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年代文里吃狗粮

作者:馒头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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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7 章


      两个电风扇,两人走走停停。大力士夏文华下线了,闫东起作为男人也扛不住。什么?你问为什么不叫车?你到是用改装过的自行车来拉一个给我看看!你以为是后世出租车满大街的时代吗?

      这个时候的电风扇可不是什么轻省玩意,知道为什么老物件都号称质量过硬吗?来来来,让我来告诉你:两个电风扇的底座完全就是是两个铁疙瘩,下盘绝对绝对稳当。就连风扇的叶子,也是铁皮做的,估计磨磨锋利能当刀来用!!!而且叶子也比后世的要还大了很多......就连外面的那层防护网也是粗铁丝。

      就这一个台风扇,少说也有二十斤重吧,抬得夏文华这个大力士已经下线的人都快要断气,幸好她和夏叔叔家都是平房,要是住在楼房里,她立马就撂挑子。

      当然了,真材实料也代表了东西的好坏,这两个电风扇能不能当传家宝现在不知道,但是风力超强是一定的。

      “哎呀!姐!闫哥,这是什么?”

      夏知秋家里,夏宏光在看书,见了他姐和闫东起扛着两个铁玩意进门,本来还半死不活的给自己摇着扇子的人立马就精神了,手头上的蒲扇往床上一扔,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精神起来。

      闫东起:“你姐说最近太热了,给你们买一个电风扇!”

      夏宏光高兴坏了,围着电风扇转了好几个圈,东摸摸、西摸摸,在小心的左右转动一下巨无霸一样的扇头。扇头很是稳固,夏宏光下手也小心的不行,好像自己在大力一点这个电风扇就像面团捏的一样会被碰坏。小心翼翼的样子把闫东起给逗乐了:“这些可都是铁做的,那么小心做什么?又碰不坏!”

      夏宏光嘿嘿傻笑,他也觉得自己够傻的,不过知道归知道,再下手还是那么的轻拿轻放。

      多好的大件啊!同学家里也没几家有呢!

      夏文华简直没眼看他那傻样,笑骂道:“别围着了,还不快点通上电试试,可热死我了。”

      夏宏光急忙找地方通电,夏文华一屁股坐在刚刚夏宏光的位置上不愿意起来,随手端起夏宏光的大茶缸就喝。路上几次遇到了卖冰棍的,可惜特殊时期,她也不敢造次。端着茶缸,摸着还带着些许余温,还没有凉呢也不顾这个茶缸夏宏光有没有喝过,对着嘴就是一阵咕噜咕噜灌,灌完了那边也插上了插座,嗡嗡嗡的噪音里,迎面的风把汗湿的头发都往后吹!这噪音可不小哇!

      不但噪音不小,这玩意还不能摇摆,只能对着一个方向吹。夏文华让它吹了一会就感觉头痛起来,急忙拖着凳子换了个吹不到的位置,可刚离开又感觉才消下去的燥热又起来了,只能又挪动着凳子往有风的地方移动。电风扇的风力实在强劲,吹了一会儿连两个男性都受不住了。夏文华朝夏宏光的书桌上摆放的闹钟看了一眼,快十一点了,叔叔和婶子眼看要下班。起身说道:“我们先走了,对了宏光,你和婶子说一下,我这边有朋友在今天我就不过来吃饭。”

      夏宏光道:“他们快要下班了,怎么不吃了饭了在走?”夏宏光现在对闫东起简直顺眼得不得了,恨不能和他抵足而眠,那里舍得就这样放人离开?可夏文华不这样想啊。

      吃了饭在走?NO、NO、NO!朋友误会也就罢了,小屁孩误会也可以不当真,要是见了家长,这以后还怎么说?

      夏文华一定要走,夏宏光舍不得闫东起也只能放行。出了门两人先把电风扇送回了夏文华的家中,在出门去了菜市场买了点黄瓜和西红柿,这天实在是热的可以,吃什么都不香。夏文华只得做了凉皮,做好出来晾凉,这手艺还是和自家的婶子学习的呢,简单易做。抓出来的面筋也顺道蒸了出来切成块。最后把黄瓜丝和芝麻酱往里面一拌,配上一个已经放凉的西红柿炒鸡蛋,比什么大餐都管用。

      闫东起吃了满满一盆子,最后给出评价:“以后改革开放了,凭你这个手艺也能成个万元户!”夏文华白了他一眼,万元户算什么,她的目标可是无数个万元,不对,她的目标就是想回去。

      想到作者至今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夏文华因为做出小吃的好心情也随着低落起来,问:“你那边的怎么说,好歹是你妹妹,不会真的坑你在这里几十年吧!”

      闫东起把盆里最后的汤汁归拢归拢,最后一股脑倒进嘴里这才抹抹嘴:“没说,最近一直联系不上。”

      搞毛啊!这两个作者!真是心塞。气呼呼的洗了碗筷,然后又琢磨起电风扇的事情来。老这样吹也不是办法,最后夏文华把这个身体以前爸妈留下的被褥面给缝到了一起,制成一个两米乘两米的‘被套”然后拎着开口处让风扇往里面吹,吹出一个大鼓包。人往里面一钻,躺在里面舒服的不得了!夏文华叹谓起来:“真舒服啊,不比空调差!”

      这个小模样,闫东起忍俊不禁的笑起来。

      躺着躺着,夏文华困意就上来了,都说是春困、夏乏、秋打盹,这老热的天气,就是夜里也凉快不下来,不乏还能怎么着?努力撑了一会眼皮,最后在某人的一句:“困了就睡会儿!......”放弃了挣扎陷入黑梦当中。

      闫东起站在怀旧气息极浓的房间里看着躺在床上睡得香甜的夏文华,木质的小圆桌上铺着用白色线绳钩织而成的桌布,微微的泛着些黄。桌子上面放着一个大号的浅口搪瓷盆,里面倒立着三个敞口杯。杯底已经落了灰,看样子已经好久没有人用过了。

      夏文华父母留给她的房子闫东起并不是第一次进来,这是一套两居的房间,上次摸黑过来的时候他是在外间打的地铺。静静的看了一会熟睡的夏文华,闫东起的手指动了用动,最终还是悄悄摸摸的也钻了进去。嗡嗡的电机声很大,可他偏就好像只听见了夏文华清浅的呼吸声,轻轻浅浅、起起伏伏的,很有节奏感。

      两米乘两米的‘被套’被风吹得很高,闫东起目不转睛的爬伏在夏文华的一侧专注的看着熟睡的人,夏文华的睫毛很好看,浓密的睫毛在打下厚重的阴影。夏文华的脸微微带着些婴儿肥,因为侧睡,脸被推的微微鼓了起来。夏文华的嘴唇很是红润,红色唇嘟着透出和清醒时完全不同的生嫩可爱,真的很像妹妹买的嘟嘟鱼玩具。看了一会,越看越是目眩神迷,夏日里的蝉鸣远远近近,电风扇里的电机嗡嗡作响,他愣是在这个时候品出了一点岁月静好的味道。

      手指不受控制的往往上撅起的红唇按去,按在上面,按出一个浅浅的坑!闪电般的收回,拇指的轻轻揉搓着刚刚触碰嘴唇的指腹。

      像是触电,他心想,酥酥麻麻的感觉直抵心脏。这就是触碰到喜欢的人时的感觉吗?貌似还挺不赖的。闫东起偏头看着熟睡的夏文华,现实世界里这个小姑娘会是个什么一个样子?

      不敢在去触碰那可爱的红润,看了一会他的手贼兮兮的伸上了夏文华的头,笑容悄无声息的挂上他的脸,不论他是什么样子,他都喜欢上了不是吗?爱情真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往往会在你最猝不及防的时候到来,就像现在的夏文华对于他一样。

      夏文华的头发一直不长,进入夏季以后更是剪得齐耳,扎起小揪揪来毛簇簇的两坨被主人睡得凌乱不堪。和主人的性格不大一样,看似炸毛的发丝出奇的柔软。

      闫东起手中和指尖缠绕的发丝软而细,蓬松的手感却意外的好摸。手掌轻轻搁在小姑娘头上,他垂眸盯着夏文华熟睡的模样再也移不开了。

      大概被头顶大掌压迫的有些不舒服,夏文华做起了噩梦,梦中的自己被巨大丑陋的哥斯拉按住了脑袋,挣扎着翻了个身,同时伸出左手来试图拂下脑袋上的异物。

      闫东起回过神任由她把自己的手扒拉下来,眸色越发深沉。

      也许,他也可以不用等待不是吗?

      你喜欢不喜欢我,你愿意以后和我一起度过吗?关于这个答案,在这个书中的世界他就想要知道!......

      一觉起来,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给夏文华又留下一些钱票,闫东起便走了。其实他不大想走,可夏文华晚饭是要去叔叔家里吃。

      晚饭的时候,夏婶子不出意料的抱怨夏文华不应该买劳什子的电风扇,这玩意可不是一般的金贵玩意,夏文华扒拉这已经放凉的粥,一脸的虚心受教模样,夏婶子说了几句见夏文华这样乖觉反倒说不下去了,夹了一筷子黄瓜丝,叹口气终于停止了磨叨神功。晚饭以后夏叔叔坚持要送夏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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