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乱掀棺材板

作者:春山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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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刀


      野奴去了很久,久到今日的说书落幕。

      “天之骄子韩烬与饿鬼道高一的前尘过往,今日便告一段落。”

      台上的老头一拍惊堂木,“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罢,他收拾案牍上的物拾,欲要离开;那些听客还没听过瘾呢,一个两个都不干了,纷纷掏钱掏粮,囔囔着要听后续。

      “韩烬这般惊才艳艳的天骄当真魂飞魄散了?那高一呢?她又去哪了?第一仙门没有追杀她么?”

      “赵老头,这世上真的有神君吗?如果真有,为何不庇佑我们这些凡人?难道他们也跟那些仙人一样,视我们为蝼蚁吗?!”

      堂内顿时嘈杂极了。

      献容饮完最后半杯茶,拍拍手,重新戴上面纱,起身离去。

      故事讲得不错,她的心情很好,就是不知道闾丘康去哪了,还不回来。

      看起来仙风道骨的老头杵着黑漆漆的手杖,“都散了吧,明日再来。”

      他的目光不经意扫过,椅子上的女人已经不见,只剩一堆瓜子壳和点心碎屑。

      献容走出千树居,站在门前,看着百姓来回走过,略施术法便感应到方位,当即朝闾丘康所在的位置走去。

      从千树居到衙门有段路程,中途要经过四个小巷。

      献容走到第二个巷口时,周围已经没什么人,两侧的高墙立着排列整齐的竹竿和一些杂物,她顿住脚步,冷冽道:

      “还不滚出来?”

      一缕青烟从她头上飞过,落地变成杵着手杖的老头,正是方才在千树居的说书先生。

      “早在姑娘踏进千树居时,小老儿就留意到你了。”他摸着花白胡子一笑:“既是妖邪,便是同宗同源。不知姑娘可愿与我结成道侣,共修大道。”

      献容小嘴淬毒:“老不死的大白天做梦呢?”

      “区区两百年的白骨厉鬼也敢如此狂妄。”

      似乎要胁迫献容从了他,话落,他已然化出真身,青烟毒雾间,巨大的蜈蚣精虎视眈眈盯着她,每条腿上都长着密密麻麻的眼睛,瞳孔里飞舞着长长的舌头。

      它的声音很嘶哑:“那就别怪老夫心狠手辣,将你炼成炉鼎!”

      “你可以——”

      献容轻飘飘打断,歪头微笑,抬起手。

      “试试。”

      她凌空一握。

      那只修为高深的变异蜈蚣精顷刻间被捏爆,徒留一颗泛着青光的内丹。漫天血雾近不了献容的身,她如过无人之境,穿过小巷,径直往衙门的方向而去。

      一段小插曲罢了。

      “献容,你怎么来了?”

      野奴从衙门出来,就看到迎面走来的姑娘。他连忙过去,“我不是让你在千树居等我吗?”

      “是你太磨叽了。”献容将把玩的内丹丢给他,“赏你的。”

      野奴双手接住,看着色泽诡异的内丹,隐隐还嗅到一丝腥气。他小心翼翼捧着,也不问这是什么,温良敦厚的俊脸扬起傻愣的笑,“谢谢献容,我一定好好收着。”

      献容抬眸,上下扫一眼,“蠢货,收着干嘛?给你吃的。”

      五百年的妖丹,抹去妖性,于凡人而言亦是大补,可延延益寿,强身健体。

      野奴很听话,立马塞进嘴里,内丹入口即化,顺着喉道滑落,令腹部灼热。

      “让你吃就吃,就不怕我害你?”

      “不怕。”他摇摇头,脸上的笑蔓延到眼角,像一只蹲在地上摇尾巴的大狗,“献容待我极好。”

      她不为所动,面色淡淡:“右手伸出来。”

      野奴立马照做,掌心朝上;献容双指并立,虚虚一点,一缕黑丝钻进男人的手腕,探入青色经络。

      “我在你身上下了追踪术,这样不管你在哪,我都能有所察觉。”

      今日闾丘康外出,幸而离得不远,她能感受到他的位置;若是再远些,有「天命」的咒术加身,她怕是定了位,也走不出圈禁的范围。

      万一哪天他跑了呢?她岂不是一辈子要困在这方寸之地。

      有了追踪术,他们便有联系。到时候就算是天涯海角,她也能把这个不争气、不上进的凡夫俗子抓回来。

      闻言,野奴摸了摸自己的手腕。

      追踪术么?

      他忽觉腕部一片滚烫,那种酥麻细密的感受,顺着身体里的血液开始到处乱窜,让他的呼吸都变重了。

      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无所遁形。

      野奴垂下眼帘,控制着翘起的嘴角,真爽啊……

      “怎么?”献容冷笑,“你有意见?”

      野奴掀起眼皮,俊脸憨厚:“不敢。”

      献容一哼,背着手,转身走了;男人亦步亦趋跟在身后,时而看看她的背影,时而摩挲自己的手腕。

      离开县府时,他俩还碰到官兵拿着厚重的户簿,挨家挨户抓人充兵。

      “战事吃紧,前线伤亡惨重,谁敢不从,就地格杀!”

      到处都是哭天喊地的哀嚎。

      -

      日落西山,傍晚,霞光湮没在墨色里。

      献容和野奴回了槐山村,还没走近,就看到村口一片狼藉,似有人踩踏扫虐,搭好的篱笆坏了,簸箕也散了满地,家家户户不敢出来收拾,只能任其这样。

      到家后的情况也没有好到哪去。

      目光所及如蝗虫过境,灶房的粮食被搬空,挂在主屋墙上的画卷也不翼而飞。

      献容微眯眼,幸灾乐祸:“闾丘康,你被打劫了。”

      “嗯,黑风寨的山匪来过。”

      他之前去寨子里抓人,听到他们提及要到槐山村抢东西。那点粮食和银钱,没了就没了,但是那幅画……

      野奴眼底阴鸷。

      “这就是你的事了。”

      她抻懒腰,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今天走累了,献容准备回棺材里睡会,然而里面的几滩黄色液体尤为醒目。

      野奴走过来,见她脸色铁青,“怎么了?”

      声音一顿,他也看到棺材里的污秽。男人眉头皱起,脸色阴恻。

      “闾丘康。”献容扭头看他,声音很平很冷,“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野奴心想,反正已经为献容寻到新的口粮,就算这些土匪死了,也不会让她饿肚子。

      他点点头,沉声道:“好。”

      男人从床底的暗格取出不起眼的长木盒,打开,里面放着泛起寒光的利刃和刀柄。野奴单膝跪在地上,熟练组装,顷刻间,一柄陌刀在手。

      献容没空看他,眸光冷冽,抬手一挥,那口棺材瞬间碾为齑粉。

      黑风寨。

      寨子正门入口,几个山匪腰间挎刀值守。马蹄声由远及近,瞭望塔上站岗的人高呼。

      “开门,老大他们回来了!”

      木头做的拒马被搬开,尘土飞扬,矫健的马匹冲进寨子,驮着打家劫舍来的粮食和十几个扛大刀的匪贼。

      匪首是寨子的大当家,叫王大金,独眼,半张脸划拉着深深的刀疤。

      他翻身下马,高声道:“兄弟们,今晚喝酒吃肉!”

      “老大威武!”

      欢呼不止,寨子瞬间热闹起来。

      负责做饭的厨子过来扛粮食,惊了,“今天收获不错啊!”

      跟着去了槐山村的一个山匪叉腰笑道:“那个刘野奴囤了很多粮食,老大这次全给他掏了。”

      厨子一惊:“按照规矩,不是要略过他吗?”

      当初,他们第一次去槐山村打劫,只当这些村民好欺负,不曾想,踢到刘野奴这块铁板。

      那个看似壮实沉闷的男人,居然可以做到杀人不眨眼,比他们更像土匪。

      赔掉的两个兄弟,一个头颅分家,一个腰斩,鲜血染红院子里的土地,他却无动于衷:“我不管你们抢谁,但拿了我的东西,就得把命留下。”

      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样,他只在乎乱世里自己的利益。

      经此一事,黑风寨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去槐山村打家劫舍,都要略过刘野奴。

      “怕什么?反正他这次又不在家,就算心里不服气找上门,双拳难敌四手,咱们寨子里还有这么多人呢!”山匪啐了一口浓痰:“老早就看那厮不顺眼,这次咱们不仅掏光他的家底,还在他家棺材里撒了尿!”

      “咋又有棺材了?”

      “谁知道呢?摆在睡觉的屋里,八成脑子有病!”

      忙着做饭,两人也没聊几句。

      夜里,寨子灯火通明,升起袅袅炊烟,值守的人也能分得半碗酒和一些下酒菜。

      正堂,平日里议事的地方,今晚拼了好几张大桌子,摆上美酒佳肴,寨子里有份量的人都到了,围着坐了一圈,纷纷端起酒碗。

      “老大,来,兄弟们敬您一个!”

      匪首王大金置若罔闻,斜靠坐在椅座上,一条腿支起,手里拿着一幅展开的画卷,看得正入迷。

      弟兄们面面相觑。

      “老大?”

      “老大?”

      王大金回过神,端起酒碗,嘴里说着:“喝!”,但是眼睛不曾挪动半分。

      “老大莫不是被这美人迷住了?”

      “欸!不可无礼,用美人形容她,俗气!”王大金凑近,深吸一口气,抱在怀里,“这是仙子啊。”

      兄弟们闻言大笑,打趣老大这是想女人了。

      彼时,野奴手持陌刀出现在黑风寨,夜风吹动树叶发出沙沙声。值守的人放下酒碗,举起火把往前一照,呵斥道:“来者何人?!”

      不等拔刀,寒光一闪,野奴已经将人斩于陌刀之下。殷红的鲜血呈喷射状,洒在男人的脸上。

      月光下,犹如厉鬼。

      见此,守着寨门的其他山匪们脸色大骇,立马拔刀相向;瞭望塔的人即刻吹起哨子,声音尖锐。

      野奴持刀冲进寨子。

      献容身影轻魅,飘至夜空,居高临下睥睨着这场杀戮,面色淡漠,目光定格在男人身上。

      他不会什么花里胡哨的招式,只懂怎么一击毙命,一柄长而重的陌刀被他使得很威风,而且根据他进寨杀人时游刃有余的模样来看,这种事绝对不是第一次做。

      如此看来也不全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陌刀的威力可斩重骑,根本不是这些山匪可以抗衡的。

      野奴如过无人之境,流淌的鲜血汇聚成河,尸体堆积在脚下。不等正堂的人反应过来,他已经解决掉外面的人,一脚踹开门扉。

      屋内烛火通明,十来个人高马大的悍匪正在大口喝酒吃肉,忽闻此声,手中动作纷纷一顿,抬头看过去。

      只见一个穿着布衣,身高九尺的高大男人握着陌刀,浑身是血站在门口。

      他抬起眼眸,下一秒便冲进来。

      离他最近的一个山匪提刀上前,没过两招就被拦腰砍断。众人惊骇之余震怒,蜂拥而上,霎那间,鲜血挥洒,染红整盆绽放的黄花。

      王大金看着兄弟们接连倒下,勃然大怒:“刘野——”

      话音刚起,野奴像被踩中命脉,瞳孔紧缩,疯了般挥刀劈来,不仅将王大金的话堵回去,还将他手里的刀砍成两截。

      献容就在此处,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拆穿这段漏洞百出又岌岌可危的冒充!

      王大金节节败退,没了武器,狼狈躲窜之余,顺手将旁边的画卷砸过去,眼见要劈开,野奴及时收手,左手接住,右手掷出陌刀,插进墙壁,挡住对方想要逃跑的路。

      两人又交手了几招,王大金不敌,最终被野奴拔出陌刀斩杀。

      头颅骨碌碌滚在黄花下,一双眼睁得老大。

      不过半个时辰,黑风寨灭门。

      野奴展开画卷,看到完好无损,松了口气。

      他走出屋子,站在门外,仰头看向立于虚空中的姑娘,眼睛里的血染红男人的视线,也为她蒙上一层诡异的艳红。

      献容吞掉这些人的生魂,风吹起,露出半张丑陋的面皮,正在一点点复原。

      她吃饱喝足,踏夜色而来,落在野奴面前,微抬下巴,赏他一个笑脸:“做得不错。”

      男人的目光紧紧追随,菱尖的喉结上下滚动,心口又热又烫,像着火一样,而他为了得到一个又一个这样的夸奖,盯着献容说道:

      “我以后还会做得更好。”

      献容挑眉,却未置一词,背着手,转身踩着尸体走了。野奴看不透她,但甘之如饴。他拎着陌刀,亦步亦趋跟在女人身后,沉默又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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