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撞见

作者:佛家沧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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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罢了


      往里走个二十米,有一颗干掉的枫树,上面挂满了许许多多的小牌子,看上去,像一棵许愿树。
      树的对面藏着一个小门,上面写着“半沉睡网吧”。木门很旧,看上去伤痕累累,上面挂着一把锁,锁上吊着一把钥匙,木门朝外打开着,钥匙在风中相撞,发出一阵一阵的响动,凑近一看,有一把铁的门扣子,常年被人用手握住,很光滑。
      木门打开,刚好与枫树挨在一起,枫树上被钻了一个洞,钉着一颗大铁钉,木门被铁丝紧紧的捆在枫树上,任凭风吹,纹丝不动。
      现在,网吧的门上挂着一块门帘,像一块发旧的床单,进去的地方,是无数个手印叠在一起的黑印,形成了一个半握式的手掌,突然,里面出来了一个人,他的手先握住那个黑印,然后头先出,整个身体跟着走了出来。
      代弋进去的时候,特意将手拽住另一角,将门帘使劲的拽开,整个人进去,迅速的抽回手。门帘被使劲的拉开,冷空气跟着进来,坐在门边的人,抬起头,望着进来的人,仿佛在告诫着,瞥了一眼,低下头,握住鼠标的那只手上夹着的香烟,烟灰已经烧去一节,鼠标的四周,堆满了烧尽的烟灰。
      刚掀起门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一门之隔,恍如两个世界,一夏一冬。
      网吧里什么味都有,最重的,就是刺鼻的烟味,还有,泡面味,推着的小车里,麻辣洋芋味,五味杂陈,代弋揉了揉鼻子,找一个最靠边的,隐秘的角落坐下,周木坐在代弋与韩察的对面。
      突然,网吧的一角破口大骂,鼠标被重重地摔在桌子上。代弋抬头四处张望,以为有幸亲眼所见手撕歹徒,站起身,这才发现,角落里的人,弯着腰,仿佛整个人都要钻进电脑,原来,是骂游戏里的人。
      一眼扫去,网吧里的人,几乎有一半是未成年,甚至还有很多小学生。
      那个时候,不流行身份证,甚至很多人都还没有身份证,治安也不是特别严,所以只要手里握着两块钱,就可以在网吧里待两个小时。
      上网是一件难得的事,何况是网吧,仿佛只要到县城进过网吧的人,回到小镇都可以吹嘘一阵,那时候上网,并不是查资料,多半在于,登上□□聊天,在□□空间里种菜,养动物,还有发博客。伴随着□□红极一时的,还有翻盖手机。嘈杂的吵闹声中,韩察的手机突然响起,一个清脆的女声哼着歌曲,那是宋慧乔的步步高音乐,现在,和□□一样流行的手机音乐,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听到这样的手机铃声。
      代弋戴着耳机,假装没有听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在震动,韩察打开手机,愣住半秒,表情有一丝难看,迅速的挂掉电话,顺便连手机一起关机。
      挂断手机,揣回兜里,他将身体歪倒在代弋身前,桌面上挂着□□,名字叫“会飞的鱼”,这是代弋的第一个网名,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觉得如果做一条会飞的鱼,应该很了不起。
      后来课文里说,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咱们取个情侣网名怎么样。韩察转过头时,脸就快要贴到代弋的脸,闷热的网吧里,一股热气从心底而发,爬至耳根后,迅速窜到脸上。代弋轻轻地将凳子往后挪,低下头,温声细语地说道:才不要。
      代弋说不,韩察有一丝失落的起身,这时,对面的周木站起身,他刚才接了个电话,说出去有事。
      韩察玩了会儿游戏,代弋聊了会天,靠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儿,网吧那个小小的窗户,留出一条缝的窗帘里,已经没有了光亮,窗外,没有路灯照耀下的院子,漆黑一片。
      两人将剩下的时间退回了钱,走出了网吧大门,门口那棵枯死的枫树,树腰上挂着一盏灯,在夜晚,努力地绽放着光芒,在风里,左右摇摆,地上的光晃来晃去,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冬天的夜晚,行人比较少,韩察牵着代弋的手,在空荡荡的街道上行走,任凭冷风怎么吹打,仿佛全身都有一股暖意,血液顺着筋道快速的流走,聚集在心脏的某个点,一处迸发。
      原来喜欢,只要牵着你的手,即使在寒冬腊月里,也如春日里沐浴春风,喜欢,怎么能那么简单,占有欲会变得越来越强烈,想要得到的,越来越藏不住。
      凭借着一份喜欢,可以肆无忌惮地烧着一个人的耐心,那时怎么觉得,只要占有这份喜欢,便可肆无忌的,可那时又怎么会觉得,仅仅是一份喜欢而已。
      年少青春,人最爱说的是,你占着的不过就是我喜欢你罢了。
      可往往很多时候,这份喜欢,短暂得如一个晴天,防不胜防时,阴雨连绵,来得措手不及。
      两个牵着手的人在大街上行走,没有目的地的仅仅是想和你在一起,靠着彼此的肩膀,仿佛就能感受到更大的温度,即使不说话,脸上依旧洋溢着幸福笑容。
      略显有些落寞的街道,来往的车辆快得如一阵风,“嗖”的一下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吹过一阵又一阵的冷风,温度像突然回旋,脸上没有那么刺,寒风呼啸声,在某一个时间点,悄然离去。
      下雪了,韩察,又下雪了。只要是下雪,无论一天开始几次,代弋都会惊呼,觉得不可思议。
      她伸起双手,即使接不住落下来稀疏的雪花,依旧开心得像个孩子。哈出的气像一阵迷雾,遮挡住整张脸,韩察只要见到这个笑容,自觉地陷入其中,无法自拔,痴迷的盯着那张脸,即使隔着那一层迷雾,他也能将那张笑脸收在眼底。
      喜欢就是,你开心我便笑,你难过我便哭。
      就像连体婴一样能感知到对方心情的好坏,这种被称作默契的东西,若情侣之间拥有,那是一笔无价的财富,人们通常说,如果太爱对方,两人之间一定会心有灵犀,达成某种意识上的默契,由此来证明你够不够爱我。换一种说法,如果精神上达不到默契,这便证明了你不够爱我。
      可是在谈喜欢的年纪,却要用爱来索取,对于不成熟的人来说,这份庄重且威严的爱,是无法承受其重的。
      站在雪地里的两人,韩察痴迷的望着代弋,嘴角露出笑容,仿佛他的世界里,只容得下眼前的人。
      宽敞的马路上,一辆小轿车正缓缓驶来,副驾驶上坐着一个少女,远远地,她的目光就盯着人行道的两人,任凭司机怎样换灯,甚至有喇叭声响起,人行道上的两人,仿佛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眼中,只住着彼此。
      开着车的中年男子一脸担忧,轻声说道:小姐,要不要让二少上车。
      小轿车缓慢地行驶,被摇下的玻璃窗里,少女的脸色有些煞白,她看着雪中少女的脸,再看看少年的脸,从小长这么大,她从未见过他脸上可以洋溢着这种笑容。
      男子缓缓的将车停下,少女急促地催促着:张叔,不要停,赶快走,韩察哥哥看到会不开心的。
      原来喜欢,即使花容月貌,家财万贯,也会卑微地将脸埋在泥土里。
      不想要被那份弥漫着甜味的空气,射得千疮百孔,即使早已千疮百孔。
      逃避,却逃不掉。
      他们拉着彼此的手,在后视镜里有说有笑,望向彼此的目光,是一份无法企及的喜欢,车里的少女,缓缓的低下头,小小的拳头紧紧的捏着,他们从小青梅竹马,怎么就抵挡不过短短的一年,难道他们从小说的那些誓词,是在和年龄开玩笑。
      长久相伴,难道还抵不过一场风花雪月。
      青梅竹马,难道还斗不过所谓的一见钟情。
      有人说,所有的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罢了。
      可书上没说,见色起意,是年少青春里,还是久居社会中,我想,年少青春里的见色起意,像一种誓言,白头偕老,海枯石烂。只有在社会里摸打滚爬多年,将过往活成一个谜,再不能倾心对待所有,往往谈起一见钟情,皆是见色起意。
      一颗还未被世俗染色的心,怎么懂得见色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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