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旧梦

作者:燊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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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4 章


      上了二楼,周云裳推开东边卧房的门,柔和的日光透过洁净的玻璃窗洒入室内。

      “就是这儿了,这里最是安静,窗外正对着后园的那几株老梅,若是赶上下雪天,坐在窗前便能看雪压梅枝,景致是最好的。”
      李云归步入房中,一股淡雅的馨香若有若无。她环顾四周,心下不禁一动。这房间的陈设不同于客厅的沉稳厚重,这里更显清雅与明亮。

      靠窗的书案上,文房四宝一应俱全,看得出时常打理、随时可用的状态。案角还贴心地放了一盏黄铜底座配绿色玻璃灯罩的台灯,显然是考虑到她夜间阅读书写的习惯。

      最让李云归感到惊喜的是,临窗的矮几竟用一只浅口的水仙盆,养着几株亭亭玉立的水仙。那青翠的叶丛中探出白色的花瓣与黄色的副冠,清新脱俗,为这间素雅的房间注入了无限的生机。
      “这个呀,”周云裳笑眯眯地说,“是大夫人早上特意吩咐人去园子里弄来的,说‘李小姐是雅客,房中需有些清供点缀才不失礼数’。你瞧,这花骨朵儿正好,能开上好几天呢。”

      李云归闻言,心中暖流涌动。这房间里的一应布置,从被褥的花色到案头的玉兰,无不透露出用心至极的款待。这并非浮于表面的客气,而是一种将她真正视为亲近晚辈的体贴与关怀。

      她转过身,对周云裳真诚地说道:“周姨,这房间太好了,让您和大夫人如此费心,云归实在……不知该如何感谢。”

      “哎呀,你这孩子,说什么谢不谢的!”周云裳嗔怪地拍拍她的手,眼里的喜爱几乎要满溢出来,“你安心住下,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就是最好的感谢了。君君已经告诉我们了,说你已经知晓她的身份,却依然愿意帮她……”
      话说到这里,周云裳的声音有些哽咽,她向来是个直爽的人,也并不大会掩饰自己的情绪,原本李云归在明知陆晚君是女扮男装以后,依然愿意联姻,对陆家是莫大的助力,如今再看到李云归生的花容月貌,举止谈吐无一不是顶尖的,想到要委屈这样一个人,周云裳心中更加不是滋味。
      于是为了让李云归能够放松下来在陆家过年,周云裳立刻便将一切摊牌,李云归微微一怔,随即会意。她思索片刻,轻声安慰道:“周姨,李家与陆家本就是世交,少君与我也是朋友。我做的这些,既是尽一份朋友之谊,也是我自愿的选择,您千万不要难过。”

      说到这里,她想起方才某人在楼下手足无措的模样,眼里泛起温柔的笑意:“何况我本也无心婚嫁。有晚君姐姐在,倒是让我自在不少呢。”

      周云裳惯会察言观色,目光在李云归身上走了几圈便知她所说不假,于是心中也稍稍宽慰了几分,虽然提起过世的儿子,不免难过,但好在她向来是个想得开的人,性格不似陆晚君那般内敛自苦,于是道:“好孩子,这份情义,我铭记于心,感激不尽,再多文绉绉的话我也说不出来了,从此,我便多了个女儿了!”
      这句朴实无华的话,让自幼丧母的李云归心头一暖。她很是喜欢这位直爽的周姨,只是偶尔会想:这样活泼的性子,怎么养出晚君那般沉稳的女儿?不过转念一想,某人“扮猪吃老虎”时的神态,倒是与眼前这位如出一辙。

      饮过茶后,李云归毫无倦意,周云裳又是个爱说话的,两人索性在房里继续聊着。这两位与陆晚君最亲近的人,话题自然绕不开她。从周云裳口中,李云归听到了一个与现在截然不同的陆晚君——
      “八岁时,在外头玩被大孩子欺负了,回来找我哭,她哥和我二话不说要去找人算账,大夫人不许,对她说,你若不服,就自己去打回来。你若不敢,便不要再哭。要怎么做,得自己选。结果你猜怎么着?”
      “她去打人了?”
      “可不嘛!”周云裳一拍大腿,“可是人家比她大多少呀,她怎么打得过呢?一边打一边哭,回回去打,回回被打哭。有一次,她哥实在看不下去了,偷偷去把人打了一顿,被她知道了,哭得更厉害了,愣是大半年不跟他哥说话,说她自己的仗,就要自己打。”

      “这可真是符合她的倔强性子。”听到这里李云归忍不住笑,那份固执与坚持,与如今的陆晚君如出一辙。

      周云裳也笑,“谁说不是呢?我也没这么倔呀,也不知是跟谁学的。”

      “后来呢?打赢了吗?”李云归好奇地追问,实在想象不出这仗该如何收场。

      “后来呀,”周云裳忆起往事,唇边满是温暖又无奈的笑意,“后来赢是赢了,但是哭赢的。”

      “哭赢的?”李云归瞪大了眼睛,这个结果她倒是没料到。
      周云裳笑道:“她天天打不过,天天哭,心里不服气,又还是要去打,最后人家家里人实在被她哭得受不了,找上门来道歉,说以后再不敢招惹你家小姑娘了,天天来哭,不知道的以为我家谁死了呢,青天白日多晦气啊……”
      说到这里,仿佛能够想象出小小的陆晚君每天被人打哭,又每天跑上门堵人的样子,风雨无阻,李云归与周云裳笑做一团。
      “还有呢。”
      说到这里,周云裳擦了擦笑出的眼泪,李云归连忙给她倒了杯水,一杯水下肚,周云裳继续道:“少君和晚君从小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了还好些,晚君留了长发,只要晚君不刻意模仿她哥的声音,一般都能认出来了,可是小时候可把我折腾死了。身形,声音那都差不多呀。我记着有一天早上,一家人要出门赴宴,他们起迟了,时间太赶,也没让下人动手,我给他们洗漱。一开门就看到少君站在门口,我二话不说就拉进来给他洗脸刷牙。出去以后,我让他把妹妹找来,不多久晚君就在门口,我就匆匆给洗了,好不容易洗完,我自己也收拾妥当你猜怎么?”
      “不会,洗错了吧。”
      想到这里,李云归憋住笑,期待的看向周云裳,周云裳一拍手,道:“可不是嘛!我出门一看,又一个蓬头垢面的孩子站在门口,问了半天,这个原来才是少君,先前那两次都是晚君。合着她一个人,我给她按着洗了两遍。你说,这孩子也不吭声,就站着让我洗。”
      “哈哈哈哈哈……”想到小小的陆晚君来不及辩解,被性急的周云裳连续清洗的样子,李云归也笑出了泪,即便如此,仍是不忘帮陆晚君说几句,道:“想来,她是看到您难得亲自动手,怕辜负了您的好意,虽然不解,到底也没多说什么。”
      “你还向着她说话,她呀,说好听了是实诚,说难听点便是傻。”
      “不傻。”李云归笑着维护道:“不过一片赤诚罢了。”
      说到这里,李云归忽的发现,她好像不允许任何人说陆晚君的不是,便是陆晚君的娘亲,都不行。
      “好好好,不傻。”周云裳听出李云归的维护之意,便道:“这孩子打小就是这般脾气,云归喜欢吗?”
      “喜欢呀。”
      许是因刚才欢乐的气氛让人放松,又或是周云裳的语气太过自然,李云归脱口而出,话一出口她便立刻红了脸,她来不及探究周云裳口中的喜欢是何意,却先为自己口中的喜欢赫然。
      周云裳将她的窘态尽收眼底,却不点破,只是了然地笑了笑,伸手轻轻覆上李云归的手背,温暖的掌心带着安抚的力量。她语气依旧轻松自然,巧妙地化解了这一刻的暧昧,笑道:

      “喜欢就好,喜欢就好。她那性子,能得你喜欢,是她的福气。” 她说着,顺势站起身,仿佛刚才只是谈论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对了,聊了这么久,我带你去看看君君小时候的照片吧。”

      李云归借着周云裳的话起身,脸上的热意稍退,听说要看照片,她又兴致盎然起来。

      周云裳笑着引她走向里间的书房,从书架顶层取下一本厚重的相册。相册的皮质封面已经有些磨损,看得出经常被翻阅。

      “你看这张,”周云裳翻开第一页,指着照片上两个穿着同样水手服的孩子,“这是他们五岁的时候。左边是少君,右边是晚君。那时候连我都经常分不清。”

      照片上的两个孩子确实一模一样,都梳着齐耳的童花头,眼睛亮晶晶的。但李云归仔细看去,发现右边的孩子嘴角抿得更紧些,眼神也格外认真——正是陆晚君特有的神态。

      “这张是她第一次骑马,”周云裳又翻过一页,“吓得直哭,却死活不肯下来,非要学会不可。”

      照片上的小女孩紧紧抓着缰绳,眼圈还红着,小脸却绷得紧紧的。李云归忍不住伸手轻抚照片,想象着那个倔强的小小身影。
      “这是她第一次穿军装,”周云裳的声音柔和下来,“那时候已经决定要代替少君了。你看她站得笔直,其实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照片上的陆晚君已经初具现在的模样,军装衬得她格外清瘦,眼中还有清晰可见的忐忑,显然那时候都陆晚君,并没有现在这般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李云归一页页翻看着,通过这些泛黄的照片,她仿佛穿越时光,亲眼见证了陆晚君的成长。当她翻到最后一页时,不由得愣住了。

      那是一张陆晚君少女时期的照片。她穿着素色旗袍,站在海棠花下,眉眼清隽,唇角带着浅浅的笑意——那是李云归从未见过的、毫无负担的笑容。

      “这是她十六岁生日时拍的,”周云裳轻声道,“这个样子很少见吧,少君走后,她便再也没有这样无拘无束过了……”

      看着照片里长发的陆晚君,逐渐与记忆里的晚君姐姐重合,那些压在陆晚君肩头的重担,以另一种方式在李云归心里展开。想到如今那个克制,沉稳的人,其实,她也不过比自己大三岁罢了。

      想到这些李云归不由心头发酸,抬起头时,正撞上周云裳红了的眼,先前还笑作一团的两人,如今不约而同因为这张照片红了眼。

      “你看看我们,”周云裳先破涕为笑,用帕子拭了拭眼角,“又哭又笑的,让君君看见,不得笑话我们。”

      李云归也笑了,眼角的泪光还未干:“她不会的。她若是看见了,定会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先哄哪一个才好。”

      这话说得周云裳笑出声来,仿佛已经看见女儿那副难得慌张的模样。她将相册合上,放回原处,语气恢复了往日的爽利:“走吧,楼下应该也准备的差不多了,我们下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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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发表时间:4天前 来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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