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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成灰
“自此之后,国公爷不许任何人提起云家。”
“二叔从府里人隐晦暗示中得知内情。他只喜欢喝酒,其他事情听过就忘,不当回事。国公爷仙逝后。府里只剩我们两叔侄。他忘了我的存在,我也不主动出现在他面前,只专心读书,同一个屋檐下,井水不犯河水过了很长时间。”洛云桢说起往事,总是带着旁观者的冷静自持,用词轻描淡写。
好像那是别人的故事。
他自幼离开母亲与舅舅,来到高门贵府,享受祖父短短几年宠爱,便陷入孑然一身无人问津的地步,只能通过看书消磨时光,日复一日的长大。唯一血脉相连的叔父还是个酒鬼,相处模式比陌生人还冷漠。
“你们一句话都不说吗?”阮峥无法想法那是怎样的关系。
“说过。”洛云桢从回忆里搜肠刮肚,找出些值得一提片段,“有一回,我练字,练永字八法,一个字写了上万遍,觉得不满意,废弃稿纸堆出门外老高。二叔不知怎么路过看见,怀里还揣着只烧鸡,边咬烧鸡边探头进来,油滴在我的字上,问我有没有吃过无骨凤爪。”
“无骨凤爪?”阮峥听着跳戏。
哪冒出来的网红小吃?
“他说那是齐国一道名菜,凤爪空有皮,内无骨,花里胡哨腌了一堆作料,酸不溜秋,卖得又贵又难吃。”洛云桢以为阮峥困惑,没听说过这道菜,解释说,“我知道他在讽刺我不学无术,只下表面功夫,练那些没有用的东西。”
“他写狂草,自己都看不懂,还讽刺别人练字练得太勤奋?”阮峥啧了一声,轻拍酒坛子。风漏进坛口,慢悠悠打了个旋儿,发出啸声。
洛云桢盯着坛口那点水润光泽。“他自负策论文章天下一绝,恃才傲物,不拘小节,瞧不起这些细微之处倒也正常。我那时听了,不觉气恼,只觉那烧鸡掉油掉得厉害,换了张纸。二叔见我孺子不可教,连连摇头,准备晃到别处去找酒。”
“然后呢?”
“我见他背影东倒西歪,就反问了一句,二叔可曾吃过腐乳。他没听清,回过头。问我说什么。我说那也是齐国特产,外无皮,内无骨,发霉后浸泡油盐酱醋,咸得厉害,软烂成泥,价格轻贱卖不出去。”
闲得厉害,烂泥扶不上墙。
骂的是谁显而易见。
阮峥听了这话,颇为惊异,险些打翻手中酒坛。谁能想到洛公子如此斯文有礼一个人,年少轻狂时,曾当着二叔的面说出此等尖刻之语,半点情面不留。没皮没骨的腐乳,亏他想得出来。
“你真这么说?”她问。
“或许更刻薄些,很多年的事了。”洛云桢托住她手腕,稳住酒坛。坛口水泽荡漾,腾跃成珠帘,溅湿两人手背。
“那他岂不气死了?”阮峥笑了。堂堂太师,被小侄儿讽刺。
“还好,他是个没脾气的人,”洛云桢边给她擦手,边当趣事讲:“他听我这么说,愣了一下,又原路返回倚到我窗口,盯着我看,半是惊叹半是欣慰。他说,原以为我性子孤傲沉默,全身上下都打着云家的烙印,不像洛家人。如今看来,我已经自学成才,懂得了作为一个洛家人的精髓,实在是可喜可贺。”
阮峥没有注意自己的手:“洛家人的精髓是什么?”
洛云桢:“冷漠尖刻。”
阮峥无话可说,张了张嘴,道:“你们之后的交流,都这样吗?”
“八九不离十。”
“……”好吧,失敬了。
“经此一事,他闲得无聊,时常来寻我的开心。我在房里看书,他捉了瓢虫青蛙往窗户扔,故意激我,看我能再骂出什么新奇话来。我心生厌烦,见他变本加厉,说起话便有些口无遮拦,事后自悔失言。他便抚掌大笑,说我又学会了洛家人另一大精髓,那就是虚伪悲悯。”
好家伙,一代阴阳大师。
难为洛云桢心态气和。要是气性大,这日子怎么过得下去,一天到晚光聊天就能被气死。阮峥代入情景,觉得自己能把房子烧了,难以置信问他:“你就这样在洛府,同你二叔一起生活了八年?”
洛云桢略一思索:“只有五年,他中途出门游历了三年。”
只过了三年清静日子……也是不容易。
但转念一想,洛云桢那时候才多大,无父无母,洛随文要是走了,他一个人在家,三年连个斗嘴吵架的亲人都没有。洛随文毕竟是他二叔。孤苦伶仃的日子想必更不好过。阮峥从他眼里看到长久的寂寥:“洛太师在家喝酒,怎么想起去游历?”
“也许觉得长安的下酒菜吃腻了,没什么滋味,想去别处寻新的,”
火光照着洛云桢的脸,明明暗暗。
他似乎记不太清那些事,接过阮峥手里的酒坛。胡乱灌了一口酒。阮峥猜那是个很长的故事,没有阻止,竖起耳朵准备听。她趁机看了墙头一眼,盘算自己能不能扛得动一个醉酒的人。公主府离这挺远,徒步回去怕是有点难度,实在不行租辆轿子。
喝醉就喝醉吧。
今天他补过生辰,他最大,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洛云桢手背擦掉嘴角酒渍,像是口渴想喝,并不打算酗酒,回忆前情用了细致的铺垫。关于洛随文离家的三年,却只有开头和结尾。“二叔走的那天,下暴雨。他坐在门口看芭蕉,念叨了一句齐国的东江鱼仔好吃,吩咐管家买来下酒。管家买了几条油炸黄鱼,不是他要的。他就走了,酒坛撂在廊下。”
“就这么走了?”阮峥以为自己听错了。
看洛云桢脸色,事实应该就是如此。
他当时不在场,也许只是事后听说,细节或有出入,但总体不可能有缺漏。谁能想到洛太师会因为吃不到想吃的鱼就离家出走。
“管家以为他出门去逛,派小厮跟着,晚上小厮回来,说太师跟丢了。管家习惯这位当家人反常做派,爱开玩笑,带人翻遍长安,没找到,才反应过来出了大事。他钱财衣物诗稿都没带,两手空空的就走了。当朝太师失踪,非同小可,惊动到陛下那,朝廷出面又找了几个月,结果一无所获。”
“没人知道他去了哪,也没人知道他是否还活着。”洛云桢望向昔日辉煌的宅邸,满目荒凉,话音越来越轻。
阮峥奇了怪了:“他一句话都没交代吗?”
洛云桢摇头,继续说事件后续,道:“洛家连宗听到风声,备了厚礼登门拜谒。他们以为我会继任宗主,将国公爷的金印绶带据为己有。我被迫出面澄清,谢绝他们的好意。因为我知道,有些人走了,总有一天会回来。”
火光幽微,枝条毕剥毕剥的响。
在这与世隔绝的天地,只有细微动静,一字一句的叙述听起来更加清晰。故事和酒的搭配,让人无法走神,阮峥就这么安安静静听他说下去。
“三年后,二叔回了家,长安依旧下暴雨。”
省略三年一个人守家,所经历的孤独寂寞,直截了当转到洛随文回家的结尾。
洛云桢嘲讽地笑了:“他拄着拐杖,端着破碗,敲响洛府大门,被门房当成乞丐赶出去。晚上我与他一桌吃饭。桌上有酒,他没喝,说是戒了,赶路时没钱没饭吃,买不起酒,啃了几个月的地瓜,久而久之也就没了瘾头。我不说话,不问他出门后遭遇了什么,他也没提,埋头吃了一大锅饭。吃完饭他去睡觉,我看到下人在偷偷抹眼泪。”
“第二天睡醒后,他恢复了精神头,找我说话。”
“他聊起天来絮絮叨叨,没有重点,想到什么说什么。连饿极了跑到人家瓜田里偷瓜,被狗撵着跑了几公里这样的事迹也要事无巨细。我沉默地听,企图从中听出启示,但是一无所获。他所讲述的一切事件都毫无关联,并没有暗藏他消失三年的缘由。”
“但那些信口闲扯里,有一句话很关键。”
洛云桢转过头,微笑望向阮峥,平静无波的神情终于晕开波澜,也许是因为酒微醺,渐渐上头染红他眼角眉梢。火光下的眼澄净如秋湖,倒映出倾颓的宅邸,酿造出一幅古意天成的水中画。画里承载他二十年大起大落的人生,空无一人,只有孤魂寄居的空房子。
天上忽然飘起雪。
火中枯枝坍塌成灰,无数星子腾跃而起,黑夜里飞舞,无声寂灭。阮峥心神巨震,意识到他即将说出这个故事结尾,今晚所有铺垫的结尾,都只有这句话。
“我会成为洛家最大的罪人。”
洛云桢一字一顿。
审判句的语气,并不是惯有口吻。像在追忆原话,复盘叙述者当日心境。三分悲悯,三分自嘲,四分暗藏玄机,都是他百思不得其解的谜题。他其实对洛随文一无所知,他们是顶着同一个姓的陌生人,是洛府这棵大树上生长的两根逆反倒刺。原著草灰蛇线,伏延千里,千人千面交织对照,洛家血脉互为倒影。
他们一个在明,一个在暗。
洛云桢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有朝一日羽翼丰满,能剜掉一身血肉,剥离当年被强加在头顶上的洛姓,回到自己魂牵梦萦的姑苏。
而洛随文的反叛怨念似乎刻在骨子里,毫无缘由,酗酒和玩世不恭是他的伪装。他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大好前程在意气风发的年纪被自己亲手毁掉,自甘堕落成纨绔。宏图大志只能凝聚在纸笔里。他深夜奋笔疾书,天亮时付之一炬,然后装作什么奏章都没写过,上朝打瞌睡,吃空饷,揣着明白装糊涂,一言不发忍受周遭的鄙视和白眼。
洛云桢体察入微,识破二叔的伪装,但没有立场去戳穿,只能冷眼旁观。
洛云桢以为,这个人会一直这样精神分裂下去,忍到忍无可忍的地步,再谋求破局。因为人不可能永远伪装。消失的三年就是证明。洛随文回来时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一改往日作风,整个人变了样,为了那个不为人知的目标不择手段,不遗余力,不计代价,甚至牺牲洛家九族性命与百年门楣。
所以他一早预示,自己会成为洛家最大的罪人。
但那个目标是什么呢?
洛云桢握着酒坛,青筋在光洁的皮肤下跳动,血液滚烫游走,烫得他骨节发白。他因困惑到极点而生出了极度可笑的情绪,“我百思不得其解,想了多年,直到被关进天牢,跪在老鼠乱窜的污水里。狱卒把我的头按在一张血迹斑斑的认罪书上,上面供沉着罪犯洛随文串通齐国,谋逆篡位的十四条罪状。”
“谋逆篡位……”
他咀嚼这令人胆寒的四个字,酒坛子骤然脱手,滚到火堆里。
嘭的一声炸成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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