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作者:都广建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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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史书


      捭阖1337年孟夏十七日,在牧云原胶着了三个月的辰军与齐军如同两股洪流一般在牧云原狠狠的碰撞在一起。
      阿珩被留在了后方,除非溃败,否则军医是不用上战场的,留在后方救治伤员就行。不过这并不代表阿珩就很悠闲,事实上,她很忙。
      云洛的军中有一支特殊队伍,虽然也要上战场,但不用杀敌,只负责将战场上受了伤但还没断气的人给扛出战场送到后方进行救治。
      第一个送阿珩面前的伤员断了一条胳膊,身上插了五支箭矢,别的伤医一看差点就说出准备后事这种话,因此送阿珩这里来了。
      急救营的士卒很体贴的把一条被砍下来的胳膊放在了阿珩手里。“还很新鲜,能用吗?”
      阿珩:“......”
      三年前云洛被齐载给挑断了手筋脚筋,按理,这人是该废了,但他运气好,遇到了阿珩。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虽然阿珩在药里下了毒,却也没忘了自己的医德,把云洛的伤势给完全治好了,包括手筋脚筋。
      摸了根针,再扯了段羊肠线,阿珩非常麻溜的把断掉的筋脉给缝合,伤口养好后四肢就跟没受过伤一样灵活有力。
      云洛从未见过这么救人的,虽然看着恐怖,但效果不错,因此在俘虏阿珩后问了句:
      “筋脉断了能缝上,那胳膊腿断了呢?”
      阿珩的回答很简单:“你脑袋掉了我也能给你缝上,并且中途死不了。”
      这不是说大话,是真的,阿珩是真的做得到,她曾经试过把别人脑袋割下来再缝回去,人没死。
      阿珩现在都还记得苍凛当时的反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干得漂亮,下回试试把人大卸八块再拼回去看能否不活。
      拜师六年,那是苍凛第一次夸赞她,因此印象深刻,便随口拎了出来做回答。
      云洛在得知阿珩真的把人脑袋摘下去再缝回去的事后,虽悚然阿珩的恐怖,但也放下了心。
      在战场上缺胳膊断腿的伤兵都送阿珩手里,并且没忘记捡回断胳膊断腿。
      既然你有本事把别人脑袋摘下来再缝回去而不死人,想来缝个胳膊腿不是什么难事。
      在阿珩真的把人胳膊腿缝回去,并且病人对胳膊腿仍有感觉后,每个在战场上断了胳膊腿的伤兵被拖下来时都不会忘记自己已经离体的胳膊腿,没有了胳膊腿就是残疾人,晚景凄凉,若是能缝回去,仍可作战。
      只是,这种缝合手术并不是容易的事,缝合必须快,不够快的话病人就失血过多而亡了,但就算快,也会流很多血。因此缝合时必须给病人含补血补气的丹药,吊着一口气让病人死不了。可这战场上去哪弄丹药?所幸,云洛大手笔的弄来的十根千年人参,勉强替代丹药。
      其次是痛,不能止疼的话,病人极可能活活疼死。为此阿珩不得不把清花了半辈子时间研制出来的麻沸散方子贡献出去,在齐营的时候她也贡献过一次,但有方子也凑不齐药材,其中几味药价格不菲,一般人买不起,只供给高层将领。
      阿珩之所以被俘虏也是因为药材不够忍不住出来采药,结果倒了霉。然在辰营,不知是否该说云氏财大气粗,云洛竟真的弄来了大量的药材,让阿珩不至于每次阴沉着脸折腾病人的痛觉神经。
      痛觉神经上扎一针是止痛了,但副作用也不轻,阿珩治病救人,除非自己下毒,否则都会强迫症一样不把病人治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绝不罢休。亲手给病人留下后遗症,对阿珩而言是自我侮辱,要不是头上压着医者三戒的三座大山,她宁可见死不救也不想自我侮辱。
      虽然从前有点过节,但阿珩还是想说,云洛是个不错的人。
      阿珩看得出来,云洛所做的不是为了收买人心,而他真的认为他应该这么做。
      然再觉得云洛不错,阿珩也不高兴自己的手指濒临抽筋。
      为了保证成功率,阿珩缝合必须极快,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将筋脉找出来缝合,若非她曾解剖过上千具尸体,根本做不到。缝合不难,难的是怎么在血肉里找出那些极其微小的血管筋脉,不将血管筋脉缝合,人还是得废,而军医营只有阿珩有这份眼力。
      从早缝到晚,还要求高速度,阿珩的十指几乎抽筋。
      在一天之内缝合了五个人的伤口后阿珩果断罢工,再做下去她的手指真得废了。
      一名军医忍不住道:“你不是说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吗?”
      阿珩反问:“他死了吗?”有她出马,哪怕动动嘴,人要是能死了,她就白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了。
      老伤医示意军医退下,递给阿珩一袋温热的羊奶。“手指受不了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让别人代替你。”
      阿珩接过羊奶咕嘟的饮了一大口,唇边沾上了一圈白胡子。“你们代替不了我,缝合断肢跟缝合伤口不一样,后者只要只要把皮□□起来就可以,但凡懂点针线活都能做到。可缝合断肢却不是,必须眼力过人,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肢体所有血管筋脉的位置,并且准确无误的抓出来缝合。”
      “你可以教。”
      “找具尸体拆了,再拿针线缝合,什么时候能把尸体缝合得跟没被拆过一样就算出师。”阿珩讥笑,这可没那么好学呐,她当年都花了整整两天才把支离破碎、只有一堆碎肉的尸体缝回人形,苍凛这才勉强算她通过,而为了那一次通过,她跟尸体打了整整一年的交道,不眠不休,并且连吃喝拉撒都没离开过。
      阿珩不再自己动手,改成了只教药童们救治病人,虽然不可能再维持四肢健全,但生命是保住了。
      面对士卒的祈求,阿珩毫不客气的道:“我是医者,这双手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可以去死,但我不能废了这双手,你们袍泽的四肢健全远不如我的双手珍贵。”
      她会遵守医者三戒,但医者三戒里关于对待病人只有两条:不贪生,即不因病人的病会传染而贪生怕死的撒手;不见死不救,不因任何内因与外因对病人见死不救。
      阿珩对此的理解是:病人死不了就行。
      明白阿珩的态度后,士卒们便没再求她。
      得了空,阿珩慢慢发现,辰国被称之为虎狼之国真的不是污蔑,这还真是个虎狼之国。
      送下来的伤员很多,但都是只剩下一口气被人给拖下来的,没有一个是轻伤,只要还能动,他们便一往无前的杀敌。
      阿珩咕嘟咕嘟的饮着羊奶,这场战争的胜负她已经知道了。
      辰军是云洛这两年训练的虎贲锐士,只带了三分之二,即一万来攻打牧云原,齐军原本的驻军加齐载后来带来的也有三万,虽是以一敌二,但双方质量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虎贲锐士每顿都有一块盐肉,用盐腌制的肉,不知道腌制时放了多少盐,肉吃在嘴里跟吃盐没什么两样。齐军的伙食阿珩也见过,寻常士卒的伙食寡淡得很,不少士卒都只能靠发臭的醋布泡水来弄点咸味。而醋布,阿珩看过,就是沾过盐水的布,有的干脆就是被汗水浸透过的衣服,弄出来的咸水,她看得差点吐了。
      庶人如草芥,人命不如盐。
      一方是士气高昂,悍不畏死的精锐,另一方是缺医少食的败兵,纵使齐载用兵如神,也不可能打赢这一场仗,这场战争的胜负从一开始就不是由前线将军的用兵能力来决定的。
      如安徽所料,几日后云洛便回来了,凯旋而归。
      齐载及齐国的败军被赶出了牧云原,如果接下来齐国不打算再发兵的话,那牧云原这一方水草丰满盛产战马的草原将自此全部纳入辰国的版图。
      “你的前未婚夫跑了,感觉如何?”
      阿珩反问:“他死了?”
      “没有。”
      “受了致命伤没有?”
      云洛想了想,道:“没有。”
      “那我要有什么感觉?”
      “他可能受伤了,但不致命。”
      “死不了就行。”
      只要没断气,残了废了都没关系,她能治好。
      看懂了阿珩心思的云洛有点同情齐载了,这女人可比薄幸郎无情多了,就算能治好,也是会疼的啊。
      “有个那么深情又俊朗的青梅竹马,你似乎从未动心。”
      “把深情两个字去了,他与我定亲是被旦翁逼的,为了让他妥协,旦翁差点把他给打死。”
      云洛愣了下。“虽然你不是惊艳众生的美人,却也很耐看,他有必要那么不甘心吗?”而且,如果是被逼的,为何要与齐王抗争?
      阿珩很是理解的道:“我那个时候是个残废,双腿无法站立,更无法行走,双手连筷子都拿不到,只能瘫在床榻上,但凡是个正常男子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婚约。”
      “公子旦跟齐载有仇?”
      “没仇,只是阿父对他有恩,又是刎颈之交,因此他觉得为了让好友死得安心,牺牲一下孙子的婚姻也不是什么大事。”重义气重到孙子不如刎颈之交,这就是公子旦的性格。士子是士为知己者死,公子旦是为义气舍弃嫡孙。
      “可你好像不怎么领情。”
      “我很领情啊。”
      云洛提醒:“你在公子旦灵前退的婚。”
      “我本来打算私下解决的,但我到条邑的时候旦翁的心腹给我送来了他的遗书,让我闹得越大越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跟齐载掰了。”
      “他这是为何?”
      “王族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奴子与王孙享有等同地位?若是旦翁活着,他自然是能护我的,但他死了,我若还维持婚约,那很快就能与他团聚了,而他暂时不想看到我。”
      云洛都不知道该怎么同情齐载了,丢了那么大人,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亲祖父的意思。
      云洛换了个话题:“你以前是残疾?”
      “现在也是。”
      “天生的?”
      “你看我像能天生残疾的人吗?”
      “不像。”云洛坦诚的说,阿珩继承了清神医的自愈体质,不管多重的伤和病,哪怕不吃药也能自己好,这样的体质,根本不存在先天残疾的可能性。“谁干的?”
      虽然现在看上去和平常人差不多了,但治的时候也一定很疼吧。
      “问这干嘛?你还想给我报仇?”
      “好奇。”
      “没必要,那家伙比我还惨,我的毒可不是吃素的。”
      云洛:“......”他怎么就因为这家伙最近一直在救人就忘了这家伙的毒术有多凶残?不,就算没有毒术,她也是凶残的,三年前青睢两国消失在泥石流中的两万大军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不说这些了,你都打赢了,什么时候放我走?”
      “你有急事?”
      “为了齐载我把我儿子丢给我师父那个禽兽一百零九天六个时辰了,再不回去,我怕我儿子命都没了,我现在就想早点解决齐载的身体问题,早点回家抱儿子。”阿珩边说边比划着时间,表示很久了。
      “你儿子才多大,谁会伤害一个孩子?”
      “我师父是苍凛。”
      云洛默了下,正常人都不忍心伤害一个孩子,但苍凛,真不好说。“那你还把孩子交给他?”
      阿珩哀叹:“有别的选择我肯定不给他。”
      这是实话,虽然自个的师父心狠手辣加没人性,能笑吟吟的为了研究新药把活人给逼疯,但......阿珩扒拉了一遍,悲哀的发现自己可以信任到托付子嗣的竟然只有那个没人性的混蛋。
      云洛想了想阿珩的那惨绝人寰的人缘,唯有默然以对。
      “你何苦将所有人都给得罪?”
      阿珩反问:“你觉得一个国家最不能得罪的人是什么人?”
      云洛想了想,道:“君王或权臣。”
      “我得罪了不少国家的君王,他们恨不得喝我的血,吃我的肉,啃我的骨头。”
      云洛不以为然:“中州有很多国家,得罪了一个,再去另一个国家就是了。”
      捭阖时代被誉为士子们最凶残肆意的年代并非空穴来风,委实是,单是中州就有上千个国家,加上不曾建立国家的部族,那就更多了。士子们不管得罪了多少人,都能重新找到立身之所,如云越,为二十几个国家效力过,那些君王真的舍得放他离开?自然是不舍,只是云越技高一筹,他们无可奈何,好不容易默契的一同对付云越,云越却扶持了边缘之地一个小部族建国以对付列国,那个小部族是今日的辰国,而那二十几个国家,大多已并入辰国的版图。
      阿珩虽非士子,但换个国家生活并不是难事。
      哪怕在一个国家犯下了弑君之罪,在另一个国家,绝对不会有人因此而通缉你。
      这些东西,阿珩不是不明白,但......她得罪的都是大国之君,还不止一个。
      似乎明白阿珩在担忧什么,云洛又道:“不过你的情况,想来鲜有人能忍住欲望,得罪与不得罪,区别不大。”
      阿珩扬眉,什么意思?
      云洛递给阿珩一卷帛书。“这是我默的一卷史书,你可以看看。”
      阿珩闻了闻,没毒,遂接了过来。
      帛书上是《大荒纪年》的一卷。
      人族成系统的史书并不是很多,近三百年才发展起来,国别体史书一枝独秀,看得每个研究历史的人都想去死,几千个国家,几千部史书,真详细,详细得令人想撞墙。
      《大荒纪年》是非国别体史书中的佼佼者,非常悠久,也残缺不齐,从未有人收藏了整部《大荒纪年》。
      捭阖时代的战火纷飞是一个因素,但主因却是,这部史书的历史太久。
      曾有一位太史令穷尽毕生之力收集《大荒纪年》的残篇按照时间顺序加以整理,错愕的发现最早一篇记载的是燧人氏族钻木取火,且与一个叫羽人的种族大战几千年最后给灭族的事。
      燧人氏是人族的先贤,在人族的传说中,那是一位人族的圣贤。大荒纪年却告诉所有人,燧人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氏族,几十代人,并且,这个被誉为人族先贤的氏族最后的结局是灭族。
      前半部分光怪陆离,难以置信也就罢了,偏偏后半部分的内容又有了别的问题,那位太史令难以置信的发现,《大荒纪年》最新的一篇离自己所处的年代不超过五年,也因此,这部史书的真实性一直令人置喙。
      阿珩知道的比别人多一点,这部史书通篇无一虚假,至于为什么一直有新内容补充进去?简单啊,这部史书并不是个人所著,而是一个传承近万年的神秘势力所著。这个势力由燧人氏的后裔建立,因此记载的历史跨度大很正常。
      《大荒纪年》是一部半种族半纪年半氏族半国别体半编年体的鸿篇巨制。
      为什么这么多个半?
      这部史书以氏族与国家的发展史为主干,以纪传为枝桠。
      如阿珩手里拿的帛书,密密麻麻的蝇头记载的是《大荒纪年·羲和氏》,而主篇的后头跟着若干纪传附篇,每一篇都是一个或两三个人的传记,每一篇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氏——羲和。
      “我对历史没什么兴趣。”阿珩诚恳的道,别人没有完整的大荒纪年,苍凛却有,从燧人氏钻木取火到三十年前,一篇不落。
      云洛抬手一指帛书上的一列字:其直系血裔受伤亦或有疾可不药而愈,血肉为长生药药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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