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解析

作者:尤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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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4 章


      古代三产

      古代财产产权分三种三产权,族产,祖产,私产

      第一种私产,可以私分,可以指定,这个律法常见的诸子均分的范畴。

      就是爱给谁给谁都行。

      这个起源是先秦就开始的,汉武帝是古代最牛叉的阳谋了,汉代宗室的藩王封地都是诸子均分的,可以分化下面宗室的造反能力。
      但是古代后来也有了规定,特别是西汉开始独尊儒家后,举孝廉等措施后,原本成年成家后分家分户的,但是因为现实的利益,和文化的渗透改变,所以变成了父母在,不分家,不然是为不孝,另外父母在也不在分户,那样一家几世同居的,徭役也可减少人员,能留存更多的青壮劳力。

      但是古代法理性对于私产是否完全属于个人产权,还有分界线不明的问题存在,典型的就是后世的夫妻共有产权(不是现代概念,是古代概念),例如结婚时候男方家出的聘礼,和女方家出是嫁妆,如果遇到了和离,义绝,休妻等等情况,或者原配妻室等没有生育子女,或者有亲生子女,也有庶出子女,财产如何分配,这个产权界定,在古代并没有完全明确过。

      第二种是祖产,一般性是祖辈或者父辈传承,代数不多,属于嫡长子继承排序范围,第一顺位具有独享权。

      古代分大宗和小宗,这就是诸侯王和士大夫的差异了,这个继承权是排他性的,是各支内排他性,因为常常下面小宗的也有人鹤立鸡群的。祖产也属于共有产权,但是祭祀还是独享权,排他性,因为是身份权的象征,如果五世迁宗,分宗了,那就是另外开一支,作为这支的宗子了,清代有留存实物祠堂健在的,写的是X氏支祠。
      主要是明代的时候朱元璋改过礼法,然后他的子孙老道士嘉靖朱厚熜为他的继位合法性以及他生父兴王的丧制问题,又一次改了丧制相关的礼法,所以按照红楼梦的内容在明中期前,如果一般人家这样搞,可以算淫祀的,嘉靖后期就可以大规模的祭祖了。

      第三种是族产,一般性是至少高祖以上传承,代数很多,属于嗣子宗子嫡长子继承排序范围,第一顺位具有支配权,管理权,但是无所有权。

      祖产和族产有很多的类似地方,特别是产权上的问题。共有产权常常都具有一个特性,无所有权,因为理论上产权还是共有制度,例如祭祀祠堂的祭田,在秦可卿给凤姐托梦的时候就是说到过这个,所以抄家都抄不走的,因为权属就不是单人私人产权,也不是一家的,是整个家族的,但是族长对这个祭田有权支配,产出的得益如何分配规划等等。

      族产这个《大清律例》的实际应用可以看千禧年后hk高等法院的很多案例,都是公开信息,有公开判决和审理当时案件专家意见。

      没想到吧,hk居然还是依旧使用大清律例,我当初知道的时候也非常震惊的。所以看hk的判例是很有意思的,但是我们这边读法律的好多都不懂这个。

      所以嫡长子继承制度,到底嫡长子继承什么大头要如此争斗,九子夺嫡等等,就是因为嫡长子继承的是族产和祖产,这个才是累世的财富,才是继承的大头,这也是贾政继承的财产,所以隔房的贾琏夫妻都跑叔叔家里捞钱卡油,所以大家理解汉代等等的分封制了没,族产就是最大的疆域,是皇帝大宗的身份祭天,下面的封地可以分给他人宗室等。

      族谱这个问题,和贾雨村有关,贾雨村是入赘的,第一回解析里我没细说,但是也写了大部分内容了,这点上我是赞同zhangjie的观点的。

      古代族谱不是直接写上去的,是印上去的,而古代书籍的成本很高,大家都喜欢提到活字印刷术,但是其实并不合适汉字,汉字印刷成本最低的还是雕版印刷,族谱就只有一本,所以每个字都是单独刻的,而一般常见的三种材料,泥印,陶瓷也有,比较贵,木印,就和活字印刷一样了,铜印,这个是最贵的,所以族谱成本真的超高的,不是重大记事,是不会开族谱记上去的。

      而贾雨村一直说的是他和荣公同宗同谱,却从来不说宁公,宁荣两公我是说过同母异父亲兄弟,生母收继婚的,所以宁公和荣公就不在一个族谱里,我推断是并宗了,所以贾雨村是入赘的荣公这支的女方,那个名帖的宗侄,就是贾雨村入赘女方的侄子,因为是后面的姻亲关系改的姓,就不用论家族里面的字辈,也不用避讳原本的名字,所以贾雨村叫贾化。

      我的所有人物都是逻辑闭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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