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制度

作者:夢惊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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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从四德.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

      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

      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

      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

      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

      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

      “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

      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

      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

      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

      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

      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份,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这里的

      “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仪礼、丧服、自

      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

      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

      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

      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三纲五常

      这是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等级制提出了的理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夫为妻纲”;“五常”是指“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体现了整个封建统治的

      各种关系,成为封建立法的指导思想,是封建统治阶级用来控制人们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

      乱”的思想武器

      ▲“三纲”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绝对服

      从于君、父、夫,同时也要求君、父、夫为臣、子、妻作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

      子、夫妇之间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用以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

      伦关系的行为准则。

      名教观念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即名份,教即教化,名教即通过上定名份来教

      化天下,以维护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等级制度。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

      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

      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

      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

      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求全责备三种关系是最主

      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

      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

      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

      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

      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

      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

      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

      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名教观念

      最初也始于孔子。孔子强调以等级名份教化社会,认为为政首先要“正名”,做到“君君、臣

      臣、父父、子子”。董仲舒倡导审察名号,教化万民。西汉武帝时,把符合封建统治利益的政治

      观念、道德规范等立为名分,定为名目,号为名节,制为功名,用它对百姓进行教化。称“以名

      为教”。其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但“名教”这个词的出现是在魏晋时期,用来指以孔子的

      “正名”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封建礼教。魏晋时期围绕“名教”与“自然”的关系展开了论辩。王

      弼糅老庄思想于儒,认为名教出于自然;嵇康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西晋郭象则认

      为名教即自然。宋明以后,名教被称作“天理”,成为禁锢人们言行的桎梏。如违犯封建伦理纲

      常,即被视为“名教罪人”。

      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

      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

      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

      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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