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拈花公子
“第二式,旋舞流光!”话落,身形不断地旋舞,双足窜、点、闪,手中的长剑也随之舞动,看似凌乱却又像有规律,飘落的叶片包裹着老爷子的身躯在空中旋转飞舞起来。
头两式都是些花哨的招式,重点是后边的七式,那才是致命的攻击。
“第三式,气贯长虹!”第四式,雷霆万钧!第五式,拔地倚天!第六式,风云变色!第七式,排山倒海!第八式,日月同辉!第九式,万物俱灰!
瞬间,老爷子开始跳跃攻击,仿佛面前有个假想敌似的,招招对准敌人的周身软肋,速度即快又充满爆发力。让人摸不透他的招式走向,就连原本落地的落叶也随之旋飞起来。随着招式收敛,翻飞的树叶飘然的落,而他手中的长剑竟串着许多被刺穿的树叶,连地上的叶片上也都密布了一个个被穿刺过的洞眼。
常胜当场看得惊呆过去!高手哇!老头子深藏不露!
老侯爷耍完招式,后背已经出了一身冷汗,年纪大了,身子骨不利索了。要是放二十年前,他绝不会失手——在剑尖上串着树叶,最高境界下,这些叶子上会留下小孔,绝不会破出大洞或裂成两片。看来真是老了,不中用了,险些就在孙儿面前丢人了。
“我要学!”常胜兴奋地大声叫道。
东方茜茹只有眼红的份,这套功夫一向传男不传女,之前是因为胜儿一门心思在学唱戏,众人还以为他对武学不感兴趣。如今有了传人,就不必在孙女中挑选继承人了。她一直不肯早早出嫁,就是因为老太君曾透露过,若是胜儿过了十五岁生辰依旧无心武学,就从孙女中挑选继承人。既然幻想破灭了,她还是去嫁人吧。
但是让她嫁去皇宫绝不可能,她想像二姐那样嫁去武林世家,没准还能学到夫家的武功。嗯,她得好好的合计一下,听说中原的武林盟主是位年轻有为的大帅哥,还未娶亲,她是不是该考虑一下。
常胜缠了爷爷一下午,终于画出了《伏魔九式》的武步,画了厚厚的一叠,装订成册。并问来了《伏魔心法》。在熟练招式前,他得先通过《伏魔心法》修炼内力,这样才能发挥剑法的威力。还好这位小世子为了唱戏,有一点功夫的皮毛,并不是完全没有功夫底子。
半个月过去了,常胜一直没去老爷子的练武房,都是老爷子第一次教的功夫在自学,但要说的是,他很聪明,伏魔心法已经入门了,通过几日的刻苦练习,体内隐隐有了一条细细的内力循环的经络。至于《伏魔九式》,他虽然一式也没全学会,但算是练得有那么点样子了。为什么用“那么点”形容呢?请看——
“第一式,游丝如幻!第二式,旋舞流光!”这两式是常胜练得最纯熟的,瞧,那位花丛中翩翩起武的不正是世子爷。花朵在他的四周形成美丽的景象。他完全不像是在练武,而像是在跳舞。至于后面那七式,还是别看了,气吞山河、豪气万千的招式到了他这儿,就成了迷迭花舞、蝶戏芙蓉的景象,又轻又柔又缠绵,力道小得连只跳蚤都拍不死。不过,姿势却看着叫人美不胜收。
“爷,用力地刺啊!把这些花花叶叶打落下来也好。您这么乱舞当心走火入魔!”刘阳在一边看着着急。
练了一会儿,常胜觉着闷了,收回长剑,蹲在花丛里,拈起一朵盛开的兰花,闻了闻,说:“美丽的事物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摧毁的。看来《伏魔九式》不大适合我。嗯,不如就改成‘拈花九式’。怎么改呢?嘿嘿,先把名称改了。就从第三式开始。”
常胜一时即兴,扔了佩剑,解下腰带,然后按照《伏魔九式》的招式挥舞腰带,开始演练。“第三式,水痕涟漪。第四式,花雨飞凌。第五式,急雨凌波。第六式,风舞轻纱。第七式,百花争妍。第八式,日出东方。第九式,惟我独尊。”
他把刚毅的剑法全部柔情化了,招式没有大变,效果却截然不同。
“你觉得世子爷像不像百花仙子?”雨迁问一旁的云起。她们俩在日前被老太君送给了世子,现在就干着贴身侍女的工作。一般来说,爷走到哪,她们就跟到哪。
“我觉得爷更像一位风流的拈花客。小奴,你说呢?”云起看向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的小丫头。这丫头正是被世子带回来的女囚,如今是府上的官婢,没了原先的姓名,被主子随口叫做:小奴。小奴没有理睬她们,反正她们也不是诚信想要得到她的答案。果然,云起见小奴没反应,继续跟雨迁闲聊。
不久的将来,常胜的外号:“拈花公子”,从此打响。
小奴则思考着她的问题。她觉得世子很奇怪。传闻《伏魔九式》是东方世家的绝技,概不外传。而世子却把练功的地儿选在露天的花园,任何人都能瞧见他的举动,也不怕他人偷学了去。至少,她看过几遍世子的功夫,已经把《伏魔九式》的招式大致记住了。最奇怪的是,好好的一个男子却穿着红衣女装,衣服上绣得花团锦簇,特惹眼。就连言行举止也透着女气,比一般女子更加妖娆。他整天不是在花园里练功,就是在书房里刺绣,偶尔陪陪家中的女眷闲聊,没事就拿着面镜子一个劲的照。莫不是——世子爷他疯了吧!不然,绝对有病。
“爷!爷!”福童挥着手急匆匆地跑来。最近他被主子罚绣花,十根指头到现在还痛着呢——被针尖扎的。所以,得出一个结论:千万别得罪世子爷,他小气着呢,特会记仇。福童现在是时刻都把皮绷得紧紧的。
“说。”常胜拖着腰带从花丛里出来,然后躺到一边的躺椅上。雨迁立即上前来为他擦汗,云起则为他整理服饰,小奴乖乖地端上茶水。常胜饮了一口茶,然后享受雨迁和云起这两位美婢的按摩。刘阳则在一边打扇。小奴负责递送剥好的水果。排场十足的!
爷以前可没这么“大爷”,现在可真是越来越会享受了!福童在心里嘀咕。他赶紧说道:“侯爷请爷去他的书房。”
“说仔细点。”
“京中的三爷来了书信,说三小姐已经平安抵达。另外,三爷在信中邀请爷去京城做客。侯爷应该是为此事找爷商量。”
“走吧,你领我去老爷子的书房。”
两天后,常胜带着四名随从、美婢,还有一个小丫鬟,前往京城。等他出发后才意识到侯府的经济状况,堂堂一个侯府,出门的经费只有五百两,平日收的租税只够日常开销,没多少余钱。
路上,常胜考量着前去京城的利弊。当下的时代,有钱有势才是王道。侯府的权势虽不是最大,但是很有威望,眼下最缺的就是钱。这次出门,他得想法子找个金主变点银子。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