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

作者:瓶子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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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1 章


      第 51 章
      当看到一把自己再熟悉不过的明晃晃的猎刀递到自己眼前的时候,方正彻彻底底地当机了一会儿,脑海里冒出的只有曾经网店上对这把猎刀的宣传来:此刀在手,打猎您不用愁。这是方正最熟悉的一款商品了,想当年,她也曾经带着一把,不过……,方正下意识地看了看与这把刀子形成强烈对比的沈卫惟,艰难地消化了一下眼前的现实:“我说惟惟,你这是要上山露营还是打猎啊?”
      “呃,”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把自己随身的猎刀交给方正防身用,听到方正的问话,沈卫惟觉得现在要说出真相真是件困难的工作,
      “都算吧。”憋出这几个字之后,沈卫惟便拿起根枯枝拨弄起火堆来;虽然仿佛回到了B市之后,连自己无法明白自己的行为了,可是理性客观地看来,自己真有点拐骗方正的嫌疑,毕竟方正只是一个女孩子,又有几个女生喜欢血淋淋的猎杀?
      “光有猎刀是打不着猎物的,你有带□□或者弓箭?”方正看着沈卫惟明显是不好意思开口解释的样子,才恍惚想起这个女人好像一直没有认错的习惯,想想反正自己是习惯了被拐骗去打猎,何必斤斤计较呢,“还有,你带盐了吗?”
      沈卫惟多少有点惊讶地看了还在咕哝的方正一眼,后者仿佛突然放松了似地,拿过沈卫惟手上的猎刀开始指指点点:
      “我说惟惟啊,想当年我开网店的时候,这把可是我店里的镇山之宝,每个客人我都推荐这个的,看看,”方正的手指轻轻地抚上刀锋,“刀刃够锋利,背厚还带血槽,整柄熔铸的,用多大力都不怕脱柄。”
      “你卖这个?!”沈卫惟的惊讶是升级了,她的定义里方正是个彻头彻尾的OL。
      看着冰山的脸上终于出现惊讶的神情,方正满意地一笑,
      “我爸是个狩猎爱好者,从小就爱把我带去山上打猎,不过我没继承到我爸的天赋,唯一收获过的猎物就是树上的呆麻雀。倒是喜欢上这些猎刀之类的,在网上开过家店子卖过。”说到这里,方正一副发现新大陆似的夸张表情,声音也提高了八度,“说不定你这把还是从我店子里买的呢,我可是独家供货,童叟无欺。”
      沈卫惟被方正逗得微微一笑,可又想起了什么,立刻恢复到面无表情,看得方正是一愣一愣地,难道自己的笑话不好笑?!
      “那你拿好你的镇山之宝,去多捡些枯枝回来,越多越好。”沈卫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直接变回在家的冰山女王状态,接着起身走到帐篷前,变戏法似地从背包里掏出一支乌黑的猎枪来。
      “Oh my god!”方正本来是好奇地看着情绪捉摸不定的沈卫惟的,但是在沈卫惟从包里拿出那支猎枪的刹那,完全就被这枪给吸引了,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到了沈卫惟身边,仔细地看了看她手里的猎枪,脸色瞬时大变,“这支不是□□。”
      “嗯,□□,陈叔叔送的。”这家伙,动不动就大惊小怪。
      “呃呃呃,那个,你会用吗?小心伤到自己。”方正看着这比□□还要恐怖的黑家伙,不由得心生恐惧,她从小就跟爸爸打猎,可是自己对打猎是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枪支和弓箭这种直接伤害活着的生命的武器,她不喜欢;方正还是比较喜欢猎刀,仅仅在处理猎物或者自保的时候派上用场的家伙。
      “不用担心。”沈卫惟看着一脸紧张的方正,突然生了点戏弄的心,“呃,我发现山上之后你变唠叨了一些。”
      方正的脸几乎是马上垮了下来,盯了一眼沈卫惟,转身就走:“我去捡树枝。”
      沈卫惟看着方正的背影,她知道这家伙只是赌点小气,不过,原来方正怕被说唠叨,这倒是一个新发现,握紧了手里的□□,想想方正带着猎刀,应该不会遇上什么危险吧。

      “唠叨,居然说我唠叨!”
      沈卫惟听着方正的第一百遍自言自语,差点没把刚刚喝进去的一口水给吐出来,她从来没发现方正是个这么纠结的人,自己猎了只兔子回来,两人搭起架子,整个处理猎物和烤兔肉的过程中,方正就这么仿佛失了魂一般,对着燃起的篝火重复着这句话。天上的太阳仿佛也受不了方正的不停重复,早早下了山,留下漆黑的夜给两人。
      “方正,”沈卫惟一直没做声,只是在心里默默数着方正重复这句话的次数,她和方正相处的这几个月,还没遇到过这样的状况,方正是个细腻但不小气的人,一直以来,两个人也守着同事的界限,彼此连重话都没说过一句,可是这次到B市,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算是由同事升级到了密友,虽然这样的友谊“升华”是在一系列的巧合和戏剧性情节基础上的,两个人说话也都少了平时的小心,多了几分随性,难免有说错话的时候,可沈卫惟在方正面前是个脸皮薄的性子,也就听着方正自言自语地小声抱怨,却不开口。直到数到一百遍了,沈卫惟也对方正在篝火面前痴呆般的呓语行为算是完全失去耐性了,“你重复说这句话第一百次了。”
      作为对沈卫惟说话的回应,方正抬头看着沈卫惟被篝火映得红红的侧脸,过了足足一分钟,沈卫惟还是面不改色地盯着架子上的兔子,终于,方正像是承认失败一般,低下头去,过了一会儿,有抬起头,盯着火焰叹了口气,声音里已经带上一点呜咽,“好吧,你说得对,我很啰嗦。”
      “对不起。”因为方正那带些呜咽的声音,沈卫惟终于忍不住把视线从兔肉上移到了方正身上,方正正抱着双腿,下巴搁在膝盖上,眼圈也有些红红的,直瞪瞪地看着篝火,像是被人遗弃的小狗一般。沈卫惟看得心里涩涩地,咬了咬唇,还是开口道了歉。

      听到沈卫惟的话,方正仿佛吃了一惊,转过头来看着沈卫惟,这才醒悟自己似乎是有点让人家误会了,自己只是下意识地由沈卫惟的话联想起常常说自己啰嗦的王晓蔷而已,还有两个人之间永远折磨人的相处方式和关系。
      “我想起我家那位来,整天都说我啰嗦,唉。”方正做了一个捧心的动作,换上一副惆怅的口气,“把我这小心肝伤得……,都有后遗症了。”
      “你…..”沈卫惟算是无语了,这家伙翻脸比翻书还快,上一刻还眼泪汪汪地,下一刻就嬉皮笑脸起来。不过看着方正还泛红的眼睛,心里又有些软软地,伸出手去拍了一下方正的后脑勺,“你就装吧。”
      “哼!”方正一脸不服气地摸了摸被打的地方,继续装腔作势,“你这种即将结婚的幸福女人,是不会明白我的痛苦的。”
      听完方正的话,沈卫惟扑哧一笑,倒让方正看得一愣,“说得挺有道理的,金程跟我是青梅竹马,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双方的长辈也没给阻力。只是我家金程的追求者太多,其实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你知道问题在哪里吗?”
      “能有什么问题,你们都要结婚了,”方正接话,“难不成问题在你的追求者没人家的多?!”那是当然的,你这冰山加洁癖,不把所有人都吓跑才怪,这话方正不敢说出来,只是心里腹诽了一下。
      “算你对了一半,追求金程这家伙的男人的确比追我的多。”
      “看你这心眼小得……”方正话说到一半突然噎住,好像沈卫惟说的是,追求金程的男人,男人?!
      “王晓蔷的表弟,你见过吗?”
      “王小虎?”方正只见过王晓蔷的这位表弟,还是因为这个王小虎和王晓蔷都一样喜欢同性的,难道……,这王小虎跟金程好上了?方正不由得为自己的猜想直冒冷汗,这是什么跟什么啊。
      “我去B市的第二个月,小程在酒吧里认识了王小虎,之后王小虎就开始追求他;小程说,王小虎给他的感觉非常特殊,跟别人不一样;跟王小虎呆在一起,他很快乐。”沈卫惟依然是一副平静的样子,仿佛说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般。
      “我和金程小时候住一个院子,院子里的孩子玩过家家,他当新郎,我当新娘;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想我长大了要嫁给他,这样不用每天太阳落山就得各自回家了。小时候我是院子里的大姐大,”沈卫惟露出一丝微笑,缓缓转着穿着兔子的树枝,“每次有人欺负他,都是我帮他出头,这小子从小就瘦巴巴的,长大了也不喜欢运动,天天在屋子里坐着玩电脑。大家眼里好像是我一直在照顾这小子,又有谁知道小程对我来说,是最重要的人。他爱不爱我都无所谓,只不过我是一定要嫁给他的,不想每天太阳下山,就得跟他分开了。”说到这里,沈卫惟长长地吁了口气,“说起来,方正,我们俩还挺有缘分的。陈曙是金程的叔叔,陈叔叔没有孩子,一直把金程当亲生儿子看待。”
      “额。”方正艰难地消化着沈卫惟的话,有缘分,不如说是一团乱吧,“我说,你不会带我出来露营是为了杀人泄愤,然后毁尸灭迹吧。”方正边说边用畏惧的眼神看着沈卫惟。
      “你就贫吧。”沈卫惟斜了一眼方正,这家伙一说到什么关键的事情,就开始插科打诨起来。
      “这么说,陈曙叔叔追晓蔷,小虎弟弟追金程,晓蔷跟我是一对儿,你跟我是同事兼室友。唉,瞧这乱得,生活就不能简单点吗。”方正以手加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跟小虎算是情敌,我跟陈曙也算是情敌,你不会找人揍小虎一顿吧。”方正知道女人的占有欲,可比男人还恐怖的。
      “你编电视剧呢,小程的性格我清楚,我把他和王小虎的事情告诉了他爸爸,我只管交辞职报告和选选婚纱就行了,其余的就交给金叔叔了。”
      “额,还有家长这一招啊,高明高明。我没编电视剧,只是这太乱了,大脑没办法接受啊。”方正说的是大实话。
      “这样就受不了了?那说说机场的那个女孩吧。”
      “小夕。”方正想起那个白色的影子来,脸上有了笑容,“小夕是个小孩子而已。”
      “唉,拐骗未成年少女的方正,那孩子有十八岁吗?”沈卫惟故意逗方正,她好像最近对作弄这家伙有点上瘾了。
      “小夕二十了好不好,我哪有拐骗啊。”方正顿时红了脸。
      “那就交代一下怎么认识的,为什么变成在机场那样了。”不知为什么,沈卫惟对小夕有些好奇,也许是因为一提起小夕,方正就整个人变得眉飞色舞起来。
      “唉,小夕就是个喜欢恶作剧的孩子,小时候还蛮听话的,长大了就作弄起我来。”方正叹道,“我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小夕的,在一个常去的酒吧里,看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公主裙找妈妈,就帮着她找,结果她妈妈是在酒吧驻唱的歌手,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小夕,常常把小夕带来酒吧,小夕就孤孤单单地在后台办公室里的沙发上睡觉。我很喜欢小夕,所以每次去酒吧都去陪小夕玩。久了之后,我发现自己很想有一个小夕那样的妹妹,正好小夕的妈妈也没时间照顾小夕,那个喜欢音乐多过一切的女人。”方正摇了摇头,她从来没有明白过小夕妈妈的那股狂热,小夕是那么惹人疼爱的一个小女孩,
      “我说服了爸爸,爸爸说服了妈妈;当我准备接小夕回家的时候,出了点意外,我延迟了一个月去,小夕和她妈妈,却都已经搬走了。怎么打听都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一直没有小夕的消息。”方正说道这里,垂下头,顿了顿,“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再见到小夕了。谁知道那天一起去Moon吧的时候,碰到了小夕,小夕居然还记得我,原来当时她爸爸找到她,带她走了。后来我常常去看她,小夕过得很好,性格还是像以前一样,只是长大了,更漂亮了。”方正嘴角是抑制不住的笑意,“那天在机场你也看见小夕了,小夕是不是像个小公主,很漂亮很可爱吧。”
      看着方正一副母性大发的样子,沈卫惟勉强点点头,那天她只是匆匆一瞥而已,在心里忙着为一个女人吻了方正而惊讶的时候,哪能看清楚小夕的样子呢,看着已经烤熟的兔子,沈卫惟把树枝撤了些,往兔子上撒了点盐。喜欢恶作剧的小女孩,方正就这样看待小夕,恐怕是要吃亏的,沈卫惟看着笑得没心没肺的方正,这人不是一向挺精明吗,怎么一个王晓蔷搞不定,还招惹一个她惹不起的小女孩。

      两个人吃完一顿十足野味,再闲聊了一阵工作,便早早休息了。白天爬了半天山,方正是钻进铺好的被窝就睡得香香地。而沈卫惟却是睁着眼睛,脑子里一片清明,她邀方正一起露营纯属头脑发热的行为,没想到帐篷比两个人合住时的大床要小了许多,她现在跟方正是背对着背,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一厘米都不到,她甚至能听见方正这家伙均匀的呼吸声。沈卫惟对于身边贴着睡了个人这种事情怎么都觉得别扭,无奈中便开始数着绵羊,可是一直数到两千只的时候,只觉得背后这人的存在感是越来越强烈,沈卫惟实在受不了了,轻手轻脚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帐篷外的篝火尚未熄灭,借着映入帐篷的火光,沈卫惟转头看着睡得正熟的方正,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是了,从方正搬进来开始,自己就有了一个控制不住的奇怪爱好,无论是晚上睡不着觉,还是半夜从噩梦中突然醒来,便不由自主地趴在床上看看睡得香甜的方正,沈卫惟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怪异,不过她向来是个想做什么便做的人,想着下次见小琴是告诉她就是了,万一这也算什么怪癖也是小琴负责治疗,自己就随性而为了。于是沈卫惟也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继续放任着自己看着方正。好像这家伙瘦了一点,沈卫惟看着看着,伸出食指去画着方正下巴的轮廓,感受着指端传来的细腻触感,倦意也跟着袭上来,便就这么靠在方正旁边,慢慢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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