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小姐在古代当后妈

作者:胡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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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厚颜无耻


      是夜,流萤,与漫天星光相辉映,那是世间唯美之一。

      “喂,我能不能问问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吗?

      嘶~你到底姓凌还是林呀?

      我听村民都说你们姓林,可是阿稷告诉我说他叫凌稷。

      怎么还前后鼻音部分呐?”

      卫佚枕着手,翘着二郎腿,穿着短裤短衣,散漫地躺在床上,盯着房顶,问出自己心中的疑问。

      过了一会儿,卫佚歪头见凌初颂侧着身子朝门睡,根本未理会她。

      她自己又继续自言自语地说:“我失忆了,昨天把脑袋磕破了,醒来就什么也想不起了。”

      床下依旧无人应答,卫佚收回眼神,将长发翻到枕头上去,觉得是时候放大招了。

      “你要是不回答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的话,那反正我们都已经结婚了,我以后可就叫你相公了!相公?相公?”

      女人的声音燥人心烦,凌初颂本来就厌烦她,一直闭着眼忍受她的吵闹,直到这人恬不知耻的喊着“相公”二字,凌初颂红着耳根子,双眼更加用力的闭着,试图让自己听不见卫佚的聒噪,他只觉得这女人在动什么歪心思,怎么可能会相信她的一面之词。

      “林初相公?相公…林初相公~林初相公~相公~阿初相公~阿初……”

      卫佚喊着喊着来了兴趣,调换着各种声调高亢激昂的,软绵绵的,娇嗔的,可爱夹子音,御姐的,哪知凌初颂愣是不动如山,心如磐石。

      卫佚最后只得作罢这招,又装着可怜样儿抽泣道:

      “我爹娘都死了,我失忆了嘛,这里的事儿什么都不知道了,这里的人我也不认识了。所以有时候我可能会有些很奇怪的举动哦。”

      凌初颂依然没反应,卫佚心想这人还真是沉得住气,说不定这姓氏对他来说很重要呢?

      “到底是林呢,还是巴啦啦小魔仙里面凌呢……

      可是我知道,那天醒来我把全村都逛遍了,像你这样的人肯定也不是这里的人,我猜想大概你们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了呢。

      所以,我希望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能好好相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懂吧?”

      卫佚声音瓮瓮的,轻轻的话里却不乏她惯有的威胁。

      见人没有反应,心想那人看着应该是个聪明人,总之自己该说的都说了。

      于是砸吧砸着眼睛,伸了懒腰,那是她困了的前兆:

      “懂吧,林初?”

      其实卫佚心里也犯难,她在此处孤身一人,说不出的孤寂,就算在现代,自家那老爹在混账,可始终自己也算是有个归属感,如今这异世,且不说外边儿的世界是什么情况,她觉得自己恐怕连现在的日子都不好过了。

      哎,这辛辛苦苦过了大半辈子,说换场地就换场地,现在自己还没现代那好好的条件了,啧啧,没钱没身份不说,连身材样貌也变了,自己以前可是前凸后翘的御姐啊啊,这小包子小脸,一张清纯绿茶脸还让她怎么威武霸气的走下去?

      卫佚随意揉了揉自己的脸蛋儿,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胶原蛋白,就是没有胸上的,又摇摇头,叹了口气。

      在现代的时候,卫佚也曾历经自己人生起落沉浮。起初父母离婚,母亲便离开了,自己跟着父亲,那时小小的自己,企图用不羁的性格来掩饰自己心中的落寞。

      母亲刚离开的那段时间,自己刚上初中,成绩几乎从第一名一落千丈,后来辍学,混社会,吃尽了苦头,本来父亲有钱后,自己的生活应该是更好了,她又重新将以前的学业都狠狠补了回来。

      可是自己连唯一的父爱都快失去殆尽,卫盛成了首富后整日忙得不可开交,或是留恋于花天酒地,总是以为给了自己很多钱就好了。

      于是自己才二十岁便重返名校,后来毕业之后也不工作,有了钱自己也变得花天酒地,整日扎堆在小酒馆儿,蹦迪,名牌车表等等,可是午夜梦回发现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那种苦涩的孤寂感自脚底一截一截将自己吞噬,二十四岁的卫佚依然穷,穷得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工作,没有亲情,只有钱和钱,可惜,钱填不满自己的缺失的心。

      所以当她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时,第一反应除了感觉自己身上有些脏的过分的尖叫时,没有其他情绪上的夸张波动,她觉得自己在哪里似乎都一样吧,她只是有些淡淡的喜欢这里秀丽的风景。

      卫佚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渐渐地,不再说话,凌初颂以为这疯女人终于消停了,耳朵也清净了,正翻身想要确认一下,忽然却见,那人又坐了起来。

      对着空气开始拍蚊子:“有蚊子,呜呜呜地响,它要吸我的血,啊啊啊啊啊,好烦呐,救命啊,阿初相公,你们这儿就没有蚊香什么的吗?”

      凌初颂无语地躺下,扶额一叹,天呐,她怎么又开始了!这都快后半夜了,他胸口的伤隐隐作痛,他可想着多歇歇,早点儿痊愈。

      “啊呀!我今天不杀死你绝不罢休!死蚊子,我跟你只能活一个!哇呀呀呀!”

      卫佚在蚊帐里转来爬去,追着那蚊子打,可却宿命般地始终打不到。

      最终凌初颂实在受不了卫佚一直叽叽喳喳的叫唤,他起身缓缓移到卫佚床边,长长叹了口气,预备好了心理,闭着眼伸手打开蚊帐,一鼓作气三下五除二,将那几只作祟的蚊子狠狠掐死了。

      “够了,别再大呼小叫了!阿晞阿稷都睡了。”

      凌初颂带着气音,有些不耐烦,说完放下蚊帐,缓缓回到自己的地铺。

      蚊子尸体缓缓从卫佚眼皮子底下滑落。卫佚激动地捧着蚊子尸体向凌初颂投去感谢的目光,随后麻利的将蚊子扔出帐子,随后躺下,随后没再发出鬼叫,只余沉睡的呼吸声。

      …
      …
      …

      作为一个现代人,晚睡晚起惯了。

      五更天明时分,凌初颂收好了被褥,卫佚还在呼呼大睡,凌初颂看也没看一眼,在心里骂了一句:

      懒惰的村妇。

      随后穿好衣服,便直径出了门,他这段时间因为受伤的缘故其实算是起的晚的了,所以出门便看到那两个小家伙已经在院子里摆好了扎马步的姿势。

      凌晞,凌稷看到凌北辰齐刷刷请了安,随后凌初颂便开始传授他们俩必要的武学知识。

      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凌初颂煮了些玉米粥,别问为什么是玉米粥,问就是因为白米昨天吃完了,家里没余粮了,钱都在卫佚手上,而且凌初颂也不便出面去采买。

      “爹爹,我们今日依旧不用等娘亲吃饭吗?”

      小小的凌稷端着碗,正要喝粥,忽然仰头问道。

      “阿稷,那女人懒得很,不配吃爹爹煮的粥。”

      凌晞擦擦汗,走过来学着老成的样子,拍了拍凌稷的肩头,说到。

      凌稷嘟嘟嘴巴,看了一眼哥哥,又看了一眼凌初颂,似乎有些不解。

      “阿稷,她~不是你母亲,今后若你不愿意,不必喊她娘亲。” 凌初颂委婉地将事实告诉凌稷,将一勺粥盛到他碗中。

      “爹爹,阿稷不会认错的,她就是我们的娘亲。”沉默了好半天没说话,凌稷最终带着哭音肯定得说到。

      “阿稷!我们的娘亲……”早死了。凌晞虽小,但却依稀能记得在军营中听到过自己的母亲战死的消息,悲从中来,看到弟弟一脸无措,不敢再说下去。

      凌初颂见孩子伤心,不愿再说下去,愣了一秒,不知如何安慰,便催促着他赶紧吃东西。

      “哎嘿~你们吃饭怎么都不叫我!”

      黄莺般的声音打断了几人的思绪,卫佚经过昨日凌晞的提醒,她今日倒是把衣服穿好了,不过就是没系扣子,半拉这领子衣带,她也嫌麻烦,直接敞着外衣就来了,一股子流氓味儿。

      一进门她就大咧咧地端起了凌初颂身边空着的碗,伸手递到打粥的凌初颂眼前:

      “相公,给我也来一碗呗,我不白吃你的,嘿嘿,碗待会儿我帮你们刷。”

      不出意料地,凌初颂和凌澈双双给了她一个白眼,凌初颂更是不爽她,直接将粥放在桌子上:

      “你这女人,先将衣物穿带好,不然别在孩子面前丢人现眼。”

      “嗯?我衣服怎么了?”

      卫佚低头看了看,穿戴很整齐啊,她连他们所谓的中衣都穿了哎,就是没系好罢了。

      卫佚转了话锋,语不惊人死不休,无所谓道:

      “我知道你们保守,可是我又没露肉?没系好带子是因为,我吃了,待会儿还要回去睡回笼觉的。

      再说了这天气这么热,穿少点儿怎么了?我昨天还看到大牛表哥穿着短襟呢,我怎么不能少穿点了?”

      这番话彻底将凌初颂弄无语了,自小守礼知节惯了,哪里见过这样寡廉耻的女人,但是自己又不能打女人,于是忿忿道:

      “卫佚,你还是不是个女人!我从未见过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 ”

      “呵呵,我从未见过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卫佚学着凌初颂的样子,阴阳怪气地又演了一遍,又道:“你这样的,我也没见过!”

      卫佚转过头,故意不想看到凌初颂,一副不搭理他的样子,给自己舀了一碗粥,随后对着小凌稷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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