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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冤家,有难同当啊》by撞衫酱


      首先从文案说起。

      文案用诙谐的笔法简单交代了故事的背景和前因。又在后面留下了悬念,能够引起读者读下去的欲望。不过,既然文章是四个主角,两对CP,那么文案中对莫旋这个角色的介绍是否太少了些呢?

      再来说文章。

      读过全文以后,撞衫酱个人觉得文有三个问题。

      第一方面是修辞运用的问题。

      首先,是夸张。在文中,作者想要突显林季的美貌无可厚非,但是有些地方形容得夸大其词。比如:“那张粉嫩嫩的脸蛋摸起来如豆腐般光滑”;“像极了精致的洋娃娃”;“林季俨然一只误闯狼群之中,楚楚可怜、柔弱无助的小绵羊”等。这些词语用来形容女性还是比较好的,但是套用在男性身上就显得比较雷人了。其实有许多用来形容男子美貌的词汇,比如:面如冠玉,眉清目秀等等。选用这样的形容词既能达到作者想要的目的,也可以避免雷点。

      其次,是使用不恰当的名词。比如在第一章中作者这样写道:“这个男孩子即是使莫凯和左苍反目成仇的林季,也是逸皇男子高中公认的校花。”这个句子中就有两处毛病。名词使用不当是其一。若林季是平胸受小弱受之类的,那么称其为校花可以说是一种表现手法。但是文中导致莫凯和左苍灵魂出窍的人就是林季,所以撞衫酱个人认为林季可能是腹黑受傲娇受之类,在这种情况下,男孩子一般称作校草,而非校花。作者这么写会给读者一种正在看BG文的错觉。连词使用不当是其二。去掉形容词以后,这个句子就变成了:“这个男孩子即是林季,也是校花。”,作者是否也觉得别扭呢?不妨把这个句子改成:“这个男孩就是林季,是逸皇男子高中公认的校草,更是莫凯和左苍反目成仇的原因。”诸如此类。个人建议作者在写完之后通篇阅读并稍事修改,鲁迅先生也曾说过:“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

      第二方面是表达手法的问题。

      在本文中,作者大量的运用对话。以第七章为例,在本章中,几乎大半个章节全是对话。诚然,这是一部无厘头走向的小说,比较随意。但是撞衫酱个人认为增加一些动作和场景的描写可以帮助读者更好的了解主人公当时所处的环境。若是一篇文章只有对话的话就会有环境不清,交代不明,稍显枯燥的感觉。

      第三方面是情节交代的问题。

      作者曾经在文案中交代过,左苍和莫凯两人是从童年玩伴变为死对头加情敌。但是整篇文章中不曾交代过左苍和莫凯曾经的关系,而是直接描写两个人之间的冲突,有些前情不清。建议作者可以写一篇番外进行补充。

      纵观全文,虽然文章中有不足,但是也有可取之处,比如:作者的设定十分新颖,类似第三章中庙的设定与地府中演唱会的设定都是文章的亮点。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是十分用心地构思这部小说的。小说中人物性格的刻画也十分得当,如李季的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但是作者在修辞以及表达手法方面还有待提高。个人建议作者可以加强对于各方面描写得训练,比如尝试着进行对于景物的细致描写,又比如试着对人物在一个时刻的神态动作进行速写……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如有不妥,还请作者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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