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通扑通

作者:大碗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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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 章


      范剑回到宿舍已经是九点。
      室友晋康、庞梓、还有刚刚那位献了大工捉住“偷鞋贼”的赖月京。
      没错,范剑还有一位室友就是赖月京,被白瑭嫌弃瘦得像根竹竿的田径运动员。
      范剑觉得他们这一房的室友除了晋康其他的人名字都是父母乱取的。
      赖月京,来月经,一个正直好青年顶着这样女性化的名字,总是会让人感到啼笑皆非。
      赖月京往往都是一笑付之。这又不是他的错!
      “那女生和你什么关系呀?”范剑看着倒在床上把书盖在脸上的晋康问。
      “债主,前女友。”晋康闷闷地答。
      “那偷你鞋的女生和你又是什么关系啊?”赖月京问的是白瑭。
      范剑:“......”这还真答不上来。陌生人?那倒不是。可说朋友吧......又觉得有点怪怪的。
      “她是晋康前女友的闺蜜,大概是晋康前女友叫她一起去偷鞋的吧。”最后范剑决定避开自己和她的关系,只简短地介绍了她的身份。
      “诶,不过我说你前女友为啥要偷你鞋啊?”庞梓是刚刚唯一没在场的人,不过也听闻了室友晚上的惊心动魄之旅,这会儿可是心痒痒地想知道事情内幕。
      晋康听到这问题,脑袋有一瞬间的放空。
      刚在一起那会儿两人腻歪得很。那时晋康是边读书边打工,偶尔就会用赚到的钱买些小礼物给赵小黎。赵小黎虽然也是个任性偶尔会闹脾气的女孩儿,但是她从来不会嫌弃晋康送的礼物,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吊饰,她也会开开心心地收下,开开心心地使用。甚至,她往往都会在想“哎呀不能一直让他送我礼物呀我也得送他点儿什么”。抱着这样的想法,她就送他一双球鞋了。
      晋康那会儿没有那么高的经济能力去把钱挥霍在鞋上,虽然男生总是对那些球鞋什么有很大的热忱,所以就一直穿着已经被磨损的旧球鞋。赵小黎的这个礼物让他差点掉泪。
      她一直都很懂他喜欢什么、想要什么。
      结果他却伤她心了。
      他很后悔。后悔当时那么仓促地决定要和她分手,为什么自己不能等她呢?难道分开了就不能在一起了吗?
      那时候他以为自己离开她是最明智的决定,现在想起来,不过是自己没有勇气,太过懦弱。
      懦弱到还要带着她送的唯一的礼物,不敢告诉她其实他是希望能有什么回忆能陪伴他度过新生活。
      却不敢赌,不敢在自己的爱情和梦想之间赌。
      他一直都怕她不肯原谅他,所以开学以来都避着她。
      懦弱,真的懦弱。
      还自私。
      “因为我不值得拥有。”他最后留给庞梓这个答案。

      *************************************************************************

      2月20日是健才体校一年一度的田径赛。
      田径系的学生都在为此拼搏。
      别说这种校内比赛不重要,能在近百人中成为最优异的那几个,才有机会成为世界几千人中最优异的的那几个。
      田径馆里。
      “on your mark,set,”运动员做好起跑姿势。
      “砰!”发令枪一响起,就见几道身影几乎是不约而同飞奔出去。
      范剑的耳朵里眼镜里能听到看到的都是簌簌的风声还有不断倒退的掠影。
      再快一点再快一点,他不停催自己,脚上的步伐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加快着。
      抵达,碰线。
      “啪啪啪!”教练席传来清脆响亮的鼓掌声。
      田径系的主教练James笑吟吟地走过来拍拍范剑的肩膀:“行啊范剑,速度又有提高了啊!”
      James是健才体校从澳大利亚聘请过来的全职教练。其实他在这里生活已有好多年,中文已讲得很熟练,也给自己取了个中文名叫“高大善”,因为他说自己想做个有大爱能随时发挥善心的人,不过同学们都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太“高大上”,还是默默决定称呼他的原名James。
      范剑很敬崇这个教练,因为他是在那段黑暗时期给他更多走下去的理由的精神导师。
      人生处处有感动。对范剑来说,他这辈子最感动的一次就是那天James在树荫下轻轻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范剑,你有那个潜质有那个资本,这意外不是你的错,你没有做错什么。但是你现在这样一蹶不振的样子很欠抽。怕失败有什么用!把失败当饭吃,才能享受糖果的甜。”
      把失败当饭吃,才能享受糖果的甜。
      比起“失败乃成功之母”,他更喜欢这句来自一个外国人的话。
      “谢谢教练。”范剑微微笑。
      “你现在这个状态很好,伤心颓废什么的根本和你的画风不搭。 ”
      范剑也觉得什么失魂落魄啦垂头丧气啦之类的贬义词跟他真的是不搭。
      刚刚田径系的学生在为校内田径赛做准备,并且举办了一场小小的竞赛。
      范剑参加的项目是短跑个人100米、400米及400米接力。100米是主项,400米及接力则是副项。
      以前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最厌不其烦的作文题目就是《我的梦想》,而不管是从三年级80字的作文到六年级的180字,范剑给的答案从来没有变过:我的梦想是当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
      一开始有对田径的热忱是因为小时候爸爸就每天早上带他去跑步,有时候跑着跑着遇到野狗了,两人就逼不得已和狗赛跑,飞奔到几百米外去。
      不得不说,范剑很享受那种心脏剧烈跳动,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在翻腾的那种感觉。
      启蒙是因为父亲,有了那种非此不可的想法也是因为父亲。
      他的家庭是小康之家,父亲只是一个很普通的生意人。他以为普通的人一生都不会遭遇什么惊心动魄痛苦折磨。
      但是上帝跟他开了个玩笑。
      六年级的时候,他和爸爸在夜归的路上碰到了一群歹徒劫财。父亲给了他们身上所有的财产,没想到他们嫌少,想要抓走范剑。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亲骨肉,你要是一块块把他撕下来,他们会痛死的。
      范剑的父亲亦是如此。
      他不从,跟歹徒反抗。范剑那时很害怕,头脑有一瞬间的空白。等他回过神来时,看到的只是被一群畜生围在中间默默被殴打的父亲,还有他嘴巴的喃喃:“小剑......快去找人......帮忙......不要在这里......走......你走才能帮到我......”
      范剑其实是个挺理智的小孩儿,所以尽管当时他害怕得都快尿裤子,但他也觉得去找人帮忙是上上之策,所以迈开腿就跑。
      他不知道自己跑到什么地方找到了什么人,他只记得自己带人倒回去时看到的只有地上的一大滩血,还有父亲闭得紧紧的眼睛。
      为什么......他明明觉得自己跑得够快了啊......他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他感觉脚都要断了,快要不能呼吸了,他明明觉得自己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就已经找到援助了,为什么会这样?
      终究......还是自己跑得不够快。
      一个人出生需要十月怀胎加上生产几个小时的时间,死亡却只需要几秒钟。
      所以范剑觉得时间真的是很残忍,多一秒,少一秒,就能决定一个人是活着,还是死着。
      要赶得上时间,就要加快自己的步伐。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是很字面的。
      当然,到初中高中甚至决定到体育大学,范剑也越来越坚定自己往体育方面发展的选择。他的梦想也一直都没有变过。
      成为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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