了什么似的。
      是有人早她一步将消息发给了媒体?

      还是说,是警局中某些人给媒体通气。
      这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今天的法医碰巧又是波姐,做好初期检测后,她将现场留给鉴证,坐在已做完口供,抱着四爷坐在封锁线内一个不会影响调查的角落以避开媒体的慕斯身边,点了一支烟。深深吸了一口。
      “我最恨的,就是检验孩子的尸体。”

      慕斯嗯了一声,“死亡时间?”
      “初步估计在凌晨一点到两点。”

      慕斯复又嗯了一声。“你怎么想?”
      波姐长长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摁灭烟头。“凶手不恨死者。甚至爱着死者。但是,这种爱,非常奇怪。”

      看见尸体的一瞬间,慕斯也生出了这样的想法,她想听听波姐的意见。

      波姐说道,“那个女孩的死亡过程其实只有短短几秒,甚至还要更短。凶手不希望她受苦,所以让死亡来得很轻快。我不知道用‘轻快’来形容一起命案究竟好不好……但是,女孩子死得很快。不痛苦。这是其一。
      “其二,受害者穿着精美的白色纱裙,放在铺满鲜花的盒子里,你注意孩子手中的花没有?那是黑色玫瑰, Black Roseville。这种花非常昂贵,香港卖这种花的店不多。从这点来看,凶手很爱她,所以用昂贵的鲜花将她装殓。”

      慕斯似有所悟,香港卖这种花的店很少,这是条重要线索。
      卖花的人说不定记得凶手。

      “但是,若说爱着死者。有一点非常奇怪。”波姐继续说道,“凶手给死者化妆,死者的妆很精美,掩盖了皮肤了真实情况。但我看过死者的四肢和皮肤,严重营养不良,四肢有明显捆绑过的痕迹。一个对死者有爱,给她化妆,穿精美衣裙的人竟然又让死者吃不饱?还用绳子束缚她?不明白。”

      慕斯追问,“只是吃不饱?还是,‘挨饿’的说法更合适?”
      “具体的我得等验尸结束才能回答。鉴证那边也在忙。”波姐说罢,看着慕斯,迟疑道,“你似乎很关心这起案子,因为是发现者的原因?”

      慕斯没有否认,“太小了……她太小了。”
      还没有看够这个世界,就被人剥夺了生命。

      “说来……黑色玫瑰的花语是‘我是恶魔且只属于你’。为什么小女孩会拿着这样一支花?”波姐又有了新的问题。
      慕斯脑中蹦出最让她厌恶的答案。“会不会,凶手是恋童癖?”

      波姐没有否认,只说做了性检测就能知道。“这起案子不会交给你们组,听说你们组最近和周sir那组一起做那搅得鉴证想要集体自杀的连环凶杀?”
      慕斯点头。
      “这样很好,我总觉得你们的madam李和周sir很配,老女人配老男人,多合适!一起调查案子,依照TVB的故事发展,他们之间一定会产生爱情。”

      一直苦着脸的慕斯终于露出笑容,虽说那笑颜一闪而逝。
      “你怎么不说我和大熊啊?”她问。
      最近不少人像波姐说madam李、周sir那样说起她和熊裕柯。对这种情况,慕斯不讨厌,也不喜欢。无所谓,这才想到用这一点来调侃。

      “你们不合适。”波姐起身,活动了身体,没忘记附身给慕斯炫耀自己胸前的波涛。“你和大熊其实不合适。如果是TVB,你们就是一开始感情极好的那对。”
      波姐的意思很简单,一开始感情极好的情侣,九成九都会被编剧拆开。

      “为什么……”= =

      “因为你比熊裕柯那小子厉害。男人,大都不喜欢比自己强的女人。姐姐我以前经手过一起案子,男人十个普通公职人员,某天上天降大运给他,给了他一个漂亮高挑的老婆,老婆后来因一定的机缘巧合当上了模特,挣钱比他多了数倍,他想不通,又担心老婆和有钱男人跑了,便寻凶撞断了老婆的腿。老婆是做模特的,腿断了事业也毁了。”
      慕斯皱眉,真事还是波姐说着玩的?
      波姐,“真事。”
      【俺乱入下:真事!】

      波姐又说道,“你比他强,这种事迟早让他产生受挫感。我一直认为,如果说你们这两组只有一个人能破得了案子,那个人一定是你,绝不会是熊裕柯。”

      波姐的话让慕斯有些受宠若惊。
      鉴证也做完了证物的提取。他们将尸体放进了黑色的尸袋,用证物袋装走了盒中的每一朵鲜花,每一片花瓣,以及四周的泥土样本。

      眼下还需要等待,等待鉴证的结果。

      波姐打了声招呼就走了。慕斯望着离开的车辆,想着盒子里的小女孩,悲哀沉沉。
      她更想查这个案子。

      作为凶案的发现者,慕斯要录口供,等回到警局的时候已经迟到,madam李知道前因后果,倒也没有责备。两组人继续商讨。
      但案子依旧没有任何进展。
      能查的,周sir之前都查过了。

      和大家坐在一起翻看着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案卷,慕斯又想到盒子里的那个女孩。

      下午,熊裕柯邀请慕斯一道回家,慕斯不太想去。碰巧水龙打电话问她要不要一道出来吃中饭。说是对泰国那几日白吃白喝慕斯好几天的谢意。
      这男人做事还真一板一眼。

      但水龙出现得蛮及时,尤其在这种说是联手查案,但连下手的地方都没有的情况下。让慕斯有机会透透气,也有机会躲躲熊裕柯。在没有确定所谓“恋人”身份时,她和熊裕柯关系停融洽,可一旦成了恋人,感觉就怪怪的。恨不能有多远躲多远。
      慕斯打电话给已经搬去咖啡店和老板亲亲密密、见色忘友的闺蜜艾琪,想要咨询下自己眼下究竟是什么心态。

      艾琪说,这种心态叫做强扭的瓜不甜。
      早分早好。

      “一点儿可能都没有?”慕斯当时追问。不知担忧,只是因为好奇。
      “比磁铁南北极相互吸引还不可能!”
      慕斯:“艾琪啊……磁铁南北极本来就是相互吸引的……”
      “这不像小慕你喔,小慕你做事从来干净利落,怎么这一次这么拖泥带水的?”

      慕斯没有回答。
      理由她是知道的。
      理由有些可笑。

      她只是想试探水龙的反应。

      因为在泰国的那个暧昧不明的kiss。
      她放不下。

      而且,和他在一起很轻松。
      她知道他不会背叛她,虽然他从未说过这种话,但她就是知道。

      骑车到水龙选好的店子,坐下没多久,慕斯就开始嘀咕最近的案子。
      “你说,对那种能查的都查了。身份背景、学历文化、交友关系、性格爱好。死者身上能查的都查了但是真的什么都没找到的案子,我该怎么做?说是两组人联手,但我连联手的方向都没找到!”
      虽不能告诉水龙究竟是什么案子,但抱怨两句总还是可以的。

      水龙安静听着。
      不插嘴,也不追问。等慕斯说够了,却问起泰国行的事件回响。
      “你父亲他……”

      慕斯未语泪先流。
      她的爹地已不再是那个在慕斯少女时期愿意替她遮掩坏事的爹地。“我爹地原本只打算扣我一个月薪水……”但听见慕斯干的具体事情后——
      扣了两个月。
      说是赔被慕斯抢走并不小心弄坏车面油漆的Macchia Nera。这个价钱还是车主看在警方面子上打了个折的。

      慕斯说,早知道,她真该选一辆便宜的车用!“但便宜的又跑不快啊!”

      简而言之,她望着水龙,“全是你的错!”
      谁让你长这么好看?
      谁让你被男人绑架?
      这都算了,竟然还自己解决问题害得她做无用功?还要赔别人的车。

      相当干脆承认一切全是自己错的水龙给慕斯碗中夹了一块鱼肉,“那你这这个月怎么办?”
      作为一名优秀的月光族,慕斯压力很大,但这个月还能勉强度日,还好艾琪和男人跑了,慕斯又回家住,否则又要交房租,又要给四爷买狗粮,她只有喝西北风。

      “没存款?”

      “以前是有的……”
      后来买了机车隼花了很多,剩下的钱的一大部分又拿去买机车装备。
      “我那辆隼,虽说算不上贵的要死的款,但也要不少钱好不好……最贵的还不是机车,是配置,就像电脑,电脑本身不贵,但若是想要配自己喜欢的、好用的,那就需要花很多钱了。”

      “你钱够吗?”
      “还行。”

      水龙嗯了声,又从携带的文件包中拿出放在白色信封中的厚厚一叠港币递给慕斯。

      慕斯没接,只问道,“你什么意思?”
      “你就当还你在泰国的住宿费好了。”

      “要不了这么多。”
      “我愿意。”

      慕斯沉默了很久,“你什么意思?”
      “就是看起来这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手中无钱罢了。”

      看着面前那装在白色信封中的厚厚钞票,慕斯懂了。
      在泰国时,水龙对她说,“你啊,傻子吗?”这句话中潜藏的意味让她魂不守舍了很长时间,然而,水龙似乎又恢复了云淡风轻的状况。
      只是在那夜,在她额上印下一个吻。

      至今,暧昧不明,就像是被夜幕掩盖。

      水龙索性说了实话,“熊裕柯的护照,是我找人弄坏的。”

      懂了后,慕斯有些愤怒。
      这算是,什么意思?

      “那一开始你又在做什么啊?你说追就追,你说没兴趣就闪人!那我呢?我的想法呢?我高兴或是不开心都不重要吗?另外,拜托院长大人,喜欢就明说,不喜欢就走远。暧昧虽说很美,但是,也让人觉得很煎熬啊!我搞不懂你,我真的搞不懂。感觉你是喜欢我的,但是……我真的,不知道……”

      水龙语结。
      只是轻声说道,“抱歉……”

      听见这两个字,慕斯莫名怒不可遏。

      “我说你啊,想要追女生,就拿出点诚意好不好?!院长大人你是不是被人追追习惯了?反过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水龙没有否认。

      慕斯越来越起火。
      “谢谢请客!院长医生大人!”

      营业员们看慕斯的表情一个比一个震撼,女甩男常见,假小子甩男神就太少太少了!
      所以……
      感谢假小子,留给她们一个这个好的趁虚而入的机会!

      当慕斯摔门离开后又觉得自己话说重了,回头颇有些担忧的想看看水龙是不是不太高兴的时候,看见的却是面带微笑的水龙身边围满了各种美女的场面。
      这人,根本就不需要她,不是吗?
      骑上车,风驰电掣而过,慕斯今天想要飙个车。让交通部门的同仁在后面拼命追吧!

      水龙带着微笑离开饭店,叹息了一声。
      一开始就遇挫?
      真不像他。

      大概就像慕斯说的,他太习惯被人倒追,太喜欢别人主动粘上来。
      忽然有一天,需要他主动,就不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的。

      想想,他决定打电话请教。
      第一个,就是龙王社最会把妹子的黑龙。

      “黑龙啊,是我。……没什么大事,只是我忽然想到之前你们整我的事情了……没,别紧张,我没给你下药,也没打算将你肢解了。我只是忽然想到,若是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来实还在你身边,你会怎么做?”
      黑龙:“爱她,但若是她打算离开,直接拖上床,上了再说。如果她不愿意,多做几次,等她的身体离不开你的身体,她就听话了。”
      水龙:“……”= =
      挂电话。

      要不问问另外几个?

      打电话给风龙。
      “丽兰对你来说是什么?”
      风龙:“她是上帝,就是永远的神。她让你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许反抗。”
      挂电话。

      打电话给火龙。
      “我有个女孩子打算介绍给你,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对待她?”
      火龙:“你让她买买买买买,她就让你啪啪啪啪啪。”
      挂电话。

      打电话给地龙。
      “请概括你和宁柠的故事。”
      地龙:“师生恋?”

      水龙:“……宁柠呢?不是和你一起去拉斯维加斯了吗?”
      “没有……我家丫头在和我上去美国的飞机前就被她那万能、伟大、且惊涛拍岸的父上大人带回家了……”地龙的声音很忧伤。
      很忧伤……

      水龙挂电话。
      即是说宁柠在香港。那就好,总算有个知道人话该怎么说的人。
      开车去到宁柠的花店,到了花店的侧对面,水龙发现事情不对劲。

      有警察。
      之前黑龙住院期间来医院监视的那群警察中的两个走进了宁柠的花店。

      本想熄火停车,但若被人发现他停车却不下车,更容易引起他人注意,水龙便将车掉头,缓缓驶离。
      警察找宁柠有什么事情?
      水龙略有些不安,虽说之前有些不开心,但他还是给慕斯打了电话。

      慕斯在骑摩托车,但她还是接了,也解释了。
      她说又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手中有黑色玫瑰,香港卖这种花的很少。碰巧宁柠的店子里就有,那些人去她那里,应该只是录口供,问宁柠是否见过什么奇怪的人来买玫瑰。
      毕竟,花很新鲜,至多是昨天采摘下来的。宁柠应该还记得。

      说完,慕斯笑道,“院长大人还真‘忙’,医院那么多事情,你却来得及去宁柠妹妹的花店玩儿了?”她的口气有些嘲弄。

      “我只是想问问宁柠,要怎么追女生罢了……你不是说我常年被追,早已经忘了人应该怎么追了吗?我就找宁柠去了。”
      “哈……”有气无力的声音,“我说,院长大人……你……”慕斯想说些什么,却没有开口,“那,再见?”

      “慕斯。”水龙轻声叫住她,“我让你很困扰吗?”

      慕斯沉默。

      她一直知道,水龙就像是浪花,当你想要靠近的时候,他就远离。
      当你准备离开,他又调皮的靠近。
      “happy,你就像是浪花……当我想要靠近,你就离开,当我准备离开,你又靠近。这样,真的让我无所适从……大概因为我在这方面笨得厉害。我……不知道如何追踪浪花的心意。”她顿了顿,“happy,我曾经说过你就像阿富汗犬……但现在我才明白,非要用动物举例,你不是狗,你是猫。”

      高贵,优雅。
      却又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猫。
      永远自由,不会属于任何人的猫。

      “猫吗?”电话那头,水龙轻笑,“但也有人说,猫一生至多会选择一个主人。”
      慕斯也听说过。

      “慕斯,我的主人就是你喔。”

      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真以为自己是猫啊?

      慕斯正准备调侃,脸却烧到耳后根。

      “你、胡说什么你!我现在有……”
      “你说熊裕柯吗?我没说要抢人啊。”

      慕斯松了一口气。失落却浅浅的。

      “你是我的主人。谁和我抢主人,我挠谁!”

      “你……我……再见!!”

      慌忙挂了电话,慕斯耳根烧得让她几乎想将整个脑袋塞进冰水里泡个痛快!
      “什么啊!这个笨蛋男人……”
      她又想到水龙承认是自己弄坏的熊裕柯护照的事情。可笑当时,自己还觉得他是天下最好的人,原来这么坏?
      再高贵美丽的猫,也是猫!
      怎么都有点小坏!

      但在这小小的坏中,却又似乎带着甜甜的朦胧。

      慕斯再也冷静不下来。
      估计这种状态下骑车八成发生事故,她只能打电话给熟识的交警小师弟,将车交给他。自己坐交警的车回到重案组。
      曾让交警队颜面落地的慕斯也有今天?
      交警小师弟倍感有面子!

      慕斯也只有认了。

      日历轻轻翻过一页。
      波姐和鉴证对慕斯昨日发现的小女孩做好了所有的检测,有消息说,这次的案子很简单,通过鉴定就锁定了嫌疑人。
      慕斯赶紧赶了过去。
      波姐给她拿材料的时候,慕斯看着解剖台反射的冰冷光线,解剖台已经洗过了。盒子里的小女孩残余的血,也被冲入了下水管道。

      她开始咬手指。

      上一次做这个动作还是从警校毕业后第一次开枪打伤了人。
      安德烈曾说,慕斯只有在极度不安的时候才会做这样的动作。中三那年,她被人袭击、又被安德烈和粉仔救下的时候也在无意识间咬手指。

      拿了材料的波姐看着她,安慰了几句。面色却沉得厉害。
      “事情,比想象中可怕很多。”

      死者的胃部只找到了一点少得可怜的流质食物。胃壁严重萎缩。
      “应该是长时间挨饿。”波姐顿了顿,有些迟疑是否该说出来,但看慕斯一直望着自己,等待着结果,终于开口,嗫嚅着说道,“死者的性经验相当丰富。”

      慕斯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性经验相当丰富?”
      “嗯,这事情我还是不会验证出错的。这女孩的性经验相当丰富。八成比我还丰富。我都没奔放到可以玩后门的地步。”

      慕斯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波姐的意思,脸一红,咬着唇。
      那么,凶手,极有可能就是恋童癖。

      “我真想亲自拘捕他,弄死那混蛋!”
      “我这里帮不了你什么。听鉴证说,凶手杀了人后,还给死者洗了澡。按理说是检验不出什么的,但是,凶手不知道怎么专业处理尸体,留下了大量指纹,但因为数据库中没有相匹配数据,从指纹上查不出什么。幸好,在死者的脸上,鉴证检验出了水,少量无机盐、蛋白质、溶菌酶、免疫球蛋白A、补体系统等其他物质。”

      慕斯望着波姐,“请问你能说中文吗?”

      “即是说,凶手在将死者放进盒子后,给死者的额头上留下了眼泪。之前那些是眼泪的成分。而用中文来说,鉴证不仅发现了眼泪,还发现有人在死者额上留下了一个吻。那应该是最后的kiss。这个时间……鉴证应该已经从那个kiss和眼泪中提取出了DNA。”

      慕斯立刻去了鉴证。
      负责这一组的是马sir。

      “我们三组人还真是有缘啊!”慕斯感叹道,“再这样下去,读者们说不定会认为香港重案组就是我们三组人呢。”
      对慕斯的调侃,马sir很好脾气的笑了笑,复又说起案子,“听说是你发现的尸体?”

      慕斯点头,果断提出自己想要帮忙。
      她想要参与这起案子,因为那个小女孩。

      但马sir却摇着头说案子其实已经破了。
      凶手已经找到,符合波姐对“凶手爱着受害者”的揣测。说罢,就带着组内成员离开,慕斯望着他们这一组人离去的身影,心跳加速。
      能这么快查到凶手,自然是因为鉴证对死者额上的DNA验证有了结论。

      那么,凶手或者在警方数据库中有记录。
      还有另一种可能,鉴证在检验那个kiss的DNA的同时,也会检验死者的DNA。

      即是说——

      鉴证的小哥有些犹疑,很久才低声对慕斯说道,“从DNA上来看,就是那个留在死者额上的最后的吻,从这点来看……凶手,极有可能是女孩的亲生母亲。母亲,也符合‘爱着死者’这个犯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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