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五章
江淮本以为,人死如灯灭,虽然生前遗憾颇多,但也终究是遗憾,无法弥补了。
江淮耗费了半生的精力,毁了江氏集团,让父亲江延负债两亿家破人离之后,却是在江家,在自己的房间浴室里,割开了自己的手腕,看着鲜血流出,江淮拨出了人生中的最后一个电话。
在电话接通后,江淮说道:“江氏的债务我已经清了,你……还会回来吗?”
他亲手毁了江氏,如今重建一个江氏,自然是要给他远走异国他乡的哥哥江静的。
电话那头的江静沉吟半晌,在他感觉到全身发凉的时候说道:“不了,但凡你想要的,我都不会去和你争,你……好好照顾自己!”
话音落下,电话便被挂断了。
他终是没有再叫他一声“阿淮”……
江淮握着黑屏的手机,良久哑然一笑,他抬手打开花洒,在倾泻而下的水流中闭上了眼睛。
人死如灯灭,无论是亲人对他的失望,还是生父和异母弟妹对他的恨,在他的生命结束的时候,都无关紧要了。
为人一世,他有许多遗憾,摧毁江氏的时候毫无掩饰对上兄长江静,以致兄弟反目,这是其一。
从未对兄长说过自己摧毁江氏的缘由,害他挫败远走,从此死生不见,这是其二。
他毁掉江家让父亲江延家破人离的手段太过下作,辜负了母亲楚媛对他的期望,这是其三。
这一生短短的三十年,他做到了很多事,也让很多事成为了遗憾……
若能重来一次,他必定会做的更好,不留遗憾!
意识渐渐开始散去的时候,江淮睁开眼把手机沉入水中,然后抬手关了花洒,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自意识开始涣散的那一刻起,他再没想过自己还有意识恢复的时候,他在江家,自己房间的浴室里闭上了眼睛,也是在那里睁开了双眼。
浴室里是哗哗的水声,他坐在浴缸里,花洒的水流倾泻而下,劈头盖脸落在他的身上,带来一点点热意……
为什么会觉得热?死人不是应该无知无觉吗?
他一脸茫然的从浴缸里站起身,抬脚迈出踩在湿滑的地面上,其结果可想而知,他狠狠摔了一跤。
巨大的响声占据了他的听觉,疼痛占据了他的脑海,令他无法转移注意力去想其他事情。
“阿淮!!!”江淮回过神来的时候,一身西装革履的保镖正一脸严肃的站在浴室门口,而浴室的门已经被踹开了,身边有人着一身校服正在扶他起身……
江淮看着自己手臂上那和成人的手掌相差甚远的手,徐徐抬头看去,却见到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少年。
这人的面容很是熟悉,像极了他哥哥小时候的模样……
等等!
小时候?!
江淮低头去看自己的手,顿时瞠目结舌,他清楚的记得自己如今是一个三十岁的成年男人,为什么入目却是一双小孩的手?!
扶着他的少年满是心疼的抱着他安抚:“阿淮,阿淮没事了,哥哥在呢,哥哥还在呢,阿淮不怕……”
江淮一脸呆滞又茫然的被眼前这个少年抱进了怀里安抚着,原本不解的情绪被他暂时抛在脑后。
无论要弄清楚什么,眼下要紧的是这个少年,他得先把这个少年应付过去。
于是,这一应付,就应付了好几天。
但让人觉得欣慰的是,他只用了仅仅一天的时间,就弄明白了很多事情,比如,他死后回到了过去的这件事儿。
三十岁的他在浴室自杀身亡,满怀遗憾想着若能“重来一次”这种憨话,然后,老天爷就真的让他重来一次了。
他在身亡后回到了自己九岁这年,母亲楚媛过世后的第三天!
记忆之中的这一天,他母亲的遗体被火化,安葬在南澄公墓,而他在葬礼结束后回到江家,躲在浴室里呆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因为高烧不退住院了。
可是这一次,他却是在浴室里狠狠摔了一跤,直接把自己摔成手臂骨折,伤筋动骨一百天,这可比发烧还要悲催,真是让人心塞啊!
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后,江淮出院了,他也知道了江家现在的情况。
这个时候,他的父亲江延顾忌着妻子新丧,还没有娶初恋情人顾采薇进门,那两个就小了他三岁的弟弟妹妹江旭和江诺他也还没有见过,而他的哥哥江静,如今才十四岁……
在江淮模糊的记忆中,他的父亲江延娶初恋情人顾采薇的日子是在他十岁那年,在他们的婚礼结束之后,外祖父楚琏楚老亲自登门,把他和兄长江静接到了自己家中养育。
直到四年后,江静十八岁,楚老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才把他们又送回了江家。
这一去,江淮便发现了母亲楚媛死亡的秘密,怀揣着满腔的怨恨,就此走上了复仇的路。
他一手毁了江家,最后也在江家终结自己的一生……
如今上天垂怜让他回到了这个时候,那么,前世的那些遗憾,今生他都不想再看到了!
可他回来的始终是晚了些,没法改变母亲死亡的结局,不过不要紧,他能掌握一次江延的罪证,就能掌握在手第二次。
在离开江家去楚家之前,所有的证据,他都要弄到手!
只是可惜世事无常,计划远远赶不上变化……
因为他的手臂骨折,楚老直接提前一年来了江家,还是和林氏集团的总裁林懿一起来的,这一次来,他们直接给他哥哥和他办理了转学手续,然后就把他们兄弟俩一起打包带走了!
兄弟俩就这样在楚家住了下来,两个月后,他的手臂好了,林懿前来拜访楚老,然后就把他提溜到自己家里暂住了。
在林家暂住这事儿吧,前世也是有的,但那是在一年之后,他十岁的那年。
那个时候的他也是像现在这样坐在林懿身边,然后听着林懿向自己介绍他的儿子林栩和他的女儿林柒。
他第一次见到林柒的时候,林柒四岁,长得漂漂亮亮的,像个精致的洋娃娃,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左手手臂内侧有一块儿红红的胎记,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他!
他特别喜欢这个妹妹,总是陪在她的身边,看着她玩闹欢笑,相处十分愉悦,可是相隔十多年后再见,一切就都变了……
林柒十七岁那年出了车祸,因此牵扯出了一桩“抱错”的事。
这事儿一出,林家就乱了。
当林懿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亲生女儿林栖的时候,直接将收集的证据全数整理好了把林柒的亲生父母一家人等全都告上了法庭,半点儿没有顾及和林柒这么多年的感情。
那个时候,他还记得自己幼时在林家暂住的时候认识的小妹妹,寻了个特别的日子登门拜访,却亲眼目睹了林家将林柒扫地出门的场面。
看见自己幼时喜欢的妹妹被如此冷漠的对待,江淮觉得自己有些生气也是正常的,但相比生气,他更多的是畏惧,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没就没,和他那个衣冠禽兽的父亲有什么两样?
他不希望自己尊敬的长辈和父亲江延一样,变得面目全非……
所以,当初的他快步走上前去,正对上了林懿夫妻俩,也看到了站在门口双目无神瘦骨嶙峋的,他们几经周折找回来的亲女儿,林栖。
“叔叔,让您和阿姨同亲生女儿分别多年是柒柒她的父母做错事,可是当初的柒柒还是一个婴孩,说到底,她也是无辜的啊……”江淮依稀记得,自己当初是这么说的。
林懿闻言,满腔怒火顿时压不住了:“她无辜?她的父母有罪都是因她而起,她是罪恶之源!你说她无辜?!那我的女儿呢?!她就不无辜了吗?!”
“江淮,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的确对她有感情,我是一个人,还是一个父亲,我养了她十七年怎么可能没有感情呢?我一开始也想着等找回我的孩子了,我会一视同仁好好对她,可是这个想法,在我看到我亲生女儿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
“你知道,我在哪里找回她的吗?”林懿颤抖着抬起手指向那个骨瘦如柴的女孩,神情悲痛,眼中的恨意浓烈的让江淮都不禁心生畏惧。
林懿却接着道:“我是在苍灵山的村子里,在一户人家的地牢里找到她的,为了带她回家,我花了三百万!”
“你说可不可笑?”林懿冷笑道,“她的父母偷走了我的骨肉,让她受尽苦楚,我却养了仇人的女儿这么多年!我今天赶她走算是为了她好,否则我怕我有朝一日再也控制不住心里的恨意,到时候我会想杀了她的!”
林懿这一番话,将他堵的哑口无言,他转头看向林柒,正对上她满是委屈与悲伤的双眼。
她的确无辜,江淮想,可林懿也没说错,她的确也是罪恶之源,她的父母若不是因为她不会做下这种事,害得林家一家骨肉分离这么多年……
最后,他带着林柒走了,因着儿时的情分,他给她找了个安身之所,权当全了儿时的情意,之后便径直回了江家,一心一意做自己的事。
后来他再见到林柒时,林柒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敲诈,勒索,绑架,命案……
她在林栖的生日宴上绑架了林栖,要林家来赎,这一点,可真是和她的亲生父母,一脉相承。
林柒在被警察抓走的时候,对林懿说了一句“我恨你”,之后便自尽了。
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太明白为什么林柒要对林懿说这话,林懿养了她十七年,十七年的感情,怎么到头来,就换回了这样三个字呢?
后来,江氏集团破产后,他父亲江延和初恋情人的儿子江旭,也对作为父亲的江延说了这三个字,那一瞬间,他什么都明白了。
林柒不仅恨林家一家人,她更恨自己的父母,就如同他的异母弟弟,他不仅恨他这个毁了江家的人,他更恨的是自己的父母……
罢了罢了,说到底都是些前尘往事,不堪回首啊不堪回首!
江淮把过去的事从自己脑子里抛开,然后定睛看向那个赖在林栩怀里的三岁丫头。
这个时候正是七月份,天气还热呢,林栖的头发被扎成两个小揪揪,身上穿的是一件短袖粉色上衣和一条长到膝盖那儿的小裙子,衬得小人儿十分玉雪可爱。
他大着胆子稍稍往林栩旁边挪了挪,想要看看这个林栖的左手手臂上有没有那一块儿红色胎记。
林懿见到他这小动作,便一脸了然于胸的起身上楼,把楼下的空间留给三个孩子。
在林懿离开后,江淮靠近林栩身边,满脸堆笑看着林栖诱哄道:“小妹妹,再叫我一声阿淮哥哥好不好?”
林栖抬眸看着他,然后张开小嘴就唤道:“阿淮哥哥。”
江淮一愣,然后对她伸出手:“妹妹真乖,让哥哥抱抱好不好?”
这一次,林栖还没来得及反应,林栩便出声拒绝:“不行!”
江淮闻言,颇为无奈的另谋他法:“那和哥哥握握手好不好呀?”
握手?林栩和林栖同时一愣,二人都没开口拒绝。
林栖一脸乖巧的坐在林栩腿上,冲江淮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江淮抬起左手握住,然后道:“另一只手也和哥哥握握可以吗?”
林栖不做他想当即伸出自己的左手,江淮将其握住,然后上下晃了晃,便看清了林栖的左手及手臂。
入目并没有那一抹熟悉的红,江淮当即松了口气,那一场“抱错”没有发生吗?真好!
他以前曾听人说过,异端事件会改变很多事情。
他死后回到九岁,应该就是异端事件了,但没想到,最先改变的是林栖这苦命丫头的一生,这可以说,是他重生至今,唯一觉得自己的死是有意义的一件事了!
思及此,江淮再度晃了晃林栖的一双小手,却舍不得松开了……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