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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我不记得那天我是怎么回到家的,只记得一进家门,我就直奔二楼,把自己锁在了房间里,不搭理门外的任何询问。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之前的盛怒现在已经转化为了烦躁,怎么也想不明白我与那些案件会有什么联系,竟会遭到怀疑和调查!他叫我艾蒂安!他的表现说明他有十足的把握认定我就是艾蒂安!可我完全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被莫名奇妙地认定为几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的嫌疑人,任凭谁都会感到急躁和不安!就在当天晚上,那个我以为已经彻底摆脱掉的噩梦又回来了,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真实!梦里听清楚了女人的尖叫求救,男人的怒骂,小孩的哭喊,染着血的斧子在眼前晃过,残缺的肢体浸在血泊中,然后是一只小手挡住了我的视线,一个声音在耳边回响:'闭上眼睛!不要看!不要看!艾蒂安!闭上眼睛!我们不会死的!不会。。。'醒来后有一阵子我觉得很恍惚,弄不清楚那是梦还是刚刚发生过的事情。艾蒂安,那个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了我的梦中,但是我却对它并不陌生,好像记忆深处,曾经有一个温柔的人这样呼唤我,拥抱我。而那个噩梦就是改变一切的开始。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与连环凶杀案绝对有脱不了的干系。加菲尔德,难道答案就在他手中吗?
"第二天我强装无事地与家人共进早餐,去上班,一切如常。所幸我的养父母也并没有问及昨晚的事情,因为他们相信我会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对于他们的信任我很感激。但是自那以后的每个晚上,那个噩梦就频频造访,而且一天比一天真切,我甚至感觉到了周围潮湿浑浊的空气,浓重的血腥味灌入鼻腔,让人作呕!惊醒后我立刻奔到浴室狂吐起来,感到头晕目眩,全身发冷。就这样持续了快一周,那个噩梦仍然没有放过我,使我又萌生了更加荒诞可怖的想法,我开始相信那个梦的真实性,这样就等于承认了我的名字就叫艾蒂安,于是我便和那几起凶杀案脱不了干系了。而且我曾学过医学,在外科手术方面成绩也颇为优异,的确是个非常理想的怀疑对象。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精神分裂,在另一个灵魂的支配下做出了惊世骇俗的事情,而自己却全然无知!有时候我又嘲笑这样的想法,嘲笑自己的愚蠢和脆弱。
"在这样难以忍受的自我折磨下,我的精神变得萎靡,身体也日渐消瘦,白天食欲不振,工作也频频出错。养母请来的医生的解释是工作的压力把我压垮的,需要休息些日子,开的药方五花八门,全被我在深夜偷偷地倒掉了。后来无奈的养父听从了医生的建议,委托远在利斯本的我的堂兄来暂时帮忙打理公司业务,给我休了个长假。于是我决定搬到乡下去住几日,希望大自然的宁静和谐能把我从噩梦的深渊中解救。大自然的温柔的确使我放松了不少,初夏的蛙鸣虫叫,暖和湿润的微风拂过我的心灵,带走了浑噩的杂念,我呼吸着泥土与青草的气息,觉得虽然那个噩梦挥之不去,但是过不了多久,我一定就能完全恢复,生活会回到正轨。面对警察的怀疑,我做足了应对的准备。这期间,我唯一带过来的一个家丁曾小心翼翼地告诉我,我的几位朋友或是来电话,或是想亲自登门来看望我,都被我谢绝了。其中只有一次,家丁提到了加菲尔德,说他来过电话向我的养父询问我的情况。我听后冷笑起来,心里嘲讽似的向他的'关心'表示感谢。但是一想到那天我不顾礼节地大发脾气,他那伤心急切的表情,又觉得内心在隐隐地抽痛。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并不恨他,也没有理由责怪他,或许他只是在完成他该做的事情而已。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料!那是搬到乡下的第二周周三,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吃完早餐后胡乱翻阅晚了两日才送到的报纸,猛然间被一则标题给镇住了,第四起凶案发生了!我急急地阅读完那篇报道,最后眼睛紧盯着那张新闻照片,仿佛要把报纸盯出一个洞来!报纸上说,凶案发生的时间是上周周末晚上十一点之后,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凶案现场很凌乱,血液到处飞溅,尸体残破不堪,虽然肢解的部位仍然很准确,很专业,但显然没那么仔细,似乎凶手正处于一种混乱状态。墙上仍然是那个名字,虽然潦草,但仍能辨别出是同一人的字迹,因此也排除了他人模仿作案的可能性。我双手紧捏着报纸,手心冒汗,把报纸两边弄得皱巴巴的,呼吸急促,过了好一会儿才迫使自己镇定下来,试图理清思路。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为自己洗清罪名。周末晚上十一点,那个时间我已经入睡了,说不定已经与噩梦在抗争了。自搬到乡下后,晚上我都会早早地回房休息,尽管害怕那个噩梦,但是我认为早睡早起有助于尽快恢复健康,况且医生也是这么交代的,尽管我没按照他的吩咐吃药。我很早就休息了,这点佣人可以为我作证。想到这里,我的嘴角有点得意地上扬。我又瞥了一眼报纸,报上说从现场不同以往的凌乱分析,警方断定凶手作案时,或者说作案前就处于一种混乱状态,而且是压抑了很久的突然爆发。下边还有一大段心理学家的分析。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我之所以搬到乡下来,不就是因为前段时间我差点经受不住噩梦的侵扰,导致精神衰弱,以至于影响了工作和生活吗?说是精神混乱其实也不为过。凶手正好也在这期间精神处于半崩溃状态?(报纸上是这么说的)这也未免太过巧合?说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很难有说服力。但是,我有证人能够证明那期间我已经入睡了!我定了定神,看向身边一幅茫然不知情的佣人。他的身后是我的房间,房门半掩着,可以看见面向朝阳的窗户敞开着。这一瞬间我如遭五雷轰顶,睁大了眼睛僵住了!窗户!偌大的一扇窗户,一个成年人完全可以自由进出,毫不费力!这房子是座简陋的一层小屋,是我为了找到返朴归真的感觉而特地租下来的。窗户离地面很近,完全可以由窗子出入房屋。难道我真的像自己之前猜测的那样,在入睡后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窗子翻越出去,绕开了佣人的房间跑出去作案?这么一来即使是佣人的证词也毫无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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