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第 49 章
事实证明,当一位国王需要效率的时候,任何需要从长计议的事情,都不会拖延许久。
冬节之后,奥莉朵拉和她完整的小宫廷,已经在奥尔新亚的鸢尾厅,正式驻扎下来。
除了最好的护卫团队,多尔还将整个明尼最有学识的人遣往鸢尾厅,为未来的君主传授课业。
信使们川流不息的穿梭在鸢尾厅和宫廷所在行宫间,为小公主和她的双亲送上彼此的消息。
大部分的信件,是寄给多尔和弗利尔的,但作为小公主最喜欢的姨妈,伊莉莎也收到了一些信。
在那些信里,奥莉朵拉炫耀着骑在小马上,巡视花园的威风;抱怨卡塔琳娜夫人一天只让她吃一块蛋糕(“就连约翰叔叔也说卡塔琳娜夫人做得对!”);还用写了一首十四行诗,来描述鸢尾厅的大门有多高。
看过信后,伊莉莎总把她们重新放回信封,收在一只镶嵌着珍珠的银质盒子里。
许多时候,她像个严厉的老师,时不时把它们拿出来看一看,检视一番奥莉朵拉新来的信中,单词拼写错误的频率是不是更低了,她的笔迹是不是更优美了。
但有些时候,她就像个傻妈妈,对着那些渐渐成熟的字迹傻笑个不停。
“也许你可以考虑要一个孩子。”初秋的某天,多尔突然对她说。
科里维尔秋日的阳光,穿过凸窗,在小弗利尔的小床边,洒下一地粼粼的金光。
伊莉莎坐在地垫上,拿着一把细布包住的木头小剑,和小弗利尔玩着勇士决斗的游戏。
听了这话,她微微愣了一下,被小弗利尔一剑刺中小腹,只好向这位即将年满三岁的小骑士举手投降。
小弗利尔得意极了,登登两下跑到多尔跟前,挺起自己的小胸脯,手舞足蹈的喊着他打败了伟大的女侯爵伊莉莎。
多尔听了两句,便笑着把他拽到怀里,拿出手绢给他擦擦口水。她一边忙着打理干净小弗利尔,一边继续对伊莉莎说:“等她长大了,可以给朵拉做侍女,就像我们一样。”
“我可不想要个私生子。”伊莉莎摇摇头。
作为被格罗利亚司侍养大的孩子,伊莉莎很清楚她的婚姻会带来什么变化。
因此,尽管身边大部分的人,对美满的贵族婚姻趋之如鹜,不婚依旧是伊莉莎的人生信条。
“如果你是担心财产继承问题,我可以下特赦令。或者尝试一下结婚也没什么,”多尔说:“我看你身边那个棕色头发的小伙子就不错。”
那是个十八岁的年轻男人,有一头看上去很柔软的棕色卷发,和一对祖母绿宝石般璀璨的眸子。
他很漂亮,很会说话,总能逗得伊莉莎哈哈大笑。
多尔认为正是他那份独特的幽默,吸引着伊莉莎,让他成为留在伊莉莎卧室里时间最长的男子。
而且,比起那些试图用情话、礼物、财产与高贵出身淹没伊莉莎的贵族子弟,这小伙子还有一项他们远远不及的优势——他的家世平平,父亲是个乡村骑士,母亲是位大农场主,他家中虽然称得上富甲一方,但和王室半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就算他们结婚,他也将依靠着伊莉莎,永远无法成为她的掣肘。
“我也不想要个婚生子。”伊莉莎叹了口气,她看了一眼小弗利尔——他已经丢开了木头小剑,跑去和乳母玩一只小球了——继续说:“我是喜欢孩子,但我一点也不想自己生一个。”
她说完,看了一眼多尔:“只要想想你分娩时的样子,我就没法鼓起勇气来面对这件事。”
多尔明白了她的顾虑,心中生出了一丝愧疚。
“别这样。”伊莉莎干脆的说。
“什么?”
“你的愧疚。”伊莉莎说:“我得说谢谢,我在自己做出愚蠢的决定前,就亲眼看见了它骇人听闻的一面。”
“我是被吓得不轻,但总比请月神把孩子装进我的肚子之后,才发现这是个傻注意来得好。那可不是杯子里的茶,不想喝了,倒掉就行。”
弗利尔跪在祈祷台前。
他闭着双眸,一双手虚虚合拢,靠在自己的下巴上。
午后的阳光照耀在他身上,为他镀上一层金色的光辉,令他看起来俊美无俦,宛如太阳神在人间的化身。
片刻后,他的侍从艾迪捧着一只天鹅绒面的小盒子,走进了内室。
弗利尔挣开眼眸,站起身来,转向艾迪的方向。
艾迪便立刻走过来,将那盒子双手呈递到他跟前。
弗利尔对着那灿烂的首饰盒看了一会儿,轻轻发出一声叹息。
随着奥莉朵拉的平稳的长大,她的小宫廷越发有声有色,大臣们的心也悄悄长出了脚,一点一点的向鸢尾厅挪过去。
没有人看见他可怜的小儿子,他在姐姐的辉煌下,越发黯淡无光。
他的叔父,帮助他战胜了科尼亚的叔父,告诫他最好接受奥莉朵拉的地位;霍德华,他忠诚的朋友与臣子,建议他不要继续挑战和平婚约里关于下一代继承人的约定。
至于其他人,他们要么一言不发,要么悄悄的将孩子送进鸢尾厅,希望能在小公主身边谋一个职位。
宫廷中人来人往,弗利尔却越发觉得孤单。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他和他的小弗利尔,在为他们的权利战斗。
但他仍然还有机会,他了解他的妻子。她拥有令人不敢直视的武力,却未必懂得宫廷中人细腻的心思。
明尼人宫廷中取得的胜利,与其说属于她,不如说属于那个远比她举止优雅,心思聪慧,野心勃勃,却出身低贱的仆人。
那是个危险的女人,她是他妻子豢养的一条忠犬。他放出了无数鲜美肥硕的诱饵,都无法打动那女人的铁石心肠。
时至今日,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小看了她。
想要让狗背弃它的主人,必须开出比它原来主人更高的价码。
弗利尔打开那只精巧的首饰盒,一枚胸针安静的躺在深蓝的天鹅绒上。
黄金打造出鸢尾花的造型,用珐琅彩在薄胎上,涂出温柔的黄色花瓣与清新的绿色叶片,几粒圆润的米珠,装点出花蕊的形态,颤颤巍巍的摇曳着。
如此精致的首饰,哪怕是个毫无学识的平民,也能一眼看出它价值不菲。
但它真正的价值远不止此。
弗利尔伸出手指,轻轻抚摸着鸢尾花瓣的边缘。
他那可怜的妻子几乎没在这些事情上下过功夫,但那位真正接受了贵族教育的乡下姑娘,会明白它可贵之处。
“去将它送给……算了。”弗利尔停住嘴,将首饰盒合上,拿在手中。
他应该亲自前去,以表他的诚意。
路过镜子的时候,弗利尔停下脚步,对着镜影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
伊莉莎在比武场的包厢里。
为了庆祝小弗利尔三岁的生日,宫廷将举行盛大的比武大会。
他那和自己老师一样,热爱这项男人运动的妻子,已经迫不及待的开始为比赛练习起来。
她骑着自己的黑色猎马(就是她原来那匹的后代),举着长枪,从场地一侧冲向另一侧。
年轻的侍女们挨挨挤挤,站在围栏边,大笑着将手绢或手套扔下,看她像个发情的小伙子一样,飞驰而至,将那东西用枪尖接住。
伊莉莎坐在她自己的侯爵包厢里,斜倚在椅子上,借着午后的阳光,读着一本小书。
微风轻拂,她耳边如夜一般乌黑的发丝,轻轻飘摇,将那肌肤衬得如雪般晶莹白皙。
和宫廷中大多数为女王服务的女性一样,伊莉莎也有穿裤子的不良嗜好。
但即便如此,她的衣饰也依旧优雅华丽,和多尔那简单的,像是出自贫民窟的审美,可谓云泥之别。
弗利尔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他并是个热爱的美色的男人,用他兄长的话说,他在这方面无知的像个圣人。
对这话他是不服的,要他说,在这方面,任何人和他兄长一比,都像个圣人。
但他的确刻意维护着自己的名誉——身为国王的弟弟而非国王本人,想要在南大陆寻找一位拥有王座的女士结婚,就得有足够好的名声才行。
后来,他取代了科尼亚,座上了王座,还有了一位拥有王座的未婚妻,他更是时时提醒自己,身为国王,手握大权,生活优渥,总不是全无代价的。
为了明尼与兰德的未来,即使他的妻子,是多尔这样与众不同的女人,他也愿意忠贞的度过一生。
只是世殊时异,为了兰德王子的利益,他不得不考虑违背自己暗自下过的决心。
值得欣慰的是,这次他所希望争取的对象,无疑要比多尔好太多太多。
弗利尔低头检视了一番身上的衣物,确认自己的衣饰得体,没有任何的褶皱和脏污。然后,他缓步走向伊莉莎的包间。
他停在包间门口,伸手轻轻扣了扣敞开的门。
伊莉莎闻声回头,放下书,站起身来,向他深深的鞠了一躬。
“请起。”他伸出手,握住伊莉莎的手,将她扶起,并在上面轻轻吻了一下。
一触之后,他立刻松开手,仿佛那只是个普通的吻手礼,但那与妻子双手截然不同的触感,却令他不自觉的,在心里比较了起来。
自己妻子的手,骨节分明,掌心和手指上有,厚厚的茧子,因为懒得保养,总是带着一种砂砾的粗糙感。
与其说是女人的手,不如说更像一个久经沙场的军人。
就像她的身躯,也硬的像石头,不似其他女子那般柔软。
伊莉莎的手,则柔弱无骨,柔滑细腻,在王国中,只有养尊处优的贵族,才配拥有的这样娇嫩的手。
在如春光般的秋日里,对着伊莉莎玫瑰一般娇艳的脸庞,弗利尔露出了令人沉醉的微笑。
插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