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假探春救群芳

作者:绿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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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洁女子的枷锁 男人的勋章



      666撇嘴,不以为然道:“宿主,你太危言耸听了,是贾宝玉情难自禁,即便因此有流言也只会说贾宝玉心悦林黛玉,一家女百家求,是好事。就算不好,也是贾宝玉身败名裂。”

      “贾宝玉身败名裂?”潇春雪气笑反问道:“难道你不知道?贞洁是牢牢锁住女子的镣铐,是可夺取女子性命的利器。可对于男人来说,大概只是几句不痛不痒的非议。甚至更多时候,这反而是他风流倜傥的证据,是他展现个人魅力的谈资。

      不管怎么说,对我而言,贾宝玉多爱林黛玉也没用,他就是个不定时炸弹,我真怕他做出些不管不顾的事来。

      要是他俩都住在大观园,我也不能时时看着,倒不如贾宝玉住在外面,再给他找点事,少上园子来,一劳永逸的好。”

      贾元春速度很快,第二日便传来谕旨,让所有姐妹住到园里去。

      贾宝玉当然不乐意。

      林黛玉也没有像书中那般,没什么离别情绪,盘算着挑住处。她自幼失孤,来了贾府就一直跟着贾母生活,祖孙情很深,又和贾宝玉朝夕相处,情非泛泛。如今乍然搬走,虽还在家中,到底不比以前同住时便利。

      奈何贾元春既为皇妃,从一定程度上她的谕旨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非人力所能抗衡,且换个住处这样的小事,也不值得掀起反抗的大旗。

      林黛玉很是哭了几场,不过她虽然不舍,伤心却是有限,换个住处而已,又不是生离死别,每日还能见到贾母、贾宝玉,只是要多走几步罢了。

      且如今在林黛玉心中,多了许多其他让她在意的事,比如她协助王熙凤管家,是真真正正接触贾家实务,对于没有进入职场渠道的古代千金小姐,管家这就算是林黛玉的职场生活,是自我价值体现的途径之一。

      林黛玉小课堂这些年一直在开课,她作为三春、李纨、贾兰等人的小老师,在这个尊师重道的年代,虽然没有正式拜师,但成就感十分巨大。

      更有自从薛宝钗成为薛家实际掌权者,虽然以薛宝钗的能力,额外管理暗香阁绰绰有余,但潇春雪为求稳妥,不愿因小失大,怕有心人利用这层关系,与薛宝钗商议后,两人征询林黛玉意见,请林黛玉打理暗香阁经营事宜,算林黛玉技术入股,给她分红。

      当时,666觉得潇春雪疯了,林黛玉出身清贵,怎么可能愿意做商贾之事,对林黛玉来说,这难道不是莫大的羞辱吗?

      666万万没想到,林黛玉毫无抵触情绪,欣然接受,还将暗香阁打理的有声有色,赚得盆满钵满。

      林黛玉做生意的性质与薛宝钗不同,薛家是皇商,薛家的身份先是官,后是商,所以薛宝钗属于圣旨上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的待选人员。

      潇春雪提议与薛宝钗合作做生意,起初薛宝钗是不愿意的,是潇春雪以增加女子岗位,提高女子收入,提升女子地位说服薛宝钗。

      薛宝钗作为皇商世家的女儿,对于做生意本身不抵触,她最初不愿意的原因是她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

      同时薛家巨富,作为薛家家主唯一的嫡亲胞妹,薛宝钗不在乎是否挣更多的钱,她本身的物质欲望也不高,更不愿意用做生意来实现自身价值。

      薛宝钗尚且如此,林黛玉作为探花之女,且暗香阁只是潇春雪私人生意,与皇权无关,与官府无关,怎么林黛玉答应的那么干脆呢?

      不同于666百思不得其解,潇春雪对此早有预料,并不惊讶。

      “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所谓士农工商,不是指地位高低,而是治理国家人才划分的四个类型,四民平等,都是国家重要组成部分。管仲提出士农工商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

      由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以农耕为基础,儒家盛行导致读书人社会地位迅速提升,皇权需要集中等因素,秦汉时代就有重农抑商的风气。

      随着封建王朝兴起覆灭,历朝历代对于商的政策是不同的,《红楼梦》成书于清朝由盛转衰之际,资本主义在明朝开始萌芽。

      也就是说《红楼梦》创作期间,商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影响力相比之前有了显著提升,这是这本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

      作品由人类创作,人类是时代洪流的组成部分。

      所以任何作品都有时代的烙印,解读作品不能脱离时代背景。

      即便不考虑《红楼梦》的创作背景,也可以从书中情节发现,书中人对于商贾的态度。

      比如: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

      王熙凤说这话明显非常自豪骄傲,并无半分自卑。

      再比如:黛玉道:“你如何比我?你又有母亲,又有哥哥。这里又有买卖、地土,家里又仍旧有房有地。你不过是亲戚的情分,白住了这里,一应大小事情又不沾他们一文半个,要走就走了。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林黛玉说这话不考虑其它内容,只针对薛家买卖,她没有鄙夷之色。

      等等很多情节,人物对话都可以反应出书中人对于商贾之事并不抵触,更不嫌弃。

      林黛玉在书中的成长路径十分明显,她并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她有着性灵的一面,在后期也呈现出务实的一面。

      书中贾探春管家,林黛玉夸赞探春,贾宝玉却诸多抱怨,黛玉道:“要这样才好,咱们家里也太花费了。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

      相比于贾宝玉的:“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林黛玉在这点上,显然成长的更快。

      潇春雪自从穿书后刻意引导林黛玉做了许多事,加快了她的成长,如今请她打理暗香阁生意,也算是水到渠成。

      贾宝玉比林黛玉还伤心他不能住进园子,只是除了哭,他既不能也不敢违抗胡闹,作为世家公子,这点规矩还是懂的,不然就是贾母所说“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

      接下来就是分配房舍,贾元春省亲那日曾当众说道:“此中潇湘馆、蘅芜苑二处,我所极爱,次之怡红院、澣葛山庄。”

      此话既出皇妃之口,那么这四处就是大观园最好是房舍。

      既然是女孩们住,自然要问过她们的意思,林黛玉如同书中一般道:“我心里想着潇湘馆好。我爱那几竿竹子,隐着一道曲栏,比别处更觉幽静。”

      于是定下林黛玉住潇湘馆。

      对此贾家的女儿们并无异议,完全没有666在现实宅斗文中所看到因类似情节而触发的不满、打脸、陷害等桥段。

      是的,作为高中生的666开始读课外书了,而且偏爱宫斗、宅斗之类爽文,只不敢叫潇春雪知道,好在它最近成绩不错,潇春雪亦没察觉。

      666猜想林黛玉在贾家的待遇一向在三春之上,三春并不因此作妖,也许因为三春是真正的名门闺秀,从小受到教养如此。又或是三春本性如此,再或是三春怜惜黛玉父母双亡,体弱多病,不愿与她相争,且又与黛玉一同长大,情分非常,甚至这些原因都有。

      潇春雪并不知道,666的小脑瓜不操心高考,只想些有的没的。

      潇春雪与探春性情有几分相似,她去秋爽斋看过,院中芭蕉、梧桐极好,她甚是喜欢,而书中探春对室内布置,也合潇春雪心意,她便选了秋爽斋,叫人按书中文字装饰就是。

      最终贾迎春选了紫菱洲,潇春雪选了秋爽斋,贾惜春选了蓼风轩,李纨选了稻香村,与书中一致,可见人的喜好并无更改。

      因薛宝钗已是薛家真正掌权者,事务繁多,住在大观园难免不便,本想婉拒,奈何皇妃之命不好违抗,且也不好叫人知道,她越过薛蟠掌家,便想着先搬进大观园,至于住不住,住多久,可操作的空间就大了,不必挣与一时。

      贾母因说道:“怡红院我看着还好,你们竟没一个选的,可惜了。”

      “不可惜,”潇春雪接口,笑吟吟道:“湘云妹妹还没选,以她的性子想必极喜欢怡红院,老太太只管接她来,看我说得对不对。”

      众人皆道很是,贾母便命人明日接史湘云过来。

      等史湘云来了,她确实喜欢怡红院,可她是史家的女儿,与母亲跟着叔父一家过活,和薛宝钗、林黛玉情况不同,岂能长住大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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