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灭后

作者:九节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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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市


      年后大家陆续离开了W市,我仍然在家里蹲,一边开始往C市的一些公司投简历。
      三月份的时候,陪老妈过完生日,我就出发去往C市了。

      房东是个很温柔的阿姨,给我介绍了小区周围的环境、日常生活购物和交通情况,还推荐了一家面馆,说是开了几十年了,很好吃也很正宗。
      虽然已经提前请保洁来打扫了一下卫生,但是我对于房间里一些物品的布局和摆放仍然想要照搬我在J市的样子,于是我收拾了一整天,最后拍照给陆骅嫱和任晓晓看的时候,陆骅嫱评价我是“完美复刻”。
      当天晚上,我觉得肚子有些饿了,又不想等外卖,就下楼去吃了那家店的面,汤底很醇厚,喝进胃里的时候觉得暖暖的。

      新公司离住的地方很近,只需要三站地铁就到了,这一点让我很满意。以前在J市,每天通勤时间就长达两个半小时,要是加班错过了晚班地铁,我还得打车回去,又是一笔昂贵的费用。我在花钱方面属于心疼但却不克制,所以年过三十了,也没有多少积蓄,无房无车,跟刚毕业两年的大学生一样贫穷,但却没有他们那么青春有活力。
      新公司总体环境还不错,可能因为老板比较年轻,所以公司整体上追求的不是所谓秩序和规则,更多时候是一腔热血和勇往直前,只要项目完成得好,没有框设太多的公司规矩。

      我正坐在工位上喝咖啡,突然接到了公司里唯十年纪比我大的刘姐的电话:“陈清,我女儿突然发高烧,下午外勤我去不了了。要麻烦你跟万总跑一趟JM,清单我发给你了,你按照上面的先把资料收集到就可以了。”
      “好的刘姐,万总那边他知道了吗?”我打开邮箱,把清单导出来,打印好。
      “我跟万总说了的。拜托你了,下次请你吃饭。”刘姐说完匆匆挂了电话。

      万总年纪和我相仿,但头顶已经失去了头发的庇护,他似乎有下颌紊乱综合症,说话说着会突然张大嘴巴活络一下下巴。
      “来公司两周了吧?都还习惯吗?”万总问我。
      “都挺好的,公司大家很友好,很有活力。”我笑着回答。
      “其实像你这个年纪,未婚未育,一般简历投出去就石沉大海了。”万总说,“但我们公司更在意能力,你在上一家公司的各种表现都不错,齐总拍板定下你的。”
      “谢谢。”我微微颔首,想到那天接到公司HR的电话,跟我确认是否未来结婚了还会继续留在职场,我说“当然”,然后HR就让我等通知了。相较于我是否会结婚生子,他们更在乎我是否会继续职业生涯,而不是从此就相夫教子去了,那么就没有任职和培养的价值。
      “陈清你是哪里人来着?”万总又问我。
      “W市的。”我笑笑,“万总啥时候有时间去玩一下,我们那里这几年旅游产业发展得不错。”
      “我三年前去过一次,在隔壁市出差,那边接待的人带我们去W市泡了温泉。”万总看了眼手机,又说,“JM这次和我们对接的副总是从S市调过来的,好像也是W市的,说不定你们是同学。”
      “W市虽然不大,也有十来个中学呢,好难碰到正好是同学的。”我笑着说。

      看到郑启明的时候,我下巴都要惊掉了,这未免也太巧合了点——我们公司要跟一家游戏公司谈合作,这家游戏公司正好是郑启明任职的,而他正好是今年被提拔为副总,所以才调到C市来的。
      “真是同学啊?”万总看到我的反应,笑着问道。
      “是的,万总,我和陈清是青梅竹马。”郑启明伸出手来,说,“又见面了,陈清。”
      我伸过去很快地握了一下,然后就抽回手,尴尬地笑着说:“郑总。”
      万总和郑启明相谈甚欢,看起来合作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刘姐发微信问我进展如何的时候,我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她就放心了许多,说是孩子高烧总算退了,但是还在持续性低烧。

      晚饭是JM安排的,郑启明在席间突然变得很关心我,又是这个我不爱吃,又是那个我不能吃会过敏。搞得万总看我们的表情就变得八卦起来,我只能自己先发制人,装作聊起高中的往事,告诉万总我们是以前一起玩的好朋友。

      郑启明坚持要送我回去,我又因为在饭局上再三表明我们是多年老友,而不好扭捏拒绝。
      代驾是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和郑启明坐在后座,郑启明让她先送到我住的小区。
      坐上车之后,我就问他:“你怎么没在群里说你调来C市了?”
      “你也没说。”郑启明身上酒味有点浓,车上香薰都盖不住。
      “好吧。”我闭上了嘴,不想跟他争论。
      “但是我很开心。”郑启明好像在笑,声音有点飘,“陈清,我很开心。”
      “哦。”我又不开心,所以没有给他太热情的回应。
      郑启明凑近了,突然说道:“任晓晓跟我说了,你没有恋爱。”
      “跟你没有关系。”我往旁边移了移,避开他的气息。
      “我也是单身。”郑启明像块牛皮糖,又靠了过来。他还是和从前一样的,想黏着我的时候就锲而不舍地贴上来,等到其他事情吸引他的注意力了,便会把我放在一边,看都不多看一眼。
      “祝你早日脱单。”但我才不会次次都上当,所以我坚持叫停了车子,在路边下车了。
      郑启明喊了几遍我的名字,想要劝我回到车上,但是我没有回头,他大概也烦了,没有与我纠缠下去,叫代驾开车走了。听到车子走的时候,我其实是有一点伤心的,心脏好像被什么攥紧了一样。我的理智已经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爱他了,但我的身体仍然保留着习惯,会因为他的靠近而心跳加速,也会因为他的离去而心碎。
      我蹲在马路边,想要平复一下心情,突然就闻到了花香。有人把一捧花送到我面前,跟我说:“你别不开心。”
      郑启明居然没走,甚至去路边花店买了一束花。
      “店里没有玫瑰了。”郑启明蹲在我面前,讨好的眼神看着我,和从前一模一样的狗狗眼,让人很难再对他发脾气。
      “你怎么没走?”我问他,开口的瞬间发现自己居然带点哭腔,真丢人。
      “我陪你走回去。”郑启明站起身,向我伸出手,想要拉我起来。
      可能是今晚的月色很美,也可能是这束鲜花很漂亮也很香,所以我又短暂地沉溺于他的眼眸之中,抓住了他的手,借力站了起来。站起来之后,他没有松开手,我也没有刻意去挣脱,我们像十几岁时候一样,手拉着手走在大街上,头顶是皎洁的月色,手里捧着好看的花束,好像一切都可以回到最初最单纯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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