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氤氲—挚友
“老伙计,菲利普?你在家吗?”莱米卡朝窗户里喊。
屋里传来动静,不一会,门就打开了。
“小鬼头,进来吧”熟悉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莱米卡悠哉地走进去,随手把拎来的箱子搁在门口柜子上,吊儿郎当地扶着墙换鞋,一改往日的端庄稳重。菲利普拉开餐桌旁的凳子坐下,支着头,看着刚进来的年轻客人熟门熟路地去厨房给他这个主人烧水。
“我就知道你在家。怎么样,今天要跟我出门转转吗?活动活动你这把老骨头。”
莱米卡在火炉旁歪着脑袋和菲利普对视。
菲利普把桌上的杯子用干净的毛巾仔细地擦了擦,没有拒绝。
那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红棕色头发里虽掺了几缕银白,却依旧显得利落;衣服虽宽松,却不难看出那布料下紧实的肌肉——不似年轻人的张扬,却透着藏不住的力量,仅仅是坐在凳子上,依旧比常人高出一头,就像一座沉静却蓄着爆发力的火山,不怒自威。
“这几天快把我累死了。不过……我的薪资,多的能让你惊掉下巴”。莱米卡走过来,拉开桌旁的椅子坐下,神气地朝菲利普抬了抬下巴。
“哦,是吗?小鬼头真是出息了。”
“哼,那当然。今天晚上咱们出去喝一杯?我请客。”
“听你的。”水开了,菲利普站起来,向厨房走去,“虽然你用果汁跟我一个老头子拼酒很不地道”。
他用毛巾裹着水壶柄,把热水提过来,倒进刚擦好的杯子里。“酒,你请我;水,我请你。”
莱米卡笑着接过杯子。
这位老先生是莱米卡认识快十年的忘年交,前几天吃的布丁就是这位的手艺。
莱米卡今天来串门,除了过来说说话,也是顺便把还没捂热乎的工资箱寄存在这里。
虽然说银行一样能存钱,但是银行丢钱赔钱的破事太多了,存在那里总归是不安心,不如交给自己认识十多年的老友。
菲利普今年五十二岁了,住在雅克郡主城区与郊外临界的一个小木屋里,没有亲人,没有邻居。
其实莱米卡小时候一直很好奇:这人是靠什么活着的。
莱米卡从五岁起就知道:干活才能有钱,有钱才能买吃的,买吃的才能活下去。但从莱米卡认识菲利普开始,就没见过他给别人干活,也没见过别人给他干活。小木屋后面唯一的一小块菜园子,还被一个坟包占了一半,剩下那一半也没有种着菜,而是种着一堆蓝色的花,还不能吃。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菲利普很又好像有钱。
九岁的莱米卡曾在一个小酒馆干活,菲利普是唯一愿意跟他这种小屁孩交流的人,而且,菲利普出手极为阔绰,每次给的小费,比莱米卡一天的工资还多。
于是莱米卡见钱眼开——只要菲利普来酒馆,他必定屁颠屁颠地凑过去搭话。表面是聊天,实际上是创造更多给小费的机会。
渐渐地,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
一老一小漫无目的地散步在雅克郡的街道,莱米卡每次来找菲利普都不需要有目的,他想来随时能来,小木屋的大门永远为他敞开。而见面也没什么正事——莱米卡给菲利普解闷,菲利普听莱米卡说他从不会讲给别人的生活废话。
…………
“你竟然还把治安官耍的团团转——果然是一个人的装扮决定一个人的身份么。”菲利普语气中有赞许,也有感慨。
“呵,谁说不是。看这些整天耀武扬威的治安官吃瘪,真是出一口恶气。你不知道,他当时的表情,就跟被驴踢了一样……”
菲利普听了,哼哼笑着。
“但其实……有点不对劲,不过也没什么。——还有,我跟你讲过的,跟我住在一起的那个人,现在他身上的味道愈发腌入味了,我每次经过他都得屏住呼吸。”
“不过你猜怎么着?詹姆斯给我换房间了——替我高兴吧菲利普!以后我要成主角了,工资也许会翻番。”莱米卡的眼里满是得意。
“是吗,恭喜你了”菲利普眯着眼,“不过,以后要是忙起来,可别把身体搞垮了。”
老人朝沾沾自喜的少年看了一眼,那眼神在少年看来有些严肃了。
这阵子你又没好好吃饭吧。”
“嗯……有什么关系,现在的我又不差一顿饭。”莱米卡回避了他有些审视意味的眼神,“有得到就得有失去嘛,这可是你说过的。”
“……就你小子聪明。”菲利普瞥他一眼。
莱米卡没心没肺一笑。
因为小时候长期营养不良,所以现如今,不管莱米卡怎样努力增重都收效甚微。而且他天生难以练出肌肉,为了如今健美的身材,费了多大的努力只有他自己知道。
十九岁的莱米卡在同龄人中已经算高的了,但是和菲利普一比,还是不够看。他们肩并肩走着,莱米卡得微微抬头,才能看全菲利普的脸。
“怎么我还是没有菲利普高?”
莱米卡心里有点犯嘀咕。他可是从小仰视菲利普仰视大的,这么多年什么都在变,就这点没变,这让他有点不爽。
“剧院挣得是多,可是太没意思了,连个说话的也没有……不过幸好我马上就成年了,等我有了自己买房子权利,我就能去王都了。”莱米卡低着头,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菲利普听,“我会在那买一套小公寓……你跟我一起去吗?总比你住的那个破木屋好”
“怎么没人跟你说话?”菲利普没回答他,岔开了话题。
“反正就是说不上话”莱米卡觉得那些人无论是人生观还是生活方式都和自己不同,它融不进去,也不屑于融进去。
“我看可不是”菲利普故弄玄虚。
莱米卡回头,皱着眉看他。只见菲利普清清嗓子,面无表情道:“你迷路了吗,可爱的小姐。让风吹走你的眼泪,和我一起逃吧。”
那毫无波澜的语调搭配着菲利普一向冷漠的神情,实在是诡异到没边儿。
莱米卡抖了一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老头逗完小鬼,又没心没肺的往前走。
莱米卡追上去,踮起脚单手勾住他的脖子,想给他一个锁喉:“我哪有像你这么说话?台词说成这样早就被老板一脚踹下台了。而且念台词也算和人‘说得上话’吗?还有,我记得我没给你票啊,那票价都炒上天了,你还舍得买?”
菲利普糊弄道:“地下捡的。”
莱米卡锁喉没锁成,有些恼了:“所以你跟我去王都吗?”
又是王都,这死小子怎么总觉得那是个好地方。菲利普都后悔曾经给他讲太多自己年轻时的事了。
“不去。”
“为什么?”莱米卡瞪大眼睛。
“之前不是告诉过你?”
“……”
莱米卡知道,小木屋后面的菜园子里埋着菲利普年轻时的挚友,那人死后,菲利普一直守他。但他心里还是有些不爽。
“……”
菲利普看着身边小鬼头一言不发地踢着路上的石子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低头看莱米卡:“怎么了,舍不得我这个老头子?”
“呵,怎么可能,我只是看不得光棍老头一个人孤苦伶仃。”莱米卡一下把刚刚脚下那块石子儿踢得老远。
他们继续向前走,莱米卡又把那块石子儿找回来了,继续在脚下踢来踢来踢去。
“那他是你的朋友,我不是么……”莱米卡小声嘀咕。
忽然,菲利普拎住了他的衣领,莱米卡向前的身体被带回来。这回换莱米卡心中好笑了,他抬起头冲菲利普挑了个眉:“昂,想通了?”
“那边。”菲利普没看他,而是看向东南方的一处。
莱米卡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他们来时的路是东西向的,现在在莱米卡的右手边是一个蓄马场,也是他十岁左右工作的地方。那时的莱米卡白天在马场,给马喂草料、擦马具,傍晚跑去酒馆给人打下手到深夜。
那时的他刚从济贫院逃出来,无家可归。刚开始他晚上要么睡在马场的草垛里,要么趴在酒馆的桌上凑合一夜。后来他受到马场里比他年纪稍大点的员工的排挤,他们晚上不给他开门,莱米卡没办法,只能整夜整夜地趴在酒馆的桌子上睡觉,每天早上起来都腰酸背痛。直到他认识了菲利普……
菲利普的木屋很小,只有一张床。莱米卡十一岁的时候和菲利普挤着睡了一年,再后来他就住在剧院里了。
这就是,他的童年。
可是该过去的都过去了,菲利普说这些是为什么?
“其实人懂得太多事情,往往也是一种负担:要么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要么提心吊胆地提防着一切变数的发生。”菲利普平淡地说。
“还记得某个人,掉了颗牙,泪汪汪地哭着说自己要死了,求我帮你写遗书。”
“……?”莱米卡眼神里大写着“你在开玩笑吗?”
合着他自己装模作样地表演了一路“生气”,这人倒是悠哉悠哉地回忆自己的丢人往事去了?
菲利普突然又拍了两下莱米卡的肩,示意他转身。
莱米卡回头,面前是一片金光赤红。
夕阳渐渐收敛炽热的光芒藏进山峦,赤橙色的火烧云像燃烧的火焰,落日的余晖映照整个小镇,把万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小镇被附上一层金纱布。飞鸟归巢,秋风卷起地上的落叶,一切都是他熟悉的模样……
“神明为人类创造了落日白云、山谷小溪,希望给为生活操劳的人们带去一份惬意。”菲利普肩并肩和莱米卡站在一处。
“所以,没必要一直低着头往前走,也要记得多看看身后的风景,它比你想象中要美”。
菲利普总能蹦出一两句莱米卡连读书都读不到的话。
莱米卡没说话。
“小鬼,喝酒去啊?”
“……行,你喝酒,我喝果汁。”
“年轻人还是这么没种。”
“……你还有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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