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比天涯远一程 (阿Jen在硅谷的流年似水似水流年)

作者:温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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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走昨日爱情的信物


      2004年10月25日星期一多云

      早上开小组会,Jason的手机响起,他接了电话以后立刻脸色铁青,对我们说,“实在对不住,我有点要紧的事情要马上走开一会儿。Michael,麻烦你帮我把会开下去吧。”

      我用眼睛询问他有什么事情,可是他看也没看我一眼,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连西装外套都还留在椅子上。

      余下的会,我开得心神不定。我有感觉,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要紧的事情。看着会议桌前口若悬河的Michael,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憎恨他--可笑的是,这次他偏偏什么坏事也没有做。

      Michael拿着鸡毛当令箭,把议程上的所有议题无关大小一律细细讨论过来,弄得我们的会议还拖长了足足二十分钟。直到会议室外面等着开下一个会的人敲门了,他才恋恋不舍的放我们走,还说“今天就先讲到这里,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散了会到我办公室来谈吧”。谈个鬼,叫你代理一会儿,弄得像真的一样。我在心里咒骂。

      一出会议室,我立刻就给 Jason 打手机,他却关机了。

      我很担心,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每隔五分钟就再打一次,可是,每次电话里传来的都是“对不起,您拨的用户没有开机” 。

      我越来越着急,脑力里开始构想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越想越觉得可怕。

      我从通讯录上找出他妹妹的电话打过去,想看看 Jason 会不会在她那里。结果,Jason 根本就没和她联系过。

      两个多小时、三十多个没有拨通的电话以后,我开始怨恨他。究竟是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就这样扔下我,一个人跑掉呢?手机都不开,连一个音讯都不给我。他难道就不知道我在为他担心着急吗?

      可是下一分钟,我又想到,以Jason 一贯的沉着冷静,今天发生的一定是大事,以致于连他都失了方寸。於是我更加担心。

      第三十六个电话终於拨通了。我开口就问,“你在哪里?”

      得到的答案却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几个小时前,小云在离这里一百多英里以外的高速公路上出了一场交通意外,被送往了当地医院。

      “严重吗?” 我立刻问。开车的人,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车祸可以要多可怕有多可怕。

      “还好,他们的车子差点撞上公路旁边的护栏,不过好在司机及时煞住了车。刚才检查过了,小云没有受伤,就是被安全带勒了一下,胸口有点痛,应该不要紧。” 他的声音有点疲倦,却显得轻松许多。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意识到他是在一百多外面的某个地方。

      “明天下午吧,我打算在这里等一夜,然后明天送小云回家。我已经给 Kristin 打电话请过假了。”

      我放下电话,一颗心终於落了地,岂止是落了地,它根本就是在往下沉,往下沉,一路沉向地底里去。

      小云出了交通意外,为什么会来通知他?

      他竟然紧张到第一时刻就飞驰而去,连和我说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她并没有受伤,而他会在那里陪她一夜?

      还有,为什么,她会在紧急联系的那一栏写上他的名字?他们不是早就分手了吗?她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我嫉妒何以她可以受那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伤而得到他这么多的关心。真的嫉妒。

      2004年10月26日星期二晴

      今天下午,Jason 回公司来了。大概是开了两个小时车的原因,他显得有点累。

      我把他的西装送进办公室,顺便帮他冲了一杯咖啡,满心希望他跟我谈谈事故的具体情况。可是,他只说了一句“谢谢” ,就开始浏览电子邮件了。

      晚上,我在家里自己下厨做了一顿饭,以为他会跟我说点什么。可是,他还是很沉默,只是文静的吃着我做的烤牛排和生菜色拉。

      他在回避--他好像根本就不想跟我多谈。这种想法深深的刺伤了我的心。

      一定有什么原因的。我知道。虽然我说不出什么理由,可是,女人的直觉加上恋人的敏感,我相信我不会错。

      吃完饭,喝了一杯咖啡,他说,“我要走了。谢谢你。” 一边拿起外套就要往外走。

      那一个瞬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尊严像一张玻璃糖纸一样被他脚上的皮鞋碾碎了。他不可以这样对我的。他不可以接到一个电话就放下一切飞奔去医院见他从前的女朋友而根本忘记了我还在惦记他;不可以为了那个女人如此紧张;不可以一走两天回来什么也不提;更加不可以,不可以说一句“谢谢你” 然后拔腿就走。

      我突然一把抓过他的外套扔在地上。他吃惊的看着我,我愤怒的盯着他。我们就这样僵持了许久。愤怒之余我居然联想起在武侠片里看过多次的场景,那些功夫了得的大侠、剑客之类的好像总是喜欢没事找事跑到什么雪山之巅去一决雌雄,两个人就在天寒地冻、漫天飞雪里你瞪着我,我瞪着你,等待对方出招。然后,其中的一个就会突然移开眼光,向另外一个挥动手里的武器。虽然情节里的输赢很难预测,我却总是认为,首先移开眼光的那个是两个人之间比较无情的。即使他们都已经站在昆仑之巅,也未必就一定要开始一场你死我活的打斗,而由於那个人移开眼光,首先出招,才把另外一个也逼上了绝路 --要么他就遗尸荒野,要么他就咬牙把对手杀死。

      爱情,是不是也是一场较量?假如是的话,我想,比较无情的那个人一定会赢。因为这场较量,是可以一招毙命的。

      我们就这样眼对眼看着彼此。终於,他移开眼光,捡起被我扔在地上的外套。

      他抬起头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我觉得自己的心像一件在水里浸了多日的衣服,捞起来,已经泡得软软的,一揉就碎,还一个劲的滴滴答答。

      他有点吃惊,抓住我的肩膀,“Jenny,你听我解释。”

      我一面哭一面说,“我不要听,我求求你,现在马上给我走,好不好?”

      那一刻,我想,我永远不会原谅他。

      2004年10月27日星期三晴

      昨天睡觉前,我发誓一定不会再原谅 Jason,永远不理他,可是今天,我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他。

      真是没有出息。爱,竟然可以把人的锐气退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颗善感的心。

      然而,正因为善感,我才不能容忍我们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忽远忽近的距离。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那个可以相依为命的人;可是,说不定就是下一秒钟,就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觉得自己完全错了,他在我的人生中,只是过客,不是归人。

      昨晚,我把他赶走。我在房间里透过百叶窗看着他穿过人行道,走向停在对街的车,打开车门坐进去。他并没有马上把车开走,却点上了一支烟。

      我知道他很少抽烟。他只为令他很烦恼的事情抽烟。

      这么说,我,令他很烦恼?原来,我们都在令对方烦恼。

      假如不在乎一个人,就不会为他/她烦恼;这样说来,我们应该都是在乎对方的。既然我们都在乎对方,我们又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令对方也令自己烦恼呢?

      那天,在珠宝店门前,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窘迫。我,是那么希望他能对我说一句“我们去看看戒指吧” ,那样的话,我一定会高兴得飞上天去。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是这样渴望嫁给他,可是,他,为什么却无视我的心事呢?

      整整一夜,这些问题在我脑子里盘旋,让我不得好睡。

      我给Cindy打电话。我问她,“为什么男人可以同时爱两个女人,而女人却不行?”

      她说,“鬼知道。我现在真是希望自己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可偏偏就是不行。我和Ken 已经分手了。”

      “他怎么样?”

      “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样?”

      “因为我总觉得你们两个之间,好像他更加可怜一点。你失踪的那段时间,他天天给我打电话,声音一天比一天憔悴。”

      “夸张。声音怎么听得出憔悴不憔悴?”

      “反正我觉得他很爱你。其实,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也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呢?”

      “说得容易,那我问你,要是你,你做得到吗?”

      我无言以对。我想我做不到。自从碰到了Jason,其他的男人再好,也只是朋友。我会对他们很友好,可是,绝对不会友好到让他不放心的程度。

      我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让他放心。而男人,假如他爱一个女人,至少至少,他不应该让她的心被眼泪滴穿。

      就算路伟根本没有结婚,或者就算他现在离了婚又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之间恐怕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从前的一切就象日历,存在过,也美好过,却已经随着时光被撕掉了,一去不回头。

      2004年10月29日星期五晴

      下午,Jason 打电话来,“下班以后有空吗?”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有。”

      “那好,下班后等我,我带你去个地方。”

      他把我带到上次我们部门活动时去的那个叫“自然桥”的海滩。他记得我晕车,走了101公路,又因为是星期五,开了两个小时才到。

      十月份的黄昏,海滩上已经很冷了,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

      他脱下外套披在我的身上。我们静静的沿着海滩走。

      “还生气吗?” 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其实并不生他的气,我是在生我自己的气。虽然已经在心里答应自己不再理他,可是,一听到他的声音,又立刻身不由己。爱情,让我变得没有出息。

      他停下来,帮我把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拢到脑后,“我不要你这样。”

      “怎么样?”

      “你知道的。你一直在折磨自己。”

      “我没有折磨自己,是你在折磨我!”我很愤怒 --他竟然这么说。是他不能给我信心,却说我自己折磨自己。我很想告诉他,在认识他之前,我根本不是这样的,是因为他,他的游移和不坚定,像一把刀一样割着我的心,让我无暇顾及自尊。

      我站在他的面前,在海风里瑟瑟发抖。我的眼前像放电影一样浮现起很多事情:那天他在乡村俱乐部凝望小云背影时的眼神,那是一种恋人的眼神,我知道,因为我自己就是用这种眼神来凝望他的;他衬衫领口上浓郁的香水味;他一听到小云出事的时候马上跑出去照顾她……

      我说,“我觉得你好像并不属於我。”

      “你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我不说话。我不愿意把那些让我痛苦的事情再重复一遍伤害自己,更加不希望那些事情提醒他什么。所以,我们僵持着。

      他叹了口气,“Jenny,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好像不太相信我。”

      我还是不说话。我有点绝望--有些事情,我伤心到连讲的勇气都没有,他却还说不明白我在想什么。

      沉默半晌,他问我,“想知道那个戒指的故事吗?” 一边说,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那个戒指。

      我看了一眼,点点头。

      “其实,也没什么。毕业的时候,我曾经希望她能够嫁给我,就偷偷跑去买了这个戒指。那个时候没有什么钱,又想买稍微好一点的,就只买了这一个,打算送给她。”

      “后来呢?”

      “后来,她没答应。她说,不想太早结婚。她还试了试那个戒指,你猜怎么样,我买小了一号。她的手指比我想像的粗。那个戒指,她根本套不上。”

      “你很伤心吗?”

      “伤心了一阵子,后来就过去了。我们在两个地方找到工作,圈子不一样,讲话的机会越来越少,话题也越来越少。后来我们就分手了。”

      “你们在一起几年,你就一直不知道她手指的尺寸?”

      他看看那个戒指,笑笑,“有时候,我会想那是不是天意,让她的手指套不上我买的戒指。”

      这句话让我听了心里很安慰。可是,我转念又马上想,他毕竟曾经主动给小云买过戒指,而且是花掉了最后的一点钱!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嫉妒。他当时一定非常爱她。一个男人如果不是深爱一个女人,怎么会想到送她戒指,把自己的一生交到她的手里呢?

      他一定曾经非常爱她。无论他现在说什么,这个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即使到了现在,那么多时间已经过去,他还是不能完全忘记她。假如不是这样,他为什么明明和我一起走过珠宝店而视而不见呢?

      我简直可以想像他倾囊所有买来这个小小的白金戒指时喜悦而忐忑的心情。我的心在痛。

      即使他们当初是分手了,他对小云的爱已经远远超过了对我的。他并不知道小云会不会答应嫁给他,却会一个人偷偷跑去买戒指;现在,他明明知道只要他开口,我就一定会答应,却迟迟不开口。

      他在等待什么?

      Jason 问我,“你在想什么?”

      我凄凉的说,“我在想,那个时候,你一定很爱她。”我看着他的眼睛,假如今天他把我带到这里来就是要我明白这一点,他已经成功了。

      我转过身去盯着夕阳看,一直看到眼睛发酸,掉下泪来。

      突然,我听到他叫我的名字。回过头去,他正站在我的背后,说,“伸出手来。”

      我将信将疑的把手摊开。他把那个戒指放在我的手里。

      我看着他,不知道他想要我干什么。他是要我试那个戒指吗?要我试他小云不要的戒指?我有点生气,可是我的心又立刻被好奇抓住,Jason 说小云的手指套不上这个戒指,那么,我的呢?说不定我的手指正好呢?

      他把另一只手里的矿泉水瓶里的水倒空,要我把戒指放进去。

      然后,趁着潮水来的时候,他把那个瓶子放进水里。我们一起看着那个瓶子漂远。

      “是把它放掉的时候了。” 他在我耳边温柔的说。

      原来如此。我的心里突然涌起一万分的感激。我转过身钻进他的风衣外套,呼吸着他身上的气息,让他的体温温暖我。我在心里想,我要爱他一生一世。

      原来,心爱的男人的体温,是世界上最甜蜜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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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6章 放走昨日爱情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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