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蕾舞王子不当替身(重生)

作者:鱼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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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爱情


      “哐——”

      厚重的金属大门被缓缓拉开,随着一阵沉重的,“哗啦啦”的破响,刺眼的白光倾斜而出。

      霍廷严跨过大门,走进那片令人晕眩的光线中。

      目之所及皆是惨白的颜色,透着森森的寒气,根本看不到边际,就连身后的大门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好像被人关上了。

      霍廷严的身影很快就被眼前无边的惨白光线彻底吞噬,根本无处可逃。

      福尔马林的气味刺激着鼻腔,令人窒息。

      在霍廷严面前的不远处,放置着一个铁架,看着像是一张单人床;在这样恐怖的环境里,哪怕只是远远看一眼,金属那种彻骨的寒意好像都能通过视觉,钻进他的身体里。

      白光中的温度越来越低,冻得他指尖发麻。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很恐惧,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腿,向不远处白光中心的那个铁架走去——

      那上面好像睡着一个人,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盖在一块白布之下。

      可明明近在咫尺的人,他却好像怎么也走不到。

      每当他靠近铁架,伸手想要揭开盖在对方身上的白布,手指都只能触碰到冰冷的空气。

      那个铁架子还是在他身前不远处,距离跟刚开始时一模一样。

      他不断地上前,又一次次扑空,好像正一点点被无边的虚空吞没。

      可越是无法触碰,他就越是能感觉到铁架上躺着的人对自己有多么重要。

      他更着急了,心跳急剧加速,不讲道理地将过剩的血液拼命泵入大脑,让他的思绪开始混乱,视线也愈发模糊。

      一股咸腥的气息累积在喉间,就快要压不住了。

      “霍总……霍总……”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将霍廷严唤回了现实世界。

      他猛地睁眼,在某一个瞬间,猩红的眼底甚至迸发出了凛凛的杀意。

      “霍总……”前排的司机吓得不轻,小声提醒道:“您这是……做噩梦了吗?”

      原来是一场梦。

      霍廷严长舒一口气。

      昏迷在医院的病床上时,他就反反复复做着这个梦,却一直都没有能够看清躺在白布之下的人究竟是谁。

      难道这就是脑部受创的后遗症吗?

      可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真实。

      盛夏的莘城,即使清晨气温也不低,昨晚霍廷严走出教室后,竟不小心靠在车里睡着了,现在额头上已经结出了一层薄汗,可梦里那种刺骨的寒意明明还留在他的指尖。

      福尔马林的刺鼻气味也并没有完全散去,喉头依然覆盖着一股咸腥的味道,令人作呕。

      最可怕的是那种心悸的感觉。

      也许是因为梦中加速的心跳将血液全部泵向了大脑,霍廷严现在还能感觉到心口一阵阵的抽痛。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体验。

      他低头,看了眼自己青筋暴出的手背,手指不受控制地痉挛了两下。

      “霍总……”见霍廷严沉默良久,司机小声提醒道:“我们现在……”

      “今天有什么安排?”霍廷严深吸一口气,沉声问道,喉咙里涩涩的很不舒服。

      “原本今天的安排很满,但是……咳咳……”

      司机没有说下去,但霍廷严已经想起来了。

      按照原本的安排,昨天白岁应该已经接受了他的求婚,接下来,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安排好公司的所有事务,然后带白岁去欧洲玩一圈,找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正式注册结婚,顺便蜜月旅行。

      虽然没有婚礼,但他也不想亏待了白岁,所以特意给这趟行程预留了二十天的时间;那么自然的,走之前他要处理的事情也很多,日程排得满满当当。

      只是现在看来,好像已经不需要了。

      “现在的安排是什么?”霍廷严问道。

      “如果霍总醒来,那么医院会在下午为您安排一个全面的检查。”司机翻看着手机上最新的行程表,谨慎地答道:“时间视霍总的身体状况而定。”

      下午,那还早。

      霍廷严想着。

      他记得今天早上九点原本应该有一个会要开。

      最初的计划已经被打乱了太多,他不想一切像多米诺骨牌那样,因为他自己的那点意外就接着乱下去。

      “通知医院,把检查挪到下午四点。”他言简意赅地吩咐道。

      那么他就有一白天的时间回公司处理正事,然后去医院检查完正好直接回家。

      “现在先回公司开会。”

      前排的司机不敢怠慢,连连点头的同时赶紧发动了汽车,却也面露难色。

      “可是霍总,现在还不到七点……”

      霍廷严低头看了眼表,果然刚早上六点四十七分。

      虽然时间尚早,但与学校一街之隔的公寓里,白岁已经忙得满头大汗了。

      听到一阵门铃声,他撩了把鬓边的长发,轻轻皱了皱眉。

      知道他住在这套公寓里的人不多,一般是不太会有客人来的,只有霍廷严……

      但霍廷严不会来。

      如果昨天下午被人扔掉求婚戒指的事他已经不记得了,那昨天晚上在舞蹈教室的事情才过去不到十个小时,他总不可能一起忘记。

      白岁了解霍廷严,面上看着温文有礼,风度翩翩,但其实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骄傲早就刻进了骨子里。

      现在的霍廷严不恨他就不错了,不可能再来找他的。

      再说了,霍廷严自己就能开锁。

      想到开锁,白岁好像忽然又想起了什么,边朝大门走去,边掏出了手机——

      他得约物业来把家里的门锁换掉。

      手里捏着电话,他一边编辑着发给物业的消息,一边心不在焉地打开了一楼的门禁。

      其实之前他在网上预约了同城的快递上门来取件,只是这会才刚七点,他没想到快递小哥会来这么早。

      打开一楼的门禁后,他顺便把家里的大门也打开了,回身继续收拾堆了满地的东西。

      不一会,就有人推开了房门。

      “不好意思啊,还有点东西没打包完,可能要麻烦您再等一下。”

      他背对着大门蹲在客厅的地上,听见开门的动静赶紧解释了一下,然后就听到来人颇为震惊的声音。

      “干嘛呢……你这是……要搬家啊?”

      看着满地的杂物,徐嘉平想起昨天白岁说的,自己跟霍廷严已经结束了的话,恼火地抓了把头发,“离家出走?”

      “什么啊,这都是霍廷严的东西。”听见发小的声音,白岁也略感吃惊,回过头来刚好看见徐嘉平拎在手里的食品袋,“你怎么来了?”

      “给你送早饭——”徐嘉平举起手里的豆浆油条晃了晃,“吃不吃啊?”

      从昨天跟徐嘉平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吃了一顿到现在,白岁一直忙活着,水都顾不上喝,没人提醒倒还不觉得,真看见吃的立马就饿了。

      “吃!”他起身冲着发小扬了扬下巴,笑着说道。

      饿归饿,可当他坐在桌边,看到徐嘉平买来的早饭,还是犯了难。

      作为舞蹈演员,他在饮食方面一直极其自律,别说现在这个时间点的他刚刚从大学毕业,心里对舞台多少还有些憧憬和向往;就算上辈子给霍廷严当了七年“家庭煮夫”,他也是严格戒糖的,而且很少摄入碳水,尤其是像油条这种油腻的食物。

      “吃吧——”

      多年发小,白岁一抿嘴,徐嘉平就知道他在想什么。

      “油条是我的,你喝这个。”徐嘉平把东西划拉到自己面前,然后将一杯豆浆推给了白岁,“我盯着老板现打的,一粒糖都没放。”

      果然还是好兄弟最了解自己。

      白岁接过豆浆喝了一口,心里暖暖的,又觉得有些可笑。

      因为要戒糖保持自己在舞台上的身材和形象,他平时从来不喝饮料奶茶,偶尔觉得嘴里没有味道就喜欢喝点茶,但却很讨厌咖啡。

      霍廷严有喝咖啡的习惯,所以每次陪他去咖啡厅,面对杯子里的中药一样的苦水,白岁都只是礼貌地抿一抿。

      也许是拒绝的意思太明显,霍廷严也看出白岁不喜欢,就会往他的杯子里放两块方糖。

      白岁总觉得,要说霍廷严对自己完全不上心,那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霍廷严多多少少好像也是能看出来一点的;但要说真用了心,怎么上辈子直到结婚的第七个年头,霍廷严还是会往他的咖啡杯里加方糖呢?

      想起以前的事情,白岁的眼神不自觉地暗了暗,一旁的徐嘉平看见了,无奈地叹了口气。

      “至于吗——”看着家里堆得乱七八糟的东西,再看看白岁眼底的乌青,徐嘉平语气里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就算霍廷严意外掉进你们学校的湖里去了,那也不是你推的。”

      “他家里那么多佣人排着队侍候呢,也不差你一个,至于非得把自己折腾得这么累吗?”

      “……啊?”

      白岁咬着豆浆的吸管,疑惑地歪了歪头,根本听不懂徐嘉平在说什么。

      “别装,我都看见了。”徐嘉平撇了撇嘴,“昨天,你回来那会都三点过了,这会又急着收东西过去呢?”

      “不就住个院嘛,谁没住过啊?这么紧张干嘛?能不能有点出息……”

      医院,白岁肯定是不会再去了,但昨晚凌晨三点过,的确就大概是他从学校舞蹈教室回来的时间。

      “你怎么知道的?”他疑惑地问道。

      “看见的啊!”徐嘉平说得一脸理所当然。

      昨天他是开车来学校找白岁的,也没料到向来滴酒不沾的人会请自己喝酒;好兄弟失恋,他自然要奉陪到底,只是这车就开不走了,一直在校门口停着。

      后来白岁去了医院,他就在车里睡一觉,想着等醒来酒劲下去了再开车回家,却不想一觉睡到半夜,下车准备抽根烟清醒清醒,刚好看到白岁的身影跑进学校对街的小区。

      虽然昨天白岁说自己和霍廷严已经结束了,但从他接完电话,徐嘉平知道霍廷严进了医院开始,就知道这俩人大概是断不了的。

      白岁有多爱霍廷严,除了当事人,徐嘉平自认没谁比他这个发小更清楚了。

      他远远看见白岁上了霍廷严的车,就知道不管二人之前有什么矛盾,只要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霍廷严,白岁肯定会心软。

      但知道归知道,真看着发小昨天折腾到半夜才回家,这会又一脸疲态地忙着收拾霍廷严的东西,看来是准备等会给人送去,他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

      要不是担心白岁又跟以前一样,一颗心都扑在霍廷严身上,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身体,他也不会特意没回家,在车上等到现在,想着至少给发小送顿早饭。

      “看看你那个黑眼圈,都能去动物园演熊猫了。”

      看着发小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越想越气,忍不住怼了一句,没想到饭桌对面整夜都没怎么睡的白岁竟“噗嗤”一下笑出了声。

      “你喝酒了就叫个代驾啊,或者把车停这儿,酒醒了有空再来取,我们学校这一片治安挺好的,你也不用亲自守着吧。”

      “那多麻烦啊!”徐嘉平摆了摆手,小声嘀咕道:“还浪费钱……”

      “我车上就有测酒精的东西,睡一觉起来吹一下,没事儿就能走了,我一直——”

      他一直都是这么干的。

      尤其是公司拉生意的酒局上,被人灌多了,他就干脆在车上睡一晚,代驾和酒店的钱都省了,第二天醒了测一测酒精,没事就可以直接开着车去上班,多方便。

      这些事他没有在白岁面前特意说起过,眼下也不打算继续说下去。

      因为他发现白岁看自己的眼神开始有点不大对劲了。

      “还说我呢。”徐嘉平没说破的事,白岁多多少少知道点,但也没有当面点穿,只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到底是谁在拼命啊?”

      徐嘉平没有考上大学,就随便念了个民办的大专,大一就开始出去找些兼职,累积经验,第一份工作是在滨海新区的一个售楼部里帮人跑腿打杂。

      那会,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

      女孩比徐嘉平大几岁,也在售楼部里工作,两人算是一见钟情,感情也一直很不错。

      情到浓时,徐嘉平曾经指着两个人上班的楼盘跟女孩说,以后一定买一套这么漂亮的房子,娶女孩回家。

      那会他还不知道,女孩的父亲,就是那个楼盘的开发商之一,所以女孩才会在售楼部里实习。

      之后不久,当这段门不当户不对的恋情被人发现,自然也遭到了女孩家长的反对。

      两人分手后,白岁去扛过喝大了直接睡在街边的徐嘉平回家,也见过徐嘉平窝在寝室的床上嚎啕大哭,一个多礼拜都没有下过楼。

      甚至,听说女孩在学校里有个疯狂的追求者,徐嘉平以为这就是两人分手的原因,白岁还陪着他找到女孩的学校去,跟那个追求者结结实实打了一架。

      总之,陪着徐嘉平,白岁也算是什么荒唐事都做过了。

      直到被父亲送出国前,女孩才终于跟徐嘉平说了实话。

      而那时的她唯一能争取到的,就是在出国当天,让徐嘉平到机场送送自己。

      分开前,他们曾经有过一个约定,徐嘉平问女孩,如果可以买下那个楼盘的房子,女孩可不可以嫁给他。

      当时女孩答应了,但是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白岁之所以跟徐嘉平是发小,是因为他们的父母既是同事,也是邻居,家庭条件都差不多;他的父母只是小镇上最基层的公务员,徐嘉平家里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滨海新区的地价在整个莘城都是最高的,那个楼盘的房子更是要卖到好几十万一个平方;对他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是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天价。

      女孩不想徐嘉平难过,用这样的方式告别,算是委婉的拒绝也好,算是留个念想也好,至少目的达到了——

      那之后的徐嘉平没有再继续消沉颓废下去。

      他开始疯狂地打工赚钱,还没毕业就开了现在这家小公司,一分一厘都恨不得掰开揉碎了省着花,即便现在已经小有成就,还是连那一点代驾的钱都舍不得,情愿睡在车里——

      只是为了当初的承诺,为了买下那套房子,哪怕房子之后的女主人,已经不太可能是曾经的女孩了。

      因为他们现在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联系过了。

      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徐嘉平总是会提醒白岁,他和霍廷严,是两个世界的人——

      谈工作可以,谈感情得慎重。

      那个女孩的父亲只不过是一家小房地产公司的开发商,而在滨海新区,比那个楼盘大得多的地皮,高档得多的小区,霍氏集团旗下,或者说霍廷严手里,还有好几处。

      甚至就连房地产生意,也只是集团旗下的一部分产业而已。

      虽然上辈子并没有遭遇过霍廷严父母的激烈阻挠,但白岁很清楚,自己和霍廷严之间的差距,只会比徐嘉平和那个女孩之间更大。

      但他并不觉得徐嘉平傻,也不后悔陪发小做过那么多现在看上去既冲动又愚蠢的傻事。

      因为爱情,不就是这样的吗?

      那会他和徐嘉平都还不满二十,在那样的年纪,谁还没有疯过,傻过,奋不顾身过?

      当然,除了霍廷严。

      徐嘉平开玩笑时常说,霍廷严可能生下来就已经四十岁了,所以他从来不会有那些激烈的情绪,好像什么都已经看淡了,永远绅士得体,游刃有余,处变不惊。

      想到霍廷严那张冷静克制的脸,白岁的眸色沉了沉。

      霍廷严……

      十几岁的时候,他也曾经做过一件出格的事情。

      白岁是亲眼见过的。

      甚至他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悄悄关注着,并偷偷喜欢上了当时那个勇敢的少年。

      那会他暗恋的霍廷严也才十来岁,跟他陪着徐嘉平犯傻的年纪差得不太多。

      只可惜,那个能让霍廷严奋不顾身的人,从头到尾都不是他。

      有些事他明明早就知道的,却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从来没有往深处想过。

      房间里一时陷入沉默,两个人各怀心事,谁都没有再说话。

      直到另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平静。

      霍廷严打开门锁,站在客厅的门外,面前的公寓乱得让他差点认不出来。

      但在这一片乱哄哄的环境里,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白岁。

      白岁穿着一身纯白色的棉质居家服,宽宽大大的,那头天生微卷的长发松松地束在脑后,有几缕调皮地垂下来,勾勒出他无比精致的侧脸,整个人看起来既柔软,又慵懒。

      他嘴里叼着一根吸管,眼神淡淡的,看上去是那么轻松,甚至还有点……

      可爱。

      当“可爱”这样的形容词突然突兀地出现在霍廷严的脑海中时,他自己也不由得一惊。

      他印象中的白岁应该总是矜贵、清冷的,即使早上伸着懒腰在自己的怀中醒来,也好像一只优雅的猫咪。

      虽然出身平平无奇,但白岁天生自带的气质好像就该是欧洲中世纪的一位王子。

      霍廷严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白岁跟可爱联系在一起。

      不过,白岁在他面前,也的确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轻松自在的表情。

      他下意识上前两步,脚边一不小心踢到了堆在一旁准备打包行李的纸箱。

      饭桌边,白岁听到动静缓缓回过头来。

      一个不经意的抬眸间,两人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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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因为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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