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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
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有众豪奴,说明薛家在金陵且非常有钱有势,形容奴仆都是用豪,还特别说明仗的势是依靠财力,后来说明家里管的是内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说明可能是借明代金陵是旧都,后改为京城,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这里推断贾母史太夫人可能和原先的贾府就是同贯,甚至因为世居,也有拐着弯的亲戚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紫薇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同理同上,看姓氏推断是和贾府有亲的四家人家,而且都是同贯,大概率祖上和现在金陵几家也都联姻着,特别是后面原文门子介绍了一句: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
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龙,今方十有五岁,寡母王氏,现任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姊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现在十三岁,乳名宝钗,王子腾后升九省统制,奉旨出都查边。
薛家在京中虽有几处房舍,而且常年不居住也不外借的,薛家在京城两家比较近的亲眷,一家是舅舅王子腾,一家是姨爹贾家,薛姨妈口中的:你舅舅、姨娘两处,每每带信捎书,接咱们来,说明薛姨妈和娘家的两个兄姐关系非常好,很亲近,而王子腾并不一定就是王夫人和薛姨母的同母兄,至少关系好也是可能的,例如知否的长柏(柏兰)和明兰,知否对标红楼梦的人物关系真的挺好用的
薛蟠已拜见过贾政,贾琏又引着拜见了贾赦、贾珍等。贾政便使人上来对王夫人说:“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轻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赶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哥儿姐儿住了甚好。
分析:看第三回林黛玉和薛家的对比太惨烈了,虽然说男女有别,但是薛蟠收到的重视看被引荐长辈就能看出不同来,而且薛家住在荣府还是贾政主动对王夫人说后安排的,都不用像林黛玉等开春后,所住的地方是荣公暮年养静之所,有单独的外出角门,内部也有角门联通,而这里给做主安排的是贾政,而不是长房袭爵的贾赦,甚至都没有和贾赦商量过,住的地方是他们祖父荣公休养的院子,也没有和史太夫人商量过,这并不正常,原因看后面能否解答,不过按照我的推论假定之一是因为贾赦是庶长子,而贾政是嫡子。
PS:我从始至终都认为贾政是嫡子,是嫡长子,齿序二,贾赦是庶子,庶出长子,齿序一,典型就是康熙的太子胤礽排序,这在古代是很常见的事情。后面我会解释人物单独分析解释为何如此,例如庶出长子在有嫡长子的情况下是如何袭爵的,其实读了明史和清史稿的应该能理解为何,都不用我细说的。甲戌本的脂砚斋批注第二回写贾政都是【嫡真实事,非安擁也】,但是后人校对写的简体字变成了嫡真实事,非妄拟也。我不好评价啥,因为我自己读的通行本也是受益于这些大家的辛苦收集和出版。
二则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
贾宝玉有四个大丫鬟袭人、媚人、晴雯、麝月,而且丫鬟对着宝玉直接叫的名字,不是叫少爷等的称呼
薛蟠和薛宝钗应该都不是薛姨母的孩子,说我咬文嚼字也好,我根本就不主观,纯客观角度,第七十九回夏金桂嫁了薛蟠了,我看电视剧解说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薛姨母做主把夏金桂配薛蟠的,没想到是薛蟠自己看上的,薛姨母只能同意,如果不是自己生的,以后薛姨母就是靠着薛蟠过活的话,挺容易理解的,第五十七回薛姨母看上了邢岫烟,觉得她好,想说给薛蟠的,但是最后说给了薛蝌,要是薛姨母真的觉得邢岫烟特别好,不是更应该撮合两人吗,而且薛姨母有主婚权,薛蟠非亲生,薛宝钗的非亲生倒不是一下子体现的,我一开始也一直觉得薛宝钗是亲生的,直到第七十七回看到王熙凤因为配药人参的问题,史太夫人拿出来过期药效的人参,王夫人还需要重新再去买,薛宝钗后面说的话,加上她自身和荣府的关系,我就觉得她肯定不是了,还有文中形容绝色的只有三个人,薛宝钗,尤二姐,尤三姐,薛宝钗也是因为绝色估计才有的待选资格,那薛宝钗的绝色遗传谁呢。
原文: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我觉得这一回应该就是今上登基了,所以要重新采选一批人。还有一点如果薛蟠死了,那宝钗就属于亲丧,亲丧是不可匿丧的,更何况还是入宫参选呢?
贾兰,今方五岁,后面第七十八回贾兰十三岁了,间隔了8年了,七十多回的时候我预计大概快要10年了,也不可能超过十年,因为姑娘的年龄就过大了,虽然贾宝玉没事,男的年龄大些也可以娶妻,这里再看,发现贾兰和贾宝玉年龄真的相差好近啊,之前看书的感觉一直以为他两还挺有年龄差距的加上剧版贾宝玉登场就是青年的状态会有先入为主的感觉。
2024-5-16
听了zhangjie老师分析葫芦案挺有道理的,非常有意思,对法律史科普也不错,但是他说的薛蟠的户籍是有问题的,因为店铺所属权还有户部挂职的问题,后面薛蟠远行这种都需要文牒之类的,好比现在住店需要身份证类似,所以我拓展下,按照我的推断就是薛蟠因为皇帝登基大赦可以减等纳赎之类的,贾雨村帮忙操作下完全可以没事的,一点没影响,薛蟠的病死也不是官府出的文书,是薛家下人给的保书,加上后来薛蟠和夏金桂结婚,是需要去官府办理户籍和婚书的,文中也从未有过到底对于薛蟠桃如何判决的。
2024-6-5
第三回的原文: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上任去了。不在话下。
第四回原文:如今且说贾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死人命。
这两段联系起来,给人的时空感觉是连续的,而且感觉第三回的补缺就是第四回的补缺,但是其实两个补缺从来没说过是同一个地点和职位的,应天府不小的,所以相应的不同区域的职位也不会少,怎么就不能是前面的第三回补缺后到第四回了贾雨村又补了应天府其他区域的职位补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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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有日期标识的都是我读完章回,也分析完章回后,再独立分析众人的人物性格等等内容的时候,再后续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