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羯座的爱情

作者:风细柳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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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饭局


      被邀请坐他的Bentley,纯手工精致的豪车我还是第一次坐,据说这个品牌的每辆车都需要十八周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可谓严谨精炼、豪华尊贵,所以我的绿色小□□被理所当然地仍在了宾馆。

      “还有啊,最好离你住的地方近一点,这样可以彼此照应噢。”这种挑衅的话语噩梦般萦绕我的耳畔,让我一路沮丧。害得我,这么漂亮豪华的Bentley都没有心思仔细打量,原想向金领靠近的白领摇身一变成了“生活保姆”,想想都让我悲戚不已。悔不该当初自以为是的判断他要离开,还说什么安排好行程之类的话,现在,我想起来连咬舌自尽的心都有了。

      “别闷着,随便聊点什么吧?”

      “您的国语为什么能说的这么好?” 我很是毕恭毕敬,心想总不能聊你什么时候走吧!

      “还别您啊您的,还称Jack为老大?这都是些什么啊?叫我Willson!”他还不耐烦了,命令道。

      “好!那Willson,你国语为什么说的这么好呢?”我别扭的重复了一遍。

      “这是家庭对我的严格要求,不能忘祖!”

      我扭头看着他颇为认真的样子,有些愕然。海外华人确实有很多都有强烈的爱国情结,但要把普通话说的这么标准,那得多严格的要求之下才能达到哦。但我们的关系还远没有熟悉到可以追问他的地步,只好揣着纳闷,“哦!”了一声。

      “那你为什么选择到成都休假啊?”我迟疑半天,还是问了出来。

      “这是个不错的城市啊!”他略微皱了皱眉,接着不咸不淡的转移话题。“我们去吃什么?”

      我故意抬高声调:
      “辣的可以吗?”

      看来我的所有问话都不太令他满意,既然这样为何还要由我起话头,真是越发的索然无味了。

      “嗯!多辣都可以。”

      “那好,前面路口向右拐吧。”我心怀叵测的指了条路。

      事实证明,Willson确实不怕辣,除了汤,其余每道菜我都悄悄向服务生加注了要特辣的。可他自始自终泰然自若的保持优雅的举止,结果,反而我这个在这个城市生活了长达12年的人彻底败北,在Willson面前仪态大失,红着脸,不断向服务生要纸巾擦鼻涕。

      正稀里哗啦地一把鼻涕一把汗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风信子?!”

      “哎!”捂着鼻子顺嘴答应后扭头一看,我的天那,居然是吴开荣!他带着一帮人正热闹的走过来。

      “我说你怎么没空呢,有这么重要的事情啊?!”吴开荣向那帮朋友挥了挥手示意一下,眼神又回到我身上,酸酸的说:“原来是有了男朋友,还不给吴哥介绍一下。”

      天哪,他完全误解了!也难怪,谁能在一个男性面前这么随意,又抹鼻子又抹眼泪的啊!我擦鼻子的手尴尬地停留在半空中,欲言又止,因为确实百口莫辩呀。

      “你好!我叫沈煦卿,您是……?”Willson大方的站了起来,向他伸手。

      我没想到Willson彬彬有礼的微笑着,竟不做任何分解,也不知有怎样修炼的人才能如此地坦然以对。晚了,我现在就算想要解释什么也没有用了!是要将我的军吗?也不至于哦~~对付我这粒小芝麻,用不着千斤顶吧!

      吴开荣也是一怔,很快恢复笑容,稳稳一握:
      “我是‘风信子’的客户兼朋友——吴开荣,幸会幸会!”

      然后,吴开荣对着空气,深深的吸了了口气,也不知道是肯定还是评价:
      “眼光不错,改天我们一起聚一下哈!”

      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招呼我们继续好好享受晚餐后,便匆匆地去赴他的宴会了。

      剩下我与Willson尴尬面对,确切的说应该是我一个人感到非常尴尬,一恼稀里糊涂的被人误解还有苦说不出,二恼的是这几天我所遇到的事情好像都是自己所不擅长面对的。

      “你说你们平常都是怎么做客户的?“风信子”又是怎么回事?”Willson收起笑容,拧眉向我望来。

      我还没有提“男朋友”一事呢,当然我宁愿Willson刚才是因为没有听清楚才进行自我介绍的,忘记吧,就当没发生,也挺好!

      “对不起,风信子是我的网名。”但天知道我为何心虚的解释,还磕磕绊绊的把我和吴开荣在网上认识和后来找他做业务的过程说了个大概,中间本能的略去了,吴开荣对我痴情的穷追猛打。

      Willson喃喃自语:
      “只要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盛人生”。

      “什么?”

      “这是风信子的花语啊!”言语中再无揶揄,表情纯净得不含一丝杂质,俊朗的脸上还浮现出淡淡的笑容。我对面坐的不再是那位曾认识过的Willson,而是一个充满了诗意和浪漫气质的绅士。

      更令我汗颜的是,我仅是简单喜欢“风信子”的花名而已,却从未想过其中还能引申出这么绝美的内涵。哦,可恶!我真是那种吃多少枚鸡蛋也不会去想其出处的人。

      “没想到你的骨子里还很浪漫呢。”我用纸巾包着鼻子,看着这个淡定的男人在我眼中慢慢地融化,平添了几分好感。

      “怎么?你愿意跟我同享丰盛人生了?!”

      “停!我们该买单走人了!”我白了他一眼,同时,心底有个声音也严肃地对自己警告了一声“收!”

      买单的时候,被告知已经被吴先生记在了他的帐上。Willson看了我一眼,并不领情:
      “既然我是你男朋友,那么理应我来买单才是啊?!现在,这算什么?”
      俨然男友的称呼已经是既成事实了。

      我一语噎住,巧笑道:“您别开我的玩笑了!”这个时候,“Willson”这个称呼并不是很容易叫的出口的。

      呵!Willson摆了摆头,俊美的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不容分说的拉着我的胳膊大步的踏出了饭店。

      “你干嘛?Willson!”我怎么也甩不掉他钳子般紧的手,轻喝一声。

      情急之下我是什么话都能够脱口而出的:
      “你有这么大的劲干嘛不自己拿那两袋衣服?”

      刚才从酒店的房间出来,那两个帆布袋是我一路拖到自己的□□上的,酒店的行李生要过来帮忙都被他拒绝了,摆明他故意为难我的。为此,我已经狠狠的在心里诅咒了他几十遍了。

      一直僵持到Bentley跟前,Willson才哈哈大笑的放手:
      “对了!现在才是真正的刘晓潇!”

      说完,双手衬着车门,气焰嚣张的把我限制在这超小的空间里,凑近我的脸,眯着眼睛接着说:
      “我们还要相处很长的时间,所以,别在我的面前总戴着一副假面具。”

      当一个男性想让彼此关系更近一步的时候,总是会要求女性摘掉面具,我哪里会不知道?空气于是变得暧昧不已。但1、Willson是我的上司的上司,可谓位高权重,麻烦上身的事情我可不愿意做,到时候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2、他长相可谓是帅气耀眼,但让人感到不真实的完美,况且不知会有多少少女为之疯狂、趋之若鹜,我可不愿意去充当炮灰;3、感情方面我明显属弱势群体,快30岁的人,玩不起了!弱水三千我也只能取一瓢,而且“这一瓢”一定要是经得起风浪稳妥的好男人才行。就目前的局势来讲,怎么看Willson都是没可能。

      理由还有很多可不容我再思量,装闷吧!“我哪有?我只不过是来履行对你的责任的。”我佯作委屈地提高声调替自己辩解,又觉得有哪里不太妥当,磕巴的声音越来越小:“是~完成~Jack交给我的任务而已。”

      “你对我有责任?”Willson薄薄的胡子快翘到天上,一向骄傲的他一定在哑然失笑。但听完最后几个字后,声音突然变得冰冷清冽,目光也犀利起来,转而掐住我肩膀的手越来越用劲:
      “告诉我Jack还有什么任务交待给你?”

      我被他近似疯狂的样子吓住了,这哪儿跟哪儿啊,明显是话中有话哦。看来我要为刚才慌不择路的言行付出惨重的代价,我后悔莫及,此时再解释什么为时已晚,谁信啊?话到嘴边,心虚的变成了:
      “我~还是~宁愿你以假面出现在我面前也不愿意看你现在的黑脸。”

      Willson这才松开手,“Sorry!”我还是听到了很轻声的道歉,可看着他一脸怅然,我一时却不知说什么好!

      “走吧!”Willson刚才的表情稍瞬即逝,为我拉开了车门。

      不知为何,有种痛在蔓延,我的心里仿佛丘壑万千,刚才的Willson使我想起了大学时期的覃方理,这么多年我以为自己早已封存好了那段记忆。

      那时候的我在学校特别乐意参与各类活动,浑身上下感觉有挥霍不完的青春,年轻而叛逆。对已故作家王小波所写《黄金时代》等系列小说近似痴狂,岚欣也被我拖下了水。有段时间天天都在宿舍讨论“王二”这个人物,而且越谈越兴奋,断定此人具有世间少有的真性情!后来也不知道哪根筋短路,说到兴头上称,未来伴侣也要照此标准!

      别人追星,我们也追星,不过我们追的是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但,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么争议的人物也能作为伴侣标准?

      于是,我们私密的谈话长上了隐形的翅膀,一时间,独独我被推上了谣言的风口浪尖,演绎成我个人的《晓潇的择偶标准说》,并且越传越离谱,各种版本满天飞,所谓的终极版很快传遍了整个校园,我被私下评为那个年度的校园风云人物。覃方理也因此跟我产生隔阂,被谣言封闭的我心烦意乱,也无心解释一怒便提出分手后决然离去,之后的方理多次来找我,我也执拗地闭门不见,一段懵懂的初恋就此夭折。同案犯——岚欣躲过一劫,有时我猜想可能是她不小心流露出去的,只是没有料到会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不然,事情发生后的很长段时间,她总坐在那里发呆,还时不时放声哀叹:“我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最后一次见到方理还是毕业穿学士服拍照的时候,他落寞地站的很远、很远,向我望来,欲言又止。一张张兴奋轻狂的笑脸在热闹的毕业场面,恍若隔世,周遭的一切在那一刻显得微不足到,我仿佛听到了一个声音在说:迎过去吧,让一切重新开始!但,也许我们都失去了自信,也许我们都彷徨在理想与现实、确定与不确定之间。终于,我们谁也没能走出迎接对方的那一步。

      那天晚上,漫天的繁星见证了我的泪泗滂沱,靠在校园茂盛的梧桐下,我将和方理的那段记忆深深埋藏。可是人生无常,不经意间地重复雷同的场景,Willson这个莫明其妙空降的上司又一次触及了我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怎么还不上车?你怎么了?”等Willson回头的时候,我已经是满脸的泪水。

      “我吓着你了,还痛吗?”已经恢复了平静的他则露出关切的表情,可能以为刚才把我捏痛了。

      “谢谢你,我没事的!”我顿感失态,胡乱抹了脸上的泪水,上车后没头没脑的回答一句。

      情绪很快恢复了平静,偷偷窥视了Willson一眼。暮色之下,斑驳的树影倒挂车内,随着车速而变幻摇摆,霓虹的路灯斜斜撒向他,像一抹暖黄的夕阳。其目视前方,刚毅的唇角微翘,薄薄的胡子跟着上挑,更为他铺上了神秘的色彩,这到底是怎样的男人哦?车内的空气凝滞,只剩下悠扬的歌声和好闻的香水味道。路途尴尬无声,总需要有人来打破僵局:
      “昨晚喝了太多茶,没有睡好,所以今晚就不给你安排活动了。”

      唉!如此说话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平常知道自己不是很会说漂亮话,但也没有想到自己能这么不会说话啊!一点语言艺术都不讲究,白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久,自己都要鄙视自己。

      ——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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