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惊奇录

作者:瞿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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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的“辽海三杰”


      一柄青色流动,细长如柳叶弧的佩刀,刀柄上阴刻有十一条龙纹,毫芒慑人。
      刀就持在钱梦吾的手上,钱梦吾在笑,嘲讽地笑。
      他的举动很令苏六埕和聂豹不解,可是周永春大叫道:“绣春刀!”
      钱梦吾的笑容就像一个看见猎物落入陷阱的猎人,他悠然道:“这是绣春刀吗?真的是前任北镇抚司周佥书的绣春刀吗?”
      周永春则像一只落入陷阱中的野兽,他咬牙道:“你究竟想干什么?”
      钱梦吾道:“跟我走!
      周永春如刀的眼睛在钱梦吾的身上盯着,终于大踏步从钱梦吾的身边走过,下了楼。
      钱梦吾立刻也走了,一行人刹时消失在夜色中。
      聂豹搔了搔脑袋,奇道:“小苏,这是怎么一回事?”
      苏六埕没有说话,而是走到一张桌子边,端起一杯酒喝了一口,看了一眼聂豹,又喝了一口。
      聂豹更加奇怪,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苏六埕叹了一口气,道:“我想醉,每次看到不平却又无可奈何之事,我总是想醉。”
      他不待聂豹发问就接着道:“绣春刀本是周永春的,这柄刀他既没有带在身上,自然是放在他的一个亲人手中,可是现在刀已在钱梦吾的手里,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周永春的一个亲人已落入钱梦吾的手里,周永春一定把这个人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所以钱梦吾无论叫他做什么,他都不能不答应。”
      这句话并不是聂豹说的,而是一个刚从窗外飘进来的年轻人说的。
      聂豹已对这个人叫道:“小范,你怎么现在才来?”
      范云鹄整了整衣巾,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就算他穿了一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衣服他也会先整一整。
      他的神色很严肃,道:“本来这时我应该在睡觉,因为我知道小苏既然在这里,就不会有什么事。”
      苏六埕道:“可是你还是来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严重的事情?”
      范云鹄道:“是的,很严重的一件事。”他低沉地道:“新知府大人的小姐就在刚才已被人劫去。
      苏六埕一下子跳了起来,一把抓住范云鹄的衣领,叫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范云鹄眉头紧皱,道:“萧老总已下令,命我们三天之内找到小姐,无论死活。”
      苏六埕慢慢地放开手,慢慢地让自己平静下来,他的思维很快理清,平静地道:“小姐是在那里被劫的?”
      “前任知府的宅邸。”范云鹄道:“萧总正在那里等着你。”
      苏六埕道:“萧总也出动了?”
      范云鹄道:“我和小聂立刻找人封锁城门,你去知府大院。”苏六埕在范云鹄说完话的时候,人已经冲到街道上。
      夜风清凉,身上火辣辣的伤口被风一吹似乎舒服了很多,伤口已不再流血,甚至已开始结痂。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
      苏六埕自幼学武,练的是家传的武功,苏六埕的父亲对武功的见解就是:要想学武,首先就要学挨揍。所以苏六埕为练武而吃的苦头实在不少,并且他的父亲还用各种药物试图改变苏六埕的体质。每当苏六埕想起那些童年的往事,就会更加感激自己的父亲。
      从“太白楼”到知府宅邸要穿过整个城市,幸亏这是在夜里,苏六埕可以施展自己并不太算高明但也绝不稀松的轻功。
      当他尚未走近知府宅邸时,就看到了灯笼。大门上挂着一只灯笼,血红的灯笼上面写着一个“萧”字。这是杭州总捕萧应宫的标志,只要有灯笼,就一定可以见到萧应宫。萧应宫原本并不是个捕头,朝堂与江湖上都知道,十二年前萧应宫是“辽海三杰”的老三——时任辽海道守备。
      万历二十五年,倭将加藤清正领兵骑船二百余只,于正月十四日到朝鲜岸,驻扎机张营。六天之后,朝廷正式决定出兵援朝。
      义兄张贞明主张议和,数次出入王京,倭军退兵六百里以示诚意,但回营途中遭人刺杀,谈判失利。同为使者的次兄沈惟敬随即以潜通外国,辱国损威之由下狱,不久暴毙。 “辽海三杰”就只剩下一个人,只剩下老三萧应宫,被杖责一百,发边充军,几番周旋后才留在杭州。
      “辽海三杰”覆灭的原因只是因为“议和之举”使他们太有名了,有名得让人嫉妒。于是他们在最接近成功的时候死去,只剩下萧应宫。他们死亡的原因扑朔迷离,近十年前是轰动一时的奇案。
      萧应宫能够活下来实在算是一个奇迹,有人却认为是一种必然。
      因为萧应宫本就是“辽海三杰”中最不爱出风头,也最不喜欢招惹是非的人,当时有人认为萧应宫排名在“辽海三杰”中纯粹是勉为其难。所以萧应宫活了下去,他活下去的原因是因为他并不出名。
      虽然“辽海三杰”的名头响彻大江南北,萧应宫却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别人知道萧应宫的名字是在他侦破了那两件奇案之后。萧应宫在一年的时间里,就为六位兄长报了仇。萧应宫遂名动江湖。
      萧应宫今年不过五十有余,但看上去已像个老人。无论任何人在经历许多伤心,痛苦的坎坷之后恐怕都会变成这个样子。
      苏六埕一向很尊重萧总,几乎还是在他穿开裆裤时,就把萧总视为自己的偶像。
      苏六埕走进院门,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萧应宫。
      萧应宫的衣衫很华贵,他一向只穿十两银子一件的衣服。十两银子可以保证一个五口之家三个月的生活,并且过得还很不错。的每次苏六埕看见萧应宫时,他总是坐在软兜里,软兜里总会有酒,以及各种可口的小菜。当一个人奋斗过、艰苦过,终于成功后,就可以开始享受了。
      院里的人很多,各式各样的人,有捕快,有仵作,只是他们一个个都静静地站在萧应宫的身边,好像只为了等苏六埕。苏六埕走到了萧应宫的面前,萧应宫挥了挥手,软兜放下,一个捕快立刻搬来了一把铺着虎皮的椅子。
      萧应宫是被扶上椅子的,苏六埕知道,每到阴雨天,萧应宫就几乎等于一个废人。多年的江湖生涯使他疾病缠身,每到阴雨天,伤口就开始发作,那种百病缠身的滋味绝不是年轻人所可以体会的。
      苏六埕望着萧应宫时,目光充满了尊敬和同情,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萧应宫正当壮年的时候,却几乎已成为老人。
      萧应宫从怀中摸出一个锡壶,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将酒壶递给了苏六埕。苏六埕摇了摇头,道:“我不喝,每次办案之前,我都是不喝酒的。”
      萧应宫叹了一口气,道:“酒的确不是一种好东西!”他收回酒壶,又喝了一口,苦苦笑道:“可是酒又是一个好东西,真感谢发明酒的这个聪明人,否则我恐怕早已活不下去。”
      每次伤痛发作,酒是唯一的止痛剂。苏六埕笑道:“据说发明酒的人叫杜康。”萧应宫摆了摆手,道:“这只是一种传说,任何一种东西的发明绝不属于一个人,不过也只有聪明人在前人的基础上才会有所成就,这正如武功。”
      任何一种新奇的武功都是在其他的武功上发展,创新的。苏六埕很喜欢和萧应宫聊天,每一次聊天,他都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萧应宫又喝了一口酒,笑着道:“你的武功也很奇特,其实你的轻功,内功都不算太好,可是你却从来未败过。”
      苏六埕很奇怪萧应宫在这种情况下居然有兴趣和他聊天。他笑了笑道:“我之所以还能活着,只不过是我的运气一向很好。”
      他觉得应该转入正题了,别人的事他纵可以不急,可是那个素未谋面的少女却让苏六埕无法释怀。萧应宫似乎也看出了苏六埕的神情,他很有意味地笑了一笑道:“你可以开始了,这里的一切,我都没有动过。”苏六埕道:“萧总的经验要比我丰富的多,为何不先看一看?
      萧应宫叹了一口气,双手捶了捶腰腿,神情凄伤而无奈,他说:“我已经老了,精力和判断力大不如以前,如果我先去看过,那么我的判断往往会干扰你的思维,这样反而阻碍了破案的进程。”
      他的手一指,指向一间小屋,道:“这屋里有一个老人的死尸,楼上就是叶小姐被劫的现场,你可以去了。”
      苏六埕点了点头,转身走向了小屋,他并没有着急进门,而是在屋前蹲下了身体,他的眼睛像是被一条线牵着,顺着这条线,他进了小屋。
      小院子里的人都在静静而好奇地看着苏六埕的一举一动,萧应宫却闭上了眼睛。苏六埕在小屋里待了很久,谁都不明白,他为何有兴趣和一具死尸待这么长的时间。苏六埕终于推开门走了出来,大家都在注意他的表情,希望能看出一些什么。
      苏六埕的脸上却没有表情,他只是略微停顿了一下,就上了楼。他在楼上的动作极其轻微,因为任何人都没有听到一点动静。
      时间在慢慢地流逝,而夜风则更紧了,幽深的院落寂静得令人发狂,众人已感到时间的难捱。只是在苏六埕出现在窗前时,大家才嘘了一口气。苏六埕一动也不动地站在窗前,手里做着古怪的动作,他一会儿沉思,一会儿微笑,大家不禁觉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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