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时雾

作者:玖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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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虽说不认识什么薛贵人,但是一点不耽误周锦惜对她的厌恶,侄子在民间如此鱼肉百姓,又能是什么良善之辈?

      还不等周锦惜这边做出反应,那边四楼的楼梯口就出现一个身影,正是刚刚醒来的靳禾,靳禾。靳禾一觉睡到现在,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确认周锦惜还在不在,当她看到自己身旁没有人的时候,好生心慌。

      可当她起身看见房间还是一切如常,周锦惜的东西还在原处,便不可抑制的松了口气。虽说松气是松气,但是她还是只着里衣光脚从屋里跑了出来。

      “靳禾?”周锦惜一抬头刚好与心脏还在起伏的靳禾四目相对,意外道。她没有想到靳禾会从屋子里跑出来。

      靳禾扶着楼梯“哒哒”的从四楼跑了下来,为了能走的快些还一手提着碍事的裙摆。周锦惜第一时间发现靳禾脚上没有穿鞋,如今的天气就算是穿了鞋袜都会冻得指头发木,更别说现在,于是也起身上前迎了上去。

      “你怎么没有穿鞋啊!”周锦惜嗔怪的开口道,靳禾却没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抱住了周锦惜,虽说周锦惜要稍稍高出来一些,但是靳禾站在更高一级台阶上,踮踮脚刚刚好可以搂住周锦惜的脖子。

      靳禾就如同一只小动物一般埋首在周锦惜的颈窝,嘴里喃喃道:“姐姐....”周锦惜仿佛心灵被一下子击中,愣在原地张着手不知道如何是好,听了这句姐姐更是不知所措。

      虽然周锦惜不是什么腻乎的人,但是看着自己怀中趴着一个少女,而且这位少女看上起心情不佳,周锦惜还是很喜欢这样乖乖软软的小妹妹的,比自己家里那个不知道可爱了多少。于是嘴角轻轻勾起,接受了这个怀抱,不知所措的双手也回抱住了靳禾。

      靳禾虽说不懂礼数,但是也许是自己“闯江湖”惯了,这会子也觉得难为情起来,擦了擦自己眼角那若有似无的眼泪,将自己退出了周锦惜怀抱。

      周锦惜看着她自己在平复心情,便语气轻柔道:“怎么不穿鞋就跑出来了?”靳禾甩了甩袖子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吊儿郎当的样子,道:“我就是饿了!”说完了又蹦蹦跳跳的上楼梯回房间去了,还别说,这天气只穿里衣是有些冷。

      周锦惜无奈笑了笑,她或许能够感受到小靳禾的不安,但是终究没有挑明。若是她自己不愿意说,这个开头就不该是她来挑起。随后无奈的看了眼林殊,本来他们约好了要一同去官府调查七八年前靳禾父母一案,但是既然靳禾醒了,还是往后推迟为好。

      毕竟他们也不知道靳禾父母是犯了什么罪被抓走,若是太过阴暗,周锦惜不主张被靳禾知道。但是林殊则是持不同意见,就算靳禾父母一事是因为自己作恶,靳禾也有知道的权利。周锦惜都明白,若是置身事外,周锦惜也会这么选,让靳禾知道自己父母的行径引以为戒。但是周锦惜就是私心的不想让靳禾再背负更多,其实靳禾的内心比看起来要敏感许多,至少周锦惜是这么认为。

      林殊看着周锦惜站在楼梯上回看自己的眼神,知道此时此刻周锦惜还是决定瞒着靳禾,只好答应于是轻微点了点头,周锦惜会意便跟着靳禾回了房间。只是林殊这边在目送周锦惜与靳禾背影消失后,并没有着急下一步动作,而是又给掌柜的桌子上扔了一两银子,道:“永安郡百事通,在哪?”

      没了周锦惜,林殊说话也不客气起来,掌柜的听了这话却是一愣。永安郡的百事通虽说是个戏称,但是当地人还是略有耳闻,相传若是打听江湖上的事,还是得找这位百事通。只是这位百事通神出鬼没,而且只有本地人知晓具体行踪,眼前这位外来客是如何知晓这位的?

      但是掌柜的整日迎来送往,哪里会将这话直接问出口,而是道:“这位公子若是想找百事通,恐怕....”这意思就是要加钱,从昨日他们住店开始,掌柜的就隐隐约约觉着这两位都是非富即贵之人,而且那位女公子,一看就是没怎么出过远门的,最是好骗,这些有钱人不会太在乎金钱,所以按照以往,那更是多得一点算一点。

      但是很不幸,这位掌柜的想岔了,沈淮书是什么人?虽说也是小少爷出身,但是从小在边疆长大,边疆是什么地方?那是有钱都买不到东西的地方,而且沈淮书吃饭是靠上战场,所以他虽不重钱财,但也不会助长这种人的嚣张气焰。

      于是林殊心底为掌柜的道了句“可惜”本不想动用这个,没想到还是用了,林殊直接拔出腰间的匕首,如同鬼魅一般绕到掌柜的身后,用匕首狠狠抵住掌柜的喉咙,刀刃紧紧贴在掌柜的皮肤上,稍有不慎就会划破。

      “我只问一遍。”林殊没有再伪装声音,而是用自己本来的声线贴在掌柜的耳边说了一句,掌柜的哪里见过这种大场面,平时虽然贪点财,但是总归不会不要命,再说了这护院的请了那么多也不是吃干饭的。只是如今事出突然,就连掌柜的都没想到林殊会出手如此迅速,于是整个人楞在原地不敢动弹。

      此时的永福斋大厅还没什么人,正值清晨很多房客也还没有起床,于是整个一楼也只有零零散散的人。虽然林殊动作迅猛,但是伪装技术高超,动作幅度也很小,从远处看,还以为是两个人关系好勾肩搭背。

      掌柜的干笑两声,道:“好汉!不!大侠!你说你这是何必呢?”掌柜的都要在这冰天雪地里露出来两滴冷汗了,赶忙求饶道。

      林殊已经失去了耐心,若是周锦惜去而复返看到自己将匕首架在掌柜的脖子上,很难不尖叫吧,想到这里林殊语气更加不耐:“搞搞清楚你在同谁说话,百事通在哪?”林殊用空闲的那只手掏出将军令给掌柜的看。

      掌柜的原本还有些不忿,现如今看到了将军令,一下子被吓破了胆,若是再胆小些,尿裤子都有可能。那可是将军令,是只有将军才有的用来证明身份的东西,大平每一位将军都意味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与地位,哪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能够与之抗衡的。

      “小人有眼不识泰山,饶命,饶命!百事通喜欢在闹市中扮演普通人,但是装扮与常人还略有不同,不是小的不说,实在是这位大人神出鬼没,我也是没有办法。您...您饶了我吧。”掌柜的彻底收起了别的心思,他的那点小心思和绝对地位想比,简直就是没法看。

      林殊这才冷哼一声,收起匕首,道:“关好你的嘴,否则脑袋搬家。”不过是一介鼠辈,先前竟然还想空手套白狼。于是威胁一句,闪身出了客栈。

      掌柜的这才松了口气,劫后余生的喜悦和得罪了将军的恐惧交杂在一起,让他一时间腿软瘫坐在地上,一旁的护院一开始没敢动作就是看着掌柜的性命垂危,怕自己的动作激怒那人,但是如今看着掌柜的被松开才敢上前道:“掌柜的,用不用我带人将那两个姑娘拿下!”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虽说那男子走了,和他同行的两位姑娘不是还在吗?护院的自作聪明的想。掌柜的一时间找不到发泄口,现如今看着有人送上来给自己骂,更是没有好气道:“蠢货,你知道那是什么人!不准动那两个姑娘!”

      掌柜的还在无意识的后怕,被骂的护院一脸莫名其妙,明明自己挺聪明的,怎么还被骂了?挠了挠脑袋没有敢再回话。

      这边林殊从客栈出来,有些懊恼自己的冲动,将军令是何等重要的东西,自己竟然如此轻易被别人看到,其实本来用自己的匕首也能解决问题,只不过要动用一点时间与武力罢了。还是...因为不想被周锦惜发现真实身份,而有些急迫了。

      沈淮书走在路上,一边走一边出神,在南阳时,自己作为周锦惜唯一的童年玩伴,归来后也帮衬许多,但是周锦惜始终对自己设防,甚至最后说了那种话。可是如今林殊的这个身份,却能让周锦惜一而再再而三的卸下储君的身份,与之交流。这是不是代表着,周锦惜只是单纯讨厌自己?而只要不是自己,就能与她好好相处?思及此的沈淮书无意识的心情低落下来,但是....

      就算如此,沈淮书也能明白,自己心底的声音告诉自己,哪怕是以林殊的身份,能多在周锦惜身边待一天,也是值得的。因为...因为什么?

      还不等沈淮书想明白,身后一双手拍在了沈淮书肩膀上。沈淮书猛地回头看去,正是昨日才见过的周右贤。

      周右贤换了身行头,但是衣服材质还是那股子飘飘欲仙的感觉,弱化了他身上的肌肉,反而越发有富家公子的派头,再加上他长相幼态,虽不似沈淮书俊美,但是也别有一番韵味。现如今的样子,倒是能让京城里一半千金为之倾倒。

      “今日你怎么没和你那位...弟弟,一块走?”周右贤还特意加重了弟弟二字,生怕别人看不出他的介意,但是沈淮书从来不愿意搭他这个闲茬,所以自动忽略了。而是因为有人在场,瞬间收起了方才迷惘的样子,恢复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姿态。

      沈淮书刚想与周右贤说话,猛然看见他身上的衣服,想起来昨日好像就是个类似的,皱起眉头道:“最近穿的都是什么。”这句话根本不是质疑,而是嫌弃。可能之前一直看周右贤穿铠甲和比较符合边疆风土人情的衣服,如今猛地换上玉冠长袍,很是令人不适。

      周右贤也是个思维跳跃的,早忘了自己问的什么了,而是看了看自己道:“有什么不好吗?这叫入乡随俗!再说了,底下将士们都说挺好看的。”

      沈淮书也不想搭理他,那些将士在他手底下讨生活,能说出来一个不好?虽说确实不错,但是就是沈淮书没看习惯罢了,男人嘛,还是觉得血气方刚些好。

      周右贤一点也没觉得自己不好,反而看了看沈淮书脸上的假皮道:“你还说我,你这假人皮可真丑...啧”沈淮书一手打掉了周右贤指手画脚的手,道:“打听到百事通的踪影了。”百事通这个人也是前几日周右贤让暗卫带给沈淮书听的,别看这一路沈淮书和周锦惜形影不离,但是一点没耽误和外界通信,当然这些都是在周锦惜不知晓的情况下。

      周右贤一听也不再嬉皮笑脸,而是正色道:“打听到了?在哪?”沈淮书将掌柜的原话告诉周右贤,周右贤思考片刻道:“这么说来反而难办,既不能让周围人起疑,还要找到百事通,不是我说,这个百事通藏什么呢,真是...”周右贤也就正经了那么一下,随后又跳脱起来,后边的废话沈淮书也不想听了,于是道:“你先回医馆,我去找百事通。”

      “哎哎哎,那不行,一起去。”周右贤第一个反对道。沈淮书就猜到他这么说,看着他倔强的眼神,也知道他的决心,只能道:“那你跟好我,不许擅自行动,也不能暴露你的名字。”

      周右贤跳脱,沈淮书怕他误事。不让他暴露名字,则是因为周是皇姓,普通百姓避之不及,周右贤也是因为父母均是屡立战功后战死沙场,一辈子为国鞠躬尽瘁,于是特有皇命为这位还在襁褓里便没了父母的孩子赐皇姓。其实本来,周右贤会活的比现在好一些,至少会被接回宫里被不知道哪位娘娘收养,只是没多久就发生了宫变,于是周右贤便一直在边疆长大。

      还好军营里大家都善良,这才用百家饭养大了周右贤。但是周右贤对此傻呵呵的,一点不在意这些,就算人家跟他说了,他也说不稀罕宫里,规矩多不说还不知道能不能在宫斗里活下来,想想就可怕,还是边疆逍遥自在。

      周右贤赶紧点头答应,两人一同前往永安郡最繁华的闹市,永安郡作为商都大大小小的集市不下百处,他们其实也不知晓这位百事通在哪,但是沈淮书凭借直接带着周右贤一同来到了此处。此处集市乃是永安郡最繁华最宽阔的一条街,道路两边尽是小摊小贩的叫卖,这与沈淮书和周锦惜在汝南周边的小山村里参加的那种集市可是不同。

      如今年才刚过,正是出来买烟花过元宵的好日子,今日便是元宵节了,所以街上到处都是人,都不能用繁华二字来形容了。沈淮书虽说不爱来这人多的地方,但是还是站在原地没有动弹,周右贤看着这么多人,一时犯了难,道:“这里人那么多,上哪找这个什么百事通?”

      沈淮书没有贸然行动,而是道:“先随处逛逛,切记不可打草惊蛇,我们尚且不清楚戚伯远的势力如何,这永安郡是不是他的老巢。”周右贤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于是点点头,还真与沈淮书一同逛了起来。

      另一边,与林殊对视后的周锦惜进了房间,看着靳禾拿着新衣服翻来覆去的看,道:“怎么了?不合身?”周锦惜突然的出声,靳禾被猛然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身道:“也不是,虽说有些大,但是能穿。”

      周锦惜略微思索一下,道:“等你吃完早饭,咱们出去买新的便是。”周锦惜嘴上这么说,其实也是觉得虽说自己换了银子,但是实际上这一路上还是林殊在支付这些费用,很少用得上她,就目前而言,周锦惜不想欠他人情,于是想着若是能上街买些东西感谢他也是好的。

      靳禾眼睛亮了亮道:“真的吗?新衣服?为我量身打造的吗?”靳禾说着这话都两眼放光,她从来没敢奢望过这一天,从她父母被带走的那一天开始,她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恐惧与挨打当中,填不饱肚子是常事,穿不暖更是最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周锦惜看着她笑的样子,点点头。但是靳禾没多久,眼里的火苗便被熄灭了,道:“算了吧,就算有新衣服他们也会抢走,就算不抢,也会因为挨打而变得破旧,没有什么意义的,等你走了,一切都会恢复原样。”靳禾说着,情绪便变得平和,似乎周锦惜只是她的一场美梦,她知道周锦惜只是外来客,也终究会走。

      周锦惜听后心底被刺痛了一瞬,她不想这样,不想让自己的努力变成白费,不想让天下变成这个样子,不想百姓每日受这个屈辱,她想到了宋莹书,若是她那个时候能出现,能帮他一把,不会将他送上绝路的。

      于是周锦惜情急之下,道:“那你便跟我们走!”说完,周锦惜都是一惊,对啊,若是能将靳禾带走,是最好的结果。既能让她不要在生活在这受到毒打,又能三人同行不至于和林殊相处太过尴尬。

      靳禾也是一阵意外,没想到周锦惜会这么说,但是...这里是她出生的地方,就算再不好...都是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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