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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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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她是浓妆里头的雅致。是粉饰太平里绽开的荷花。
      帮我去找一个人。她是天上的星星。我用尽了全力摘不下来,但是你们可以。记得告诉她。哪怕我的时间将要耗尽,我也会在那尽头永远等你。——题记
      时光的尽头是一片白。走到这里,耳边再也没有夏日躁动的蝉鸣,也再没有了那喧哗的车马声和那鼎沸的人声,是万籁俱寂,仿佛佛陀于此诞生,分毫的诱惑都会被那纯洁扼杀。在这样的尽头,很难不怀疑自身已经死亡,灵魂存于虚妄。在这尽头,却有人影,黑色的薄款风衣,领子很齐整,染了些金色的及肩发披着,头戴一顶黑色宽檐帽,脸瘦得刚好,穿着皮鞋,正站着等谁。
      在那时光里头,唯一要等的就是她。
      五十年代的时候,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背着包租了房,在这城市里寻找些什么,然而大的甜的西瓜太容易被发现,剩下来的又小又酸,不过她过于了解男人需要什么。
      如果论起实力,还是她的名号最为响亮。毕竟可是留了洋回来的。魏萱。
      上司很看得起她。于是就在这座城市重新生活,日子在这咸淡的时光里生根发芽了。
      春天到了。笋尖儿破土,柳树长新芽。
      魂魄硬是被手上这张黄符牵引着来到了不毛之地,魁不适应地打了好几个喷嚏。这里干净得让人感到恐惧,物质类的东西全然没有也罢,就连能取悦于精神的事物也完全不存在。
      空旷寂静之地,只有一个人生存着。
      这是时间的尽头。
      忽然,肺腑里仿佛吸入了什么东西,跪下来痛苦地咳起来,仿佛要将那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这样反胃的感觉比从前喝酒喝吐更加难忘。魁用双臂支撑着,头脑一片空白。
      怎么了。
      白从未见到如此狼狈的魁,将其扶起来,然后递上一瓶水让她漱口。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喘不过气。
      大概是恐惧。这样的恐惧比从前经历过的任何一种都来得压迫,就她的心同那过于亮堂的白色一同毁灭了。走在这样的寂静之所,同被关入牢狱又有什么区别。
      胸闷。头胀。身体像是被灌了铅。走了几步路以后觉得舒服了点。
      白似乎与其相反。对于任何事物她都出奇地淡然。或许是因为活了比较久的原因。
      毕竟魁在她的眼里只是算个新生儿。
      今天送的那魂也是如此坦然。知道自己要走的人就算是停留也不会留下任何的痕迹。在这空白之中原本可以添加更多的造物,然而魏萱却没有。
      去到哪?去彼岸。去一个花开遍野的地方,然后重塑自己的魂。
      本该是如此的。
      我知道你会来。
      魏萱转过身时,魁下意识地瞪大了双眸。白瞥了魁一眼。
      长大了啊。见到好看的人,眼睛都不眨一下了。
      哪里。我只是很少看到这样的女子。
      的确,她如果将头发剪短,甚至是分不出来她的性别的。站在光里,甚至能觉得她就是光。那双丹凤眼看了就不能忘记,里头装的是历经了岁月的情意和沉稳。
      这里是时间的尽头。所以万物沉寂,悄无声息。
      我要你们帮我去找一个人。
      魁本想开口,嗓子却沙哑得厉害。
      呃啊——
      魏萱看了眼魁,多么年轻,从前的她倒也是这副模样,只不过这丫头比她魅得多,如果加上会说话,说不定能混得特别好。
      可惜……芳华已逝大抵如此。
      魏萱没忍住,那眸里带着浅淡的笑意。你到底是怎么死的?
      本来我踏入了轮回的,结果阴差阳错地被收留了。
      所以,你现在也是永恒地死去,又永恒地活着了,是么。
      这些尚且不管——
      相对于白,魏萱似乎更喜欢魁。
      于是转向她,继续讲。我要你们帮我找个人。她从风衣的兜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相片,郑重地放到魁的手里。你叫什么名字?
      我们是来办事的。名字不便告知。
      将魁手里的相册一把拿了过来。白的声色有些冷。但更多的大概是魁的错觉。魁悄悄看了眼白,那人依旧是面不改色,只是为何觉得她有些难过。
      你嘱托的我们必然会完成。
      我叫魁。魁还是开口了。
      ……
      白无声地低下头翻看着手里的相册。接着插嘴,这相册上的人倒是很百变。
      对。和你身边的小丫头特别像。眼中的笑意未减,反而更为厚重。像是识别出了白的情绪,魏萱复又转过身,又讲一串佛串递过来。这是她送给我的,现在我还给她。其实我不欠她的,我大概是缺爱的人,因为别人的一点善意就疯狂地迷恋上她,或许她的心里没有我,但我找了她好几年。如果你看到她,记得捎个消息,就说如果哪天她累了,就来这里找我。
      在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在安云站下车。顺着那条路径一直走,那像是走进了仙境,再往前走,就是尽头。
      来到琉城的时候是大中午,不巧的是琉城没有春天和秋天,只有夏天和冬天。而夏季热得要人命,冬季则是冷得要人命。
      所幸天气很好,基本都是晴天,几乎都不下雨,由于身上的黑袍尤其地碍眼,只有从街边的店里买了两件衬衫和牛仔短裤,配着短款马丁靴。倒也是显得现代了不少。
      这样的时光只会更多。取之无穷,去也无穷。
      建筑用那像素般的光点拼凑出各类图案,而最显眼的广告位置是沈瑶的代言。那是看上去就温柔至极的少女,看起来顶多二十岁出头。甚至就连地铁站也全都是沈瑶的影子,而这样一个巨星就这样生活在这样一个城市。
      不会吧。了解这样一个概念以后,魁悄声问白。如果走在街上被别人发现,那道路岂不是会被围绕得水泄不通?
      是啊。何况又是凭借自己的实力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呢?
      大街小巷,琉城都有卖香膏的小铺子。来一个?白仔细地看着店家递过来的香膏,闻了闻,一股淡雅的茉莉香。
      这个还是比较适合你。
      魁拿过白左手拿着的玫瑰香膏。这个给我。钱你付吧。
      这一点倒不含糊。白虽然嘴上怪魁,但还是直截了当地帮着付了。
      这是个新时代,但也未被洪水冲去过往的洪流,那面孔令人分不清,而沈瑶的脸极其有辨识度。她是一向喜欢唱歌的,只不过作风引得媒体纷纷猜测,偶尔在那地下酒吧也能见到她。这个时候的经纪公司都不管么。白笑着。
      魁第一次来到这里。这里的气息同样老旧,大概除了去最新的未来,怎样都是存在于过去的。这里同样如是,这座城偶有烟雨,人影熙熙攘攘地,偶尔有人提着蛋糕就这样走过去了。
      这座城市的人们活得很懒散,步伐不紧不慢,走到哪里都是喝着咖啡,老旧的电影院也时常爆满,皆有闲情,更有甚者穿着一身旗袍。
      白和魁都不喜欢热闹,干脆用了最简易的方式得知了沈瑶的所在之处,接下来就需要找个借口去接近她。干脆……还是偶遇比较方便。
      魁的意思是不然乔装打扮一下,被白否决得很干脆。
      我并不希望融入任何群体。白从街边抱了只奶猫,将符咒往那猫的眉心一贴,那猫便更加灵动了,从怀里跳下去带路。
      遇到沈瑶的时候,沈瑶正撑着桌面懒散地喝着绿茶。她的性子也同样急不到哪里去。
      白做事向来直接,拿着手里的佛珠对着沈瑶晃晃。
      沈瑶脸色变了变。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怎么会记得。甚至是在她被众人所熟知以前。
      你认识她?
      她在哪是后半句,犹如鱼刺一般卡在嗓子里,怎么也出不来。
      语气有些僵硬,内里却满是辛酸。那是我曾经送给她的。她还好吗……
      她……
      白仔细地看了沈瑶一眼,斟酌着措辞。嗯,她挺好的,她跟我讲她一直在等你,希望你能够去找她。
      我跟她不合适。
      这我早就跟她说过了。沈瑶的眼神从佛串上移开了。我和她已经两清了。
      那个时候遇见她是在狭窄的长巷,她的手里正提着甜点。而她那个时候还很普通,才毕业,没有什么戏拍。魏萱却早已经身经百战。
      小姐,这个请你吃。
      魏萱的声音很沉稳很好听。沈瑶一时有点入迷,推脱说不用了。实际上她并不喜欢陌生人递过来的东西。
      其实魏萱也不喜欢送陌生人东西,只是合了眼缘。
      我是信佛的,看和你有眼缘。所以才送来的。我这会要去办案,没时间吃了,恐怕是和这蛋糕没有缘分,我在街上看到你,那个时候你还在拍戏,如果你觉得欠我,就给我点钱吧。
      你这是强买强卖呀。
      笑着将那甜点拿过来。这算是我欠你的,钱我就不给了。不然上天知道了,还以为我就喜欢强买强卖的生意。
      魏萱知道女子生活在这里有多么地艰辛,就打趣回去。不用,我不是个小气的人。
      那我也不是小气的人呀。
      莫名其妙地这么接话了。
      于是两人相视一笑。
      我走了。
      魏萱挥挥手便转身离去。
      那个背影她记了三十年。
      你明明没有忘记她。情人的眼神是带着温度的,就算是两两相隔,一人一鬼那也是余情未了,神色里带着思念的。心是难以欺骗心的。披着羊皮的狼总还是带着凶猛,退潮的海水总还会再沸腾。
      她只是想再见你一面,如果你觉得不欠她了,就在见她最后一面,这总可以吧。
      沈瑶想了很久,答应了下来。白在回去的路上没有说话,她沉默并不罕见,但这次与往日并不相同。
      和平并不和平,那沸腾之中包裹的是温室的花朵,盛开的也不过是缺乏营养的鲜花。在这样的盛世之下活着约等于死了,而纯白色的精神就变得尤为可贵。
      她和她。早已经都在时间的尽头了。
      只不过人的信仰总是可贵的,即便是再卑微的人也总有一天会在心里,将那希望悄悄地萌芽,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寄托给某个人身上,于是这样,希望慢慢地汇聚,直到聚合在同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就成为了他们心中的光。
      就算是假的也成了真了。
      三十年前她十八岁,三十年后她二十五岁。
      时间定格在这一刻。床单是明晃晃的白,她看着她的躯壳躺在床上,她重生了。不再是任人摆布的木偶,也不再是一个娃娃。她早就腻了,那些紧密的条约让她几乎窒息。她将自己击毙在那一晚上。你相信灵魂是永恒的吗?如果你相信的话,你的□□就不会腐败。果真如此,当她下决心摆脱那黑影时,反而像是站在了世界之外。
      只不过现在的她早已经没有脸面去见魏萱了。其实她恨。因为在最苦难的时候,她像是一只匍匐在地上的蝼蚁,身上是别人的脚印,她是石头,而她路过的时候,也只是不咸不淡地问候。
      两个懦弱的人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广告和宣传密密麻麻,五颜六色的鲜花开满了告示板。如今也有许多属于她,但那或许也是过去了。逝去的人是永远被纪念的,现存的人们总是容易被唾骂的,而未来的人们是被抱着期待的。往往复复,循环不止,胃酸翻涌。
      大概是还存在着恨意,灵魂始终被困于此。窗外又下起了雨。
      你呢。你听见了吗。
      那晚她撑着伞在街角因为流言痛哭的时候,魏萱撑着伞路过,她和她隔着一条街,谁都没有说话,只是两两相望。哭红的眼睛,疼痛如流血不止的心脏。
      魏萱穿过街沉默地陪着她。
      如果我撑过这一阵子,我就带着你私奔。那个时候,无论怎样的流言都没办法捆绑我们。那些高高在上的贵公子们,没有办法将我们的感情扼杀,我再也不拍戏了。我再也不求名利了,我只想带着你逃跑。到无人的荒野也好,到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也好。
      现实的人却无法了解那柔情蜜意,只是将现在的事情一点一点做好了,累积好以后奔去远方。当魏萱拉着行李箱和她告别时,她以为她只是短暂地出差。
      我要去很远的地方,或许很久以后才回来。
      人的眼睛不是雪亮的,阿瑶,我的存在给你带来了太多伤害。人的眼睛是刀子,能挖你的心。但是你是那样地脆弱,我希望你能更好地活下去,现在你比先前坚强很多,我也可以安心离开了。
      就当我是佛派来护着你的吧。
      偏沈瑶是个极其执着的人,硬要追上前去问个清楚,只是执着的人并没有了解真相的机会,待到来到车站的时候,魏萱早已经踏上了上一班列车。
      最后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葬身于此的,只是从来都在这里站着,那□□最后被焚烧在深夜,哭丧的人很多,人们问是为什么的时候,都说是因为抑郁而死的。但没有人拨开尘土去看看她受到了多少冷眼。那些人很精明,知道怎么把一个人的利益放到最大,失去了沈瑶这棵摇钱树以后,留下的顶多也就是虚假的哀悼。
      这串佛珠是沈瑶特意从寺庙里求来的,她要的其实不是很多,只希望对自己好的人同样能生活的好一点,但在这条路上她本就已经竭尽全力了,最后倒下的时候,甚至连留下遗言的力气也没有。
      多少年过去了,那荧幕上的人容颜未改,大概是在众人心里她还活着,谣言被洗清过后,才觉得当初那颗星星从未染上尘埃,只是迫于那纯净的爱而死去了。
      火红的艳阳底下,三个人并肩站着。
      我不会再去见到她的,魏萱不像我是从淤泥里走出来的人,她性子不咸不淡,带着些松弛,我是要竭力活着的人,即便是意识到我早已经逝去,也始终守望在这里。
      就当我将她抛弃了吧。沈瑶长舒了口气。我还是更喜欢独自前行,那样即便在多数人看来没有任何意义,魏萱太容易给别人期待了,但我要让她明白的是,大概不会有谁一直能承受什么。我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气力去回应任何人的期待。她是好的,就让她变得更自在些吧。
      如果你们再见到她,不要让她再等。告诉她,我早就已经死了。
      沈瑶在阳光之下化形消失,留下的是淡淡的茉莉花香。
      她是至始至终纯粹地活着的人,魏萱也同样。
      曾经给彼此的誓言在此刻看来是那样虚幻。而时间的尽头,是那没有释然的人。
      魁只是觉得难过到无以复加。心脏忍不住地在疼痛着。目光变得不再清晰,像是蒙上了层白雾。
      在无数个交叉路口擦肩而过,那曾经许下的誓言如此珍贵,现在不复当初。
      不过并没有什么可叹的。人事已尽,皆为天命。
      魏萱在因为案子出入生死的时候,沈瑶在片场一遍又一遍地排练,那个时候外边还有战火,谁都不会过得太好。只不过偶尔片场需要一些警员,魏萱就带着警员们过来守着。偶尔会给沈瑶带些盒饭。
      记得按时吃饭。就算是一直需要演,自己的胃比什么都重要。
      那神色的细节中总带着些许的疲惫。最近的案子很多,总是关于人口失踪的消息。魏萱的语气转为凝重,随即扶额。我不该讲这些,抱歉。
      看来是个擅长克制情感的人。魏萱总是将很多好吃的东西带给她,有些甚至是跨了省份的。后来,沈瑶特地去寺庙为魏萱祈福,为她求来一个珠串。
      这个给你。
      那是她和她最后一次见面。
      尽管交谈之间趋于平淡,但彼此的理解却越来越深刻。
      如果不再工作了,你要去哪。魏萱撑着伞同沈瑶散步时,忽然问。
      很远的地方。我不了解,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没有太多远大的目标,就连这份工作也是导演直接把我从路边请过去的,我从来不规定自己去哪。
      那如果我去了别的城市了呢。
      魏萱的语气很笃定,现在看来,总像是带着必然。你会来找我吗。她说话的习惯总是十分地隐晦,就算是爱意也被拆解成一点一点的碎片,镶嵌进一个又一个短句里。
      我……
      魏萱的眼中带着泪。我会等你,如果你想一直红,我就会一直等你。这是我单方面的约定,我想……
      因为日夜操劳,身体快不行了,只能去休养一阵子。本来是想不辞而别,但终究是放不下心里的那一段感情。其实就在初遇的时候,那感情就已经萌芽了。可以说是见色起意,也可以说是莫名的吸引。
      但对于她的理智而言,她是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的。
      然而沈瑶始终站得离她很远很远,这个圈子里有不少男人手段极其肮脏,她虽然不温不火,但却干净得如同那茉莉或百合。所幸民众喜欢,就干脆将她捧了上去。
      站到了高处以后,更加觉得离她越来越远了。
      我在时光的尽头等你。沈瑶。
      这段感情是世俗不能允许的。所以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你。
      沈瑶紧拥住魏萱。把佛珠戴上。一路平安。
      只不过那谣言还是将她害了。但那是该承受的。福祸相依。谁也躲不过。她这样一个人,不应当出来演戏吧。一个女人喜欢一个女人,这本身是不太合理的。
      这样的议论伴随了她很久。但其实沈瑶很想站出来说,那是真的。
      没办法同魏萱走的原因只是一个,她的家里还有那么多人等着吃饭。可笑的是,这么一算,她也从未为了她自己活过。
      这座城市囚禁了她的身体,也囚禁了她的魂魄。
      最后死也死在了这里。
      时间的尽头。魁将佛珠递给魏萱。她走了。她认识这串佛珠,说那是送给她故友的,现在她打算离开那里,去往何处她没有告诉我。
      一缕魂魄,早已消失在光芒之中。
      那是等待了多少年的茫然。到现在也没有散去过。
      辜负了你的痴情,她觉得很抱歉。
      魁补上了一句。
      魏萱的神色反而倒是带着释然。也是,这本身就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恋情。等待反倒像是一种自我感动。
      她或许只是对这个世界感到疲惫。而能站出来对抗全世界的人,声音是会被埋没的。这不怪她。魁。她比谁都痴情,你骗不了我,唯一确定的就是她可能已经死了。阿瑶。
      这么念着,魏萱合上了双眸。
      就连真相也没办法知道。待在这里已经以往了时间,因此对于外界早已经没有了感知。
      微风翻开了旧报纸的一页。
      警官魏萱,在铁路口发生意外,以公殉职。
      摩登小姐沈瑶因不堪受辱,精神产生了幻觉,住院需要治疗。恢复时间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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