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情人

作者:公路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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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哈德逊之死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么老,当然我在很早的时候就掉光了大部分头发,秃着脑壳,挺着肚子,是那种走在街上你绝对不会回头多看一眼的中年男子。
      我和我的妻子住在哈德逊湾边上的一幢漂亮的房子里,那是我岳父的父母留给我岳父,继而我岳父再留给我妻子的祖产,传到我们这一代,房子已经旧了,这没什么,在纽约你看不到什么新房子,我们的漂亮的房子装饰一新,仍然很美。
      除了这美丽的房子,我的生活里真是找不出一丁点美丽的颜色,我不想跟你说我的两个女儿,这两个蠢丫头有多么令人生厌,我也不想跟你说我那肥胖而尖酸刻薄的妻子有多么令人生厌,她比我的两个女儿更可怕。总之,我爱我家的房子,这大概是我唯一留在这个家的理由。
      我是个一点儿也不虔诚的天主教徒,我觉得如果上帝真的存在,他听见我心里的声音,也会抛弃我的。我在一个图书馆当管理员,登记借阅的书本不是我的工作,我每天的事情就是把读者们随处乱放的书本收拾好,后来世界经历了互联网时代,到图书馆来看书的人渐渐少了起来,人们很容易地买到电子书,携带方便,可以储存一个图书馆的藏书量。
      我要说的这些都不是重点,我只是想说,啊,上帝如果真的存在,我很好奇他是怎么看我的。我坐在客厅里看彼得杰克逊的一部电影,名叫《可爱的骨头》,这部电影不像他拍的《魔戒》三部曲那样广为人知,却是我这些年里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我看到有观众忿忿不平,说里面那个杀死邻居女孩的凶手为什么没有被绳之以法,我想说年轻人,你真的看懂了这部电影吗?故事的作者只是要告诉你,上帝给了我们这些痛苦,我们既然无力改变,那么只能承受,振作起来,让自己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
      痛苦,是上帝给人类最美的艺术品。
      我看这部电影,不是想学习如何承受痛苦的,我是说,我觉得它让我产生共鸣的地方在于,我觉得我就是那个凶手。你看我多么不起眼,你走过街角,看到你的不起眼的邻居,和他打招呼,你可能都不太记得他的名字和长相。但正是这个人,突然有一天绑架了你漂亮的女儿,你的心肝宝贝,他强…她,杀死她,再强…她,然后用水泥把她浇筑进一个箱子里,扔进垃圾堆。这个女孩的尸骨随水泥一起被填埋进垃圾场,永世不能得见天日。
      而我躺在浴缸里,回忆我在那个晚上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都津津有味,可以反复咀嚼。第二天我站在窗前,之后连续的几个月里,我穿过珊瑚冬青的绿叶看着对面,静静欣赏邻居的痛苦。
      可惜我是个碌碌无为的人,我只能想想这样变-态的行径,并不真的付诸行动。
      我躺在床上,身边是妻子肥硕的身体,我觉得和她在床上做那事真尴尬啊,一个秃顶,伏在一个胖女人身上,多么恶心的画面?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向你描述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情形,他是那么美,像一尊活的希腊美少年雕像,他躺在游泳池边的躺椅上,戴着墨镜,正惬意地晒着太阳。阳光很毒辣,他的汗珠沁出来,挤破防晒霜的封锁,他动了动,伸手拍死了一个蚊子。那不舒服的氧使他大腿上隆起一个小小的包,他用指甲挠它,腿微微抬起,他喝了一口西瓜汁。中途他接了个电话,说话声懒洋洋的,他的声音很低沉,这声音叫唤的时候非常好听。
      他住在我家隔壁一幢现代风格的新建筑里面,这建筑当初我就说与周围有点格格不入,房子的主人叫亨瑞.波斯特鲁。波斯特鲁先生原先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给教区捐了不少钱,有一个美丽的妻子,一个乖巧的儿子。不过他是个不知感恩的脾气暴躁的狂徒,他殴打他的妻子,次数不多,但是我知道他会打她。有一天他们家传来枪声,我以为是他妻子终于不堪忍受杀死了他,我报了警,等着看热闹,兼而准备出庭作证,证明他的妻子是无罪的。你看,我也是有正义感的。
      不过老天不开眼,警察上门以后又走了,那一个晚上没有人死,后来亨瑞.波斯特鲁和他美丽的妻子离婚了。这个女人前脚走了没多久,文森特就住了进来。
      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他,我知道亨瑞在睡他。
      我还是觉得我无法形容出他的美,总之,亨瑞.波斯特鲁,一个直男,天主教徒,为了他抛妻弃子。文森特的美,超越性别,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美。
      所以你看,我从来没想过要爱一个男孩,但是看见他躺在游泳池边上晒太阳,我几乎立刻就爱上了他。
      有时候我宁肯走到卫生间里,这个方向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波斯特鲁家的客厅沙发。有时候他们打开电视机,声音开得很响,以掩盖他们发出的声音,但是我从窗户里望出去,可以看见他们。为了看得更清楚,我去买了望远镜,一开始只是100美元玩玩的那种,后来是4000美元的单筒望远镜,像海盗船长的那种,最后我花了2万美元买了一个大家伙,我有点后悔,这个望远镜的账单差点让我妻子发现了,而且它体积庞大,不方便隐藏和架设。不过我不准备卖掉它,当我妻子偶尔值夜班的晚上,我就可以用这个望远镜,从我卧室的窗帘后面,肆无忌惮地观察对面卧室的亨瑞.波斯特鲁,我幻想那个人是我。
      隔壁住了一对同性恋,这个秘密一开始只有我发现了。
      我的妻子是个好管闲事的主,文森特搬进来没几天,她就上门去打听过了,然后回来和街区里的其他几个太太们嚼舌根。文森特是波斯特鲁先生的一个远房亲戚,到纽约来读大学,学的是艺术,他将来会是个年轻的画家。
      但是很快的,大家都发现了,他和波斯特鲁先生在睡觉,深夜声音会传到街上去。在纽约这种事很平常,但是在我们这个街区就不是了,这里住了很多天主教徒,附近还有教堂。
      他们可以住到破破烂烂的别的街区,那里到处都是基佬,当然大家只是嫌弃他们,并不能真的赶走他们。
      我对进进出出的文森特也只是避之唯恐不及,我不是讨厌他,上帝知道,我只是不敢和他对视,他的绿眼睛能勾引人,我怕我忍不住会把他拐去一个洞穴里杀死他,然后和他的尸体生活在一起。
      白天我绕着他走路,晚上我用望远镜看他,他做饭,把衣服扔进洗衣机,从烘干机里再拿出衣服,熨烫衬衫,有时候也监督钟点工擦地板。他坐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画画,从早到晚,不画画的时候他也出去玩,有时候和亨瑞.波斯特鲁一起,大部分时候手插口袋一个人出门,临走还带上黑色垃圾袋,走到门廊前方花园的尽头,把垃圾扔进垃圾桶。
      文森特偶尔会带男孩女孩到家里来玩,年轻的身体一起躺在游泳池边,像一群刚刚上岸的美人鱼。
      文森特和亨瑞.波斯特鲁也经常吵架,他们摔杯子,砸花瓶,大吼大叫,我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尤物在家里,亨瑞.波斯特鲁还有什么气好生的,还有什么架好吵的。
      文森特哭着哀嚎,不知道是痛苦还是愉快,或者兼而有之。
      他们大吵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文森特一般不出门,我想他拖着两条腿走路都困难,他懒洋洋地躺在游泳池檐上,一条腿探入水里,他和水之间仿佛有一种不能言说的亲密关系,他喜欢玩水。
      后来夏天过去了,他很少在游泳池边出现,他回到屋里,这让我偷窥他的机会大大减少。
      所以假使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个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啊,夏天,当然是——夏天。我与文森特与夏天之间,有着不可言说的秘密,在每一个清晨或者傍晚,斜斜的阳光像金子一样给文森特的皮肤染上柔和的光泽,日头渐高变得毒辣,他躲进屋子,但是仍然大开窗户,他从这间屋子走进那间屋子,他喝果汁,很多很多的果汁,其中大部分是西瓜汁,他爱西瓜汁,他在楼上的画室里画画,经常只穿一条裤衩,长发盖在脖子里很热,他会随便揉成一团,扎在头顶。
      这么热他为什么不剪掉他的头发,可见他也是爱美的,他知道卷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更有艺术气息,天黑以后他换上简单的黑白灰的T恤,偶尔是衬衫,正装出席某个晚宴,他会一手扶着亨瑞.波斯特鲁的肩膀,一手伸到后面,去拔自己的鞋帮。这个时候他那野兽一样的情人也会难得显出一点温情,一点文明的气息,他耐心地等在门口,让文森特打扮停当,然后他们一起出门。其实他们多半时候一起出门,却走向不同的汽车,亨瑞.波斯特鲁开他的悍马往左,文森特开他的奔驰往右,他们的生活是两条平行线,只在某个部位有交集。
      亨瑞这样的野蛮人懂什么艺术呢?他没读过大学,连高中都是混毕业的,他开了个修车铺,上帝真是眷顾他,让他越做越大,现在他有车行,在纽约各区有不止一家分店,专门销售最豪华的轿车。然而高档的阿玛尼也包裹不了他肮脏野蛮的灵魂,他就是个下等人。
      文森特不一样,我在网上搜索他的社交网络账号,了解他的身世,他是个好人家的孩子,上数至少三代人都是富豪,他家在夏威夷有数百尺的别墅,他的父亲是游艇俱乐部的荣誉会员,这么一个男孩,却因为被家里赶出来,沦落至此,成为一个野蛮人的玩物。
      我时常有一种英雄救美的豪情,然而他是美人,我却不是英雄,如果我和他在一起,我知道,那比亨瑞.波斯特鲁和他更加不堪。波斯特鲁至少是个英俊的野蛮人,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对艺术有深刻的理解,可是没有好看的外表,谁愿意来深入你的灵魂呢?文森特是个画家,他对美的事物特别敏感,他看出了亨瑞身上野蛮人的美,至于我,他对我不屑一顾。
      有时候我真想跑上去,打开我的心让他看看,我也热爱艺术,了解艺术,我们可以是心灵的伴侣。
      我想象他会怎么做呢,他抽着烟,笑得直不起腰来,他说:“那你会画画吗?”
      是的,我不会画画,我只会欣赏艺术。就好像一个美食家,通晓如何把一尾深海鱼做出鲜嫩多汁的口感,甚至写一篇美丽的文章赞美这道菜,让读者看了这篇文章就趋之若鹜地涌向那个餐馆,然而美食家只会吃,动手能力有限。
      厨师需要美食家的赞美,仿佛画家需要艺术评论家的称颂,而文森特,他的画堆在他的画室里不为人之,他甚至没举办过画展,没有公开展出过一副作品。
      我在望远镜里看过他的画,他会成为留名于世的伟大画家,然而他不让我看他的画,不给我赞美他的机会。
      只因为我长得这样愚蠢可笑。
      最初的时候,我和文森特说过几句话,一些不痛不痒不咸不淡的邻里对话,他说他在纽约的生活,说他的学业,说这里的天气,除此以外也没什么了。我们在夏日明媚的绿茵下见面打招呼,随便扯一两句话。
      “你好,邓肯先生。”
      “你好,文森特。”
      “今天天气真不错。”
      “是啊,祝你今天过得愉快。”
      我搜肠刮肚地想多挤出一句话来,我看到他穿着白色短袖T恤,袖子往上翻,露出小麦色的上臂肌肉,半个小时以前他在家里的时候可不是这么穿的。
      “早上好,邓肯先生。”
      “早上好,去买咖啡吗?”
      “我去买点水果,家里的水果吃完了。”
      “哦,街角有一家水果店你可以去那里买。”我指指另一个方向。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他家没有好的西瓜。”
      他客气地接受,然而宁愿多走两个街区去买水果,那边的水果店非常昂贵,但是有从很远的西部运来的又脆又甜的西瓜。文森特的生活是很精致的,亨瑞.波斯特鲁那个莽夫压根儿配不上他。
      有一次我在街上和文森特搭话被我妻子发现了,他当着文森特的面把我拖回家里。
      “天啊,大家都在传了,你不知道吗,他是个同性恋!”
      “现在到处都是同性恋,别大惊小怪的。”
      “上帝会降罪于这些人的,你看吧,别给我们惹来灾祸就好。别以为他好看,他就是好人,也许他得了什么病,你不知道艾滋病吗?”
      “艾滋病没那么容易传播。”我有点不耐烦。
      “天啊,我可不想和一个得了艾滋病的邻居说话,太可怕了。”
      我扭头穿过墙壁,穿过绿篱,穿过那些枫树,我看着文森特,想象他的身体被病毒侵入,他慢慢地腐烂,其实我并不害怕,正相反,我像观察花园树底下的蘑菇生长那样观察这个过程。我越来越爱他,但是我的妻子可能会发现,文森特可能会发现,我只能装作害怕那些隐秘的传闻,我跟其他人一样疏远他,不再和他说话。
      谁也不知道,在晚上的时候,夜幕降临,在不开灯的窗帘后面,我饥渴地看着他。
      社区里的人对他不再友好,他们看见文森特也装作没看见地走过去,这让他感受到了被伤害被孤立,后来他养了一只小狗,他勾引路过的小孩去玩他的狗,摸一摸那只狗的皮毛。
      他失败了,因为那些小孩会被他们的父母强行拖走。
      文森特站在那里,看着被迫离开他的孩子,他和那个孩子对视,他调皮地眨眼睛,但是他的眼底有泪光。当他回头的时候,笑容迅速从他的脸上消失,他牵着他的狗继续往前走。
      我没想到的是,他所受的委屈和痛苦,有一天会发泄在我身上。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出门,他没有出来遛狗,手插口袋正往前走,也许只是去街角喝杯咖啡,到哪个博物馆去看展览。是的,他喜欢去那些地方,有一次我跟踪了他,但是这事不能老干,不能被他发现。
      我们都装作不认识对方一样擦肩而过了,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我不知道那是哪一种香水,我对香水一窍不通。
      他已经走过去两三步之遥,不知道怎么的,他那天抽了风,突然往回退几步截住了我。我往右他也往右,我往左他也往左,一般这种流氓行径,是高中男孩截住一个心仪的女生才会干的事情,而且会故意的不友好,表现粗鲁大胆。
      “你想干什么?”我的心狂跳着,在我的生命里,这是真正的第一次激荡的跳动,让我感受到我活着,生命的美好让我感叹。
      他笑得很坏,咧着嘴,压低嗓门,“你太太正在二楼阳台看着我们呢。”
      我并不回头,我其实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看,反正此时此刻,我看起来是被迫的,“所以呢?”我听见自己说。
      他突然毫无预兆地凑过来,在我唇上轻轻印下一个吻,他的手居然伸过来,电流从那个接触的部位穿透布料,窜过我的全身。
      做完这一切,他像个没事人那样扬长而去。而我缩在墙角,弓着身子,我全身发抖,像一片风中的叶子。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回味那天早上的一切,这之后我的妻子如何大发雷霆,如何禁止我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如何怀疑我是不是有了什么毛病,其实我都不在意。
      文森特,那样一个美少年,把我当大姑娘一样截在路口,逼到墙角,吻了我,摸了我的身体。
      我知道那只是他的恶作剧,他报复别人把他当异类,勇敢的孩子,可爱的孩子,调皮的孩子,纯洁的孩子,诗人应该写一首诗赞美他。
      啊,我的孩子,到我怀里来,我愿意为你献出我的生命。
      很多年以后,我仍然爱他,直到生命的终结。
      这件事发生过,大家都知道,却故意不提。他们同情我,仿佛我是一个被猥亵的少女,可怜的安德鲁.邓肯先生,这个老实人,被一个恶心的同性恋猥亵了。他们在背后这样议论,牧师想找我谈谈,或者向心理医生求助也可以。
      然而我怎么可能去说呢?有什么好说的?牧师,心理医生,这些都是凡人,他们无法理解我的渴望,我只能向上帝说,我并不需要忏悔,我春心荡漾,我幸福洋溢。
      然而我的幸福也只能到这里了,文森特玩过那次恶作剧就失去了兴趣。亨瑞.波斯特鲁不知道他对我做的这一切,文森特没有得到惩罚。我有点失望,也有点庆幸,我不希望他因为我而被波斯特鲁发泄一顿怒火,又按在那个沙发上,甚至推到地板上。
      文森特在我家隔壁住了没多久,后来他消失了,听说回了南方老家。亨瑞.波斯特鲁破产了,也消失了,比文森特消失得更久。我不知道是他破产在前,还是文森特离开他在前,社区的人们都在幸灾乐祸,看,上帝给他的现世报来的真快,是上帝让他破产的,妻离子散,这就是搞同性恋的下场,亵渎上帝的下场。
      我一直住在那个地方,后来有别人买下了隔壁的房子,陌生人住进来,平淡无奇的一对夫妇,带着几个又丑又蠢的孩子,我的生活归于平静,像一个溺水的人终于沉入水底。
      文森特举办过个人画展,我去看过,第一次,我在这么近的距离欣赏他的画,他站在二楼的地方和他的朋友攀谈,他没有认出我。我想凑上去和他说话,然而他很忙,并不回头看我,他看着底楼的路口处,仿佛在等什么人。我想他和亨瑞.波斯特鲁路竟然睡出感情来了,他等的是他吗?也或者不是,他早就有了新的情人,像他这么美的人,从来不会缺情人的。
      我不知道他后来搬去了哪里,他的社交网络不再有定位,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跟我住在同一座城市,这城市这么大,我很少看见他。后来我换了工作,我在博物馆当一名管理员,我站在展厅一角,提醒那些靠画作太近的参观者保持距离,提醒他们不要用闪光灯。这工作比我原来的工作更加无聊,我还工作只为了一件事情,再次看到文森特。
      有一天我终于看见了他,他穿着一件皮夹克,剪短了头发,棕色的发卷比以前更俏皮可爱,他完全没有变,应该说,看上去比以前更年轻英俊。他专注地看墙上的画,而我盯着他。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走上前去,跟他说一句话,大概那是小说里才出现过的对话,我说,我认识你,比起过去,我更爱你现在的样子。只是接下来的台词并不是那样的,不是因为他已经备受摧残的面容,而是他至始至终从来没有变过的样子。也许有一天他的脸上布满皱纹,可是他的眼睛依然清澈透明。
      最终我什么话也没有说,我依然站在原地,我看见亨瑞.波斯特鲁出现在展厅一角,他向文森特走过去,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一起看墙上那副画。
      我知道,我的故事早已终结在很多年前的那个早上,那天早上阳光明媚,天空蓝得发紫,文森特把我逼到墙角,吻了我,摸了我。然后我就死了,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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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8章 番外:哈德逊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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