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偶遇快乐的罗宾鸟
48.
米宝的假期很快结束了,她拿着我给她开的实习证明回到了纽约,是的,我聪明的好闺闺,即将在纽约读研究生!
我既高兴又不高兴。纽约到哥谭的飞机,需要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听起来似乎不算很长,但我害怕,很多个三小时后,和米宝的关系会变得疏远。
送别时,米宝知道我的想法,比我挨了一个头的女孩,狠狠地在我脑袋上敲了一下,“笨蛋,我们已经经历了大都会到哥谭的很多个一个小时了,你还在担心什么?”
49.
嘿嘿,虽然知道,但还是想要听到她肯定的回答啊。
不是只有爱情才有排他性!友情也是!
米宝也给出了她的承诺,我永远是她最好的朋友。
满足了,家人们,又有力气继续加班,扩张公司了,要打下足够大的天下,等米宝毕业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能直接来给我打工了。
怀着满满的斗志,我在公司加了一个星期的班。
50.
我错了。
上班,是不可能喜欢上班的,哪怕是给自己打工。
又在公司熬到了凌晨后,我变成了一条无法自己翻身的咸鱼。
秘书小姐一直陪着我加班,核完最后一个方案后,哥谭已经陷入了黑暗,看上去就很危险。
尤其是秘书小姐家有点远,从钻石区过去,要经过罗宾逊公园,那里是哥谭著名反派,毒藤女的地盘。
十次越狱有七次她都会回到罗宾逊公园。
已经在哥谭住了五年的我,对比较出名的反派们,稍微有了一些了解,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额,似乎,好像,用的不太对。
没关系,对于已经脱离中文环境二十多年的我来说,很正常,我用对了!
毕竟我目前也只是一个老外嘛!老外能说出这么有文化的句子,已经是非常牛批的老外了!
咳咳,偏题了,秘书小姐执意要回家的原因我也能理解,毕竟她家里养了好几只狗狗,必须亲眼看看确认家还在,她才放心。
于是我和秘书小姐,开始了哥谭夜间的奇妙冒险。
51.
不愧是犯罪之都!
一路上风驰电掣,我在欧美大片的特效中路过~
第一次直面哥谭mafia火拼现场,我觉得很震撼,原来和平〇英中的描边大师是真的存在的啊。
秘书小姐,觉得我有点不像一个哥谭人,有点小见多怪。
我们两个就坐在车里,看着他们一路从远处枪林弹雨的过来,又枪林弹雨的过去,直到哥谭特产黑漆漆先生和他的红绿灯小助手出现,不到二十分钟,交战的双方被缴械,放倒,捆成了粽子。
这是我回到哥谭生活五年来,第一次碰见传说中的蝙蝠侠,和他的小助手。
我坐在距离他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注视着不远处黑色的身影,有点激动,是活的蝙蝠侠诶!
黑色战甲下的男人应该超过一米九,尖尖的猫耳下,只露出了嘴吧和下巴,看上去可真够壮的。
他正和身边的小助手说着什么,看不太清楚,但我很确定,他和小助手在吵架。
“喀嚓~”一声,白色的闪光灯如同闪电一般,制止了两人的争论。
坐在副驾的秘书小姐,讪笑着解释:“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活的蝙蝠侠。”
“我是他的粉丝。”
52.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被蝙蝠侠抓包了,原因为秘书小姐偷-拍忘记关闪光灯。
被黑漆漆先生敲逐渐靠近时,我有些紧张,这可是哥谭市的深夜传说,我是不是该说些什么寒暄一下。
哥谭的资本家本来就很容易遇到危险,详情参考布鲁斯,和蝙蝠侠搞好关系,我遇到什么危险的时候,也更容易获救。
我还在酝酿该说些什么的时候,蝙蝠侠停在了几米外,似乎并没有靠近看看是谁有胆子偷-拍的打算。
我打开窗户,看着蝙蝠侠,近距离看,他好像更壮了,明明黑色是一个很显瘦的颜色。
回到哥谭后,我对‘蝙蝠怪人’的传说略有耳闻,这个世界又存在变种人,我以为真的是哪个好心的哥谭群众,某天突然觉醒了和蝙蝠相关的变种人基因。
蝙蝠是夜行动物,于是蝙蝠侠才会喜欢每天晚上在这座城市四处巡视自己的领地,阻止罪恶。
反正,蝙蝠之下不会是一个喜欢蝙蝠的普通人吧…
再此之前,我都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直到现在能够近距离观察蝙蝠侠泛着金属质感的耳朵时,我推翻了之前的猜测。
蝙蝠侠没有靠近的欲望,活泼的小鸟却飞了过来。
“先生,小姐,你们应该回家了。”
即使经过了电子变声器,也掩盖不住罗宾小鸟活泼的声音。
“你好,二代罗宾,我是你的粉丝。”秘书小姐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个本子,想要让罗宾给她签名。
我想阻止,但罗宾握住了笔,留下了龙飞凤舞的〖Robin〗
好吧,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签。真是一只特别的小鸟。
至于秘书小姐,蝙蝠侠粉丝,罗宾签名,我也是没想到的。
我用眼神问:‘为什么不找蝙蝠侠签名?你不是他的粉丝吗?’
秘书小姐也挤眉弄眼:‘你看我敢吗?’
余光里注意到蝙蝠侠绷紧的下颌,还有秘书小姐明目张胆的举着的手机,我悟了!
有这么近的直拍,也算是饭撒了吧。
秘书小姐真容易满足。
53.
随着GCPD的警车‘滴唔!滴呜~’的到来,蝙蝠侠示意,我们该离开了。
我也不想在GCPD留下任何记录。
我发动汽车,朝着秘书小姐居住的街道出发。
出发的瞬间,我听到车顶传来“嘭——”的重物撞击声,首先我们周围没有高空建筑,排除高空坠物的可能。
新机子哇一直摸你肚子!
有一位小骑士,愿意陪我送秘书小姐回家。
54.
目送秘书小姐进入公寓楼道,片刻后,六楼的房间亮起灯光。
罗宾小鸟依旧坐在车顶,似乎也要送我回家。
这可不算近,让一个小男孩坐在车顶,吹一路冷风,我有点良心不安。
我敲了敲车顶:“车顶有点太冷了,介意到车里来吗?”
蒙面义警深夜送独身女性回家,我可以理解。现在又要送我一个正值壮年的青年回家,有点,有点没必要。
我也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罗宾坐在副驾,好奇的打量着我的车:“即使是成年男人,在哥谭走夜路也会遭到危险。”
好吧,的确。
尤其是有钱的男人,时不时遭到那么一两次绑架也很正常,布鲁斯就是这样,我记得半年来他已经被绑3次了。
三次都被蝙蝠侠救下了…嗯,有点微妙,但不重要,现在这不是重点。
看出罗宾对这辆车的好奇,我主动开口解释:“这辆车是我叔叔退休前送给我的礼物。”
“使用了军用级别的反弹玻璃,车身由超高强度硼钢,和大量的钛合金打造。”
耗资巨大,当是收集钛合金,叔叔就废了很多心思,甚至找了隔壁的卢瑟加价购买。
这辆安全度拉满的汽车,给了我一种,即使下一秒世界末日、丧尸来袭,只要有它在,我都能顺利活下去的感觉。
罗宾屈指在车门上敲了敲,感慨:“你叔叔对你真好!蝙蝠侠都不让我碰蝙蝠车。”
我:…?
这不是一件事吧?好吧,还是要感谢叔叔的良苦用心。
经历了mafia火拼,车车也只受了一个皮外擦伤。
叔叔超级靠谱.jpg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