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他把白月光抓去劳改了

作者:两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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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陇(五)


      麻婶家张灯结彩,院子里放了两张巨大的木桌,一桌是大人们的,一桌是小孩的,桌上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佳肴,从五彩斑斓的糕点,到香气四溢的烤鸭、炙肉,每一道菜都精心制作。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令这些本就辟谷不坚定的妖精灵怪们也动了口腹之欲。

      过生辰的小十一身穿一件精致的羽衣,头戴一顶小巧的羽冠,脸上洋溢着天真无邪的笑容。他坐在主位上,周围围绕着欢声笑语的家人和亲朋好友。锦陇众生举杯相庆,祝福的话语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喜悦和温馨的气息。

      夜幕降临,享用完麻婶麻叔的佳肴后,大家聚在屋前的空地上,点燃了篝火,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先是聊着麻婶一家未来的打算——麻婶修为不高,麻叔是个木讷的性子又从没出过锦陇,带着一群从小便与世隔绝的孩子,回妖界怕是免不了受欺负。去人界可以开家饭馆谋生,只是妖怪能活几百年,难免吓到人族,隔几十年人寿就得变化样貌,或是搬家挪个地方,有些麻烦。

      红玉和阿噗都是锦陇山上的动物化形成妖的,和麻叔一样,没去过外面。

      红玉疑惑道:“妖界的兔子精和鸟精跟我们长得一样吗?”

      阿噗摇摇头:“不知道他们化形后,鸟嘴是不是像我这样,还跟以前当鸟时一样?你说麻叔是山鸡,怎么他化形就没鸟喙了呢?”

      丹茶打断道:“外头可一点都不好。”她说话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世事变幻,比这些年锦陇的鬼天气还难以捉摸,人族满口仁义道德,却全是吃人的规矩;仙界神仙高高在上,只顾升仙阶,向来不管下界疾苦。幽界就是个冻死人的冰窟子,鬼界腌臜事就更多了,至于妖界嘛,像你俩这样细皮嫩肉又傻里傻气的妖怪,大妖为了提升修为,一口能吃两个。”

      红玉和阿噗面面相觑,暗自赞同道——丹茶不愧是她们的童年阴影。

      阿紫和叶青倒从没想过离开锦陇,他们觉得能在这灵气不足的荒山化成形已是造化了,此生能彼此相伴已是幸事。想着想着,便觉得良辰美景不可辜负,两只蛇精越靠越近,竟捧着对方的脸缠绵地亲吻起来,篝火越烧越旺,他们似乎要化作原型缠绕在一起,天真的孩子们怕羞地跑开,怀春的少女则静静坐在火炉旁观望,篝火映红了脸颊。

      吉声看着小九绯红的脸颊,忽地想起干柴烈火这个词,从前小九看画本时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虽识字,知晓人像旁写的是何字,却也不知到底是何意,如今,她好似明白了,这词是很写实的。吉声尴尬地双手环臂,胡乱捻了捻臂上羽衣的羽毛,又装作若无其事地东张西望。

      正巧,她对上了剑无伤的目光,他们目光相交,篝火映照下,他的眼里闪着点点星光,清澈明亮。

      “冷吗?”剑无伤道。

      “嗯。”吉声点点头,自然地松开原本搭在肩头的手,放进无伤外衣的袖口下捂着,一切仿佛都已成习惯,吉声总是出于本能,想要更加靠近这个温暖的身体。

      慢慢地,吉声逐渐变得暖和起来,这股温暖从心里一直蔓延到了她的脸颊。

      吉声放在袖口下的手随意搭在他的腰间,她隐约感受到了一个鼓鼓的东西,她抽出那东西,是一个香囊。

      她记得这是她三个月前做的,那时候预备着无伤回人间要用,特意挑了些救命的珍稀草药,混着一些常用的草药放在一起了。

      吉声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香囊,满意地冲剑无伤道:“真乖,果真听了我的话,随身带着这香囊。”

      剑无伤眯着眼睛笑,像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

      吉声问道:“这香囊里头的几味药可都记清楚了?”

      “青葵,伤口有淤青时外用,白泽,溃烂时内服……”

      “嗯,很是不错!你方才说的这些药都是日常用的,你在凡间也能照着这样子找着。这里头还有百血精筋、月露清华,这些药丸,关键时候能救命!总之,以后你回了人间,千万要记得这些东西,如果在战场上受了伤……算了,你回去后还是不要再去打仗了。”吉声叹气道。

      “不要总是让我走。”

      剑无伤把那香囊攥得紧紧的,不知道是哪一味药给了他说下去的胆量:“凡间有凡间的好,锦陇有锦陇的好。这里的妖怪和神仙们都很善良,风景也好,这里比外面好。”

      吉声被他这话惊得愣了一下,其实这些日子她旁敲侧击地问过他的意见,看他是否要回人间去。这人不善言辞,虽嘴上没说要留在锦陇,但也从没见他收拾过离开的行李,甚至他打理起吉声的田,院子的地,都是按十几年草木生长的时间来规划的。

      这次是他第一次明确地说出“锦陇很好”“我不想离开”的话。

      这个傻小子啊,毕竟年龄小,只知道锦陇山明水秀,鸟兽温良,却不知十年百年困守一方,是何等漫长孤寂。

      “锦陇的结界会困着你。”吉声低声说,声音混着山风的寂寥,“等你两鬓斑白,我还是这副模样,而你会后悔短暂的一生没有经历世间的繁华,没见过元宵的灯市、江南的烟雨,没尝过……”

      她的话被剑无伤截住:“我见过元宵的灯市,可那些灯笼晃得人眼晕,我更喜欢我们去溪边看提着小灯的萤火虫;我也到过江南,可河面上的画舫来来往往,船上的游人挤作一团,比不上咱们在后山同孩子们划竹筏自在。再说,难道我在凡间就不会老吗?”

      “可你会有家人朋友陪伴,你会更快乐地老去。”

      “可我只在这里才有家人朋友。”

      吉声的目光落在剑无伤身上,顿时有些心疼,一瞬间,脑袋里闪过一个念头,她问他:“那我算是你的家人还是朋友?”

      剑无伤丝毫没有犹豫:“都是。”

      吉声好奇道:“为什么我是家人呢?”

      “你把我带回锦陇后,一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不仅替我解了瘴气的毒,无条件地给我许多你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灵药。你一直在治疗我的瘸腿,可是它很不争气,总是不好,但你一次都没有怨过我,你只怪你自己没治过多少人,没有经验。我和大黄来了之后,你凭空多出许多事来,要为我们收拾打扫新的屋子,一日三餐要给我们饭吃,你不会做凡人的饭,可是你却会为我们学。我想帮你,可我很笨,学东西很慢,我洗坏了你阿爹留给你的被子……还打碎了你的琉璃盏……我只有蛮力,只能帮你给药田松松土。”

      “所以你这些日子替我打扫家务、替我整理药田,是你觉得你在付我的佃费和药费?”天地良心,吉声还以为是这小子天生就勤快爱干活呢。

      “一开始是这么觉得,我不能在你这白吃白住。可我后来觉得,你救我,对我好,就是无条件的,你根本就没打算要我的回报。这些日子相处下来,我知道你很怕冷,你的身上总是透着一股寒气,其实你不说,我也能感受到你一直在对我隐瞒这件事。可那天我只是一整天没有回家而已,你就会冒着失去法力的风险来山里找我,我才知道你是真的担心我。”无伤道。

      吉声笑嘻嘻地道:“你说错了,我是有条件的。我救你是有所图的,我说过,我要拿你那柄宝剑去换灵石。”

      “可是我又打不过你,你直接硬抢就行了,没必要对我那么好,非得死心眼地等我把剑送给你。”

      “死心眼”,吉声依稀记得剑无伤的嘴巴从前是没这么毒的,不知道是跟谁学的,变得这么毒。

      “那说说,为什么你又觉得我是你的朋友呢?”

      “我以前没有朋友,不知道有朋友是怎样的感受,但我见过同侪三五成群,有说有笑的样子。你用凤仙花捉弄我,给我染指甲,带我去林子捉知了,去山谷捡药材,这些事情我觉得和你做很开心。还记得那次小十离家出走,我们帮着麻婶到山里去找他,我们乔装打扮成阴间的黑白无常堵在小十面前,吓得小十丢了魂,虽然事后我们都挨了麻婶一通骂,但小十消停了好一阵,不再闹着离家出走了……我想,日子本就是无聊的,它只是因为有趣的人,才变得有趣起来。”

      吉声被他的话逗笑了,脸却因为羞愧而红了:“笨蛋,那是因为我无聊,在捉弄你们,你竟然觉得有意思!”

      “可我并不觉得冒犯。”

      吉声看着剑无伤一脸认真的模样,觉得今夜剑无伤说的话好像比他这半年说的话加起来还多。

      “从前我只当你是图新鲜,但你如今要想仔细了,锦陇有结界,你一个凡人出不去,只能我带你出去,可我也不常出去,只三五年出去行医卖药一次。这里总共三座山头,全是鸟兽鱼虫,能和你说话的,十根手指头都能数过来,这里的日子很无聊。”吉声想了想自己在锦陇上千年的时光,忍不住补充道:“极其无聊。”

      无伤很认真地说:“好。”

      “可我不会生火,做饭也没有麻婶那么好吃。”吉声又天人交战一番,不禁后悔方才答应得太草率了。

      “没关系,我会。况且我吃得不多,吃果子也行。”无伤答。

      “那倒也不用,咱家虽穷,肉还是能吃得起的。”吉声笑着,眯起一双月牙似的弯弯的眼睛,“那说好了,你一直留在锦陇,不许离开,等你死了,我再讨你那把剑。”

      “好。”

      篝火渐渐熄灭在沉默的夜晚中,精怪们不知何时散尽,四周一片寂寥,漆黑无声,只是这次,吉声不再似从前那般孤独,她披着翠翠送她的青羽衣,靠着无伤睡觉。

      她觉得这是久违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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