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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仙芝仙姿
十二月十七。大明宫,勤政殿。
封常清在洛阳守的并不顺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带着这帮乌合之众与敌人血拼,战了几个回合后就退出了洛阳城。
此刻皇帝的脸色很不好看,肃杀的表情,令朝堂之上充满了压抑的气息。大臣们纷纷屏气嘘声,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郭子仪。”
“臣在。”一看被点名的不是自己,勤政殿内立刻听闻到一片不约而同的吐气声。
“你分析一下现在洛阳的局势。”
“是!”郭子仪大步向前一迈,朗声说道:“回禀陛下,洛阳四战之地,无险可依。本身就没有可以依靠的地理优势,无法作为进攻的跳板。从我朝初年王世充两次死守洛阳的战例来看,当时守军如此坚固,尚不能保得平安,更何况封将军带的是一队没有经过训练的人呢?洛阳的地形决定这里只能死守,而无法进攻别人。若是连死守的条件都不具备,基本上也就没什么指望了。”
千寻在一旁努力的记着,可是始终赶不上郭子仪说话的速度。不由得抬起头,望了他一眼。心中嘟囔着:也不说的慢一点。还好她不过是练笔,另外有专业的书记官。不然那段历史若是都由她来记录,可真是要让后世的考古学家们望‘字’兴叹了。
此刻,郭子仪那一句‘没什么指望了’余音绕梁,使得勤政殿更为寂静了。那么多的人站在这里,竟好像空无一人一般的死寂。
“接着说。”玄宗皇帝命令道。
“臣早就说过,自古以来平叛最重要的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压倒逆贼的气焰。此刻已然失去了一击制胜的最好时机,依末将之见,此刻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守!着令封将军退守到潼关。潼关乃是天险之地,逆贼多半不会冒着损兵折将的风险轻举妄动。另外按照陛下的原计划,命高仙芝将军从九原过云中,在井陉关附近另外开辟战场牵制安禄山一部分主力。如此,封将军在潼关的压力也会小的多。”
“杨国忠。”玄宗突然唤道。
“臣在!”杨国忠出列。
“朔方、河西、陇右三地所有的兵力加在一起一共有多少?”
“陛下。共五万人马。”
“五万?”玄宗一愣,这人数有点少了。可是如果朝廷现在募兵,招来的不过还是一些乌合之众罢了。难道,真的要调回安西西郡的守军?难道真的要放弃丝绸之路的控制权?
“陛下!”郭子仪说道:“那五万人马的装备远远达不到安禄山叛军的水平。许多骑兵很长时间没有配备优良的战马了。如果投入对安禄山主力的作战,那常山一带地势平缓,极适合骑兵作战。末将请陛下下旨,为前方战士配备优良战马吧?”
战马?玄宗皇帝突然想起了什么,高声问道:“杨国忠,回纥的那批战马运到了吗?”
“回禀陛下,上个月月底就运到了。只不过……”他迟疑着。
“只不过什么?都什么时候了,还支支吾吾的。”
“只不过那批战马品质优良,臣以为应该配备给保卫皇上的御林军才对。至于朔方、河西、陇右三地的骑兵战马。臣以为可以作出筛选,将不合格的战马淘汰。而后看看缺口有多少,在从其他驻军处进行调配。”
“宰相大人!”郭子仪有些沉不住气了,怒道:“都什么时候了,朝廷还在吝啬给前方的战士配备装备吗?你们这些文臣,就知道在皇帝的面前奉承拍马。太平盛世如此,现在仍是如此!好马,就是应该用在刀刃上。一直在后方藏着,难道就等着潼关失守,逆贼打到长安的时候才用那批马?”
“郭将军,你这是什么话?陛下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而且我并不是说不给前方的战士配战马,只不过这配也要讲究个方法、计划的。”
“好了!不要吵了!”玄宗大怒。好一会儿才说道:“拟旨:令朔方、河西、陇右三地将领彻查战马配备情况,调配战马一事交由宰相负责。钦此。”
郭子仪愣在那里,先是不肯相信,最后身子晃了晃,疲惫的站回了去。在他干涩的面颊上,两行热泪曲折而下,干涸在嘴角旁。
李嗣业就站在郭子仪的身旁,他愣了愣,随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出列抱拳道:“陛下!末将李嗣业请命,请陛下允许末将跟随高仙芝将军出征讨逆!”
“咦?”千寻觉得这声音很熟悉,抬起头,见到一身黑金色盔甲的李嗣业,不由得轻喊一声。
此刻,朝堂上安静的很,她这一声轻喊被李嗣业听到,目光直刺过来。
是她?她不是跟频伽王子回国了吗?怎么还在这里?又怎么穿着官服在朝堂之上出现?是她吗?真的是她吗?
李嗣业仔细端详着,唇边渐渐显露出一丝微笑:是的。是景千寻,是那个总是留给他飘零背影的女孩。
千寻望着如此英气逼人的男子唇边的一抹孩子气笑容,不由得也笑了。那笑容,同样纯真无比。
“嗯哼。”守立在千寻身后的边令城轻咳了一声,打断了两人相视而笑的心情。此刻的边令城已经是千寻佑仪宫的总管太监,自然要为新主子操心尽职了。千寻的未来,就是他边令城的未来。自然是一点都疏忽不得的。
“李嗣业,你现在是御林军的统领,请战固然是好。可是陛下的安危同样重要,现在临时换将,若是京城危急怎么办?”玄宗皇帝没有说话,杨国忠倒是骑了,蹦出来喊道。
“陛下!末将曾在高仙芝将军麾下担任副将五年之久,对高将军的领兵之策略熟一二。另外,末将长期在关外守军,对战马了解也多些。朔方、河西、陇右三地的战马调配,臣愿献出自己的一份力!至于御林军统领,暂时可令崔光远将军接任!陛下!手仞践踏我大好河山的逆贼,是每一个军人最迫切的愿望。请陛下成全!”
“好!李嗣业,朕准了。你即刻上任,负责战马调配事宜!”
“谢陛下!”
“杨国忠,高仙芝什么时候到?”
“陛下,今天就该到了。”
……
退朝后,千寻无精打采的抱着手中的一摞手札朝殿外走着。在这朝堂之上练字,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玩的,可是现在却开始觉得无聊了。于是,她开始试着用国画的工笔画法为大臣们画肖像。这不,今天就画了不少。呵呵,用工笔勾线,再用油画的技法上色,这样出来的人物肖像画还真是挺有趣的。
“千寻。”一个声音唤出,缠住了她轻快的脚步。
“是你?李嗣业?”千寻望着他,笑笑说道:“正好,刚才给你画了一幅肖像,送给你好了。”
“肖像?”李嗣业伸出手来接过画纸,饱经沧桑的脸上恬淡微笑着:“谢谢你。没想到,出征前还能够见到你,我还以为你跟着频伽已经回国了呢?”
千寻脸色一变,低头说道:“将军,千寻还要陪陛下用膳呢,先走一步了。”说完,匆匆的走了。
李嗣业一愣,刚想追出去,却被边令城挡在了身前:“将军,陛下命您即刻上任,可不要耽搁了时辰了。”
错过边令城的臂膀,那个身影渐渐远去,仍是遗落的飘零。千寻对自己来说,永远是一个飘零远去的背影。他低下头,小心的将那幅肖像画叠起来,放入怀中,而后长长的叹了口气,朝宫门走去。
西市,拜占庭。
高大飞勤快的擦着桌子,黝紫的脸上一片憨憨的喜悦。
“老板,再来壶清酒!”有客人喊道。
“好嘞!”转过身朝柜台走去,就看见自己的媳妇端着托盘,朝要酒的客人走去。
“老婆!快放下,别动!”高大飞的脸急的红了起来,赶忙结果老婆手中的托盘说道:“老婆,你就去休息吧,大夫说前两个月不要乱动的。你这可是第一胎,一定要好好养着身子才是!”
“去你的!哪里就这么金贵了?我又不是什么宫里的娘娘、美人什么的,那样供着做死啊!”大飞媳妇白了他一眼,笑着说道。
“媳妇,那件事你还没有忘啊?什么娘娘、美人啊!我高大飞的心里,只有我媳妇儿一个人!”
“飞飞啊!”高大飞的话音刚落,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便传了过来,柔腻的喊着高大飞的名字。
高大飞头一懵,赶忙回头看向来人,然后垂头丧气的说道:“黛螺,你怎么又来了?”大飞媳妇儿又吃尽了飞醋,抢过托盘给客人送了过去。完了,高大飞同志今天晚上又没有好日子过了。
“怎么?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啊?不欢迎我来?”黛螺眉毛一挑,故作佯怒状。
哭?高大飞真得快哭了:“欢迎,怎么不欢迎啊!可是,以后你不要当着我老婆的面叫我什么飞飞的,我老婆心眼小,会吃醋的。”
黛螺冷笑一声,伸出手扔过去一个精致的钱袋:“去,到对面的白薯摊子买些烤白薯回来。”
“又是买白薯,这你为什么自己不去啊?”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要不要我把你的老底都给你媳妇儿说说?”
“不,不,不用了。我去就是了。”说完,苦着脸跑到街对面的白薯摊子,对身材高大满脸胡子茬的摊主说道:“你这火炉里的白薯我全要了。可是宫里的娘娘要的,用心点烤!”说完了,那摊主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用手伸进火炉中去翻着白薯。
哇,这人厉害啊!都不怕烫?高大飞将拿钱袋往火炉上一扔,转过身急忙忙的走了。
望着她远去的身影,依偎在火炉旁取暖的两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捂着嘴轻笑着。那小乞丐说道:“阿伯,我觉得这白薯摊子的主人心肠很好的。你看,咱们在这里取暖,他也不怕挡了生意。要是换了别人,早就赶我们走了。”
“金豆子,你没听刚才那个酒肆老板说是宫里的娘娘要吃的,这证明啊,那个娘娘常常吃他的白薯。而且你看,人家一出手就是一袋金子,这摊主自然是看不上小打小闹的零碎生意了。”
“哇!宫里的娘娘要吃?也不知道是那个娘娘呢。”金豆子满眼泛光的想象着。
“还用说吗?不是贵妃娘娘就是现在新受宠的星月夫人。”
“星月夫人?”
“是啊!听说只有二十多岁呢,咱们皇上可都七十多了。呵呵呵呵,”他突然压低声音说道:“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在床上驯服她的?别是力不从心了,不然那么年轻貌美的佳人,可真是浪费了。”
“阿伯,别这么不正经啊。金豆子还小呢!”金豆子一脸羞红地说道。
“小?”阿伯捏着他的下巴:“还小?再过两年,阿伯多攒点钱带你去妓院开开荤!到时候,你就明白女人的好了。”
“阿伯!”金豆子羞涩喊道:“我才不要什么妓女呢!恶心死了。我希望,自己将来能娶一个高贵美丽的女子。”
‘嘣’阿伯在他头上敲了一记,喊道:“少做梦了!就咱们这身份,跟高贵两个字这辈子也攀不上!”
“不,我金豆子不会一辈子都当乞丐的!我要做,要做,对了,我要成为像频伽王子那样的人!”金豆子想起那天在破庙里看到的情景,那个白衣王子的高贵气质和王者霸气一直都烙在他的心里,成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崇拜的对象和想要追逐的目标。
“就你?哈哈哈哈,别做……”他的梦字还没有喊出来,就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那白薯摊子的老板狠狠地拍了一下火炉,那里面烤熟的白薯纷纷被震出了火炉,落在了他事先准备好的托盘上。白薯滴溜溜的在托盘上滚来滚去,冒着腾腾的热气。
摊子老板拿出一个布袋,仔仔细细的烤白薯到了进去,又扎上口子。随后,又从火炉中找到了两个不听话的白薯不由分说地塞进了金豆子的怀中。
金豆子又惊又喜,傻乐道:“这是送给我的吗?”摊子老板没有理他,拿着一袋子白薯走进了拜占庭。
不一会儿,送完白薯的他走回火炉旁,看见阿伯正准备吃他送给金豆子的白薯。蹲下身子,用那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对着阿伯,而后夺回烤白薯,又塞回了金豆子的怀里。
“这,这是什么意思?不让我吃吗?”阿伯垂涎欲滴的望着金豆子怀里的烤白薯,满脸的沮丧,却不敢再抢了。
西市里,突然热闹起来。这段时间,因为战乱,丝绸之路上来往的商人越来越少了。平日里人声鼎沸的情形很难看到了。今天是怎么了?居然又能听得到热闹非凡的声音了。
“金豆子。快起来,看热闹去!”阿伯忘了白薯的事情,拉起金豆子就朝人群拥挤的地方钻去。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阿伯见人就问,好奇的很。
“你不知道啊?高仙芝将军要回来了!马上就经过西市!”回答他的人一脸的兴奋,仿佛要来的是一个救世主一般。
“高仙芝将军?这是怎么回事?朝廷要派他去平乱吗?不对啊!将军回京不是都要走东市的吗?今天怎么走西市了?”
“你这个老乞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要兜一大圈子走东市?不知道咱们皇上正盼着高仙芝将军来吗?”那人一脸的不屑,转而拔着簇拥的人群朝远处观望着。
“高仙芝将军回来了,太好了!这下安禄山那狗贼可要完蛋了!”
“是啊!高将军一定要痛击狗贼啊!哎,我叔伯一家全在洛阳,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还活着没有。真是急死人了!”
人群中,人们议论纷纷,对这个来自高丽的藩将给予着全部的希望。高仙芝,这个无论战功还是威望都要远远超过封常清的将领,能否担当起拯救大唐的重任呢?
人群中欢腾一片,远处,一匹通体乌黑透亮,穿着黑色盔甲的战马上,一个高大威猛的魁伟身姿映入了人们的眼帘。他头盔下的眼眸闪亮如星,直挺的鼻子透着主人坚韧不曲的性子,厚实的唇瓣自信的上翘着。紧握缰绳的双手昭示着他毋庸置疑的果决。修长健硕的双腿稳稳的踩着脚蹬,一身的潇洒从容。
此刻赶回京城的高仙芝与封常清大不一样,他可是在人们有些心灰意冷的时候被封为讨逆副元帅的高大将军。此刻,在人们的眼中,他可是堪比下凡拯救百姓于水火的仙将啊!偏偏他还英俊不凡,战功卓越。在他身后跟随的随从们也是一个个的骁勇飒爽。这也是高仙芝的一个臭毛病:他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总是带着三四十个随从。这些随从可是他精心挑选的,个个身穿着鲜明亮丽的战服跟在他的身后。如此,更是能够衬托出他不凡的气质和威严的阵势。从这一点上来说,高仙芝还真有在二十一世纪当明星的天赋。
人们仰望着高仙芝,神色中充满了崇拜与敬仰。那一份仙姿,那一份从容,给惶惶不安百姓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这样帅的帅哥出马了,这仗焉有打不胜的道理?
卡拉巴勒嘎孙,王子寝宫的屋檐。
频伽在光滑的琉璃瓦上卓然而立,远远的望着太阳落下的地方。他的神情,落寞而悲伤。不论是爱情还是亲情,此刻对他都是残酷的。父王早晨在冷杉林中说的话鲜活的在脑海中重放。千寻在祆教寺对他绽放的最后一抹笑颜磨折着他的心灵。一切,都如同眼前即将没入大地的太阳,令人想要挽留,却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王子。又有飞鸽传书送到。”一直追随着他的勇士缓缓走到他的身后,递过一个纸条。
急切地拿到手中,展开望着:失忆,原因不祥。已建立联系,很快实施营救。在纸条的最末端,还夹着一片宣纸。频伽拿起那张纸条,望着,有些迷茫。
那片宣纸的上面,歪歪斜斜的写了两个字:频伽。
这是什么意思?频伽凝神苦想着。不一会儿,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再过一会儿,他咧开了嘴,大笑着。那笑声,震天彻地,激的皇宫内院中的鸟儿纷纷窜起,惊恐的在天空盘旋着。
‘叽爪叽爪叽叽爪’,星儿和月儿也被这笑声引了出来,落在频伽颤动不已的肩头上。
“星儿,月儿,你们看!”他高举着那两个写的歪斜至极的字,大喊道:“这是千寻写的!这是千寻写的!这是她写的频伽,你们看到没有?嗯?看到没有!这是千寻写给我的!是她写给我的!哈哈。”仰天痛痛快快的笑完后,他对着月儿的额头结结实实的吻了一下。而后从屋檐上一跃而下,拿出自己的佩剑在宫苑里如游龙般的舞了起来。满地的落叶在他的剑气牵引下漫天飞舞,洋洋洒洒如同飘落的雪花。
同样被笑声吸引来的还有巴颖珊,她手上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油茶,怔忡的望着落叶翻飞中的那个炫白色身影。如果说刚开始是为了当王妃而努力,那么现在呢?一切的缘由都幻化成为对那个身影的渴望追随了吧?
站在屋檐边上的月儿苦着一张脸可怜兮兮的望着星儿,好像在说:怎么办?王子刚才吻我了呢!好恶心!
星儿的眉眼都在笑,它伸出头用嫩黄色的喙在月儿额上摩挲着,不一会儿,月儿也效仿起来。就这样,夕阳下,那一对蓝鸟在落日余晖的笼罩中上演着温馨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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