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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人不住
周琮真的给她安排了个人来照顾她,她冷笑,说的是“照顾”,其实只是“看着”罢了,她现在没有周琮的命令连这个小院都出不去,更别说与外界通什么消息,周琮白日里不经常在,晚上定会回来同她安寝,她已是真真正正被藏起来的一块禁脔。
白日里周琮不在的时候她就在发呆,林雪在一旁看着她。晚上周琮回来的时候她又特别抗拒,周琮也十分苦恼,两个相爱的人怎么就处成了这个样子。
还好他只是抱着她睡觉,并没有做其他的,她现在非常讨厌与周琮的任何身体接触。
夜里,赵初静服了药已经睡下了,周琮看了她一眼,同程翊出了门。
长街上很安静。一阵竹笛声离他们越来越近。
来者不善。
“程翊,拿我的琴来。”既然此人以乐来会,他也用音乐回,程翊将周琮的琴递给他,他一跃而起,盘腿而坐至屋顶,音浪起。
这是音浪之间的较量,不久,竹笛声止,脸负已定。
“来者何人?”程翊问道。
一个穿白色衣服的女人缓缓立在对面屋顶之上,手持竹笛。
“吹者无能,兵器也无能。”程翊并没有重视此人。
对面并未生气,倒说:“首领果然名不虚传,都说古琴乃上古之音,今日一闻,果真如此。”
周琮没心情与她浪费时间,只留了程翊在此,见周琮离开,她身边人问道:“师妹,那人是谁?”
“桃花客栈首领。”
“就他?”实在是不像,这人斯文的很,很难和江湖第一大杀手组织头目联系起来。
那女人点点头,俊美是真的,只不过脾气太臭。
谁料,几天后,周琮在街上又听到了箫声。
“又来找死。”周琮不想手下留情了,他并未带兵器,身上只带了一把扇子,吹箫人把周琮引出来,他的箫声便停止了,周琮上了屋顶才发现,屋顶上居然有不少人,为首之人坐在椅子之上,居然还往屋顶上搬椅子,真是排场不小。
“桃花客栈首领,别来无恙。”那日吹竹笛女子道。
手下败将还敢出来丢人,周琮不由得一笑。
为首那人道:“周琮,你当真觉得自己天下第一了么?”
无趣。他正准备离开,那吹箫人拿着自己的玉箫便过来了,周琮拿着自己的折扇也朝他过去,寒光凛冽。
此人并不是周琮的对手,周琮轻轻松松便绕到他的身后,准备从背后结束此人性命,远处飞来的石子却打掉了他的扇子,他的扇子在空中旋转,卡在一棵树上,竟然将树枝隔断,又掉在了地上。
这树之所以断,是受了二人双重内力,好深厚的内力,周琮不再轻敌了。为首那人一跃而起,就用石子和周琮过招,周琮也懒得去捡扇子,用内力阻挡一轮又一轮的石子。
对局以周琮的胳膊被划伤而停,周琮问:“你是谁?”他这样的人居然没有讨得好处,他的左胳膊被石子划开了一道口子。
“你天人之资,不到二十岁便武功不凡,许是在世间放肆惯了,都忘了你的功夫是谁教的了!”
他认得师父?周琮看了看伤口,还好,没毒,他问:“你是云岩山的人?”
他的师父之前和他就住在云岩山,师父曾经提起过,师父还有个师弟,只不过在周琮来之前就离开了云岩山。
“你师父一辈子济世救人,匡扶正义,怎么会教出你这样的败类!”
周琮不想说什么,他转身准备走,却被那女子拦了下来,那女子手持玉笛,周琮本想打发了她,谁知那为首之人道:“周琮,桃花客栈最好在江湖上消失,你和你手下那群妖魔鬼怪要马上暴露外阳光下。”
周琮没说什么,飞快跃下离开了。
箫笛准备去追,被那人拦下:“他轻功极好,你们追不上。”
周琮伤得不重,只是他想不明白,桃花客栈的事极为隐蔽,即使是师父也不一定知道,师父认识的人更没有理由知道,何况师父并不知道,周琮是在师父出去游历行医后才开桃花客栈的。
程翊站在回春馆门口等他。“主人,你受伤了!”
“无妨。”他并不想让程翊查看伤口。
周琮道:“我累了,想去休息,你走吧。”
程翊有些担心他。
“主人!”周琮的其他手下赶来叫住他。
“怎么了?”他不胜其烦。
“今日的例会……”还没等说完,程翊直接说,“大家自行休息。”
程翊也随他一起走了进来,只听得他的一声:“滚!”
周琮心里烦,让他走还不走!
回到了药房,他独自在上药,师父若是知道我在做什么,他会不会杀我呢?伤口不深,来人力度拿捏得很好,而且,而且功夫在他之上,这么多年来从未有过这么大的失败,怪不得他有些颓废。
周琮下意识看了镜子一眼,看他这张脸,他其实怕自己老,她年纪还小,他怕他们出去别人说是老牛吃嫩草,所以一直精心护着这张脸,只为能配得上她。
东方吐白,初静还在休息,他轻轻上了床,躺在她身旁。她睡觉特别安静,凑近她可能会听到她的呼吸声,周琮将她的手握住,闭上了眼睛,他需要休息一会儿。
赵初静睁开眼,立马就醒了。
“你受伤了!”
平常的他不会让别人的血溅到自己身上的,就算有,他也会清理后才上床休息。
初静坐了起来,周琮也随之坐了起来。
“你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周琮笑了,将她抱在怀里,他轻轻地说:“大意了,被人蹭了一下,无大碍,你不用担心。”
他就知道她是爱他的,她那一瞬间的担忧骗不了人。
“你……松一些。”
他立刻放开了她,他抱得太紧,她有些承受不住。
只有这种在危难时刻展现出来的担忧与关怀,才能取得一个人的信任,这次的事后她依然表现得很抗拒他,他也更加对她的爱深信不疑。
中午,二人一同饮了酒,都喝了不少酒,唯一不同的是,周琮没醉,她醉了。趁着她喝醉,他听到了许多她内心的真言。
她一直爱他,只是矛盾,过不了自己那关,她对他又爱又气,她爱他,也气他做恶事,她之所以对他冷淡,只是想逼他放弃。
她爱他,一直都是,如果不是这酒,他真的听不到她的这些话。
相差多岁的陪伴,他唯有祈求上苍让他多活些时日,好陪着她。能陪她一辈子的,只有他,也只能是他。
是他放纵了,竟然许她喝酒,还喝的不少,她这次倒是没睡,以往喝多了总是倒头就睡,今天居然没有,现下他抱她在怀里,是说不出的幸福。
“这些话,你早同我说,我们也不必虚度这么多时光。”
不过,依她的性子,清醒之时她是不可能会说的。
她十九岁,他三十三岁,他突然觉得岁月不饶人,遇见她之前,他从来不在意时间,如今,却怕时间,他怕自己衰老。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吃醉了酒,果然,她又睡着了,抱她去床上,他也躺在了她身边,静静抱着她,看着她。
她没有醉,差点装不下去了。
这段日子,她会展露出自己也是关心他的,让他放松警惕。更多时候,是她一个人在床上躺着,或是在屋中角落坐着,宽阔的地方让她恐惧,缩在角落,她才有安全感。她要利用他的爱,逃出去,只是周琮顾及她体弱,从不让她一人单独出去。
“你准备就这样关着我一辈子吗?”她靠在躺椅上,他刚进屋,闻言一顿。
他放下手中的糕点,道:“等你身子好一些了,我再陪你出去。”
“我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居然做了你的一块禁脔。”
听到这话,他突然冲她走过去,抓起她的胳膊,眼里全是惊讶与不解,“你……你竟是这样看待我们的关系?”
禁脔,不仅是对周琮情意的误解,更是对赵初静的亵渎,他从未想过她居然说出这样的话,她冷笑一声,“那你放我走。”
他沉默良久,终是堪堪说道:“晚上陪你去茶楼听话本。”他的确限着她的自由,只是怕她离开自己而已,况且二人搬到藕花山庄多日,她的确从未出过门。
初静戴了面纱,随着周琮乘坐马车到了茶楼,如今他也遮遮掩掩,唯恐他人认出自己,他一直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不承认罢了。
初静坐的端正,周琮却随意地靠在椅子上,他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不想同他出来。
“这殉情本就是痴人才做的事,任何时候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伴随着说书人的评价,周琮看向赵初静,这也是周琮想对初静说的话,自己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不会有人一直为别人伤心,自残自杀痛苦的只有本人,她要好好活着,为师伯报仇!伤害自己从而让周琮痛苦这是什么逻辑,她不禁为自己的行为而发笑。
“程翊,去给些赏钱。”这话说得深得他心。
不料程翊还没迈步,就听得说书人又开始讲这话本后面的故事,王姑娘为了张秀才自杀殉情,张秀才高中后立刻娶了高官家的女儿,说书人也为王姑娘不平:“没有人从一而终,之前爱的死去活来,丝毫不妨碍今后断情绝爱,时间可以抚平一切……”
初静若有所思,周琮却坐不住了,他突然抱起赵初静,下楼直接上了马车离开。
程翊愣在原地,这赏钱给还是不给?
二人在马车里紧挨而坐,初静不想说话,周琮还在气恼,怎么能让她听到这些话?
“砰”的一声马车停了下来,周琮不耐烦地问:“怎么了?”
只听得程翊在外答道:“属下不小心撞了个乞丐……”
周琮淡淡答道:“赔些钱了事。”赵初静掀开帘子看了一眼,那人虽说是乞丐,却还是个少年,“你曾经也同他身份一样,但你现在,和往你胸前砍的人没什么区别。”
周琮紧握她的手,凑近她,“你这是对我的怜悯吗?”他想去吻她,她却别过脸去,周琮捏住她的下巴,吻向她的唇。
尝到了蜜糖,他心情大好,道:“带回去,我给他治伤。”
那少年便住在了藕花山庄,不是什么大伤,身上有几处擦伤,养了几日便能下床,程翊告诉周琮,这少年的确是个无依无靠的乞丐,身份并无其他不妥,周琮也放下心把他留在这里,看他骨相不错,可以留在桃花客栈里为他效命。
“多谢夫人,夫人的大恩大德,小人一定誓死以报!”少年洗了澡,沐了浴,换了干净的衣服,露出一张发黄的小脸,性子也怯怯的。
“你还有什么亲人吗?”初静问。
“没有了,只有小人一人,小人愿留在夫人身边做个护卫!”
“我不需要什么护卫……”赵初静垂眸,周琮的武功那么高,她不需要旁人,再不济还有林雪,“但我今日想作画,你可以在一旁为我洗笔。”见他好得差不多了,今日天气也不错,自己又想作画,便要他在一旁给她洗笔,她并没有嫌弃这个少年,反而第一眼看他便觉得亲切。
周琮下午回来的时候,便看见赵初静在湖中亭子里作画,林雪在一旁给她添衣,还有个少年在给她洗着换洗的毛笔。阳光照在赵初静身上,她的神色非常认真,真是岁月静好。
对于这个少年,周琮并不排斥,初静愿意救这个乞丐,想必也是想到了他之前也做过乞丐吧,她曾经多次看着他胸前的刀伤问他怎么回事,她还是爱自己的。只要这个人身份没问题,不要生出什么旁的心思,暂时留在藕花山庄养伤也是可以的。
初静不喜欢少年之前的名字,她翻了翻诗词册子,想了想,便对他说:“‘行溪’,‘林行溪宿’,你便叫这个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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