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扮男装的宁采臣后gl

作者:且行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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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金大腿



      兰若寺确实风景优美,前有密林,后有湖滨,可是却是一个魔窟,进去了一不当心便可能出不来了。

      林彩晨也是刚刚才从那里出来不过八九天,至今那份恐惧的感觉还记忆犹新。

      杨勋见他知道兰若寺,当下起了兴趣:“宁兄是去过兰若寺?兰若寺那里的风景怎么样?是不是很漂亮?”

      “实不相瞒,我也是在兰若寺住过几天,世间名山大川漂亮的地方数不胜数,这兰若寺的景色其实不足为道。”林彩晨顿了顿,严肃了语气,“杨兄不好奇为什么我明明这样穷困,一日三餐馒头,却仍是不住兰若寺吗?”

      杨勋扬了扬眉,想到了街边问路时候路人对他的警告:“你是说兰若寺里有鬼秽?”

      “我是亲眼见到了那女鬼的存在,这才逃出来的。杨兄既然也知道那兰若寺的传闻,我劝你就不要去了。”林彩晨说着这般话,心中不禁有些感慨,感慨这风水轮流转,以前是别人劝她,现在轮到她来劝别人了。

      “不去兰若寺,穷困潦倒的我就只能睡大街了。”杨勋摆了摆手。

      林彩晨看他腰间悬挂着一块上好的玉佩,身上穿的衣服虽然破损了,但是看着材质起码也是丝绸制成,那良墨整理出来的两箱子书籍,随便卖卖怎么也有个七八两银子。

      他即便是“穷困潦倒”也比她强太多了。

      “杨兄可以先将玉佩送去当铺抵押,换些银两先度过这些天,等你叔父来了郭北县,再花钱赎回来。”

      杨勋瞅了一眼腰间的玉佩,嘴角带笑,摇了摇头:“这玉从我出生的时候就跟我了,我娘让我千万不能丢,也不要离身,还说可以辟邪。我是怎么也不会把它当了的。”

      “那这书呢,看起来可以当个七八两银子。”

      “读书人怎么能把书读丢了?这传出去得叫人笑话的。”

      良墨怕这位宁兄提出要把书童卖了,赶忙出来截胡:“宁公子,你就别担心这担心那了,公子有我照顾,即便是在荒庙,我也能够给他照顾好了。再说了这世界上哪来什么鬼神之说,孔圣人也说了,子不语怪力乱神。若真有什么鬼,怎么不出来叫我见见?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呢。”

      杨勋听着忍不住哈哈哈大笑,场间的气氛顿时活泼了不少,一点也没有落魄的样子,倒像是要去旅游了。

      “宁兄别介意,我这书童脾气直的很,有什么话就直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那书童有一句话说到我心里去了。”

      杨勋拍了拍她的肩膀,眼角带着笑意:“话本里的那些个女鬼狐仙都长得极美,兰若寺要是真的有,那今晚就叫我见识见识,也好开开眼界。”

      “……”林彩晨一时语塞,早知道她就不应该写什么美艳狐仙,应该写一出“山村老尸”,好让他听到女鬼一词就胆寒害怕。

      林彩晨手里抱着一大袋煎饼馒头,一直抱着也不是事,此番怎么也劝不动这主仆二人,干脆转身回屋去了。

      只想着不管他们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可是心中却怎么也放不下,怎么说也是两个生命,就这么让他俩死了,实在是可惜的很,虽然结交没多久,可怎么说也是她来到这里交的第一个朋友。

      当下林彩晨收拾了行李,虽然她的钱财还可以再住上五六天,可是多住几天与少住几天也没差了。

      正好她也要去兰若寺看看燕赤霞回来了没有,如果回来了她继续赖在兰若寺里,如果没回来,那就再继续劝杨勋最后一回。

      待她迅速收拾好了行李,隔壁屋也刚刚好准备要走。

      杨勋见她收拾好了行李,不禁咧开笑容,露出一排大白牙来:“好兄弟,是要和我一起去住兰若寺吗?”

      “我只是去看看那个人回来了没有,虽然收拾了行李,却不一定会住。”

      “那个人?”

      “当时我也和你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的住在兰若寺,而我隔壁住的是个道士,他劝我离开,我不愿意走。随后道士有事出门几天,那道士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就看到了……”林彩晨顿了顿,仿佛那般景象实在难以言说,“就这样我第二天就跑到县城里住了。”

      “那宁兄现在是去看看道士回来了没有?”

      林彩晨点了点头,见他听进去了自己的话,也间接默认了兰若寺鬼秽的存在,又道:“那这样吧,如果那道士不在的话,杨兄就同我一起回来,继续住客栈,先抵押点东西度日,也好过丢了性命。”

      杨勋认真的看了看他,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关心自己的人,如此关心自己安危的朋友。虽然他广交好友,却难有一个真正关心自己的。

      林彩晨见他反常的没有抬杠,一时间反倒有些不习惯,不过既然他答应了那就算好。

      当下三人携带者行李,穿过了黑风林,一路到了兰若寺。

      所幸的是他们出发的时间尚且算早,到了兰若寺天也没黑。倘若是见那道士不在,再从兰若寺回去,也还算来得及。

      兰若寺与她走之前的变化不大,只是这院里火堆旁边的鱼骨头也着实太多了点,起码得有二十几条鱼堆积起来的模样,这没有个六七天的日子也吃不了这么多。

      不多时良墨便整理了一间西边的屋子,林彩晨见自己之前住的屋子没人动过,还结了个蜘蛛网,便犹豫着走了进去打扫了一下。

      待她整理好,燕赤霞便拎着两条草鱼回来了,只是燕赤霞一回来便见院子里多了三个人,有些傻眼,脚步也顿了一下。

      见为首的是宁采臣,燕赤霞不禁扶额,心中暗自吐槽起来,他本以为这书生是被他劝走了,却万万没想到,没过几天,这书生又多带回来了两个。

      眼下这燕赤霞就是金大腿,书童良墨知道自家主人拉不下面子去抱大腿,但是他可以!

      见自家主人和宁采臣简单的和燕赤霞寒暄了几句后,良墨赶忙上前去接他手里的鱼。

      “燕大侠辛苦,不如将这鱼交给我,我做鱼的手艺可算是一流,保证燕大侠吃的舒坦。”

      向来古道热肠充满侠义的燕赤霞,也不会真的就放任他们几个人不管了,他知道自己接下来还要继续充当保镖。

      见他主动请缨,干脆就将鱼递给他了,燕赤霞虽然独居,但是做菜手艺一般:“我爱吃辣,多放点辣椒。”

      见燕赤霞把鱼给他,良墨喜笑颜开:“好嘞,给大侠放辣椒放花椒,保证鲜香麻辣。”

      良墨一旁去煮鱼去了,三个人便进了屋里谈话。

      作为一个喜欢独居的剑客,话语一开口,还是想着怎么商量着让他们离开:“有些话说多了,我嫌麻烦,你们也嫌烦。只是这里并不是你们这些书生该住的,如果你们不信女鬼,我也不介意让你们亲眼看看,毕竟你们常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说着燕赤霞拿出了两张符咒,两个铃铛:“这个符咒你们放在怀里,护着性命,这两个铃铛拿着,万一见到了女鬼,就摇铃铛,到时候我就来救你。”

      “那燕大侠你呢?”杨勋拿着符咒收进了怀里,话语里是带着十足的兴奋。

      “我先躲起来,到时候你们摇铃铛,我就会出现,还有一点记住千万记住,不要动色念。”

      是啊,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可是她已经见过一次了,她可不想再见第二次了。

      “燕大侠其实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只是他不信而已。待会大侠去哪里?我跟你一块。”

      “既然看过一遍了,还回来了这里,那不如再看一遍,也好看仔细些。”燕赤霞可不信这个书生真的看见就,若是真的看见了,哪里还有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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