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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我的胡思乱想一直很严重,我根本不知道其实那天文静比我还难过。
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她问我,你能体会那种去为喜欢的人做尽一切的感受吗?当时顾祁和我说一会嘉懿来了,你就去送水给沈睿,你明白我当时听到这话的无力吗?他一直在想办法让你不那么喜欢他,却一直在忽略我的感受。
知道他为什么打电话让我去看球吗?因为他想见你,他又不好意思打给你,所以他打给我。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开心的要命。这就是喜欢一个人。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不是任性,不是野蛮,不是多情,而是过于偏执地去喜欢一个不喜欢你的人。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所以,我接受那些追求我的爱情。因为我知道它不会长久,但我却需要用这些来引起他的注意。
但结果,他只注意你。
就比如在你不理我的那两个月里,他曾不止一遍地来追问我,是不是我做了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情?
他曾不止一遍地要求我,先向你道歉。
他根本不知道,我明明一点错都没有,明明让你不开心的事情是他要求的,他到头来却只怪我让你难过了。
和文静疏远的那两个月,我和蒋小乐的关系越来越好了。年轻时的友情也是那般可笑,就好像你多了一个朋友,而别人只有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你比别人强。
上厕所的时候,我和蒋小乐一起常常会碰到文静。我故意扭开头不理她,她一直都是一个人。那会我的心里却是变态地得意。好像认为她只能有我这个朋友不可。
文静一直比我成熟,我的想法一直很幼稚。这也是我到了国外才体会到的,谁喜欢孤单呢?谁不想去交朋友呢?怕只怕那会让人失望。
所以,在国外那么多年,生存下去的力量除了沈睿的伤害,就是跨洋的电话了。我在那没有交到什么朋友,我不愿和男生过于亲近,因为我怕会更惦念起沈睿。我也不愿和女生太过要好,因为没有人会比得上文静。
这就如同生命中那么多以前很好很好的人,后来却很自然地就渐行渐远了。
而总有那么些人,一直在你的生命里,从未离开。他们即便是看穿你的自私,看穿你的任性,但仍然不予计较地陪在你的身边。
我是有多幸运,遗憾的是年轻的时候不懂,也没有好好去珍惜。
文静和顾祁一起出现说要去买麦香村的蛋糕吃时,我依旧小孩子般不依不饶地责备顾祁,你干嘛叫她,看见她我就没什么食欲。
顾祁本就是想找机会让我们和好,我这么一说,他反而也偏袒起我,无奈地同文静开口说,文静,你就同嘉懿道个歉吧。
文静那会也不知怎么的,从小到大,我都没见她发火过,而那是第一次,她同顾祁扯开了嗓门,我没错,为什么要道歉?不就是沈睿,我根本不喜欢他,是她自己一直误会了乱想。送水的事情是你让我做的,现在你又叫我道歉。为什么你们两个从来都只顾自己的感受?凭什么我总是要照顾你们?
那是头一次,文静说完就转身跑了。
顾祁以为我还在生气,没有去追文静。而我,连着懊恼及自我反省了好些天。
我害怕失去文静。我觉得这辈子都没办法交到像她这样的朋友了。
最后,我写了长长的一封信,写给了文静。我写了一整面的对不起,我语文不好,不知道说些什么,只知道字数太少了没诚意,所以我写了满满的几百个对不起。
蒋小乐看见的时候笑着打趣我,你和你朋友怎么搞得在谈恋爱一样肉麻。
是啊,其实友情和爱情一样,会有误会,争吵,冷战,道歉。但归于种种,都只一个结果,你对朋友是否真心。
我们和好了,敲诈了顾祁一个星期的零花钱。顾祁说,我还是习惯你们两一起欺负我。
文静说,欺负你的是嘉懿,我从来就是站在你这边的。
那时多么随意的一句话,我却没有注意,文静对着顾祁说得认真无比。
那一天,我们三就那样哈哈大笑地逛荡在新市繁华的老街,那是我印象特别深的一次,三月的阳光,我穿着米白色的毛衣,红色格子裙,文静挽着我的左手,顾祁站在我的右边。
新市街道的两旁,火红火红的木棉开的正艳。仿佛那时我们的心,正青春年少,热血飞扬。
在米兰的日子,我常常会因为街头这样熟悉的场景而恍惚,我们是有多久没一起了。
我对沈睿的追求依然细水长流地进行着。文静告诉我,沈睿有天写着作业,突然问她,你们和好了?
她当时很惊讶,因为沈睿很不喜欢说话,从不主动说话。
所以她那会调侃地回应他,我会告诉嘉懿,你有在关心她。
别乱说。文静描述着沈睿那时气急的样子,我笑得连期中考的紧张也忘了。
文静还说,他脸红了,低着头脸红了。
我说,等放暑假了我就和他告白。那年,我十四。我认识沈睿刚好两百三十七天。
四班的期中考是全年段最差的,我和顾祁都挂在倒数十名的尾巴上。
我妈妈曾给我做了一个周末的思想工作,我那会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地就收紧了一段时间。
班里那会正热火朝天地组织着暑期的青少年篮球赛,顾祁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加之他特别喜欢篮球,就热衷地投入于参赛人员的召集当中。因为人手不够,最后顾祁把胖胖也叫上了。
胖胖叫李天行,因为整个体重是重量级的,所以我们都喊他胖胖。他是个特别喜感的人,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会说好好笑啊。然后一个劲地傻笑。
我们通常不是笑那些内容,而是笑他笑得样子。因为他的眼睛小,笑起来只有一条缝,所以顾祁总会有事没事地找他乐子。
胖胖总会习惯性地眯着眼睛,委屈得要命,我真的不会打球,可不可以不要叫我上场。我跑不动。
班里人都会忍不住地笑,顾祁也笑,但仍然一本正经地说服他,没关系,很简单的,你只要站在那想办法让人家没办法投篮就好了。
胖胖领悟性很高,这也导致了四班在篮球史上从那之后就没被翻身过。没有班级再愿意同四班打,因为胖胖常常在打球时挂在别人的身上,导致别人无法投篮。
那会班主任是个刚毕业的女老师,教的英语,所以我们班的英语成绩最好。因为我们的作业也是与成绩在曾正比地翻倍。
你能想象五一放假,将整本书单词表每个抄写八遍的哀鸿场面吗?
你能想象我们一个学期的英语本子都是在以千位数申请的吗?
所以,基于这点,当全校期中表评会上,教研组老师挨班进行平均分通报时,其他班级英语平均分都是一百零几,而唯独四班一百一十分的平均分时,班里同学就那么骄傲的欢呼了。
班主任有点不高兴,表评会一结束就给我们布置了同五一一样的作业。那晚的结果就是我练成了一只手两支笔在四线格里抄写的技艺。虽然还是熬到了十二点才写完。
其实我还是挺怀念那样疯狂赶作业的日子的,至少感觉在努力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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