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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世同
高中最后一年的时间在我手里如流沙,抓不住,留不得,高考,毫无意外的,我只是考了个专科,突然厌倦了,不想再继续学业,爸妈苦口婆心的劝了好久,终究点头,现在想来,多么的不孝,出钱出力让你少受点罪,居然还需放下身段求你,叶素和啊叶素和,你真是贱到了骨子里。
大学三年,我是在其他城市读的,离家的距离,坐个车也就一个多小时,其实,对我而言没什么实质性的意义,除了认识了几个同寝室的姊妹,我的生活没有任何起伏,每天上完课,就跑去做家教,不参加学校的任何活动,当然我基本不逃课,有关专业的那些考证我也不会落下,一心做个好学生,虽如此班主任老师都不是很待见我,没有集体意识,我其实是知道的,但那又怎样,长大了,没那么天真了,家里的条件我是知道的,虽不至于供不起我,但还是想赚点钱给自己当生活费,这样就不必再问父母要,当别的同龄人活色生香的过着他们的小日子,谈谈恋爱,逛逛小街,聊聊小天时,我可能正急匆匆地赶着公交跑去兼职,学校离我必须坐的那辆公交车有一千多米的距离,这其中还有个红绿灯,很多时候下午下课都已经三点了,而三点半按规定我是要等在家教学生那个学校门口接他放学的。故而,大学三年我从不穿高跟鞋,因为运动鞋跑得比较快,于是,很多时候,学校附近那些店面的店主店员都会看到一个女孩子跑的飞快,因为她需要赶最快的那班车。这样的生活我过了三年直至毕业,而这三年,林立良从未被刻意忘记,也从未想去记起,我把他放在了心底…….
大学毕业,我没回老家,也没待在这个城市,我去了上海,这个被很多人称为时尚之都的城市,初来乍到什么也没个底,一切都需靠自己,找房子,找工作,以我这样的文凭拿出去也是徒劳的,好在该有的证还是有的,因为学的是外贸,最终找了家不是很大的贸易公司从基础做起,刚开始每天的工作就是复印复印资料,帮主管送送文件去其他部门,一周后,主管渐渐地给我一些单子去跟,于是便忙了起来,我们的公司不仅仅和国外做生意,在国内也有,因为规模不大,能抓住的肯定得抓,这当中最大的客户是同在本市的一家叫寰宇的集团公司,这些都是我进这家公司半个月后主管告诉我的,主管姓王,是个四十来岁的微微发胖的堂客,在她要求下我称呼她为王姐,人很好,但是也有着普遍中年女性的都具有的嗜好:讲八卦。比方说:刚在吃午饭的那当儿,王姐一脸神秘的凑到我面前小声说到:素和,你刚有注意到和老板一起来的那位女生吗?我摇摇头,王姐见我一脸茫然继续道:那你应该知道我们公司最大的客户是寰宇集团吧?我点点头表示清楚,“刚才那个女子便是寰宇太子爷的女朋友,话说那太子爷长的那叫一个帅,要是我年轻个十来岁,怎么着也得试试,啧啧啧,那女的真是好命,给她逮上这种好事,人家说,富二代十有八九只知道花天酒地,到处生事,但是…哦,对了,寰宇太子爷叫沈世同,人长得帅不说,处事手段也很高明,才三十出头就已接手这么大的一个集团…..哎,叹了口气,王姐摇着头走进自己的小办公室,我轻轻一笑,其实王姐讲那么多我一点概念也没有,而且也与我没多大关系,对于像我这种职场菜鸟,在大城市巴儿巴儿讨生活很是不易,只是希望公司业绩能好点,那么拿到手的也可以多点。
吃好自己一早爬起来给自己做的便当,收拾了一下,顺手拿起桌上那个印有自己照片的白瓷茶杯朝茶水间走去,大城市什么都贵,自己做着吃省钱的同时还干净,倒了杯水回到办公室,居然发现老板在那里,同事们一个个围在旁边,于是我也走过去,走近才发现,老板身边站着一个身材极好的女子,长及腰部的卷发,手掌般大小白皙的脸,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再加上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我的天,天仙般的人物,难道是新同事?心里正在揣测,便听见老板跟我们介绍:各位,这位是寰宇集团的执行副总,林奕若小姐,今天她来便是和我们洽谈下一个季度的订单,现在顺便介绍给大家认识,等下你们贸易部的同事把会议室整理一下。老板介绍完,一个温柔却不失干练的声音响起:大家好,我是林奕若,寰宇下个季度和贵公司的订单由我负责,希望我们合作愉快。一阵热烈的掌声在林小姐说完之后响起,因为手上端着杯子,鼓掌无力,于是悄悄隐的更深一点,省的不明原因的以为我不乐意呢,接着老板便转向王姐说道:“王主管,下午两点你和我一起和林小姐谈合作事宜,叫上一个同事做会议记录。”王姐点头表示知道,说完老板便带着林小姐离开了,离开前那个林小姐微笑着和大家说再见,落落大方的神态模样,我羡慕的紧,见老板已走,人群便作鸟兽散,王姐此时看到了我于是对我说道:“素和,等下你和我们一起开会吧,做会议记录。”我点点头,冲着王姐感激的一笑,我知道王姐这是给我机会,让我可以快些学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下午一点五十,我和王姐先到了会议室,泡上任总也就是老板爱喝的西湖龙井,还泡了杯据王姐说那位林小姐喜欢的蓝山。整理好会议上需要的资料,也便是两点了,任总和林小姐在这时进来了,心里不禁想:成大事者惜时又守时,该是我学习的,坐下,开始洽谈我们公司和寰宇下个季度的订单事宜,我默默在王姐下手位坐下,拿起记事本,一一记录着这次会议的要点,偶尔得空会一瞬不瞬的望着正和老板相谈甚欢的林小姐,这样的女子长的精致美好又这么能干,独当一面的气质让我这个初出茅庐的职场小菜鸟看的傻了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会议,谈的也七七八八了,这时林小姐的电话响起,接起电话:只见她从一脸公事的表情变得温柔万分,从她的话语中得知原来是男朋友来接了,此时那个被王姐崇拜万分的沈世同已在我们公司楼下等着了,恩,从未正式谈过恋爱的我,也不禁有些许羡慕了,郎有才女也有才,如若王姐形容那位沈总没有夸大其词,那么郎有貌女也有貌,就在我思绪万分时,任总和林小姐已经站起来准备握手告别了,我和王姐也站了起来,为表重视和礼貌,任总让我送林小姐下去,公司在二十六楼,我把电梯按上来,等待的时候,一直安安静静,不是我淑女实在是在面对陌生人时熟络不起来,倒是林奕若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聊着,进了电梯后,林奕若也没出声了,我心想这样也好,面对她,我真的也不知道该讲些什么,倒是沉默着,我也只有在熟悉的亲朋好友面前跟个疯子似地,转眼一楼到了,我很尽责地送林奕若到了门口,一辆黑色的RANGE ROVER停在那,是我喜欢的车系,但一想到那价格不禁悄悄吐了吐舌头,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那车上下来,走向站在我身侧的林奕若,我瞧着心想:他应该就是王姐口中的沈世同了吧,果然长得一表人才,而且他看着林奕若笑得是那么温柔,心里一动,这样的男子当是需要林小姐这般的人才配的上吧,脑子里突然想到一句诗:定许相思世世同,于是不想多做逗留,微微向林奕若一点头开口道:“林小姐,那我就送到这,你慢走,路上小心。”说完,我便往里走,因为走得有点快,所以没听到身后林奕若和那位男子的说话声。那位男子问:奕若,刚才那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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