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此章节]
[投诉]
文章收藏
偶遇“小号”
№6 网友:然亦非评论: 《最后的帝王》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07-12 22:47:50 所评章节:1
番外呢?怎么不开新文?
难道……真的在忙着告晋江!!!!
№45 网友:陆必行太阳系分妈评论:《驸马如手足,情郎如衣服》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10-08 17:08:55 所评章节:9
[5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21-10-08 18:14:18
感谢提醒,已经在走流程了。
晋江需要收到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才会披露用户信息。
所以我下午申请立案、起诉晋江了。
[投诉] [回复]
[1楼] 网友:保持冷静的晓晓发表时间:2022-07-15 06:25:06
好像是的……唉
[投诉]
[2楼] 网友:回首流沙 发表时间:2022-07-18 08:04:18
???出什么事了,作者要告晋江?
[投诉]
[3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2 10:54:51
你这话怎么像猫哭耗子呢
作者回复
然亦非,我不太清楚你现实是什么心理状况,也许你需要帮助。
国庆长假结束,我今日已将你近期的诽谤言论作为证据留存、并进行了公证。
希望你能悬崖勒马,不然我会用法律维权
最后祝你早日签约
[投诉]
[4楼] 网友:然亦非发表时间:2022-07-23 10:19:30
3楼“小号”,你这名起的够含蓄。要求正主澄清多好?
不然官司输了,脸多疼!
-
哈,当然不是告晋江的官司(都没去,谈什么输……),是原告我的官司啦!
[投诉]
[5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3 23:25:29
那你倒是拿出调色盘,和诉状呀。只隔着评论区蹦跶什么。我想求锤得锤
[投诉]
[6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3 23:36:22·
只要你拿出调色盘抄袭的相关证据,我就为自己对你的言语冒犯道歉。另我不是作者小号只是名字叫小号,因为你阴阳怪气发言,还装作纯路人的口吻,感觉很绿茶。所以自己去找了事情经过补充发出来而已
[投诉]
[7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3 23:52:23·
我也去看了你在这个笔名下发表的关于这个作者抄袭你的声明,虽然你没有在文章里明确提及青色兔子,同样也没有提到具体到,在哪章哪段和你的写作内容相似。你既然已经告了总不会连调色盘都没做好吧,这种无凭无据指责,我有理由怀疑是诽谤,碰瓷。
[投诉]
[8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4 00:38:48·
鉴于你说被人抄袭的那篇小说自己锁定了,我看不到。所以我很想看看你在声明中对于“每章开头结尾的景物、情景出现率奇高。套文风、学词语、搬物件、融情节”这种现象的具体例证。而不是单纯的找什么写作bug
[投诉]
[9楼] 网友:小号发表时间:2022-07-24 00:57:20·
鉴于你说被抄袭的小说自己锁定了,我看不到。那就麻烦你把声明中对于“每章开头结尾的景物、情景出现率奇高。
套文风、学词语、搬物件、融情节”的具体情况对比例证一下呗
[投诉]
[10楼]网友:然亦非打分:0 发表时间:2022-07-24 13:25:15·
“小号”同学,什么就急成这个样了?干嘛不请“大号”说话呢?
笑死,证据不送法院,给你看?
你哪位啊???
-
-
-
大半夜给我留言的“网络法官”,有这时间,干嘛不直接去问你“无辜而弱小”的大大?很简单,明明一句话的事——你就让她直接告诉你:
“然亦非所说全部子虚乌有,我一样都没干过,甚至她小说的一个字我都没读过!”愿意赌爸妈、天打雷劈什么的,你自便。
为什么不去呢?
就直接去:
1、你为什么不去告晋江?
2、为什么不回击?不告然亦非?告她呀!拿到然亦非的真实姓名,告她丫的呀!我支持你!!!我作人证!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咆哮)
“难道你……真的……”
从此“小号”变成了“省略号”。
-
敬告所有看客都可用此法。
今天“小号”明天“小小号”?呵呵,不是谁都像你那么闲啊。
另外,欢迎诉讼,趁我这面都现成的,可赶紧地吧!抓紧“将诽谤言论作为证据留存、并进行了公证”,“用法律维权”吧!
不然律师快被这个笑话……
哈哈哈哈哈。
插入书签
有意思,在“小号”眼里我是“猫”、那位是“耗子”。
耗子,耗子。
奇妙啊,耗子,偷儿,过街的老鼠。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偶遇“小号”