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解析

作者:尤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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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程高本第八十一回
      一开场形容的王夫人为迎春伤感,我就绝对好假啊。。。因为王夫人和王熙凤一样是极其利己主义的,又不是王夫人做主嫁迎春的,文里都写邢夫人像没有这事,那王夫人又有什么好伤感的啊,就因为抚养过迎春啊,王熙凤和王夫人还利益共同体呢,遇上宝玉住的大观园有绣春囊,王夫人不是照样马上去王熙凤那边发飙啊。

      怪不得那么多文学大家们说后面的续写人物转折生硬了,我都绝对太生硬了,既然人物性格都没摸透,大概率伏笔也就接不上了,啊啊啊,有没有穿越的把后面的那几回去清宫里面找回来啊,我后面的已经不想看了。

      程高本后四十回
      我发现很多人还是认为程高本是真的续作,不是伪作,就是原作者写的。
      我不以自己之前分析的各个人物身份和立场代入分析,就纯分析三法问题,不然会导致理解不一致的,会特别割裂。

      八十二回
      黛玉抱着贾母的腰哭道:“老太太,你向来最是慈悲的,又最疼我的,到了紧急的时候怎么全不管!不要说我是你的外孙女儿,是隔了一层了,我的娘是你的亲生女儿,看我娘份上,也该护庇些。”

      九十五回
      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过了几日,元妃停灵寝庙,贾母等送殡去了几天。
      过了些时,竟有人到荣府门上,口称送玉来。

      九十六回
      且说贾政那日拜客回来,众人因为灯节底下,恐怕贾政生气,已过去的事了,便也都不肯回。只因元妃的事忙碌了好些时,近日宝玉又病着,虽有旧例家宴,大家无兴,也无有可记之事。到了正月十七日,王夫人正盼王子腾来京,只见凤姐进来回说:“今日二爷在外听得有人传说,我们家大老爷赶着进京,离城只二百多里地,在路上没了。太太听见了没有?”
      那年正值京察,工部将贾政保列一等;二月,吏部带领引见。皇上念贾政勤俭谨慎,即放了江西粮道。即日谢恩,已奏明起程日期。

      贾政又道:“这就是第一层的难处。他哥哥在监里,妹子怎么出嫁?况且贵妃的事虽不禁婚嫁,宝玉应照已出嫁的姐姐,有九个月的功服,此时也难娶亲。再者,我的起身日期已经奏明,不敢耽搁,这几天怎么办呢?”

      元妃死后荣府里是要服丧的,贾政需要丁忧的,贾赦和贾琏也需要丁忧的,也就是说需要在家守制,贾敏当时贾政和贾赦都只能居丧,要么只能去道观或者寺庙之类的,是不能外出做客或者在家宴请宾客之类。
      明代是非常严格的,清代宽松了不少,之前我就贴过乾隆时期的规定,但是也要百日。
      原文甚至自己都明确说了宝玉是九个月的孝期,那就说明元妃的死没超过九个月,而还有王子腾的孝期呢,结果到爹贾政这里啥事没有。所以宝玉和宝钗如果举行婚礼,那王夫人,宝玉,薛姨妈,薛蟠,宝钗,探春,贾环,贾母相当于参加婚礼的新郎新娘双方当事人和家人,主婚人全员服丧披麻戴孝,这个拍惊悚片还是鬼片啊?
      程高本的作者只考虑了一方面的,或者只考虑了他写的主角宝玉,其他人在这个作者笔下都是不重要的。贾政还能动身去赴外差,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李世民当年因为晋阳公主死了,好几天都不上朝了,在作者眼里,元春真是贾政的亲女儿吗?

      第一百十四回

      再说凤姐停了十余天,送了殡。贾政守着老太太的孝,总在外书房。

      作者知道贾政需要守孝母丧,但是依旧安排了贾政不丁忧,直接出差,甚至没写过皇帝夺情等步骤,而是正常的上任,叠加后四十回里的满语,但是作者却没意识到是满语而写入,作者应该是在旗人的满族氛围比较浓郁的生长环境长大而写的,概念里并没有父母丧等需要丁忧守制,

      巧姐的主婚权倒是没写错,写的邢夫人。

      第一百十六回

      贾政都交付给贾琏,叫他管教,“今年是大比的年头。环儿是有服的,不能入场。

      这里明确了丧期的确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符合历史,但是癸酉本直接在王夫人和贾母的丧期明确后面说还有一两年孝期未满,然后宝玉在这段之前就参加了科举下场考试。。。。。。我真的是。。。。。

      第一百一十九回
      明日,贾兰只得先去谢恩,知道甄宝玉也中了,大家序了同年。提起贾宝玉心迷走失,甄宝玉叹息劝慰。知贡举的将考中的卷子奏闻,皇上一一的披阅,看取中的文章,俱是平正通达的。见第七名贾宝玉是金陵籍贯,第一百三十名又是金陵贾兰

      贾兰中举,但是前面凤姐过世,贾兰也要守丧的,宝玉等人也需要守丧的,这个时间线的安排,我都不知道如何吐槽了。但是叔嫂有服的这个问题,有点纠结,因为在朱元璋改这条礼制前,叔嫂是无服,但是有王夫人和凤姐的王家关系在,这个属于姻亲加亲属关系。
      不多一时,贾兰进来,笑嘻嘻的回王夫人道:“太太们大喜了!甄老伯在朝内听见有旨意,说是大老爷的罪名免了;珍大爷不但免了罪,仍袭了宁国三等世职。荣国世职,仍是老爷袭了,俟丁忧服满,仍升工部郎中。所抄家产,全行赏还。二叔的文章,皇上看了甚喜,问知是元妃兄弟,北静王还奏说人品亦好,皇上传旨召见。
      就很矛盾体。。。。作者知道有丁忧期限,但是上面一点都没表示的。另外这个老爷袭了,是说贾政袭爵?这个不用过礼部?礼部不会直接驳回啊。

      第一百二十回
      且说贾政扶贾母灵柩,贾蓉送了秦氏、凤姐、鸳鸯的棺木到了金陵,先安了葬。
      贾赦呢?鸳鸯作为下人居然能一起送金陵,还是隔府的主子送,这个我真理解不了啊。
      我很想说元妃是随葬皇陵,那林黛玉扶棺归乡葬哪里啊,她没结婚不能落葬祖坟的,也没孩子,林家直接断了香火了,荣府不干人事啊。

      癸西本后面:

      我最不能忍的是,癸酉本的同一章!!!同一章的上下文!!!都没跨几章,原作者写了忘记时间线我也就算了,同!一!章!贾母死后,儿子贾赦能大摆筵席,恩,请众宾客来家聚会,恩,还请戏班,恩,宴请理由升官了,恩,不用丁忧了,不用守父母丧三年了,不用守制,丧礼过后披麻戴孝算啥,贾珍当年贾敬过世后都没那么癫啊,尤氏也是和贾珍一起守丧的啊,关起门来自己在家里干啥是另外一回事。

      继续,孙子宝玉要科举了,注意不是等丧期结束报名科举,是立马要参加科举了,我。。。。。

      之前只注意了贾母,后来发现前面王夫人也病故了,那贾母的丧期,宝玉是一年,但是王夫人按照明清都是三年的。

      清代算不守礼的了,因为有旗人这类特殊存在,各个民族都有的。但是雍正是下过旨的,我以前贴过,讲贾敏丧制的时候,匿丧如何规定的。

      雍正十三年(1735年)的议准规定,凡本生父母期年之服,若隐匿不报而应试者,将照匿丧例治罪。乾隆元年(1736年)进一步规定,童生若隐匿父母之丧而应试,除本人严行查究外,其扶同冒结之人一体治罪。

      宝玉是想把全家拖累死是吧。。。。这种严重的直接削爵罢官都算轻的了,严重的直接判死的,属于大不孝啊,十恶不赦啊,八议制度都没用啊,宋代就是,媳妇殺婆母,最后儿子媳妇一起处死,皇帝想捞人都没用,被大臣逼着判的,而且他家还没后嗣,绝嗣了。。。。这点上清代进步了,至少允许留监后,还给留个后再处死。。。。

      程高本的作者眼里只有宝玉这个男主,其他人,配角都不是人,但是好歹脑子里礼法的概念

      癸西本也就是鬼本,脑子里一点礼法概念都没有的,一点留存都没有的。。。。。这点倒是一视同仁了

      不过两本对于我来说癫的半斤八两,我没法忍,直接弃文,所以不要问我有什么详细的分析内容,我是被逼写的,我根本不想写他俩版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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