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芜之歌

作者:馨然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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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之眼(一)



      撒哈拉之眼,位于非洲毛里塔尼亚境内,处于撒哈拉沙漠的西南,呈同心圆状,直径达48公里,盘踞在广阔的沙漠中,像极了一只仰视苍穹的眼睛。“眼睛”的成因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是地质活动导致的结果,有猜测是被陨石撞出来的,也有的觉得它是亚特兰蒂斯文明的遗址,曾经是一片绿洲,上面存在过一座被水环绕的临海城市。
      5月的撒哈拉风沙多,沙漠里人迹罕至,这天难得风平沙静,一头黑色的鹫正在高空翱翔,它下方的漫漫黄沙里,隐隐约约有八个小点在移动。如果空中的黑鹫有心飞近细看,就会看清这八个小点分别是四个人和四头骆驼。
      聂风一手牵着单峰的骆驼,一手摘下太阳眼镜,环顾四周,有点期待:“等事情结束之后,我们能不能去看看金字塔?”
      “你想看什么,就去看什么。”步惊云一口答应。此时他正与聂风并肩走着,也一手牵着一头单峰骆驼。
      “风学长的心态还是这么好啊……”走在前头的神锋擦了擦汗,回头对风云无奈地笑了笑,“不过,毛里塔尼亚应该没有金字塔吧。”
      “埃及有,”走在更前头的笑三笑看起来倒轻松,“不远。”
      “那金字塔里有木乃伊吗?”聂风将太阳眼镜戴回去,没戴正,步惊云顺手帮他扶了一下。
      “有吧。”神锋说。
      “会动的?”
      “这我就不清楚了……”
      步惊云的回答则更实际:“到时去看看,就知道会不会动了。”
      聂风深以为意,但又略显担忧:“不过我觉得,还是不会动的比较好,毕竟木乃伊动起来的样子还挺瘆人的。”
      “那就让它们动了的都动不了。”
      四人又牵着骆驼走了一会儿,就都回到各自的坐骑上,继续均速前行。他们预计在明天上午到达撒哈拉之眼,当晚在沙漠里露宿。

      入夜,大家正好到了几座土丘附近,便选了一座土丘,在下面过夜。他们搭起了两个帐篷,约定两个人共用一个。
      四人在进入沙漠前,在毛里塔尼亚的一座城里买了一些专用于沙漠旅行的高热量食物,有大饼、肉卷、面包、炒干了的菌类,和一种像沙琪玛的糕点,味道都比较独特,好吃与否很难说,但至少能填肚。
      搭完帐篷后,神锋用之前在路上捡起来的枯枝残叶生了火,大家就围着火堆坐下,不太容易地啃起颇具撒哈拉特色的肉卷。
      原本聂风只想吃一些糕点,他师兄却塞给了他一条干肉卷,给出的理由还非常有说服力:“先吃有肉的,肉容易坏。”
      聂风觉得有道理,第一时间也给他师兄塞了一条干肉卷,又对大家说:“那大家都赶紧先把肉吃了吧,不然东西坏了,就浪费了。”
      其实步惊云只是想他多吃点肉而已。
      然而在风云的身先士卒下,剩下的神锋和笑三笑只好从命。
      撒哈拉风味的干肉卷真的一点都不好吃,里面的肉太臊太硬,嚼起来还有股既酸又咸的味道,如果不是知道东西还没有坏,大家甚至会替自己的胃担忧。这餐晚饭大家吃得特别慢,除了步惊云一直面不改色,其他人时不时还会露出一点怪异的神情。
      聂风觉得聊天可以稍稍转移一下大家对食物味道的关注程度,有助于吃完晚饭,就找了个话题说:“笑先生,撒哈拉之眼以前真的是亚特兰蒂斯文明的城市吗?”
      “不是,”笑三笑接茬,“只不过是有些学者根据传说画了一幅城市图,这图上的城市碰巧跟撒哈拉之眼的外型和面积对上了。”
      “那亚特兰蒂斯文明是真的存在的吗?”神锋艰难地咽下干肉卷的一小块,也参与到讨论来。
      “存在,不过跟人类的设想差得很大。”笑三笑想了一下,又说,“地球的历史对于我们而言非常悠长,至今它已经存在了46亿年,在人类和觉醒者出现之前,还存在过许多文明,只是都湮灭在漫长的时间里了。”
      “就像精灵文明……”聂风轻轻叹了口气。
      “那个人当初,”神锋放低声量,没有提对方的名字,他总觉得对方随时都可能出现,甚至可能正在附近窥视或偷听,“为什么要挖走精灵遗迹里的那些重要记录?之后又把记录放在北国的古宅里,留下线索,故意让人去把东西找出来?他做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
      风云都看笑三笑,神锋便也看笑三笑。
      笑三笑镇定自若地“呵呵”两声,耸耸肩说:“我也想不明白,虽说我比那家伙多活些岁数,但他的很多想法,我一直也是揣摩不透,只能说,人要想明白另一个人,其实是很难的,况且人还会变,这就难上加难了。”
      听了笑三笑的话,聂风不由回想起那人成魔时,是怎样用一副好像在玩一样的表情说出自己的理由的。对方先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老头捡到了一枚亮闪闪的金戒指,一时起了贪念,把戒指戴上了,结果变成了一条恶龙,而他原本站着的地方则变成了金山银谷。从此他就盘踞在金山银谷里面,接受各大城市的供奉和献祭。如果哪座城市哪一年没有献上祭品,他就去屠掉那座城市。恶龙盘踞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有个勇士出现,把他打死了。但故事还没有结束,勇士没舍得毁掉金戒指,也因为一时贪心而戴上了,变成了新的恶龙,从此也盘踞在金山银谷,接受各大城市的供奉和献祭,只要哪座城市不献上祭品,他就去屠掉哪座城市,直到有一年,新的勇士出现,将他取而代之。这个故事会不断循环下去,只要金戒指一直存在,循环就不会结束。我觉得这故事很有意思,想搞个现实版试试。”
      “或许,等你们有机会活到他那样的年纪时,就能理解一二了吧。”笑三笑漫不经心似地做了个假设。
      “那我们大概是没有机会理解他了。”神锋对笑三笑的提议也不理解。
      沙子里忽然起了动静,隐隐约约起伏了几下,步惊云猛地朝不远处拍出一道掌劲,随即三只土色大蝎子随着飞起的沙尘被轰了出来,一连滚出了十米开外,才摇摇晃晃地仰倒在沙面上,挣扎着要翻身。
      “这种沙漠蝎好像有毒,大家得当心点。”神锋拿手掌比了一下,发现每一只蝎子都差不多有他的一只巴掌大。
      步惊云抬手,准备再轰出一掌。
      聂风连忙按住他,摇摇头劝说:“只是几只普通的蝎子,吓唬跑了就好,毕竟是我们闯入了人家的地盘,论理,我们才是入侵者。”
      步惊云“唔”的一声,收起了手。那三只沙漠蝎终于挣扎起来,急急忙忙地落荒而逃了。
      大家吃完晚饭,收拾了一下东西,又喂了骆驼,等消化得差不多,就睡觉的睡觉,负责第一轮守夜的开始守夜。
      步惊云是负责第一轮守夜的,等其他人都进帐篷后,他就坐在跟聂风共用的帐篷门口,盘腿而坐,身边摆着绝世,没事发生就闭目养神。
      但他守了没多久,身后的帐篷突然被掀开,聂风探出身来,小声地对他说:“云师兄,我陪你。”
      步惊云回头,见他师弟披着一张毯子,动作利索地钻出了帐篷,坐到他身边,不由紧了紧眉头,不赞成说:“晚上冷,你不必守夜,早点睡,明天才有精神。”
      “时间还早,生物钟调不过来,睡不着。”聂风将一半毯子盖到步惊云身上,自己也靠了过去,“而且,我突然想到了一点事。”
      “什么事?”步惊云把毯子拉好,又将他师弟那边的开口拉过来,与自己这边的绑上,以便把他师弟裹得更紧,不易让寒气透进去。
      “云师兄还记得那人讲的恶龙故事吗?”聂风也有所顾虑,没去提话题人物的名字,他和神锋一样,也担心那人会随时出现,或者就在附近。
      “记得。”
      “那金戒指?”这是故事的核心,一切的起因。
      “记得。”
      “我觉得那人的‘金戒指’,就是龙元。”
      步惊云沉默下来。
      聂风知道他师兄在回想和思考,没有急着说下去。他抬头望了望月色明朗的天,再一次回想起那人讲完故事后的情景。
      当时也是一个月色明朗的夜晚,混乱的废墟中,讲故事的人决定自己来当第一条恶龙,让风云成为第一个勇士。那人一边对风云说着自己的决定,一边从衣服里掏出一颗网球大的金色光球,称那就是他捡到的金戒指,等他变成恶龙后,如果风云能击败他,金戒指就是风云的战利品,风云会把故事继续下去。
      “我们不需要什么金戒指。”聂风记得自己是这样回答的。
      “你们会需要的,也一定会想要。”那人笑着,语气十分肯定,说完,就把“金戒指”往嘴里一扔,吞了。
      风云当时并不知道对方吞下的是什么东西,只感觉到其中蕴藏着一股凶猛强大的力量,与他们随身携带的特制武器里的龙元子弹隐隐共鸣,他们怀疑过会不会也是龙元,但一直没有证实。后来那人被特制武器轰毙,整个人和“金戒指”都灰飞烟灭,风云更没法拿到实物来对比分析。
      “他一心成魔,你不一样。”步惊云忽然开口,将聂风拉回神来。前者没有别的话起头,他已经明白聂风心里的担忧,他师弟肯定在担心吞下龙元,会变得和那人一样,步惊云便径直说关键。
      聂风轻轻点头,默想片刻,觉得现在就谈论成魔不成魔的问题好像意义不大,便还是绕回到其他问题上:“如果‘金戒指’真是龙元,那他是在什么时候得到的呢?魔龙在世的时候,应该是在很久之前了吧?抑或……”
      聂风忽然有个大胆的猜想。
      “不是在以前得到的?”步惊云说出了他的猜想。
      聂风用肯定的眼神回答他师兄,又给出佐证:“他说,我们和他可能还会再见。”
      两人都沉默了一会儿。
      “到时,就知道了。”步惊云打破沉默。这时刚好有风,气温又低了点,他便拉了他师弟,想感觉一下凉不凉,确定人还是温的,就揽着。这样一来,毯子也可以把他们包裹得更紧,更贴服。
      沙漠的昼夜温差大,白天和晚上可以相差几十度,比如这天,白天的时候能有四十多度,到了晚上,就只剩三四度了。聂风这时穿着厚毛衣,外加他师兄和一条毯子,因为沙漠干旱,这种干冷比在北国的湿冷要好受,不吹风时还好,但一吹风,就有点凉意了。沙漠里的晚上还真凉……聂风这般想着,老实地抱紧了他师兄。
      “回里面吧。”步惊云看着身边人渐渐有点红的鼻头,想动手把他师弟摁回帐篷里面去,但又不好强迫。
      “我再待一会儿,想跟师兄看看夜景。”聂风说着,把头放低,将嘴巴和鼻子一并塞进了毯子里。
      步惊云无奈,只好抽出毯子的一角,将他师弟的后脑和耳朵也裹上。他师弟照样学样,也抽了一角毯子,将他的也裹上。所幸毯子够长够宽,经过两人这一番折腾,还是够把两人裹在一块。
      沙漠的夜晚很静,尽管在热带,也不会像在绿洲那样时常可以听到虫鸣蛙叫,在沙海里,大部分时间是能静得人耳鸣的,偶或有风声,有时是轻轻的呜咽,有时是鬼嚎般的呼叫,都比较吓人。
      太阳下山后的沙海看起来是灰黑的,遥望远方,沙路起伏,有点像绵延的灰黑群山,即便有月亮,月亮在一片灰黑上,不管是明是暗,给人感觉也是冷的。
      沙漠荒凉而孤寂,白天时如是,晚上时更甚,但它又那么辽阔,好像没有人能数得完海里的水珠那样,也没有人能数得完沙漠里的沙子,人到了其中,也不过像成了大海里的一颗水珠那样,只是漫漫黄沙里的一粒沙子罢了。这里面的荒凉和孤寂,也是宏伟壮阔的。
      聂风现在就感觉到了这种宏伟壮阔,他还是抱着他师兄,他师兄也抱着他,两个人没有再说话,他们在感受着同一样东西。
      聂风说不出他是喜欢这样的夜景还是不喜欢,他只是越看越想把他师兄抱得更紧,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他也感觉到他师兄在做同样的事情。

      次日天一亮,大家收起了帐篷,带上东西,仍旧骑上骆驼,继续向撒哈拉之眼进发。上午十点四十分的时候,他们如愿找到了目的地。
      与在高处的俯视结果不一样,从平面的角度去看撒哈拉之眼,只能看到许多坑坑洼洼和隐隐约约的圆,这时候的撒哈拉之眼有点像个已经干涸的湖泊,黑黄黑黄的,裂痕遍布,但还保留着基本的轮廓。
      四人在“眼睛”边缘下了骆驼,举目眺望,笑三笑建议大家步行进去,原因是进了“眼睛”里面,就等于进了另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很不稳定,变幻多样,如果他们把三维的骆驼带进去,可能没法再带出来。
      “这个地方会被称为‘地狱之门’,就是因为人类不知道里面存在着一个不稳定的独立空间,到里面去的人类由于是三维生物,眼睛有局限性,会举步维艰,因此往往出不来,再出来也是被空间活动抛出来的,而那时候人可能已经饿死,或者因为别的缘故死了。所以这里经常有人类失踪或死亡,消息传开,就成了禁地,得了个‘地狱之门’的称号。”笑三笑解释。
      “那我们确实不该把骆驼带进去。”聂风摸了摸身边骆驼的脑袋,他的伙伴立即乖顺地蹭了蹭他的手。
      “那我们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神锋看了看骆驼问。
      “要不你留下吧?”聂风向他建议,“一来帮忙照看骆驼和一些不便带进去的行李,二来留意着外面的情况,如果有魔类靠近,就尽量挡住它们。”
      “没有问题,”神锋有些犹豫,“不过,我其实更想跟进去帮忙……”
      “里面可能会很危险。”
      “我不怕。”
      “要不这样吧,”笑三笑想到了解决的办法,“神锋你先在外面看着,等你觉得必要时,再进来帮忙。这些骆驼不难办,聪明、听话,让它们老实待着就不会乱跑,即便出了事,也知道先找地方避一避。真正需要留心的是魔类,要是‘眼睛’里面危险,外面再涌进一群麻烦家伙,事情就不好办了。”
      神锋琢磨了一下,觉得有理,点头接受了:“那我先在外面照应吧,风学长,步学长,还有笑先生,你们千万要小心。”
      “你也是。”聂风正色说。
      步惊云微微颔首。
      众人把该商量的事情都商量完毕后,该留下的人便留下,其余的人都步行走进了沙漠的“眼睛”里面。神锋站在原地目送其他人,起初他还能看到大家的背影,渐渐地,大家越走越远,越变越小,但在小得成一个点之前,就忽地消失不见了。神锋知道他们走进了笑三笑所说的独立空间。
      “但愿一切顺利吧。”留在原地的人望着已然没有人影的撒哈拉之眼,小声地祈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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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沙漠之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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