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目标留名情史

作者:吃人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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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章


      心中有千言万语的国骂,但只能用六个点来压抑住张嘴的冲动。
      来人比李子玉高出大半个头,一双修长的胳膊,将李子玉禁锢得动弹不得,只能靠在赵加平的肩膀上,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你先放开我。”李子玉用力,微微地挣扎一点点。却又因为担心胸前的发簪被折断,只能继续被赵加平重新拥入怀中。“不放。”赵加平在李子玉耳边喷着热气,“你我二人难得相见,须得好好亲热一番。”
      “大庭广众之下,注意你的言行举止。”李子玉双手握拳,撑开些许空间。
      “旁人与我何干,在我心中,自然是子玉哥哥最为重要。”赵加平低头,在李子玉耳边轻轻低语。
      ......
      于是,林浩身前便上演着令人牙痛的一幕:高个子青年将矮个子少年拥入怀中,矮个子少年挣开些许,高个子青年又将矮个子少年拥入怀中,矮个子少年又挣开些许。如此循环......
      林浩只觉眼前有些黑,嗯,应该是刚才的晚饭吃得太饱了,撑得。
      “表哥, ”方才还在桥上的少女慢慢走近,一双美目提溜在相拥的两人身上,“表哥当真无情,说好的陪倩儿放花灯,结果遇到林公子却抛下倩儿一人。”
      “倩儿莫恼,”高个子青年当即放开怀里的人,转过身来,轻声哄起少女,“李郎与我多日未见,很是该亲近一番,倩儿与我朝夕相处,倒是表哥该担心倩儿厌了表哥,那表哥得多伤心。”
      “王!倩!儿!”李子玉咬牙切齿,伸手将还在哄人的赵加平强拉到身后,“女孩儿家家,不在家里绣花弹琴,整日缠着有夫之郎往外跑,像什么样!待我上王家拜访,定要好好与王贤弟细说,少不得让你修身养性一阵子!”
      “······”所以这是这个世界的好闺蜜?
      “表哥,你看他,老是告我状~~~人家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少女轻跺着脚,瘪着嘴,朝李子玉身后娇喝着。
      李子玉年幼时,仗着自己长相俊美,略带点男儿硬气,混迹在书院念了几年书。平日里和赵加平勾肩搭背地畅想着日后的美娇娘,大有几分知己相识颇晚的错觉。等到李子玉家里上门提亲时,李子玉才知道,原来昔日的同窗好友竟然是自己未来的夫朗......
      而日常交谈中,赵家平一直向往的美娇娘,竟然一直是小表妹王倩儿。

      两家定下了亲事之后,赵加平连书院也不去了。每天都出门约着小表妹踏青采果,李子玉这个正儿八经的未婚夫倒是撇在一旁,轻易不会想起来了。
      王倩儿还在和李子玉辩着,赵加平该不该和闺中密友看花灯,还是和未婚夫花前月下,林浩寻思着这算不算是“重色轻友”。
      身旁有三个幼儿级别的在争吵,林浩有点忧郁地望着桥下,纸船载着一截或红或白的蜡烛,悠悠地顺水而下,想着,这个世界的神明要是真有灵,也不知道能不能指点一下他往后的日子。
      “赵加平,这个我送你的发簪,你怎么能随意送给别人!”还是当着他的面,刚从他手上接过的发簪!
      “子玉,表妹只是想要看看而已,等回去就会给回我,现在先让表妹把玩一下又如何”
      “之前有多少看看之后,直接拿回家的。这次的发簪不能给她”
      “好好好,都依子玉的。”
      林浩一阵牙痛,看那王倩儿在一旁猛地翻白眼就知道平常相处也是这边粘牙。
      大概是觉得古代的节庆之日的庆祝花样稀少,林浩现在已经感到有点无聊了。于是便和李子玉告辞回客栈。

      林浩躺在床上,拉上床帘,慢慢地拉起袖子,手臂内侧的印记慢慢浮现,下一秒,林浩已经站在了小茅屋前面,茅屋里还是老样子,挂画也没有变化,只是香案上的香炉被林浩换成了几文一个的陶土货。
      林浩直接走到溪边,盘腿坐下,闭上眼睛,细细地感悟着巨鼎里的功法。身周慢慢地泛起白雾,不过片刻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白茧。直到功法再也运转不下去的时候,林浩才睁开眼睛,“这次排出的泥垢还是没有变少,想必古人的绿色饮食,也是能产生很多杂质的。”林浩一头扎进溪流,由着溪水冲刷身体的污垢,知道水流变清,才搓洗一遍全身,爬起岸上,拧干衣服,晾在篱笆上,慢慢地开始探索空间。

      篱笆围着的院子,被种上了林家里仅有的几种蔬菜,角落里还移栽了一颗小桃树苗。只两天的功夫,菜园子已经能采摘了,桃树也长得比林浩还高,树干估计得环抱着。“看来这个空间能够加快这些种物的生长。按照这个生长速度,得种上草药才能不浪费了这个空间。”至于人在里面,会不会老得快一些?林浩摸着手肘上的还没有好的伤疤,应该是正常时间流速。

      篱笆外面,除了一条溪流,就是空旷的草地,连棵树都没有。而草地的边界是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尽头,也触碰不到尽头。林浩看着这个空间,倍感压力。“这是要种田升级的节奏啊!”

      第二天是县城里的文人诗会,这次进城的重头戏。一大清早,李子玉李秀才就过来敲门,“林兄,可是起了。”
      林浩放下面巾,整理一下衣服.“这种李子玉,简直是读书人的典范,晚睡早起,自律地实在是让现代人汗颜!”林浩赶忙出门和李子玉打招呼,赶在李子玉话痨之前,提出先到楼下吃过早点,再去赶赴诗会。

      这个朝代的诗会依然是有行酒令,曲水流觞之前还多了一些研讨地理风情和农家杂事。不要以为书生只会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林浩亲耳听到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在谈论保持地力肥沃要如何使用人畜粪便,另一个白面小子则是力推杂草兽骨可肥田。眼看两人越谈越激烈,马上就要撸起袖子的架势。而周围的人都是见怪不怪地各自交谈,靠近两人的,还随着两人的论述,或者点头,或者沉思。
      林浩“......”不是很懂你们读书人。
      “两位兄台既然谁也不服谁,不如就各自现行试验一番,到了收获之后再来论述。”林浩上前拱手说道。
      “这位兄台有所不知,”白面小子拱手回礼,“方文兄与我邻村相交多年,往年因着这地力之争,各自由同村经验老道的老人,试种了几次,地力均有所改良,只是这两种办法所需人力物力繁多,于是我们二人便想着再专研几分,好让乡人力所能及。”
      哦,已经实践出真理了!林浩不得不佩服这些人的智慧。林浩心中暗暗警告自己不要因为有现代人的见识,就低估时人的智慧。老鹰博兔尚且用进全力,自己相比老鹰,总不能差到哪里去。
      “原来两位兄台已然试验出结果,到时在下冒言了。”林浩面露囧态,赶紧补救,“在下县下林家村林浩。倒是觉得地龙可添一两分肥力。”
      讨论的两人也赶紧报家门,白面小子是杨林村的秀才杨宏文,文质彬彬的书生是梅村的胡志斌。自保完家门,三人就地龙如何增肥力一事开始了新一轮的探讨。
      林浩尽量回忆儿时养鸡时养蚯蚓的细节,“地龙能断肢重生,一条地龙能分成几节,用罐或者缸
      装泥巴,混着树叶或者菜梗,养一段时日,就能得数倍的地龙。”
      “而地龙喂养鸡鸭,能使鸡鸭勤下蛋,粪便增地力,地龙积攒起来,合着泥巴也能肥田。”
      这个简易的生态链一出,瞬间就迷住了杨胡二人。
      “蛋多能填补家用,鸡鸭食用地龙则能减少粮食损耗。地力也能改良。如此以来,农家也能增添不少银钱。”
      杨胡二人慎重地向林浩行了一礼。
      “当不得二位兄台大礼相待,”林浩赶忙侧身避过,“只是些小技巧,还得试行一下,看下能不能推广开来。”
      林浩细细地和两人请教起地力问题,待请教完,再和两人一起听其他人交谈,从南北水路,到东海沿岸渔民捕鱼,再到冬天牧民南下。
      总之一天下来,林浩收获重大,“到底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些秀才学子除了四书五经,还通读了不少历法游记。就连农书也有所涉及。车马再慢,也阻挡不了南北塞外的书信外来。天南地北的信息到底是还是流通着的。
      白天一天的攀谈,也没有熄灭晚间的诗会热情,杨宏文和胡志斌还神经兮兮地凑上来,“等下县长会过来,林兄可要好好表现一番。”
      “两位兄台可是得了什么消息?”林浩压低声音、
      “县长家的千金年后及竿,林兄可要把握好机会。”杨宏文贼眉鼠眼地挤着眼睛。
      “......”林浩无奈的看了眼周围,发现不少适龄的年轻人正端着“玉树临风”,“不才在下不久已成婚。”
      杨宏文和胡志斌两人轻咳一声,弹了弹袍子上的灰,纵观在场的所有人,唯有身旁林兄样貌上能胜他二人一二,结果,现在样貌前三的,均已成婚及定亲。可惜了县长家的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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